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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3-04-06 14:05:32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四、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彭安元(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副組長:曹江洪、江洪平、劉衛江(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成員:劉小平、許仕偉、許仕杰、李斌、陳素利、周小艷、各車隊專(兼)職安全員。

          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搶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1、現場施救組。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

          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并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3、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了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五、預警機制

          (一)分級指標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2、特別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較大事故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預測與預警發布

          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六、應急處置

          (一)預案啟動條件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二)信息報告

          1、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并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并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四)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盡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搜集相關證據。

          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五)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組長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

          (六)善后處置

          1、事故現場施救后,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2、向保險公司索賠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并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3、調查與評估

          (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恢復與重建

          (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2)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5、應急保障

          (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3)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4)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5)公司值班電話0734-。

          6、監督管理

          (1)宣傳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2)培訓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3)演練

          a、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b、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c、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d、演練評價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七、責任與獎懲

          1、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2、對于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八、附則

          1、預案修訂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并負責解釋。

          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預案實施本預案于二○xx年四月修訂執行。

          祁東縣運輸總公司20xx年4月18日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胡朝云副鎮長匯報(電話:628078),并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綜合辦人員(汪高峰、余點,聯系方式:__)和鎮安全員(陳誼,聯系方式:__)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小分隊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表1),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陸振球(聯系方式:677711)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車輛保障組:由鎮里的駕駛員(吳升旺:628215,楊建軍:660195,王建新:667116)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啟動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并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采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4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在本鎮境內死亡1人或重傷2人以上,其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泄露、爆炸和火災事故等。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中敖派出所電話02343300037或向鎮政府(02343301021)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43721120)向區人民醫院求救。遇現場起火或交通事故傷員被卡在車內需要切割車體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門上報。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駐村聯系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文書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領導(分管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人武部部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鎮政府交安辦、綜治辦、安監辦、派出所、醫院、民兵應急分隊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副職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交安辦、衛生院組成,組長由中敖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交安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人武部副部長(具體負責救援工作)及沿線各村主任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沿線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沿線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綜治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鎮長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綜治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五)如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報告交警大隊事故科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上報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公安、交通部門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各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鎮派出所、安監辦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交通道路事故黑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交安辦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5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后果的;

          1.4.3境內路段因凝凍、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連續引發交通事故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后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游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并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系電話:7223481、7223492。其職責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系,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于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筑,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并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處置及其污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范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尸體,妥善處理死者后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后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后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范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發布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通報安監、衛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后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組織公安、衛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并開啟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準啟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臺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準后,啟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污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后,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后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并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臺,用于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設備。

          縣建設局:推土機2臺、鏟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臺,用于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筑的設備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于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設備。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扎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設備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設備、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準后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置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6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村區域內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有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及時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匯報,并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搶救。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村書記張裔任組長,村總支委、村委會委員、合作社社長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使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為了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黨總支書記張裔任組長,現場由組長統一指揮,如有事故發生,及時趕赴現場,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把傷員在最快速度送往醫院搶救。

          (二)救護工作,由張憲元負責具體工作,統一安排。

          (三)由村委會配合鎮政府、派出所一并調查,配合協助上級領導的`工作,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在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到達事故現場后,首先要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進一步維護好治安秩序。事故調查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聯系電話:xxx

          天星寺鎮花房村村民委員會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8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范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干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長)xx 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并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 xx(安辦工作人員)xx 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并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 xx(黨政辦主任)xx 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9

          為切實加強旅游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游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游的突然發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組團外出旅游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游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游車輛使用情況和游客所屬情況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后,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游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文體和旅游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

          縣文體和旅游局二級主任科員

          組員:游國文縣文體和旅游局旅游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游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盡快核準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匯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后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后處理組,游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啟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并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了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2.迅速啟動《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后處理和游客安撫工作。

          六、善后處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游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0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1

          為了提高全鎮范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隊干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2

          為了切實做好我鎮農村公路防汛搶險工作,加強汛期突發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全鎮農村公路安全暢通,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良好的運輸服務,根據平昌縣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農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樹立“有備無患,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常備不懈,全力搶險”的原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災,確保汛期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傳遞。積極調動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維護良好的農村公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科學應對的方針和單位領導負責制;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聯動協調、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特成立鎮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協調本鎮農村公路的防汛搶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各村民委員會主任

