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管理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1
成都市物業管理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節 突發公共事件分類
第五條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可分為四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震災害、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二)事故災害,主要包括各類治安、消防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設備事故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第六條 按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劃分,依照國務院《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分級標準》)確定;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分級標準,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確定。突發公共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主要依據。
第二節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基礎保障條件
第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成立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物業服務負責人為責任人的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研究、決定和部署建筑區劃內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在預防和處置建筑區劃內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中,物業服務企業的領導小組應當服從和服務于建筑區劃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的領導和指揮。
第八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本公司應急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建設應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有預見性和前瞻性,并重點突出其實際可操作性。應急管理制度建設應有的放矢,可細化到地震災害、氣象災害、消防安全事故等具體公共事件上。
第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就公司應急體系、制度對所有物業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培訓,以提高員工處理應急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根據情況可開展對建筑區劃內業主、使用人進行應急基礎知識、逃生技能、如何防范突發公共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活動。
定期在建筑區劃內開展公共突發事件的模擬演練,并盡量動員業主、使用人參加,以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建筑區劃內大力開展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流程或逃生技能的宣傳,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筑區劃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如已影響或可能影響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時,應通過"恰當、合理"的方式(便于查看、傳播面廣)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人力保障 物業秩序維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環境維護等崗位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這些崗位人員的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
(二)資金保障 物業服務企業應儲備一定數額的預備資金,以備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資金需求;
(三)物資保障 物業服務企業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災物資。當突發公共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籌備救災物資,確保建筑區劃內的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四)信息保障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完善本公司應急信息發布體系及管理制度。突發公共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監控、巡邏等重點崗位應及時將信息上報項目、公司負責人以及政府相關部門或急救機構。突發重大公共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尋求救援和指導,并通過正確渠道獲取政府權威部門和機構發布的關于公共突發事件的預警和預報信息。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區域重大事件報告制度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建筑區劃內發生的公共突發事件及時報告;
(五)交通保障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通道的暢通無阻;隨時保持樓道、消防通道的完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和逃生通道;保障應急疏散標識、交通疏導指示牌等的正常使用。
(六)秩序維護保障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建筑區劃的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防護,保障業主和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七)應急技術保障 物業服務企業應保持建筑區劃內監控、錄像設施設備的完好,并按規定時間進行維保,出現故障應及時組織維修。配電箱、水泵房、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應按規定組織巡查和維修,確保其正常使用,減少因設施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災害的可能性。
