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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租房協議書優選【3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中介租房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中介租房協議書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中介租房協議書2
受托人: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元人民幣。
第三條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保證金、學費、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生的銀行手續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專業:
學校2、專業:
學校3、專業: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定辦理延期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委托人一經選擇了相關的專業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生變化,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協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議”是雙方補充協議。
八、其他
第二十九條若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在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XXXX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章)
經手人:
負責人:
_年_月_日
委托中介租房協議書3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名/公司名稱:
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于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托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為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愿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適合租戶并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介紹客戶完成該房產租賃后,乙方可獲得相當于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為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為之后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并盡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為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托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終止后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滿且雙方并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為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2.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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