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通知
接踵而來的是一波一波的高溫天氣,那么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通知又是怎么樣的呢?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通知
每人每月150元
發放標準與往年相同
市人力資源局提醒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照慣例每年6月至10月,是高溫補貼發放的季節。
今年補貼發放的標準與往年相同,從事露天工作,及工作場合的溫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勞動者,每人每月能夠獲得150元的高溫補貼。如需要按天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市人力資源局稱,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有些工廠的高溫補貼是隨工資發放的。
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其他高溫福利:
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通知】相關文章:
廣東省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01-19
廣西關于發布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08-12
關于調整遼寧省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07-28
2021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通知06-11
關于嚴格落實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06-27
2017年杭州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08-24
202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通知(精選5篇)08-03
生育津貼標準新政策07-15
泰安生育津貼支付標準07-15
高溫補貼通知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