第十二條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現場救援過程中應遵循"先人后物"原則。救援過程中應沉著、冷靜,嚴格按照預設應急流程進行。在不存在威脅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發動群眾、引導群眾、依靠群眾開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條 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過程中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和證據,做好相關記錄。要在適宜的機會留取證據,為事件處理、事故原因調查提供有利證據。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組織召開內部評審總結會議,對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
處置過程進行分析、總結,并針對突發公共事件在實際處置過程中的不足,完善相關處置預案。
第三節 突發公共事件的基礎防范措施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認真做好以下幾方面的突發公共事件的基礎防范措施,有預見性地開展各項工作,通過科學合理、細致周全的物業服務工作使突發公共事件消除在萌芽階段:
(一)加強建筑區劃內公共秩序的維護;
(二)加強建筑區劃內的環境衛生維護及消殺滅害工作;
(三)加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
(四)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城市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等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的溝通,并認真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五條 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建筑區劃內公共秩序的維護,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治安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恐怖襲擊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一)嚴格執行憑證出入、來訪人員登記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進入建筑區劃尋釁滋事;
(二)加強對建筑區劃的巡邏,特別是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重點部位,要加強巡邏的人手和頻率;
(三)加強各種突發事件預案的演練,提高秩序維護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鍛煉一支有戰斗力的秩序維護隊伍;
(四)定期開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六條 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建筑區劃內環境衛生的維護及消殺滅害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生物災害、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一)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開展環境衛生維護及消殺滅害工作;
(二)對陰溝、地下室、屋面、垃圾中轉站等重點部位和衛生死角,加大環境衛生維護力度和消殺滅害頻率;
(三)消殺滅害作業程序應嚴格控制,對消殺滅害的藥物、有害生物遺體應進行妥善處理。
第十七條 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建筑區劃內物業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維護,有效防范和控制設施設備事故、消防事安全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一)對建筑區劃內的設施設備進行系統、科學的維修保養,建立科學的維保計劃。對特種設施設備,應聘請相關具有專業資格的維保機構提供維保服務;
(二)應當建立設施設備臺賬,對建筑區劃內的所有設施設備登記造冊,并隨時記錄使用、檢查、維修、保養情況;
(三)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上崗證、操作證、崗位培訓合格證等,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繼續教育;
(四)定期開展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特別是電梯、消防、水電氣供給系統等,應詳細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 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有效防范和控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一)開展豐富的社區文化活動,豐富業主、使用人的業余生活,融洽社區鄰里關系以及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關系;
(二)開展安全知識和法律知識宣傳。提高業主、使用人的安全憂患意識,普及法律法規知識;
(三)定期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演練,并動員業主、使用人參與,使其掌握必要的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和自救、互救常識。
第十九條 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的溝通和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一)及時了解和學習政府相關部門、機構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等,并結合建筑區劃的實際情況對相關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二)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的聯系和信息互通,及時從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獲取關于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加強防范;
