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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

        時間:2022-06-11 00:20:01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范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專項應急預案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范文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1

          1 目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 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 范圍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突發事件。

          4 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 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 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 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b) 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 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 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保障。

          e) 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傷亡人員善后及安撫工作。

          5.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 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 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發生情報;

          c)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 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 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中心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人員組成。

          5.3.3 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a)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 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 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有關資料;

          d) 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 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 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危險化學品事故。

          7 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 應急響應

          8.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撤離。如果泄漏物有毒,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主要途徑,燃燒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情況,應按照統一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 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 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 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9 培訓與演練

          10.1 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 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 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正常供電和正常生產作業活動,預防突發停電及電氣設備突發故障、 損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政府有關規定,特制定本 停電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范圍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公司的相關規定,為更好應對××××××公司各種情況的停電處理,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2突然斷電危機分類與分級

          2.1分類

          針對不同的斷電事故應采用相應的處理程序,本預案將斷電事故分為以下兩 種情況,若有其他情況應參照相近處理程序:全廠停電、局部停電。

          2.2分級

          根據停電對生產的影響分以下四級。

          IV級:正在使用的一路高壓系統斷電或藥劑投加系統停電,預計可在30min 內可恢復供電;或者過濾系統停電,預計24小時內可恢復供電。

          III級:兩路進線電源同時停電,需使用發電機供電。

          II級:高壓泵房系統停電。

          I級:高低壓配電系統因各種原因如火災、恐怖活動等出現嚴重故障導致全 廠斷電,使生產陷入停頓。

          3應急小組

          應急小組職責:負責緊急情況下的生產調度,組織搶險救援。

          應急小組成員有:

          組長:由廠長擔任,負責組建應急小組和任命應急小組成員,以及保證必要資源的提供。

          危機協調員:負責對危機事件進行記錄,組織危機事件的調查工作,并經廠 長批準向集團公司報告危機事件;負責協調危機管理小組內部聯絡和信息溝通, 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的工作和各種資源的獲取途徑;

          組員:應協助并支持事故危機的處理。

          應急小組成員名單參見附件。

          4應急響應措施

          4.1報告

          危機分級報告范圍

          對于IV級危機,需由廠內內部報告

          對于III級危機,需向集團生產營運部報告。

          對于II級和I級危機,則需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和聯絡,并跟蹤報告進展情況,直至危機解除。按照集團公司《重大事件報告制度》中的'事件報告程序路線 進行報告。由應急小組領導向集團公司及其直接經理報告。

          4.2采取措施

          (1)發生斷電情況后,值班人員應立刻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同時向值班領導及廠領導匯報情況。

          (2)手動切除不允許自啟動的用電設備及各種用電負荷。

          (3)值班人員通知廠內值班電工對電氣系統、設備進行詳細檢查查找斷電 原因,若檢查結果為外部電源的原因斷電即全廠停電,則按操作規程執行倒閘操作啟動第二路電源或啟用備用發電機保障生產(注意:發電機主要保障生產用 電);若斷電原因為局部斷電,則在切除故障回路后進行檢修,查找斷電原因, 排除故障后重新接通高壓電源,恢復生產。

          (4)值班人員應詳細了解記錄停電發生的時間、原因以及處理措施,并將 結果記錄于《設備維修記錄》中,并標明“異常處理”字樣。同時將報廠長、安全主任。

          4.3現場保護

          斷電后,操作人員不明情況不得進行復位操作。

          5危機的結束確認和善后處理工作

          由廠內電氣工程師確定危機是否中止;危機的中止由電氣工程師向內、外部 宣布;

          確定中止后,由安全主任通知應急小組的其他成員、相關部門、集團公司。需要時,應通知保險公司。

          6事后調查、報告與總結

          對每次出現的危機要形成記錄,并在組織內予以保持,應急終止后上報。根據實踐經驗對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及時修訂不完善的部分。

          7應急保障措施

          7.1內部保障

          由維修部組織實施停電應急預案;

          由維修部落實應急物資保障,定期檢修應急用發電機;

          由技術部制定臨時運行方案并予以實施;

          7.2外部救援

          對于重要設備的毀損造成的II級和I級危機,及時與各廠家聯系搶修或緊急供貨。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3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xxxx,報警內線xxxxx。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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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范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專項應急預案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范文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1

