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個人實習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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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個人實習鑒定一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于法院的工作,對于那里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于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說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沖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著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于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后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么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法院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法院里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體會到大到“黑發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的道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法官和書記員都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
實習,給我步向人生另一個階段上了一節悠長而充實的公開課,使我終生難忘。
法院個人實習鑒定二
首先,感謝所有為我一個月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南匯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一個月的南匯法院實習,很愉快,受益匪淺!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將理論付諸實踐,讓他在自己該在的地方,他才能發光,更好的得到檢驗!抱著這樣的認識,我來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11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系,我敢于挑戰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后,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著“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里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并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終均反映著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盡量通過協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規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周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覺人也舒暢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并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
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打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涂漿糊、貼封條······到最后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后,根據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為“內裝修”,把涂漿糊、貼封條稱之為“烤雞翅”等等。
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著堆積如山的案件,為忙碌的工作添加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并快樂著······
三、離開時的不舍
即使很短暫,但是已經相處的有感情了!
一個月,很快!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舍!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一個月的實習,其中,有困惑,有感動,有迷茫也有反思。對一些現實中的案件與所學東西有較大的出入時,會困惑;面對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對每一個質樸渴望得到幫助的群眾,會感動;遇到社會上的一些不好的風氣,實實在在的去面對一些暴力案件,離婚案件時,心里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和迷茫;而對于在實習期間關于純粹的法學理論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我又會積極的反思和總結。
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著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一方面,看著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開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很多問題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避免資源浪費。
短短的一個月,所學到的并不是一篇小結所能概括的,有一些東西還需要更深入更長久的思考和回味·····
法院個人實習鑒定三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著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并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于學法律的我來說,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于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XX年年12月24號——到2010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了解社會實踐,但說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么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了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著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盡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扎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獲,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周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說,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并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后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并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后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于以后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后,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后,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里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系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里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伙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于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里,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后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后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后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后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后,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后果,他很輕松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著什么,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著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后果很嚴重。正是對后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絡暴力、兇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小學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即使知道是什么后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閱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后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里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么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著什么……
最后,想要說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后,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后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么,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獲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于實務工作中,并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于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后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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