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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 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 事故處理涉及縣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 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置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信息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并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發布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并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復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序和權限,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后,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和縣局報告,在鄉(鎮)的統一領導和 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后,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匯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后,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區居民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區經濟協調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處的實際,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區區域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
3.加強群防群控和日常監測,對食品安全事故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的原則。
4.發揮先進科技和專家作用,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5.堅持快速反應和高效處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和整改落實的原則。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區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區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審議批準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
5.向保稅區管委及市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保稅區管委和上級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處臵指令等。
(二)區應急指揮部相關職能部門及其職責
預案啟動后,區應急指揮部成員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臵工作的需要,還可確定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業單位作為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報告、通報、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導各村實施重大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生產環節的調查,開展對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的'源頭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2.黨政辦: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協調xx人民醫院開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3.xx人民醫院: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開展對餐飲業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違法行為的查處,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4.財政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5.綜治辦、xx派出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保障事故發生區域內
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交通疏導等工作;配合抓好互聯網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6.其他成員單位根據事故應急處臵工作的需要,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做好相應工作。
(三)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設在黨政辦。本專項預案啟動后,區黨政領導自動兼任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區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臵工作;
2.檢查督促各村、企事業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臵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有關部門、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臵工作情況;
5.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應急處臵工作小組
本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
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臵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為提高處臵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臵環節要求,成立以下基本應急行動組:
1.調查處理組。由區主任牽頭,有關專家、事件主管部門、規劃建設中心、綜治辦、派出所等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類責任,評估處臵結果。屬責任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2.綜合協調組。由分管經濟發展的相關領導牽頭,事件主管辦公室與經發中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匯報事件動態,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批示精神,協調專業應急機構和事件主管辦公室、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以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等。
3.事故查處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牽頭,綜治辦、工商、醫院、社區建設辦、派出所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消除危害,并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4.醫療救護組。由分管衛生工作的區領導牽頭,社服中心、計生辦、xx人民醫院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5.后勤保障組。由分管農業工作的區領導牽頭,區財政所、市政園林環衛中心等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處臵情況,協調、組織、落實應急救援所需各類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6.信息宣傳組。由分管宣傳工作的區領導牽頭,區黨群辦公室、宣傳辦公室等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及處臵工作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保稅區管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送信息,開展新聞報道等工作。
7.警戒保衛組。由主管政法領導牽頭,派出所、交警隊、武裝部、土地房屋管理中心等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村應急響應人員及職責
各村民委員會為村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的專項領導、處臵、協調機構,各村安全協管員,為本村應急響應聯絡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啟動后,要及時、有效、準確上報本村事故發生、發展狀況,并切實根據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落實相應應急工作。
三、運行機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應急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監測預測與信息報告、先期處臵、預案啟動和預警發布、指揮協調、應急結束、善后處理、調查評估等方面。
(一)監測、預測與信息報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測、預警系統,加強對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和動態的監測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臵。
對于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發地村和有關單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按緊急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區報告,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影響范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采取的措施等。區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或者有可能發生的信息后,由區相關應急主管部門進行處臵,向區領導報告。
1.報告內容范圍:
(1)已掌握的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信息;
(2)區內已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及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責任報告人:
(1)村負責人和相關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二)先期處臵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臵,控制事態,并將事故和有關先期處臵情況按規定上報區相關應急管理部門和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區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在接到信息后,根據事故發展態勢,應在事發后30分鐘內啟動先期處臵機制。一小時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臵工作;并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斷為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在事發后一小時內按規定要求報告至保稅區港區相關領導。同時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掌握應急處臵工作情況,及時傳達區領導批示和要求,做好啟動區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預案啟動和預警發布
對于先期處臵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或者需要區協調處臵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據事態發展,區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經
區主要領導批準啟動預案。對需要向社會發布預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發布預警。
(四)指揮與協調
區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開展處臵工作,主要是: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營救、救治和轉移、疏散人員,按照有關程序決定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調集和配臵本區域資源和其它援助資源,維護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參與現場應急處臵工作的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在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五)應急結束
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區相關應急主管部門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區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實施。
(六)善后處理
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臵,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區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救助資金和物資。各保險企業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理賠工作。高度重視和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給人們造成的精神創傷。
(七)責任與獎懲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重要情況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調查評估
區有關主管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臵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區領導作出報告。
四、附則
本預案由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村、企事業單位和區部門按本預案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責。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持。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并保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信息,保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信息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范圍。con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通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信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通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范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通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保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毀的食品,及時予以銷毀。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后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并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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