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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實習周記
省高院實習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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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 王老師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愿意去省高院實習。因為我老早就和王老師提起過想趁暑假去法院實習一下,豐富一下自己的實踐經驗。所以我一口答應了。
等到周一早上,我趕到省高院聯系了楊法官,才知道我將在立案庭實習,不過省高院的立案庭不比下面法院的立案庭,在這里每天接觸的都是些再審案件,相對于一二審法院的立案庭,這些再審案件顯得更有難度,對于鍛煉自己的能力還是非常有幫助的。
楊法官原來和我是校友,他是漆導的博士生,我暗嘆這次的實習將會和以前的數次實習有很大不同,能夠跟著博士學,好比天天跟著碩導學習,必定能夠學到不少東西,事實也驗證了這點。
楊法官對我說,在他這里實習,程序性、事務性的工作他會盡量不讓我做,(實習相關文章大全 http://1-jiu.com/shixi/)而是讓我多接觸案件的實質部分,對于他手頭的案件,他會讓我先看案卷,然后讓我談對整個案件的分析,最后他對我的分析進行點評。聽到這個,心里再次暗嘆,博士就是博士,高院就是高院,這就是我所需要的實習方式。
楊法官還不僅僅讓我多多從案件本身來進行學習,還盡量讓我能夠接觸社會現實,盡量早日融入社會。所以每當有出去應酬,他也是帶上我,短短一周,已經和他出去應酬了兩次,雖然這在理想圖景下,法官應酬多,將會是許多理想型學者攻擊的靶子,但是對于將要從事司法實務的人士來說,對于腳踏實地的現實主義者來說,這都是一個人,尤其是法律實務工作者必定要接觸和實踐的事項。
總之,通過一個星期的實習,自己總結出來,實習對我來說要能夠在四個層面上進行全方位的學習,才可能真正實現本次實習的目標:
首先,就是法理層面上。法學理論是一切規范和制度的基石,沒有穩固的法理基礎,妄想把自己裝扮成成功的實務者,是不可能的。在高院,很多法官都是擁有博士學位的,與他們交談的過程中,也能夠深深感受到法學理論的重要性,任何規范和制度層面的爭議要想得到最終的解決,都需要回歸到法理層面。雖然自己在近一年的碩士學習中,學習了不少理論知識,但是對于宏大的法學理論體系來說,這只能算作滄海一粟,在高院實習,趁著能夠和這么多博士天天接觸的機會,不能放松對理論的學習,要有機會爭取和這里的老師一起發表點東西。
其次,就是規范層面上。按照韋伯的形式合理性學說,他認為法官就如一臺自動售貨機,投入案件材料,吐出來的就是一個判決。形式合理性運用到法學上,就是主張嚴格的罪刑法定(當然,對于罪刑法定,張明楷主張形式與實質相結合的罪刑法定,個人覺得這和主張嚴格的罪刑法定的形式合理性有些許不同),因此對于法規本身的理解與掌握,將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技能。畢竟任何案件的處理,都最終要有規范層面上的依據,亦即有法可依。這就要求我對于法條的掌握上也不能夠放松,畢竟到目前為止,對于純粹的法條學習我自覺還是很不夠的,要算有,也只是在去年暑假準備司法考試的那一段時間。
再次,就是制度操作層面上。對于規范的理解和掌握,僅僅停留于紙面知識上,而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怎么將這些紙面的規范運用、鑲嵌到活生生的案件本身中去,并且利用規范本身來實際處理好案件,那才是終極目的,所謂“法者,定紛止爭”是也。當然,對于法律的實際操作,我個人認為包括兩個層面,一個是制度操作(真正法定的操作程序),還有一個就是置于人情關系中的操作(對此另外再談)。對于法定的制度操作的掌握,能夠將理論和規范運用于實際,(實習相關文章大全 http://1-jiu.com/shixi/)這對剛剛接觸法律實務的我來說,也是最應該下力氣進行學習的。
最后,就是社交關系的處理上。上面已經提到所謂法律的實踐性不僅指對于法規的實踐操作上,更重要(中國尤甚)的是人際關系的操作上。在中國這個人情社會中,撇開人際關系處理來談法律實際操作幾乎是不可能的。這并不是表明我不向往發達國家那種良好、公正的司法環境,而是確實作為置身于中國這種大環境下的一員,離開中國實際空談理想那注定只能夠是“寂寞的歡愉”、注定只能是屬于自己的“烏托邦”。這一周,在這方面最令我感覺深刻的就是高院黃老師對我說:“對于你們這些學生來說,切記一句話,有時候最大的知道就是最大的不知道,最大的不知道也許就是最大的知道”。也許,對于學生來說,書本上的知識可能比他們稍微多一些,這是“最大的知道”,但是對于社會萬象卻是“最大的不知道”,在這里我并不是說這些高院老師都對書本知識知之不多,就如我剛才說的,很多法官都是博士,這位黃老師他早年畢業于中南政法學院,相信真正的法學理論造詣并不比一些在校生差。但是,這也足以表明,對于社會萬象的了解對于在校生走向社會、融入社會有多么重要的作用。還記得,四月份去常德幫別人立案,當時的懵懂無知還歷歷在目,那次在法院立案庭面對工作人員的訴訟收費要求(商標侵權糾紛,按照訴訟費收費標準,應該在500-1000之間,但是那個工作人員兩個案子要了2000元),我感覺毫無辦法,還是通過他人的“幫忙”才收了1200。所以對于自己來說要想真正能夠融入社會,需要學習的還真是太多了。
總而言之,這次省高院的實習將會是我自己預定計劃中最后一次法檢系統內的實習了,(按照自己一年一個臺階往上走的目標,今后去最高院實習是沒有什么可能了),所以現在唯有應該做的就是每天盡心盡力地去學,這也不枉自己這些年來的努力,畢竟轉變自己的時候已經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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