(三)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法制宣傳教育等。
對涉及到物業服務企業職責范圍或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主體,主要是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的主要職責是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三)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法制宣傳教育等。
對涉及到物業服務企業職責范圍或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主體,主要是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的主要職責是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公共服務,因此,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靠政府相關部門、機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四節 突發公共事件的基礎處置措施
第二十條 在政府權威部門發布災害預警信號,或者風險評估表明可能出現針對物業或建筑區劃內人員的威脅之后,或在事故災害、風險發生之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加強建筑區劃各通道控制,并實施以下措施:
(一)是否實施通道控制一般由物業服務項目經理(或物業服務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二)在啟動通道控制措施后,秩序維護負責人立即部署,加強各通道、出入口崗的崗位力量;
(三)秩序維護員將警戒隔離帶、警示桶(牌)安裝到相關通道,必要時可啟動人墻警戒隔離;
(四)實施通道控制后,應使相關通道崗位人員了解啟動緊急通道控制的原因,以便向業主、使用人及相關人員說明情況,并做好安撫工作;
(五)實施通道控制后,一般情況,各通道、出入口嚴格執行憑證(業主證、出入證、工作證)出入;特殊情況時,可采取"只出不進"(如發生地震、火災等)或"只進不出"(如在發生盜竊、搶劫等事件時)的控制措施,對于不配合的人員,應耐心勸阻,不能使用違法手段對其進行阻止和控制;
(六)在建筑區劃出入口或相鄰路段設置秩序維護人員,對相關區域進行監控,并對前來救援的相關車輛、人員進入建筑區劃提供協助;
(七)實施通道控制的同時,應對突發事故(或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現場周圍的重點區域(取
決于事故的特定現場)部署秩序維護人員, 以確保對事件發生區域實施嚴格的隔離。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
(八)根據特定情況以及啟動通道控制的原因,在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可以是實施關閉停車場;
(九)實施通道控制后,應有專人對通道控制、相關事件的情況對業主、使用人或媒體進行解釋和說明工作。
第二十一條 疏散撤離實施措施:
(一)決定進行疏散撤離的,控制中心應當通過建筑區劃公共廣播系統通知業主、使用人進行有序疏散撤離。告知其業主、使用人撤離的時間、區域和疏散撤離目的地以及相關注意事項。
(二)在疏散撤離期間,應在沿撤離路線設置秩序維護崗位,協助撤離者有效、有序地到達目的地;
(三)疏散撤離目的地應設立臨時服務點,由客戶服務人員、環境維護人員、秩序維護人員組成。為疏散撤離的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并安撫情緒,維護公共秩序。同時收集人員撤離的情況,發布事故相關信息;
(四)應通過對已疏散撤離的人員的詢問,了解疏散撤離區域內情況及其家人的撤離情況。如有尚未撤離人員,立即組織營救;發現撤離過程中受傷人員,立即予以救治;
(五)對疏散撤離區域周圍的重點區域部署秩序維護人員,確保對事件發生區域實施嚴格的隔離,制止已撤離人員或無關人員返回疏散撤離區域;
(六)在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不能立即取消疏散撤離,現場指揮者(項目經理)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建筑物的受損情況進行徹底的檢查和統計,在相關部門對建筑物進行安全鑒定并確定安全或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相關災害警報解除信息后,方可允許人員進入。
第二十二條 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發生人身傷害、人員受傷時,相關急救援助處置行動適用以下程序:
(一)在接到發生人身傷害、人員受傷的信息時,應立即通知就近的秩序維護人員前往現場;
(二)根據現場情況及受傷人員的傷情和意愿決定是否需要安排救護車。若事故造成的傷害輕微,而受傷人員也同意現場救護的方式,那么可安排合格的急救人員到現場進行救護;如傷情嚴重,情況復雜,在采取緊急救護措施的同時應立即通知醫療機構安排救護車進行救護。
對身體傷害的急救處理,不能取代由醫生或護士實施的醫療護理。
第二十三條 微傷和擦傷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傷口都須立即得到處理,保持傷口清潔并防止感染;
(二)用自來水輕輕地清洗傷口,如果有消毒液,則用消毒液清洗傷口;
(三)在傷口上覆蓋經過消毒的或粘性敷料,如必要的.話,尋求醫療建議。
第二十四條 重傷的急救援助:
緊急情況下打120找救護車,將傷者盡快送進醫院,如果是傷者持續出血,在醫護人員趕到前應盡
第二十五條 出血的急救援助
(一)盡快止血,讓傷者躺下,抬高受傷部位,檢查傷口;
(二) 傷口如沒有異物,用一塊消毒敷料覆蓋在傷口上,再直接用手按壓在傷口上止血。
(三)傷口如有異物,讓異物保持原狀,用一塊消毒敷料覆蓋在傷口上,再用手按壓傷口近心端的動脈部位,但時間不要超過15分鐘;
(四)如果沒有足夠的消毒敷料,可以使用干凈的手帕或棉毛巾來覆蓋傷口;
(五)如果懷疑存在內出血,須檢查是否有休克癥狀。
第二十六條 休克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重傷都可能導致休克。休克的癥狀和反應是:皮膚濕冷,顯得慘白或灰沉;指甲末端和嘴唇呈青紫色;感覺發寒和口渴;呼吸急促、困難;脈搏乏力而急促;意識漸失;
(二)讓傷者仰臥平躺,抬起雙腿以高于頭部,頭轉向一側,解開其頸部和腰部的緊身衣物,讓傷者保持溫暖和舒適,不要給傷者進食或飲水。
第二十七條 意識不清的急救援助:
(一)讓傷者側臥,頭轉向一側并枕在其前臂(復原臥式),如有異物阻塞傷者的呼吸道,則須將異物清除;
(二) 不要給傷者進食或飲水,或試圖讓其坐起來。
第二十八條 骨折的急救援助:
(一) 如果懷疑存在關節受傷或骨頭折損,不要立即轉移傷者,除非有傷情加重的危險,或者等到受傷部位得到固定之后再轉移傷者。
(二) 打電話找救護車,盡快將傷者送進醫院。
第二十九條 眼傷的急救援助:
(一)異物進入眼睛
用干凈的冷水沖洗眼睛表面,清除像灰塵、炭、沙粒等松散顆粒,如果微粒異物位于眼眶內或已嵌入眼球,不要試圖清除這些異物,眼睛上松散地覆蓋一塊干凈的敷料,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二)化學物質進入眼睛
