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征地協議書
征地,是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簡稱。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不論農民是否同意),并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土地被征用后,其所有權屬于國家,不再屬于農民集體。以下是由yjbys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出來的征地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征地協議書(1)
征地單位:長沙縣農村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地單位:青山村三合村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長沙縣三年環保綜合整治行動的精神,經縣環保、國土、規劃、重點辦、鎮人民政府現場勘查確定,決定在乙方青豪壩下游征收7.41畝(4940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青山污水處理廠。征收補償標準按《長沙市政府第103號令)及長沙縣[008]16號文件具體實施細則進行補償,現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征地面積
經長沙縣測繪隊現場測量實際用地面積為7.41畝,計4940平方米。
二、征地補償費用總計:
1、青苗補償:7.41畝×1800畝/元=13338元
2、土地征收費:7.41畝×12600畝/元=93366元
3、安置補償費:7.41畝×12600畝/元=93366元
4、集體設施(水渠水管)補償:按施工設計要求另議。
三、付款方式: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費用,由所屬三合村民小組代開收據。
四、本協議壹式肆份,鎮、村、組、長沙縣農村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鎮政府代表:
青山村村委會代表:
鎮國土所代表:
20xx年5月18日
征地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設********需要占用土地,在****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合同法》和《土地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沙圪堵急調峰加氣站所需土地。
二、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三、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大寫)******
(小寫:********整)
(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
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三日內,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沙圪堵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鎮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村委會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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