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租金催繳的通知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況越來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圍的廣泛性、文種使用的曉諭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確定性等特點。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金催繳的通知4篇,歡迎大家分享。
租金催繳的通知 篇1
函NOTE
致to: 店鋪代碼 (主力店名稱)
主題: 關于XXXX年XX月欠租及欠費的通知
根據《XXXX租賃合同》與《XXXX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貴司應于XXXX年XX月XX日前
司發過支付租金及物管費等其他費用的通知,但到目前為止,貴司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租金及物管費等其他費用。
請貴司珍惜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于此通知發出之日起5日內繳清上述欠租及物管費,并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滯納金。 順頌商祺!
聯系人: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
租金帳戶名稱:XX商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位)
物管費帳戶名稱:XX商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位)
XX商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租金催繳的通知 篇2
催收房租租金通知書
劉之初(承租方):
你好!我與你于20xx年6月6日簽定貳份于都長征大橋(陽光水岸二樓)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位于于都縣城長征大橋橋頭(陽光水岸)二樓寫字樓,寫字樓建筑面積共為850平方米,1號店面 68平方米1號店面租一半的面積,1號店面算34平方米45元/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該物業用途為商業用途。租憑期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2月7日止,你已連續拖欠房租租金長達4個月,經我方多次催收仍拒絕支付,嚴重影響租賃合同的履行,屬嚴重違約行為。根據《房屋租憑合同》第四條第1項、若乙方不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租金,此期間每日按當月租金總額的5%作為滯納金,滯納金按日計算。
《房屋租憑合同》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租憑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雙方在合同期,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二個月的違約金。
乙方拖欠租金3個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損失,我方現通知你自20xx/12/25起同時解除雙方簽定的上述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收回房屋。限你在20xx年12月30日內將房屋內屬于你的一切財物清理搬走,逾期不清理,視作你放棄財物所有權及其他處分權利,我方有權將其作為廢棄物處理。同時,限你在本通知書告知之日起15日內繳清拖欠的租金及違約金,否則,我方將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特此通知
出租方:
日期:20xx/12/7 收件人:
租金催繳的通知 篇3
xxx:
根據貴公司同我公司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貴公司103室已付房屋租金將于20xx年 11月 18日到期,應于20xx年10月18日(不含)前支付20xx年 11月 18日至20xx年05月17日期間的房屋租金和物業費。截止本函送達之日,貴公司已經累計逾期未付款 日,逾期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則按月租金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已達 元。 望貴公司接到函后,盡快繳納房屋租金和物業費用及水電費。 注:房屋租金: 元;物業管理費: 元;違約金: 元 合計: 元。
有限公司
年10月14日
租金催繳的通知 篇4
xx:
你戶于 年與我司簽訂租賃合同,承租我司位于高淳縣北嶺路17號 幢 號,用于 類商品經營,租期為12個月,截止 年 月 日。租賃屆滿前,我司已向你戶發出續租通知,要求你戶明確表示是否續租,直至目前,你戶既未明示是否續租,亦未繳付相應租金,至今仍占用原租賃場且未與我司辦理退場手續。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原簽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你戶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并已嚴重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權益。據此,我司特致函敦促你戶:
一、如有續租意向,請于年 月 日前來我司辦理新一輪租賃手續,并一次性繳清新一輪租賃費用共計 元。
二、如無續租意向,請于 年 月 賃場交還我司,并與我司辦理退場手續。
如你戶未在上述期限內與我司辦理相關手續,我司將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你戶所有的違約責任,并要求法院判令你公司支付滯納金、違約金、本案的訴訟費、律師費以及一切與此相關的費用。望你戶慎重考慮我公司的上述要求,盡快履行合同義務,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法律負面代價及商業信譽損失!
特此函告!
南京高淳大市場服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簽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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