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或曾經使用漢字但非使用漢語的地區與國家
由于漢字和發聲的聯系不是非常密切,很容易被其他民族所借用,如日本,朝鮮和越南都曾經有過不會說漢語,單純用漢字書寫的歷史階段。漢字的這個特點對于維系一個統一的漢族——一個充滿各種互相不能交流的方言群體的民族——起了主要的作用。
漢字對周邊國家的文化產生過巨大的影響,形成了一個共同使用漢字的漢字文化圈,在日本和朝鮮半島,漢字被融合成它們語言的文字“漢字(かんじ)”和“漢字(한자)”。直到現在,日語中仍然把漢字認為是它們書寫體系的一部分。在朝鮮,已經根本不使用漢字了;在韓國,漢字的使用有可能減少的趨勢。但是由于朝鮮語中使用了大量的漢字詞匯,并且重音現象嚴重,所以在需要嚴謹表達的場合時仍然會使用漢字。大多數的人名、公司機構名稱也使用漢字。
日本
漢字于公元3世紀經朝鮮半島輾轉傳入日本,現在的日本已限制漢字的使用,二戰后簡化了部分漢字并且頒布了常用漢字表及人名用字表,以規范書寫,但是文學創作使用的漢字,并不在限制之列。日本不但使用漢字,還創造和簡化了一些漢字漢字,如“辻”(十字路口)、“栃”、“峠”(山路)和“広”(廣)、“転”(轉)、“働”(勞動)等。詳見:日本漢字。
朝鮮半島
公元3世紀左右,漢字傳入了朝鮮半島,朝鮮語曾經完全使用漢字來書寫。1444年,朝鮮世宗大王頒布《訓民正音》,發明了諺文與漢字一起使用,F在的大韓民國還在使用漢字,人們可以按照個人習慣書寫,但是現在能寫一筆漂亮漢字的韓國人越來越少。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廢除了漢字,僅保留了十幾個漢字。詳見:韓文漢字。
越南
公元1世紀漢字便傳入了越南,越南語也曾完全使用漢字做為書寫用文字,并在漢字的基礎上創造了字喃,但是由于書寫不便,漢字仍是主要的書寫方式。1945年,越南成立后廢除了漢字,使用了稱為“國語字”的拼音文字,F在的越南文已經看不出漢字的痕跡了。詳見:字喃、字儒
漢字簡化
楷書歐陽詢的《九成宮醴泉銘》近代,處于強勢地位的西方文明開始進入東亞,整個漢字文化圈的各個國家中紛紛掀起了學習西方的思潮。當中有人堅持漢字的傳統,但亦有不少人鼓吹放棄使用漢字。這些鼓吹放棄漢字運動的立論為:跟西方拼音文字相比,漢字是繁瑣笨拙的,因為漢字不能透過打字機書寫,而必須使用巨型的排版房的鉛字。就此,許多使用漢字國家即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漢字簡化,甚至還有完全拼音化的嘗試。日文假名的拉丁轉寫方案以及漢語多種拼音方案的出現都是基于這種思想。
日語:二戰后,日本也打算完全放棄漢字,但因為日文假名只能表音,廢除漢字后很不方便,最后漢字得以留存,但公布了《當用漢字表》(1850字),限制出版品漢字使用,但造成諸多表達上的不便,於是又有後來又于1981年公布《常用漢字表》(1945字)。
越南語:越南在法國殖民者的強制之下,早在19世紀末就很大程度上放棄了漢字,而使用拉丁化越南文代替。二戰后,越南民主共和國(后來改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為普及教育,正式徹底地廢棄了漢字。
朝鮮語:1444年,朝鮮頒布推行《訓民正音》,采用漢字筆畫式拼音字母,即諺文字母。由于諺文字母在印刷拼寫時,可以將拼一個字的字母寫在一起,可以方便地看成是一個字(雖然這樣也會產生很多重音),因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1948年完全放棄了漢字;而大韓民國從1970年宣布停止在學校教授漢字,自1976年以后,使用漢字的人也愈來愈少。但近年又有恢復漢字的呼聲。
以下為各地區對漢字簡化的過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 - 1956年1月28日審訂通過《簡化字總表》,1986年修訂後重新發表,一直在中國大陸及新加坡使用至今。1977年,曾公布《第二批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試用一段時間(約八年)后因為字形過於簡單且混亂而于1986年正式宣布廢除。
新加坡 - 過去曾經嘗試推出自己的漢字簡化表。1976年5月,頒布《簡體字總表》修訂本,采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的簡化字。
馬來西亞 - 1981年出版《簡化漢字總表》,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泰國 - 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華文學校都可教授簡體字,實際教學中簡繁并用。
日本 - 日本民間長期流行著一些簡體字。1946年日本內閣公布《當用漢字表》,收字1850個,其中有131個是簡體字,與中文簡體字相同的有53個,差不多相同的有9個。
韓國 - 1983年《朝鮮日報》公布第一批簡體字90個,在《朝鮮日報》上使用,與簡體中文相同的有29個,差不多相同的有4個。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 - 臺灣并沒有類似於以上地區,由官方規范、系統化的以簡體字取代同義繁體字的過程。
這種情況也使在說漢語的地區使用兩種規范漢字,分別是繁體字及簡體字。現在中國大陸和新加坡華人間,一般使用簡化漢字,在香港、澳門一般使用傳統漢字,沒有進行過官方統一規范。臺灣是使用傳統漢字的主要地區,教育當局曾對用字發布若干規范,與港澳的漢字有些許的差別。對於使用簡體字或繁體字對語言學習及運用的影響,學者及一般民眾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及意見。
50年代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普及教育,提出了簡化字:
有時是純把筆劃簡化(例如:葉與葉;萬和萬);
有時幾個繁體字被簡化成一個簡體字;(例如:後與后;幾與幾)
有時則把古漢字賦與新意義,選簡體字使用(例如:豐與豐;臘與臘)。
漢字簡化主要以“述而不作”為原則,即主要是采用通行已久的俗體字或筆畫簡單的異體字,而不另創新字。也有不多的新創字,如:塵。
但是自推行漢語文字改革以來,簡化漢字一直頗受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