          各村根據要求成立相應機構。

          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認真落實汛期農村公路安全、保障暢通的要求。

          (二)制定農村公路防洪應急搶險工作具體措施,及時作出農村公路防洪搶險救災應急處置工作決策和意見。

          (三)在汛期發現農村公路險情、災情時,按照職權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農村公路防洪搶險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何壘擔任。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與鎮防汛值班相結合。

          農村公路防洪搶險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汛期的日常防汛工作。

          (二)傳達和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督促、檢查、指導各村委會防汛工作。

          (三)研究農村公路險情發生的'可能性、預防和應急對策,以及險情發生后的處置措施、災害評估等事宜,并提出建議上報縣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

          (四)組織好鎮政府防汛值班和情況報告工作。

          (五)負責鎮、村公路水毀預防、水毀搶修工作,檢查督促村公路的水毀預防、水毀搶修工作。

          四、防汛應急措施

          (一)成立防汛搶險突擊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鎮機關干部

          (二)救災物資

          編制袋1000條、防雨布150㎡、救生圈10個、救生衣15件、雨衣40件、雨鞋40雙、鐵絲0.5噸、砂石料40方、應急燈10只、木樁100根、鋼絲鉗20根、手電筒20個、電池30對。

          (三)救災設備

          搶險機動車2輛(鎮政府2臺),架子車3輛,鐵鏟30把,十字鎬10把。

          五、相關要求

          各村委會接通知后,一是要根據本村公路實際情況制訂水毀搶修預案,落實搶險物資、人員;二是積極發動群眾疏通村道水溝、涵洞,做好水毀預防和水毀搶修,確保道路暢通;三是加強汛期值班和上路巡查工作,發生水毀公路等險情,要及時處理并上報鎮政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3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4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事故救援

          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5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后,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后,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并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6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發生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碰撞、碾壓、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傷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員。受傷部位主要是頭顱、脊椎和四肢創傷,也可以有內臟損傷。致死原因主要是顱腦損傷(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損傷。嚴重的繼發傷害,如油箱爆炸,載運危險物資如強酸、強堿、燃氣、氧氣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與燃爆,其造成的傷害則更加嚴重復雜。

          3 廠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廠內和車隊,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4.2 加強車輛和人員的檢查,保持車況良好,規范人員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3 完善交通設施,確保廠區道路路況良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7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高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緊急救援能力,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升級,確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處置。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實際,特修訂該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較大及以上道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行業管理部門為成員。

          二、本預案運用于縣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和發生在外地屬縣道路運輸企業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四)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運輸翻車或泄漏的運輸事故;

          (六)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易引發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時上報的重要情況。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發生以上所列的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事故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或運管所應立即報告我局及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道路運輸機構及有關部門。

          (二)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報告。并應盡快了解詳情,及時作補報或續報。

          (三)發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蹤)人數不明的情況下,一律按以上報告制度報告,待事故傷亡人數確認后再補報或續報。

          四、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報告統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以下簡稱《快報》),按照事故報告程序,由事故報告單位負責填寫,報告的具體內容嚴格按照《快報》解釋說明進行認真填寫。

          五、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

          (一)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和有關部門,需要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武警、駐軍等救援的要迅速與其聯系,發出救援請求。

          (二)事故處理

          1。特大事故發生的單位領導、運管所和縣局主要領導得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搶險救護,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財產損失,做好必要的.現場保護。

          2。運管所、縣局和上級領導親臨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協調有關救援力量。

          3。立即啟動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幫助事故救援和調查,分析預防可能發生的相關問題,通報事故信息。

          六、事故調處和結案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要專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認定各相關責任,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單位、運管所和縣局要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一)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和調查組匯報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吸取的教訓。

          (二)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對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三)配合調查組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尋找證人和目擊者并做好筆錄。

          (四)協助做好群眾思想的穩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五)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死難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六)做好上級對事故處理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通報有關道路運輸企業應吸取的事故教訓,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事故結案力求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對有權作出事故結論的程序及時結案,對需要有關部門作出定案決定的要協商催辦、并提供結案所需材料。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開始執行。上述組織機構人員因工作需變更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變更人的職責。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8

