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獎勵通知模板集合六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發增多,通知是運用廣泛的知照性公文。你寫通知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獎勵通知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獎勵通知 篇1
為加強公司人員的招聘效果,滿足生產需要,經公司決定凡老員工推薦新員工入廠,并將新員工穩定下來的,有以下職位公司將給予發放推薦獎金:
1.女普工,推薦獎金100元;(生產男普工不發推薦獎金);
2.一級技術人員,推薦獎金50元;
3.二級以上技術人員,推薦獎金100元;
推薦人應先到人事部領取《內部員工推薦表》。填寫被推薦人等資料,經人事審核后,按正規手續面試及入職,未經人事部登記的`則不發推薦獎;
公司實行推薦員工獎金費與穩定員工相結合的機制。被推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個月后發放獎金的50%,被推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3個月后發獎金的50%;
本通知從即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0月31日。
獎勵通知 篇2
為加強公司人員的招聘效果,滿足生產需要,經公司決定凡老員工推薦新員工入廠,并將新員工穩定下來的',有以下職位公司將給予發放推薦獎金:
1. 女普工,推薦獎金100元;(生產男普工不發推薦獎金);
2. 一級技術人員,推薦獎金50元;
3. 二級以上技術人員,推薦獎金100元;
推薦人應先到人事部領取《內部員工推薦表》,填寫被推薦人等資料,經人事審核后,按正規手續面試及入職,未經人事部登記的則不發推薦獎;
公司實行推薦員工獎金費與穩定員工相結合的機制。被推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個月后發放獎金的50%,被推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3個月后發獎金的50%;
本通知從即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0月31日。
獎勵通知 篇3
集團各部門、各公司:
為充分利用公司一切招聘資源,鼓勵全體員工為公司推薦優秀員工才,提高公司招聘活動的及時性和匹配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位空缺與內部推薦
當空缺職位招聘困難或超過30個工作日沒有招聘到合適的員工選時,由員工力資源部招聘負責員工按標準格式制作《內部空缺職位》(附錄),在公司公告欄或其他形式向員工發布通知,鼓勵進行內部推薦。鼓勵推薦崗位如下:
1、高層管理員工員:指可以從事集團部門負責員工/子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員工員。這類員工才的顯著特征是:市場稀缺,通過正常招聘渠道(如報紙、廣告、網站、員工才市場)幾乎很難獲取。
2、核心技術員工才:指具備某項與集團要求技術匹配度較高專業技術員工才,并可以從事主要技術職務的員工員。這類員工才的顯著特征是:市場稀缺,具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某一領域的專家,能迅速為集團創造效益。
3、中層管理員工員:指可以從事集團部門主管或子公司部門部長職務的員工員。這類員工才的顯著特征是:具有中長期的實際管理工作經驗,較好的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4、熟練技術員工員:指具備與集團要求技能或工作經歷匹配度較高員工員。這類員工員的顯著特征是:技能熟練,磨合期短,能迅速投入工作,創造效益。
二、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內部空缺職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填寫《內部推薦表》(附后)向員工力資源部推薦候選員工,并將候選員工的個員工簡歷提交員工力資源部招聘負責員工。員工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員工。
三、 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1、如員工推薦的候選員工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員工不享受任何獎勵。
2、如員工推薦的候選員工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但沒有被公司錄用,或在試用期被淘汰或主動放棄的,推薦員工將獲得通報表揚,獎勵不予發放。
3、如果員工推薦的候選員工被公司錄用并順利經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推薦員工可獲得30%的獎金;被推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含試用期)后,推薦員工可獲得剩余70 %的獎金。推薦員工可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獎勵。
獎勵通知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我校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及教學管理改革與創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教學獎勵的范圍為:專業建設類、課程建設類、教學改革類、教學研究類、教學效果類、教學管理類和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特色項目類等七大類。具體內容如下:
1、專業建設類:國家級雙一流學科專業、國家級特色專業(含專業綜合改革項目、卓越人才培養項目,以下“特色專業”均相同)、省級雙一流學科專業、省級特色專業、新設置專業;
2、課程建設類:國家級精品開放課程、省級精品開放課程;
3、教學改革類:國家級示范實驗實訓中心、省級示范實驗實訓中心,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中心、省級虛擬仿真實驗中心等;
4、教學研究類:國家級、省級質量工程中的各類項目(專業建設類、課程建設類、教學改革類項目除外);
