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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高溫補貼通知
高溫補貼是夏季的工人補貼,很多勞動者并不知道應該領多少。下面就為大家收集了青島高溫補貼通知,僅供參考!
青島高溫補貼通知
青島市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應全部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企業現執行的防暑降溫費低于上述標準的,應改按上述標準執行;生產條件特別艱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業,經省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同意,可適當提高發放標準。
《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
1、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
2、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3、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上午11時至下午4時應暫停戶外露天作業;
4、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
社保網小編提醒您注意:
1、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用人單位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3、如果勞動者高溫津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4、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處罰: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夏季高溫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目前,已進入盛夏高溫季節,施工現場環境溫度高,工作條件相對惡劣,施工人員勞動強度大,易出現過度疲勞、中暑現象,是事故多發時期。
為確保高溫季節安全施工作業,結合高溫季節施工出現的不安全情況,總結出以下幾項重點安全事項:
1、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不得為趕工期隨意加班加點,要采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或輪換作業的辦法,避免高溫日照曝曬、疲勞作業和防止職工中暑。同時應積極主動、熱心關懷施工人員的身體,防止施工過程中因高溫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各維護單位必須配置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風油精等防暑降溫藥品。除緊急搶修外,各單位可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合理安排檢修工作,避開高溫時段,趁早晚較為涼爽的時間抓緊施工。
2、對職工進行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教育,使職工知道中暑癥狀。
3、為防止高處墜落,心情不好時,身體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者不準進行高處作業;外腳手架、腳手板、安全網未同步跟上即安全條件不具備時,不準上高空作業。
4、施工現場嚴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崗,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佩戴使用的.檢查,確保勞動防護措施的真正落實。
5、遇高溫、大雨、雷電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與室外作業。
6、定期對臨時用電進行檢測,每個電器設備必須做到“-機-箱-閘-漏”的要求,配電箱要搭防雨棚;每天下班有電工拉斷電源,并巡查施工現場。
7、施工現場電焊時,在下層火花著落處要設有圍板攔住防止擴散,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氧氣乙炔瓶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防曝曬工作。
8、特別是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等領域的安全監督,從嚴落實高溫氣候的日常監控、監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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