              1 目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 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 范圍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突發事件。

              4 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 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 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 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b) 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 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 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保障。

              e) 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傷亡人員善后及安撫工作。

              5.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 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 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發生情報;

              c)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 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 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中心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人員組成。

              5.3.3 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a)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 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 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有關資料;

              d) 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 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 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危險化學品事故。

              7 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 應急響應

              8.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撤離。如果泄漏物有毒,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主要途徑,燃燒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情況,應按照統一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 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 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 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9 培訓與演練

              10.1 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 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 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正常供電和正常生產作業活動,預防突發停電及電氣設備突發故障、 損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政府有關規定,特制定本 停電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范圍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公司的相關規定,為更好應對××××××公司各種情況的停電處理,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2突然斷電危機分類與分級

              2.1分類

              針對不同的斷電事故應采用相應的處理程序,本預案將斷電事故分為以下兩 種情況,若有其他情況應參照相近處理程序:全廠停電、局部停電。

              2.2分級

              根據停電對生產的影響分以下四級。

              IV級:正在使用的一路高壓系統斷電或藥劑投加系統停電,預計可在30min 內可恢復供電;或者過濾系統停電,預計24小時內可恢復供電。

              III級:兩路進線電源同時停電,需使用發電機供電。

              II級:高壓泵房系統停電。

              I級:高低壓配電系統因各種原因如火災、恐怖活動等出現嚴重故障導致全 廠斷電,使生產陷入停頓。

              3應急小組

              應急小組職責:負責緊急情況下的生產調度,組織搶險救援。

              應急小組成員有:

              組長:由廠長擔任,負責組建應急小組和任命應急小組成員,以及保證必要資源的提供。

              危機協調員:負責對危機事件進行記錄,組織危機事件的調查工作,并經廠 長批準向集團公司報告危機事件;負責協調危機管理小組內部聯絡和信息溝通, 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的工作和各種資源的獲取途徑;

              組員:應協助并支持事故危機的處理。

              應急小組成員名單參見附件。

              4應急響應措施

              4.1報告

              危機分級報告范圍

              對于IV級危機,需由廠內內部報告

              對于III級危機,需向集團生產營運部報告。

              對于II級和I級危機,則需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和聯絡,并跟蹤報告進展情況,直至危機解除。按照集團公司《重大事件報告制度》中的'事件報告程序路線 進行報告。由應急小組領導向集團公司及其直接經理報告。

              4.2采取措施

              (1)發生斷電情況后,值班人員應立刻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同時向值班領導及廠領導匯報情況。

              (2)手動切除不允許自啟動的用電設備及各種用電負荷。

              (3)值班人員通知廠內值班電工對電氣系統、設備進行詳細檢查查找斷電 原因,若檢查結果為外部電源的原因斷電即全廠停電,則按操作規程執行倒閘操作啟動第二路電源或啟用備用發電機保障生產(注意:發電機主要保障生產用 電);若斷電原因為局部斷電,則在切除故障回路后進行檢修,查找斷電原因, 排除故障后重新接通高壓電源,恢復生產。

              (4)值班人員應詳細了解記錄停電發生的時間、原因以及處理措施,并將 結果記錄于《設備維修記錄》中,并標明“異常處理”字樣。同時將報廠長、安全主任。

              4.3現場保護

              斷電后,操作人員不明情況不得進行復位操作。

              5危機的結束確認和善后處理工作

              由廠內電氣工程師確定危機是否中止;危機的中止由電氣工程師向內、外部 宣布;

              確定中止后,由安全主任通知應急小組的其他成員、相關部門、集團公司。需要時,應通知保險公司。

              6事后調查、報告與總結

              對每次出現的危機要形成記錄,并在組織內予以保持,應急終止后上報。根據實踐經驗對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及時修訂不完善的部分。

              7應急保障措施

              7.1內部保障

              由維修部組織實施停電應急預案;

              由維修部落實應急物資保障,定期檢修應急用發電機;

              由技術部制定臨時運行方案并予以實施;

              7.2外部救援

              對于重要設備的毀損造成的II級和I級危機,及時與各廠家聯系搶修或緊急供貨。

              企業專項應急預案3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xxxx,報警內線xxxxx。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