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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范本(通用10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1
一、在校住宿教師要嚴格按照學校規章制度辦事。
二、學校住宿教師不準私自配備大門鑰匙,如有私配者,學校財產丟失,將追究責任。
三、學校住宿教師晚上外出辦事返回的時間不得超多十點,如有特殊情況外出,請事先告知值班人員并按時返校。
四、住宿教師有客來訪到門衛處登記,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外來人員十點前必須離校,否則財產丟失將追究責任。
五、學校大門任何人不得翻越,如有翻越、經發現罰款一百元。
六、住宿教師要注意安全用電、用火、以免發生煤氣中毒及火災。
學校簽字(蓋章):
住校教師簽字(蓋章):
日期: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2
為了認真貫徹上級部門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樹立“穩定壓倒--切”的`思想,落實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要求,確保住校教師人身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學校決定對住校教師實行安全目標責任管理,特與學校住校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
1、嚴格遵守教師住校管理規定。
2、做好防盜工作,不將貴重物品放在宿舍,離校要管好門窗。
3、遵守學校安全用電制度,不使用不合格及有安全隱患的電器(如電熱棒、電爐等),嚴禁毛搭、亂拉電線。離開宿舍要檢查電源是否關閉。
4、不留宿外來人員,如確需留宿的,請及時向學校報告留宿人員的基木情況。
5、不得將易燃易爆的物品存放在宿舍。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
7、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將閑雜物品堆放在疏散通道上,自覺保護好消防器材。
8、全面負責辦公樓衛生工作,注意維護辦公樓各項設施。晚上23點以前必須回到學校宿舍校。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負責人與宿舍樓住校教師各持一份,有效期一年。
校長:
宿舍負責人:
日期: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3
為進一步強化崗位責任、落實管理措施,預防學校安全衛生責任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規范有序,學校與住校生活教師簽訂安全衛生目標責任書。
一.住校教師按學校規定用電用水。
二.教師要管理好自己的宿舍衛生。如發現有人外出未歸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及時做出處理,迅速向學校領導聯系。住校教師應不定時進行巡邏,發現隱患及時報告。處理突發事件。如發現有其他人員干擾住校休息 、住宿設施不安全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做出恰當處理或向學校領導報告。
1.安排好寢室每天一次掃除、一周一次大掃除,并對各寢室的衛生情況,將情況及時與總務負責人匯報。
2.生活教師應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良好的師德,遵守并執行好學校的各項規章和決議,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待人和氣,時時處處團結同事。
3.隨時關注宿舍內公共財產安全狀況,檢查、登記并向學校報告住宿設施的損壞情況。
4、嚴禁拉接電線和用電器。特別重視防觸電、防火、防盜。
若責任人違返安全規定,而導致安全衛生責任事故發生,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學校蓋章:
責任人簽字:
日期: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4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規范住宿教職工的管理,進一步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增強幼兒園住宿教職工自防、自衛、自治、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控制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休息環境,對住宿教職工實行安全目標管理,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簡單家具、熱水器、飲水機、客廳電扇等由甲方負責提供,要求大家愛護宿舍內的'各種設備和家具。
二、保持寢室環境不衛生整潔,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每周安排值日人員負責打掃寢室。不準在墻壁門窗上任意張貼字畫或在墻上涂寫。
三、要增強消防意識,宿舍內嚴禁吸煙。
四、要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寢室內大聲喧嘩,或進行影響其他同事休息的活動。
五、各成員要主動關心宿舍工作,維護集體榮譽,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文明禮貌。
六、宿舍精神面貌好,充滿健康、積極向上的氣氛。
七、嚴禁在宿舍內打架斗毆、等各項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動。
八、要愛護公物, 離寢室時要關好門。門窗、玻璃、煤氣、電器設備等不得隨意搬動、折毀,如有損壞,維修費自理。
九、宿舍所用水、電、煤氣等費用,均有住宿舍員工分攤。
十、不得留外人在宿舍過夜,住宿舍成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由各自負責。
十一、按時作息,就寢時間為22:30,就寢后不能講話、吵鬧,并同時熄燈上鎖。外出人員要在22:30以前回宿舍。
甲方簽名并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5
為加強住校生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安全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的原則,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住校生往返家校之間的安全
1、住校生每周星期日下午按時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學后離校,往返家校的學生必須乘坐有客運資格的客運車輛或步行,平安回家。放假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留宿。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后果由學生自負。
2、住校生在上學回家途中發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途中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游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塘、池、庫洗澡等,不得損壞、踐踏、攀折群眾莊稼和花草樹木果實等。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后果由學生自負。
3、住校生在上學回家途中不許爬車、破壞設施設備、盜竊等。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后果由學生自負。
二、住校生校內生活安全
1、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安全。
2、周內住校生不能私自回家,確需回家,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后交給晚自習輔導老師及宿管老師方可離校。離校后安全由學生自己負責。
3、住校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園,有特殊情況須經老師允許后方可出校門,并速去速回。老師準假,學生離校后,學生自己負責安全。
4、住校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霉變、劣質、過期及“三無”等食物,如私自外出就餐,買零食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傷害,責任學生自負。
5、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6、學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報告老師,通知家長。
7、在早上起床后和課余時間的.各種鍛煉活動中,要注意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
8、講究衛生,不亂丟臟物,不在寢室就餐、吃零食,不將臟物扔出窗外;講究個人衛生,物品整潔。
三、住校生宿舍區的安全
1、學生就寢由當天的值班員管理,值班員每天檢查就寢情況,了解生活情況,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人數,做好記載。
2、離開寢室,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后要關好門窗,上課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以交給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翻亂拿別人東西。
3、嚴禁住校生私自離校,私自離校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負;如果住校生攀爬校門、圍墻、欄桿,下河洗澡、摸魚等造成人生傷害或其他后果由學生自負。
4、嚴禁住校生攜帶管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彈弓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進入校園和寢室,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老師發現一律沒收。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及其他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及其他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8 、各寢室室長認真履行職責,管理好本寢室的人員,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報告老師。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床位;未經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11、健全學校老師和家長聯系制度,學生在學校違紀后,家長接到老師的電話或書面、口頭通知后應及時到學校協助老師對其子女幫助教育。
