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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洪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城市防洪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市防洪應急預案1
杏濱街道地處東南沿海,廈門西海域西北岸,受地理位置的影響,每次臺風(熱帶風暴)、暴雨的襲擊對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一定的威脅。為進一步做好城市防洪防臺風工作,盡量減少或避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同時更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方針,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杏濱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街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轄區內防洪防臺風工作。
二、防洪防臺風職責分工
防洪防臺風工作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統一指揮,實行分級分部門負責的辦法。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防洪防臺風由街道辦主任負總責,分管副主任為第二責任人,部署全街道轄區內的防洪防臺風工作。
2、社區防洪防臺風工作,各社區黨支部(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社區主任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做好本社區的防洪防臺工作,并承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所部署的各項任務,各社區部門之間應互相配合。
3、街道機關全體工作人員按分片包社區范圍,協助社區做好防洪防臺工作,并承擔街道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所部署的各項任務。
4、街道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防洪防臺工作中,按其工作職責執行,并服從街道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統一指揮。
5、搶險隊伍的組織
遇緊急情況,街道設五個專門工作組開展防洪防臺風工作。
。1)搶險應急組:從各社區抽調應急分隊人員40人組成,責任人為林連壽、賴傳衽。本組主要職責為出現險情時參與搶險、救人、疏散群眾等,要求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2)后勤組:由黨政辦和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人員組成。平時負責搶險物資的購置管理,遇有險情,要求能及時調度運送有關物資到達出事地點,責任人為劉峰、林志興。
(3)醫療組: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各社區合作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負責救助受傷群眾,責任人為王志衛、曾建安。
(4)安全保衛組:災情發生時負責各社區的安全保衛工作,謹防不法分子趁機破壞。本組主要由派出所及各社區治保委員會工作人員組成,責任人為謝亞能及各社區治保主任。
(5)行動小分隊:由街道機關各聯系掛鉤社區工作組組成各行動小分隊,負責協助所掛鉤的社區防洪防臺工作,責任人為各聯系掛鉤社區工作組的領導、組長。
三、汛前準備工作
1、積極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對轄區內各種水利設施、危房、易受洪澇災害處、山體易滑坡地帶等地帶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登記造冊,發出汛前安全檢查除險責任通知書。
2、根據實際情況備足防汛、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
3、街道轄區內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要明確責任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組織、聯系及實施方案。
4、街道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本系統的防汛設施的安全檢查,按照防汛職責落實防洪措施。
四、防洪預案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要密切注意氣象動態。
1、當接到氣象臺發布24小時內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時的應急方案: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立即把氣象信息通知指揮組各成員單位。
。2)各居委會及各社區及有關單位要堅持每天24小時值班,安排加強班,領導帶班,時刻保持與街道防洪抗旱指揮組的聯系。
2、當遇到臺風警報、特大洪水時(接到氣象臺發布24小時內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應急方案:
。1)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全面部署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并處于臨戰狀態。
。2)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各成員單位、社區,做好一切準備。
(3)應急搶險小組(民兵應急分隊40人)即刻到街道集合,遇有險情,馬上出發參與搶險救人。
。4)街道機關聯系掛鉤社區的領導、工作組全體成員,立即奔赴各社區,協助社區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工作。
。5)各社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并處于臨戰狀況。對低洼地帶、危房、易滑坡地帶的居民、倉庫要按照職責分工由相關單位及時做好人員、物資轉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6)各社區、有關部門要堅持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通訊工具要全天候開機,確保通訊暢通,時刻保持與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聯絡。
。7)后勤組要馬上負責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調度工作。
。8)防汛辦要加強水利工程的保安工作,對重要的險堤、險庫要組織力量加強巡查防備,搶險人員要到位。
。9)遇有險情發生,如堤壩決口時,一是及時將險情上報區防汛辦;二是搶險應急組及包社區工作組即刻趕赴現場,要求在半小時內到達參與搶險救人;后勤組即刻組織運送搶險物資和運輸車輛到達現場。險情發生所在社區的社區兩委成員要求在半小時內到達出事地點,及時做好人員、物資的安全轉移。險情發生現場總指揮明確為街道分管領導。
(10)出現災情時,各社區和有關部門都要及時組織人員實施救災工作。衛生院要迅速組織救護隊伍深入災區,切實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
。11)災情過后要及時做好受災情況統計工作,各聯系掛鉤社區工作組要認真協助各社區做災情統計,并及時匯總上報,同時要切實加強災后救援工作,防汛辦要檢查水毀水利工程,制訂修復計劃,對小型水利工程應立即組織力量搶修;街政辦要做好救災工作,安排好災民生活。
城市防洪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澇、山洪、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防洪法》、《水法》、《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訂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流域規劃及城市防洪規劃等專業規劃;已批準的防洪調度方案、流域防洪預案及上一級或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的防洪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城市市區內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1.4 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 城市概況
2.1 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與地貌特點,城區高程范圍,氣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與河道、水庫、湖泊等情況。
2.2 社會經濟
城區現狀總人口、非農業人口、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重要交通干線、重要基礎設施等。
2.3 洪澇風險分析
暴雨、洪水、風暴潮主要特征、洪水傳播時間、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與地區組成,主要致災暴雨洪水來源及量級、發生頻率,城市歷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頻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漬澇、臺風暴潮可能致災影響淹沒范圍及風險分析,洪澇風險圖。
2.4 洪澇防御體系
城市防洪體系(堤防、水庫、湖泊、蓄滯洪區、分洪道等)與城區除澇排水設施(泵站、涵閘等),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現狀能力或防御標準。
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的薄弱環節,重要工程險段及病險涵閘,橋梁及河道違章建筑的阻水情況。
2.5 重點防護對象
黨政機關要地、部隊駐地、城市經濟中心、電臺、電視臺等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地鐵、地下商場、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設施,以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設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產或倉儲地,城區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區等。
