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溫補貼標準通知
2017年高溫補貼標準通知是怎樣的呢?你見過嗎?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17年四川省高溫補貼標準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川人社辦[2012]24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我省自2007年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以來,對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防暑降溫工作,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確保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在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標準由每人每天6元-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12元。各市(州)可在上述標準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具體的高溫津貼標準,并在10個工作日內報我廳備案。
二、用人單位支付高溫津貼的有關問題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制定高溫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川勞社辦[2007]58號)要求執行。
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氣溫以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為準.
三、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等,并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具體高溫津貼標準。
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它勞動保障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五、調整后的高溫津貼標準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7年廣東省高溫補貼標準通知
關于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衛生局、安全監管局、國稅局、地稅局、總工會,順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市場安全監管局、國稅局、地稅局、總工會,橫琴新區地稅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高溫天氣下勞動保護工作,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要求,現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公布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粵勞社〔2007〕103號)及《關于非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的意見》(粵人社發〔2010〕19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 東 省 衛 生 廳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廣 東 省 總 工 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7年湖南省高溫補貼標準通知
公司各廠、部、辦: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布的《關于2016年高溫補貼發放政策》,2016年湖南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7月份到9月份,高溫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最低150元/月。為了符合湖南省最新高溫補貼政策要求,湘潭公司2016年的'高溫補貼標準調整為150元/月,發放的時間:7月、8月、9月共三個月,具體根據員工出勤率進行核算。
另外,在高溫期間,請各廠部做好員工高溫防護工作:
一、請各廠部將防暑降溫藥品發放到位,必須為室外作業員工配備足夠的防暑降溫藥品,作業前先服用;
二、請后勤管理科安排防暑降溫飲料以及綠豆湯配送;
三、高溫條件下作業以及白天需要長時間進行戶外露天作業的人員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注意作業期間的避暑和休息;
四、請各廠部合理安排室外作業人員作業時間;
五、請各廠部健全應急預案,加強突發事件的處置、合理安排好高溫酷暑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人力資源部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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