12、住校生在住校期間違反住校紀律三次以下請家長到學校幫助教育,仍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資格,家長自己解決其住宿問題。
本責任書壹式貳份,學校、家長各執壹份。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到學期結束的在校期間。雙方簽字生效。
校長(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住校學生(簽字):
日期: 日期: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6
為了確保住校生在我校期間及往返學校途中的人生安全,為了嚴格劃分責任界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住校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法律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住校生在校期間學校需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和遵紀守法教育。
2、住校生必須遵守《檢槽中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服從學校教師、保安及宿舍長的管理。
3、嚴禁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留宿,男女生之間不得串門。
4、非特殊情況,所有住校生嚴禁熄燈后外出學校,更不許在外住宿,若有特殊情況需外宿或外出者,必須向班主任或值周教師請假,經教師和保安批準后方可外宿或外出,否則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自負。
5、嚴禁將管制刀具及其它違禁物品帶入校園和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不得擅自使用電器或在宿舍內充電。
7、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飲酒、、打架和做危險游戲。
8、嚴禁攀爬、翻越宿舍窗戶和陽臺,嚴禁攀爬宿舍樓樓頂,嚴禁翻越學校大門和圍墻。
9、未經他人允許不得擅自翻動、使用他人物品,嚴禁偷竊他人財物。
10、嚴禁破壞宿舍樓相關設施設備,如有故意破壞行為,必須照價賠償,并進行紀律處分。
11、不準在宿舍內和樓道上洗漱、吃飯、追逐打鬧和高聲喧嘩等。
12、住校生原則上要在周五下午由值周教師集合強調安全后方可離校,如有特殊情況要提前離校的,必須由家長和本人簽字后,方可離校(節假日放假時的離校工作,由學校屆時安排)。周六原則上要求所有住校生離校,如確有特殊原因或遇惡劣天氣而需留校的,一定要服從值周教師和保安的管理,如需外出時要向值周教師或保安請假并簽字后方可外出。若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
13、住校生周日返;蚬澕偃辗敌r間,不得早于下午15::00(即下午15::00前到校的,學校不予接待,也不負有安全責任)。
14、住校生往返學校途中,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牌、無證、無保險)和“三超”車輛(即超員、超載、超速),嚴禁乘坐非載人車輛,禁止乘坐摩托車上學,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嚴禁到江河湖泊內游泳,嚴禁到水塘、水庫、水窖、箐溝里洗澡,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因自然災害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15、住校生在夜間突發疾病時,學校將聯系家長,家長應作出積極響應措施,住校生在校期間,要求家長24小時開機。
16、如住校生或家長違反以上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學校和住校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云龍縣檢槽中學 :
。▽W生監護人)簽字:
校長:
學生本人簽字:
20__年3月21日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7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生安全,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或者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知識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餐具條件,并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衛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在校生一律不準外出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愿意到校外就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星期天下午到校,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和行政審批后,交門衛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墻或者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周五放學后應立即來;離;丶,不得在校內留宿,非學;蛘呃蠋煹脑韺W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⑴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校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并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⑵住校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不允許住校生騎車上學,嚴防各種違章及事故發生。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者負責,禁止在校園內騎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6、有特異質或者特殊疾病原則上不接受住宿。家長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協議書方可。
7、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尖刃鈍器,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墻出校到山塘水庫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家長應加強對住校生的安全教育,紀律教育,住校生在住校期間,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續續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10、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并定期對學生進行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12、學校重視對學校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孩子的思想教育,生理衛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者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3、學校嚴禁學生結伙玩耍,星期五放學后,要求學生第一時間必須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4、周五,周日的家校往返,學生必須乘坐符合載客交通要求的車輛,嚴禁乘坐其他非客運車輛或超載車輛往返家校。
15、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校住宿時間段內。
16、本協議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__中學(章):
家長簽字:電話:
年 月 日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8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鑒于部分學生家長在校外給學生租房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與學生家長及房東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1、學生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屬于學生(家長)本人自愿的個體行為,在校外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2、各位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經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處的生活、學習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與房主協商解決隱患,并要求房主規范管理。
3、房東和家長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家長和房東負責。
4、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家長及房東要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絕對不允許孩子使用電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不私拉亂接電線、堅決不允許使用蜂窩煤爐取暖等。
5、家長要告知房主時刻管理好孩子,堅決禁止學生拿刀、槍等帶有尖銳器具的玩具追打嬉戲。如因租住處管理不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騙、重傷害,走失等)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系,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學生及家長留存,一份房東留存。
學生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___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生本人(簽名):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所在班級家長(簽名):_____家長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9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區宿舍管理水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生活秩序,構建一個安全、和諧、文明、寧靜、清潔的學習和休息環境,凡我校區住校學生必須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方可安排住宿。