          進一步規范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程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城南街道境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或可能發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培訓和裝備器材的配備,增強應急救援人員的自我防范意識和防護能力。

          (2)明確職責,規范有序。明確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規范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學,注重實效。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平。

          2事故分級

          根據《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事故分為I級、Ⅱ級、Ⅲ級三級。

          2.1I級道路交通事故

          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泄漏、失火、爆炸,嚴重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2Ⅱ級道路交通事故

          I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車失火、翻車墜河造成的群死群傷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車輛已經或可能發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3Ⅲ級道路交通事故

          II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國道、高速公路發生多車相撞事故造成交通嚴重堵塞;其他對人身安全、社會財產及社會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總指揮部(以下簡稱“總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處置機制

          4.1應急響應

          4.1.1信息報告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由事發地村(居)委會有關部門立即報告街道,并及時核查、了解、續報有關信息。

          4.1.2分級響應

          I級響應。I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市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于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報告總指揮部,并建議立即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Ⅱ級響應。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市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于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報告總指揮部,并建議立即啟動本預案并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一旦上級政府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總指揮部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安排,執行上級指揮部指令。

          Ⅲ級響應。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于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報告總指揮部,征求處理意見。

          4.2現場處置

          (1)總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統一調集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

          (2)接到總指揮部指令后,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

          (3)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和決策。

          (4)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并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4.3專業工作組處置

          現場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業工作組,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4.4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處理完畢,由總指揮部或受上級應急指揮機構授權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并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事故救援結束后,事發地鎮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盡力醫治事故傷員,對死

          亡人員進行善后處置,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市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給予必要的幫助。因緊急救援需要臨時征用的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失無法歸還的,按有關規定,根據事故損失評估報告,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它處理。各保險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對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進行理賠。

          5.2事故調查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作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相關部門成立事故聯合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認定,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

          5.3信息發布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按有關規定執行。

          5.4總結報告

          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以及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市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語音、數據、圖像等信息傳送、應急指揮通信暢通。

          6.2裝備保障

          街道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要配備、更新必要的勘查車輛、消防車輛、攝錄、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6.3隊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消防部隊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6.4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要根據不同情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材,按照安全搶救技術方案進行搶救。

          6.5宣傳、培訓和演練

          定期組織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對應急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7附則

          7.1獎懲

          對在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交通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事故處理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對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由于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導致交通事故損害后果擴大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尚未構成犯罪的或雖然構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由其任免機關或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城南街道辦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文本。各單位應遵照執行,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具體工作預案。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9

          為了提高我鄉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鄉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大隊、鄉人民政府、事故發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屬鄉衛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榆村鄉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鄉綜治辦。

          總指揮:王繼周

          副總指揮:葉俊

          成員: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總指揮全權負責榆村鄉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任:葉俊

          成員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徐紹紅

          副組長:羅靜安

          成員: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程立泰

          成員:司法所、民政、財政所、信訪、社保、保險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查正莉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廣站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行政村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鄉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鄉應急辦視情況報告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鄉長、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0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轄區范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衛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并作調整。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后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后方可向公眾發布。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并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持和評估、鑒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1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3.1、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4.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4.1.1、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4.1.2、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4.1.4、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4.1.5、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4.2、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4.4、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5.1.2、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5.1.3、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5.1.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5.2、事故調查:

          5.2.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2.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5.2.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5.2.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3、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6.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2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交通管理應急工作,確保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確保轄區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委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交警大隊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隊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由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二)規范運作,加強管理。認真調研,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管理,針對天氣變化情況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加強以轄區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道路擁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氣信息的預知和路面交通狀況的掌握。局指揮中心要與當地氣象部門加強聯系,建立天氣信息聯系機制,及早預知天氣狀況和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對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事故預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動,爭取工作主動。

          (二)嚴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對雨雪霧天,交警大隊要根據天氣和流量情況,采取警車前導壓速領駛、在路口發放警示卡、低速巡邏、開警燈喊話等措施,加強交通管控。對惡劣天氣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路段,要及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會公告,同時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車輛的分流工作,防止發生交通堵塞。

