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火應急疏散預案
1、總則
為了及時有效的做好撲救火災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降低火災造成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發生的火災事故應急疏散。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防火應急疏散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成員部門: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綜合事務部、基層單位防火負責人
2.2公司防火應急疏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監督部)。
電話:0000000
緊急電話:火警119、巡警110、救護120
2.3職責
2.3.1應急疏散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防火應急疏散預案”,組織義務消防隊并實施演練,做好防火應急疏散的各項準備工作;
2.3.2組長全面負責防火應急疏散工作并適時發布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指揮防火應急疏散行動,組織火災事故的協助調查工作,評價并完善應急預案;
2.3.4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火災事故的報警、組織撲救、人員疏散、火災情況的通報及事后的牽頭調查處理工作;
2.3.5相關成員部門負責現場的通訊聯絡、機械設備的救援和疏散、傷員的急救處置及搶救、協助調查火災事故的工作。
3、工作程序
3.1應急疏散準備
3.1.1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應急疏散組織體系,制定本單位防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報公司備案;
3.1.2各單位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易引發火險的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和監控;
3.1.3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及防火設施完備有效。
3.2應急響應
3.2.1一旦發生火災險情時,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本單位現場負責人并報警,單位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并簡要說明情況;
3.2.2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公司防火應急領導小組,并趕赴火災現場;
3.2.3現場總指揮
a. 綜合分析火場情況,適時地發布行動指揮命令;
b. 決定疏散時,負責疏散程序的執行;
c. 負責協調各部門安全疏散的組織領導;
d. 隨時解決疏散、滅火中出現的問題;
e. 與專業消防部門的總指揮緊密合作,提供一切方便,協助滅火;
f. 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疏散人員區域進行巡查,確定所有人員都能按指令安全疏散。
3.3應急措施
3.3.1火災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急小組,應立即組織本單位醫務人員及相關人員,對火災事故中的傷員按不同傷情進行現場急救;
3.3.2組織車輛對傷情較重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3.3.3組織現場救護時,應及時協調相關人員和部門,疏導現場通道,保證救護工作的順利進行;
3.3.4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火災第一現場,并派專人進行警戒,等待專業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4、糾正與完善
4.1火災事故單位應對防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
4.2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單位的應急疏散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核,并經公司防火應急疏散領導小組審批后,交由火災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防火應急疏散預案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解釋。
5.2本防火應急疏散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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