3 組織體系與職責
3.1 指揮機構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城市防洪應急事務,并明確其主要職責。
3.2 成員單位職責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力求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避免職能交叉。
3.3 辦事機構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4 預防與預警
4.1 預防預警信息
分類明確城市氣象、水文、防洪與排澇工程險情、洪澇災情信息的具體報送內容、負責報送單位、報送時限等,形成規范的信息報告制度。
4.2 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嚴重程度,合理劃分預警級別(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確定向社會發布的警示標志。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包括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料和通信準備,防汛檢查及日常管理,以及與相關行業應急預案的協調等。
4.3.2 江河洪水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3 山洪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山洪災害有關的暴雨、洪水、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建立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的預警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機制等。
4.3.4 暴雨漬澇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暴雨漬澇、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5 臺風暴潮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臺風暴潮有關的臺風暴潮信息、防洪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據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預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制訂城市市區不同量級江河洪水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如水庫、蓄滯洪區、分洪設施的調度運用等)。其中超標準洪水的防御方案應明確社會動員、臨時分蓄洪、群眾轉移安置等具體措施。
此外,還應針對冰凌洪水以及由于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等造成的突發性洪水,制定相應的洪水防御方案。
4.4.2 山洪災害防御方案:根據山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規律,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山洪災害專防與群防相結合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
4.4.3 暴雨漬澇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城市市區漬澇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包括應急排水、交通臨時管制與疏導、工程搶修以及重要保護對象的防雨排澇方案等。
4.4.4 臺風暴潮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臺風暴潮條件下,城市應對臺風暴潮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如人員轉移的通知與落實、危舊建筑物和重要設施的防護等。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明確城市發生洪水、山洪災害、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時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總數(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響應行動的總體要求,以及應急響應發布單位等。
5.2 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明確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標準及對應的主要行動要求。
5.3 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5.3.1 江河洪水:明確不同量級江河洪水條件下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蓄滯洪區運用的準備和批準權限、進入緊急防汛期的條件和發布權限等。
5.3.2 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明確出現前期征兆及發生險情后的緊急上報規定和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
5.3.3 山洪災害:明確發生山洪災害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發布山洪警報的標準及責任單位、人員轉移的主要原則、人員緊急搶救與救援等。
5.3.4 暴雨漬澇:明確發生暴雨漬澇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工程調度和設置臨時排澇設備的要求及責任單位、發布城市澇水限排指令的權限等。
5.3.5 臺風暴潮:明確發生臺風暴潮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如臺風暴潮監測與警報發布、人員與物資轉移、海上作業保護與搜救、重要保護對象的防護與搶險等。
5.4 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4.1 信息報送、處理:明確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含大面積停電、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災害)等信息報送、處理與反饋以及發布的原則和主要要求。
5.4.2 指揮和調度:明確應對災害的指揮和調度措施,以及發生重大災害時派赴工作組(含專家組)的要求等。
5.4.3 群眾轉移和安全:明確群眾轉移的原則和工作程序,以及相應的安全與生活保障措施等。
5.4.4 搶險與救災:明確險情和災情監控、搶護和救援的指導原則、工作程序和總體要求。
5.4.5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明確確保搶險人員自身安全和受威脅群眾人身安全的各項防護與醫療救護措施。
5.4.6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明確對重點地區或部位實施緊急控制以及動員社會力量的.條件、權限和要求等。
5.5 應急響應結束
明確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和發布程序。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確保預案執行過程中通信與信息暢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黨政軍領導機關、現場指揮及其它重要場所的應急通訊保障方案,信息數據庫建設與網絡共享等。
6.2 搶險與救援保障
明確搶險救援裝備、技術力量、隊伍(含專業與非專業隊伍)、專家組在管理和啟動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類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基礎設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線搶險、搶修,以及人員救護等。
6.3 供電與運輸保障
明確對抗洪搶險、搶排積澇、救災現場等供電與運輸的主要保障措施、責任單位等。
6.4 治安與醫療保障
明確災區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保障要求。
6.5 物資與資金保障
明確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調撥程序與調運方式、防汛經費的安排、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等保障措施。
6.6 社會動員保障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動員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6.7 宣傳、培訓和演習
明確城市防洪排澇宣傳、市民防洪減災教育、技術人員培訓、防汛減災演習等保障措施。
7 后期處置
7.1 災后救助
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救災工作的要求與職責。
7.2 搶險物資補充
明確如何根據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及時補充搶險物資的具體要求。
7.3 水毀工程修復
明確水利、供水、交通、電力、通信等工程或設施水毀修復的資金來源、時限等具體要求。
7.4 災后重建
明確相關工程或設施的災后重建標準、指導原則和實施措施等具體要求。
7.5 保險與補償
明確保險與補償的適用條件、承辦機構職責和任務、工作原則、工作流程等。
7.6 調查與總結
明確調查與總結的適用條件、承辦單位、時限要求和審核程序等。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定義
對需要詮釋的名詞術語,給出準確的定義。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明確預案管理和更新的具體要求。
8.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明確預案執行過程中相關獎勵與責任追究的具體規定。
8.4 預案解釋部門
8.5 預案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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