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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口小學汛期安全應急預案
目前,雨季來臨,強降水不斷,甚至會出現大到暴雨,我片區出現局部山洪爆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洪澇災害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在汛期極易引發危巖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事關全體教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為了確實抓好我校汛期安全工作,做到有備無患,根據上級相關精神,特制定汶川縣漩口小學汛期安全預案。
一、加強汛期安全工作領導
為確保汛期學校安全,在發生汛期安全事故時能采取應急措施,特成立漩口小學汛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張衛東
副組長: 周志平 何林
成 員: 鐘林 賈亮 王勇剛曹剛 董丹 張偉
二、 工作要求
遇大風雷雨、汛期間采取以下辦法處理。
1、利用課余時間對全體師生進行防汛、防雷等知識的教育,讓全體師生學會自護自救。
2、遇大風雷雨時:
若雷雨影響較大,學生大部分未能按時到校,領導小組應及時向鎮政府、縣教育局請示是否停課。
3、 汛期間:
(1)、學校安排兩名監測員(陳志懷 王勇剛)收聽收看當地天氣預報,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現大到暴雨天氣時,監測員應及時通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立即應急分隊進行抗洪并及時上報災情。
(2)、應急分隊根據當地的地理位置,汛期情況,對師生途經危險地帶的地區,對其決定是否撤離。若需撤離,先向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主管領導請示同意后執行。
(3)、 學生途經河流,需要過河或過橋的,汛期間發大水一律由家長和教師接送。
三、 事故報告
1、學校校長為事故報告第一責任人。
2、若汛期間出現溺水傷亡或雷電事故,2小時立即向當地政府及縣教育局匯報。
3、 雷雨出現山體滑坡,影響師生安全危險,學校需向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分管領導匯報,請求解決辦法。
四、 責任追究
1、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2、 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將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未按工作要求處理汛期、雷雨間事情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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