          (三)加強對駕駛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交警大隊要組織民警深入各有車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一次惡劣天氣下安全行車知識教育,提高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技能,增強處理各種路面交通情況的能力,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加強宣傳誘導。通過廣播電視等多種渠道播發實時路況信息,播放有關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知識,為缺乏駕駛經驗的駕駛人提供幫助。

          (五)做好值班備勤和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局屬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備勤,要做到一呼百應,服從統一調遣和指揮,要建立搶救傷員的“綠色通道”。對可能或已經結冰的路段,特別是橋梁、坡道、彎道,要提請交通局、公路局等有關部門及時設置警告標志,并采取撒鹽、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組織力量及時清掃路面積雪和碎冰。

          (六)事故現場處置。交警大隊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導組,如惡劣天氣條件下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處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導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達位置,正確保護現場,快速勘查現場,快速疏導交通,嚴防二次事故發生。在未恢復交通前,民警絕不允許撤離現場。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備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反光背心、頭盔等。并加強民警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養成注重安全的自覺性。巡邏過程中要警燈長亮,警笛常鳴。勘查現場,疏導交通,要規范執勤,全部著反光背心,嚴防民警發生意外傷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體民警要以對黨、對人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本職,發揮職能,切實把這項預防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大事來抓,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各單位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嚴格落實責任制。一旦遇有惡劣天氣,要按照職責分工,快速反應,協調一致,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序、有效地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責任心不強而造成一定后果和社會影響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值勤和報告。要密切關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管理動態,及時掌握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緊急情況立即上報。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2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2.2.1現場施救組。由分管安全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

          2.2.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并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2.2.3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2.2.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2.2.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了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3.預警機制

          3.1分級指標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3.1.1.1特別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2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3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預測與預警發布

          3.2.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3.2.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4.應急處置

          4.1預案啟動條件

          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4.2信息報告

          4.2.1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4.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4.3.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并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并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

          4.4.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4.4.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盡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4.4.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4.4.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4.4.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4.4.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搜集相關證據。

          4.4.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4.4.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4.5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組長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5.1.1事故現場施救后,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5.1.2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并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5.2調查與評估

          5.2.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2.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3恢復與重建

          5.3.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5.3.2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6.應急保障

          6.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6.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6.3應急車輛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6.3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

          6.4公司值班電話xxxxxxxxx

          7.監督管理

          7.1宣傳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7.2培訓

          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7.3演練

          7.3.1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7.3.2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7.3.3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7.3.4演練評價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責任與獎懲

          7.4.1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7.4.2對于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8.附則

          8.1預案修訂

          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并負責解釋。

          8.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4

          為了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和車輛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果斷、有序地進行救援,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事故發生時,組長和副組長負責協調、指揮救援工作,單位警車臨時用作緊急救援車輛,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

          2、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3、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三、應急救援的具體辦法

          1、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事故現場的要點:

          (1)保護好車輛制動時的拖拉痕跡;

          (2)受傷害方行進、終止位置;

          (3)雙方車輛的位置;

          (4)車上的散落物;

          (5)標明和保護好傷(亡)人員的倒位、血跡。

          2、及時搶救傷者,采取急救措施。臨時變單位公務警車為緊急救援車輛,并攔截過路車輛、盡快將傷員送到就近醫院搶救(急救電話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調查和分析。

          3、消除危險,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當發生車輛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員傷亡外,還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險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現場勘察完畢后,當事人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組織下,按照要求及時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現場。

          4、緊急救援的'同時,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門報案,或者撥打122交通事故的報警電話或110報警電話。

          5、記錄下事故目擊證人的聯系方法,因為證人和證據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據,一定要留下證人的聯系方法、防止與目擊證人失去聯系。

          四、應急物資

          應急車輛:發生事故時單位公務警車臨時充當應急車輛。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5

          為了提高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轄區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轄區周邊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隊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轄區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轄區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轄區應急辦視情況報告轄區安監局、公安局、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實地堪查,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轄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6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7

          1.總則

          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編制依據

          《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xxx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xxx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xxx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xxx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信息監測與報告

          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預警行動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xxx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xxx。

          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xxx辦公廳或xxx。

          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xxx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xxx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醫療衛生保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8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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