5、教學效果類: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省級教學成果獎、校級教學成果獎,國家級教學團隊、省級教學團隊,國家級教學名師、省級教學名師、校級教學名師,國家級教壇新秀、省級教壇新秀、學校青年教師教學大獎賽獲獎者(校級教壇新秀),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成績優異者,學校教學質量獎獲得者,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者等;
6、教學管理類:全國優秀教學管理集體、省級優秀教學管理集體、省級優秀教學管理工作者、校級優秀教研室、實驗室、實訓基地等;
7、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特色項目類:包括政產學研合作促進人才培養、“雙能型”師資隊伍建設、校企聯合辦學等方面有特色的做法。
第三條 各類教學獎勵完成人應是我校在職教職工。
第四條 各類教學獎勵以教務處登記備案為準,在依據本辦法申報之前,需按要求提交證明材料,未辦理手續的不予獎勵。
第五條 已作為教學獎勵的成果不重復計算績效。
第六條 所有教育教學獎勵的認定以教師參賽獲獎證書和指導學生獲獎證書或政府有關機關發文為準,否則不予認定。
第二章 獎勵標準
第七條 專業建設獎
1、國家級一流學科:獎勵團隊100萬元;
2、國家級特色專業:獎勵團隊10萬元,項目申報成功獎勵4萬元,項目結題獎勵6萬元;
3、省級雙一流學科專業:獎勵團隊30萬元;
4、省級特色專業:獎勵團隊2萬元,項目申報成功獎勵1萬元,項目結題獎勵1萬元;
5、新設置專業:獎勵申報團隊0.4萬元。
第八條 課程建設獎
1、國家級精品開放課程:獎勵團隊5萬元,項目申報成功獎勵2萬元,項目結題獎勵3萬元;
2、省級精品開放課程:獎勵團隊2萬元,項目申報成功獎勵1萬元,項目結題獎勵1萬元。
第九條 教學改革獎
1、國家級示范實驗實訓中心、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中心:獎勵團隊10萬元,項目申報成功獎勵4萬元,項目結題獎勵6萬元;
2、省級示范實驗實訓中心、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省級虛擬仿真實驗中心:獎勵團隊2萬元,項目申報成功獎勵1萬元,項目結題獎勵1萬元。
第十條 教學研究獎。在完成建設任務后,給予如下獎勵:
第七至第九條除外的省級以上質量工程研究項目,國家級獎勵3萬,省級獎勵1.5萬,省級一般教學研究項目獎勵0.5萬。
第十一條 教學效果獎
教育教學成果須為國家級、省級、學校正式頒布的成果,不含各級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評選的成果。指導學生獲獎成果以當年認定的“安徽省大學生學科和技能競賽部分A、B類項目列表”為準。
1、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成果分別按照特等獎100萬元/項、一等獎50萬元/項、二等獎30萬元/項的標準對獲獎團隊進行獎勵;省級教學成果獎獲獎成果分別按照特等獎5萬元/項、一等獎2萬元/項、二等獎1萬元/項、三等獎0.6萬元/項的`標準對獲獎團隊進行獎勵;校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0.5萬元/項、0.3萬元/項、0.2萬元/項、0.1萬元/項;
2、獲得“教學名師”的教師分別按照國家級20萬元/人、省級1萬元/人、校級0.5萬元/人的標準進行獎勵;
3、國家級教壇新秀獎勵2.5萬元/人、省級教壇新秀獎勵0.5萬元/人、校級教壇新秀獎勵0.3萬元/人;
4、對在學校認定的各類教學競賽中獲獎的教師,按照國家級一等獎1.5萬元/人、二等獎1萬元/人、三等獎0.6萬元/人,省級一等獎0.6萬元/人、二等獎0.4萬元/人、三等獎0.2萬元/人的標準進行獎勵;
5、學校青年教師教學大獎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0.3萬元、0.2萬元、0.1萬元;
6、校級多媒體課件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0.15萬元、0.1萬元、0.05萬元;
7、校級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優秀獎勵0.1萬元/人;
8、在學校認定的各項A、B類競賽中,指導學生獲得國家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指導教師(組)0.6萬元、0.4萬元、0.3萬元;指導學生獲得省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指導教師(組)0.3萬元、0.2萬元、0.1萬元;
9、指導學生參加國家級、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結項獲優秀等級,分別獎勵指導教師(組)0.2萬元、0.1萬元;
10、指導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獲校級優秀,獎勵指導教師(組)0.1萬元。
第十二條 教學管理獎
1、國家級優秀教學管理集體、優秀教學管理工作者分別獎勵2萬元/項、1萬元/項,省級優秀教學管理集體、優秀教學管理工作者分別獎勵1萬元/項、0.5萬元/項;
2、校級優秀教研室、實驗室、實訓基地分別各獎勵0.5萬元。
第十三條 地方高水平大學建設特色項目獎
校內各二級機構在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和人才培養上有特色的做法,并取得實效,且不能納入上述獎勵內容之內,經匯報論證后可申報特色項目獎。按程序認定、審批后,根據特色項目的影響力以及對地方高水平大學建設和人才培養貢獻度的大小,由校長辦公會確定獎勵額度。
第三章 獎勵規則
第十四條 頒發的的獎金,由教育教學成果第一完成人領取并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 獎勵所得的涉稅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多次獲獎的同一教育教學成果,以最高標準給予獎勵(不含上級給予的獎勵),不重復計獎。已按低級別獎勵的,則按其與最高標準獎金差額,給予補發。
第十七條 教學獎勵每年進行一次,遺留問題下一年度補辦,補辦時按成果發生期內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四章 獎勵程序
第十八條 教學獎勵工作由學校教務處負責具體實施,每年春學期完成上一年度教育教學獎勵認定、統計及獎金發放工作。
第十九條 教學獎勵的具體程序:按年度由個人和教學單位(管理單位)在規定時間向教務處提交成果統計,在全校公示,對經公示沒有異議,或有異議但已在規定時間內核實調整的獎勵方案,經學校分管院長審核,院長辦公會審定后執行。
第二十條 單位或個人對教學獎勵審核工作有異議,應在獎勵成果公示之日起7天內向教務處提交書面說明。必要時由教務處組織專家審核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施行前發生的教育教學成果不予追溯。未在本辦法之列的當年新增獎勵項目,由相關單位提出獎勵申請和獎勵方案,并提供支撐材料(獲獎證書或文件等材料的復印件),經教務處審核,報學校研究批準后參照相應標準進行獎勵。