一、宿舍管理規定:
第一條、宿舍開門時間為:每天早上6:30,關門時間為:每天晚上22:30,宿舍點名時間為:22:30分,每天晚上23:30統一關燈休息。
第二條、學生應遵守宿舍(公寓)會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員乘機進行盜竊、詐騙等不法活動;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午休時和熄燈后禁止大聲喧嘩和進行其它有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學生無特殊情況均不得晚歸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學生必須在值班室憑有效證件登記并由值班教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
第四條、學生應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防止丟失被盜。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手機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門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給他人,離;蛘{換宿舍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門,鑰匙遺失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不得私自更換鎖具和配制鑰匙。
第五條、學生應當嚴格自律,嚴禁打架斗毆、盜竊、賭博、酗酒、破壞公物、翻窗、翻門或踹門等違反道德、法律和校紀的行為;嚴禁學生持有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兇器和管制刀具,一經查處,予以沒收并嚴肅處理。
第六條、嚴禁向窗外、走廊和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破壞環境衛生,在宿舍(公寓)內經商、推銷和做廣告等。
第七條、學生有協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員維護學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責任和義務,發現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公寓應當主動盤問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員和保衛處報告。
二、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
第一條、對違犯學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規定者,按照《云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制度給予相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
第二條、對屢次違規者及違規后執意對抗者,將從嚴處理,并參照《云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條、因在宿舍(公寓)內使用違章電器、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務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定負責經濟賠償,并參照《云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或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對于晚歸、未歸、酗酒、賭博、吸煙、打架斗毆、聚眾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具體為:
晚歸一次給予警告處分,晚歸兩次給予記過處分,晚歸三給予次留校察看處分,晚歸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未歸一次給予記過處分,未歸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未歸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酗酒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不論是白酒還是啤酒也不論是多喝還是少喝),酗酒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酗酒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打架斗毆:根據打架斗毆性質及其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分別給予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
聚眾滋事:對于聚眾滋事的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二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賭博:第一次參與賭博的將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參與賭博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參與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五條、對于通過網絡觀看、傳播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者,學院將取消該宿舍(公寓)使用網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對于私接、亂拉電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違章電器、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者沒收違章物品,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異性者,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
第八條、學生住宿應按照指定的房號就宿,凡擅自調換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處。經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九條、向窗外和走道上潑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內燒紙,亂扔果皮、紙屑,在室內外亂寫亂畫、把腳印踏在墻上、踢、拍球、操作帶響動的體育用具、飼養寵物等,經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五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六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七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從事商品營銷活動(包括小食、小百貨、租書、租碟、電話卡等)者,視其情節后果,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一條、在宿舍(公寓)內存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沒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違反的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違反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違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二條、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從管理或無理取鬧者,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三條、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點張貼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標語等。經教育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故意損壞和私自拆裝宿舍設備設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則按原價的雙倍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私自調換門鎖、鎖心或另加鎖,用腳踢門和翻越門窗者,負責賠償損失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作為住校生以上條款我已明確知道并自愿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反愿接受以上條款的相應處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住校教師安全協議書 10
為加強住校生管理,全面提高教學成績,使10級中考成績有一個新的突破,特制訂本管理協議:
1、嚴格遵守學校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違犯。
2、班級實行全封閉管理,學生住校期間不允許出校園。(特殊情況除外)
3、學生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早操,早晚自習及正常上課均不準遲到、早退、無故曠課。有特殊事情或有病必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師、領導請假,否則不允許出校門。
4、學生在早晚自習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能隨意進出教室,要絕對保證教室的安靜。
5、在預備鈴前準備好一切事務。按時就寢,熄燈后不能說話,不能走動,不能點蠟燭或打手電筒看書,更不得影響其他同學休息。
6、住校期間不準帶手機、MP3、MP4等與學習無關的.東西進校。如果發現,一律沒收。
7、住校期間不得吸煙、打牌、酗酒。不得惹事生非、打架、斗毆,不得從事任何與學習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住校及輔導資格并做嚴肅處理。
違反以上規定中的任一條的,一次提醒,二次警告及請家長,三次取消住校及輔導資格。
請各位同學嚴格按照協議要求自己,遵守好各項紀律。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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