第二十二條 指導學生獲國際級別獎勵的指導教師(組)原則上在國家級同級別的基礎上上浮20%;指導學生獲比賽級別特等獎的指導教師獎勵標準在同級別一等獎的標準上上浮10%;指導各類比賽的金、銀、銅獎參照一、二、三等獎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國家級、省級教學成果獎,我校非第一排名單位的,在獎勵標準基礎上乘以系數1/N(N為獲獎人數乘以學校排名)進行獎勵。校級教學成果獎,我校非第一排名單位的不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其他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關于印發〈皖西學院教育教學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院發[20xx]122號)中關于教育教學獎勵的條款廢止。
獎勵通知 篇5
校內各單位:
根據《北京師范大學業績獎勵綜合改革辦法(試行)》(師校發【20xx】5號)的總體要求,為順利實施20xx年重大業績獎勵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北京師范大學重大業績獎勵方案(試行)》中的相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限20xx自然年度獲得的業績成果。其中,學科建設重大業績屬一次性獎勵,已于20xx年實施,20xx年不再實施。
二、申報辦法
1. 請符合條件的個人(或負責人,下同)于20xx年11月26日前,通過人力資源系統(http://rs.bnu.edu.cn)“重大業績獎勵”模塊在線申報,在線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2. 個人在線申報后,個人所在單位、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在線審核,人事處對審核結果進行在線確認。
3. 人事處確認后,由個人所在單位統一打印業績申報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章后,于20xx年12月8日前提交人事處。
4. 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類、綜合貢獻類重大業績申報,由人事處協同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各類重大業績審核過程中涉及的特殊情況及相關事宜,由人事處與相關職能部門以審核工作小組的方式聯合處理。
三、申報說明
1. “高質量學術論文”獎勵,原則上僅限對“article”和“review”兩種類型的論文予以獎勵。
2. “重大咨詢成果”獎勵,僅限對“以北京師范大學名義報送,并獲實質性批示的咨詢報告”予以獎勵。
3. 對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的集成項目,項目經費800萬以上的,按重大項目的標準獎勵;800萬以下的,按重點項目的標準獎勵。
4. 國家十三五期間設立的.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參照國家科學計劃973、863項目、課題的相應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5. 與學校簽訂有不參與重大業績獎勵協議或備忘錄的個人,不發放重大業績獎勵。
6.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個人,不發放重大業績獎勵。
獎勵通知 篇6
各區、縣質監局(分局),有關企業:
近期,省政府將出臺《關于實施質量強省戰略的意見》,明確在省政府層面設立江蘇省質量獎,內含江蘇省質量獎(5家左右)、江蘇省質量獎提名獎(5家左右)、江蘇省質量管理先進企業(20家左右)三個獎項,并對其中的江蘇省質量獎獲獎組織給予100萬獎勵。為此,原由江蘇省質監局為主組織審定的省質量獎與即將實施的省政府層面的江蘇省質量獎進行整合。
為適應省質量獎工作的變化與調整,做好我市今年江蘇省質量獎的申報工作,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江蘇省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蘇質監質函[20xx]28號)(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滿足原《江蘇省質量獎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中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要求的各類組織均可申報江蘇省質量獎,包括已獲原江蘇省質量獎的企業。
二、申報材料、申報程序和相關要求
仍按《關于組織申報20xx年江蘇省質量獎的`通知》(蘇質審委發[20xx]2號)(附件2)要求進行,沒有變化。
三、申報材料提交時間
申報企業填寫《江蘇省質量獎申請表》,編制《企業卓越績效管理總結報告》、準備卓越績效管理典型案例分析材料,并附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三份,于20xx年7月20日前報送至市政府質量獎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或省對口主管部門,由其簽署推薦意見后,上報江蘇省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事項可參閱江蘇省質量獎審定委員會印發的《關于組織申報20xx年江蘇省質量獎的通知》(蘇質審委發[20xx]2號)。
(二)申報表格、信息、資料等均可從市質監局網站查詢和下載(http://www.njzj.gov.cn/質量管理與認證認可/質量獎專欄)。
(三)市政府質量獎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錢文虎,電話:83630627,傳真:83630626,地址:建鄴區江東中路259號新城大廈10樓1010室。
附件:
1、《關于做好20xx年江蘇省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蘇質監質函[20xx]28號)
2、《關于組織申報20xx年江蘇省質量獎的通知》(蘇質審委發[20xx]2號)
市政府質量獎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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