立即用洗眼器輕柔但又要徹底地沖洗受傷的眼睛,至少沖洗10分鐘,如果沒有洗眼器,可以用自來水沖洗臉部的受傷部位。注意不要讓受傷的眼睛受到感染。在洗眼睛時眼皮須翻開,以保證眼睛內的化學物質被水沖走,不要擦眼睛,在眼睛上放置一塊消毒敷料或眼墊,盡快送醫院救治。
(三)眼睛受到重擊
盡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第三十條 燒傷和燙傷的急救援助
(一)輕度燒傷或燙傷
用干凈的冷水浸洗發紅的創面15分鐘,以減輕疼痛,在創面上覆蓋一塊消毒敷料,如果沒有消毒敷料,可以用干凈的布料代替。
將戒指、手表等珠寶首飾從燒傷部位摘掉,不管何種燒傷情況,都不要弄破水泡或清除皮瓣。
(二)中度燒傷
不要試圖脫去緊貼燒傷部位的衣物,須在燒傷部位覆蓋一塊干凈的棉布,防止暴露在空氣中和受到感染。
如果是大面積燒傷,在送醫院之前須將傷者用干凈的布單包裹起來,檢查傷者是否休克。
(三)化學燒傷
連續用干凈的冷水浸洗所有燒傷部位15至20分鐘,在浸洗時防止化學物質流入眼睛,小心脫除受傷部位的衣物,必要時可剪開衣物,在燒傷創面覆蓋一塊消毒敷料,盡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第三十一條 電擊時的急救援助:
在援救傷者之前須切斷電流。如果無法切斷電流,可以用像干燥的橡膠、木制棍棒等不導電工具將傷者與電源分離開。如果傷者心跳停止,則由受過培訓的人員來實施心肺復蘇工作。
第三十二條 煤氣或煙霧中毒時的急救援助:
轉移傷者,避免進一步接觸煤氣或煙霧, 保證空氣流通,盡快讓傷者呼吸到新鮮空氣。
救助者必須采取一
切防范措施,比如采取安全措施或配戴氧氣呼吸器,以保證自己不受傷害。
如果傷者心跳停止,則由受過急救培訓的人員來實施人工呼吸。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2
成都市物業管理事故災害中的應急預案
第一節 治安事故應急預案
第五十三條 建筑區劃內常見的治安事故主要有:打架斗毆,搶劫,盜竊,非法攜帶、存放彈藥,攜帶、存放或生產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故意破壞公用設施或市政設施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 建筑區劃內治安事故的處置,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治安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員應由公安機關或政府其他機構處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員工的法制教育,在處置治安事故時,不能有違法行為。
第五十五條 治安事故的預防:
(一)物業服務企業應與受聘提供服務的建筑區劃所在地派出所建立良好的關系,保持信息互通,建立治安事件報警聯動機制;
(二)經常在建筑區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法制意識,營造文明守法的社區環境;
(三)加強對建筑區劃公共秩序的維護,嚴格執行憑證出入、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四)提高警惕,發現有可疑人員或跡象,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追查到底;
(五)加強對秩序維護員的法制教育,使其對違法犯罪行為及治安事故有一定的認識,在合法的情況下履行公共秩序維護職責;
(六)經常對秩序維護員進行防衛技能訓練,鍛煉身體的協調性和靈活性,增強攻防擊打的能力。
第五十六條 打架斗毆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打架斗毆事件發生后,秩序維護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并勸阻斗毆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
(二)如當事人不聽勸阻,或勢態嚴重,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甚至有犯罪傾向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當事人采取合法的手段進行控制;
(三)控制中心應通過監控系統對當事人進行監控,并通知巡邏秩序維護人員注意其動向,防止當事人逃逸,并按規定保存監控錄像;
(六)疏散圍觀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進行保護,以便公安機關對事故進行調查;
(七)打架斗毆事件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立即通知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治;
(八)現場人員應如實反映情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事故進行調查;
(九)在得到公安機關的許可后,方可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
(十)對事故進行詳細記錄,整理相關資料并存檔,并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第五十七條 盜竊事件應急預案:
(一)若發現犯罪分子正在實施盜竊,應當立即當場抓獲,采取合法手段對犯罪分子進行控制,并通知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二)如果盜竊行為已經發生,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對建筑區劃各出入口、通道進行嚴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
(三)對可疑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約束,并報告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盜竊事件發生后,應在現場設置警戒線,疏散圍觀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進行保護,重點是保護犯罪分子經過的通道、翻越的窗戶臺階等,以便公安機關對盜竊事件進行調查;
(五)如是入室盜竊,室內無人,應立即通知業主趕到現場;
(六)現場目擊人員應如實反映現場情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事故進行調查。
(七)在得到公安機關的許可后,方可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
(八)對事故進行詳細記錄,整理相關資料并存檔,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第五十八條 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一)若發現犯罪分子正在實施搶劫時,應迅速制止。在制止犯罪的同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當犯罪分子手持兇器時,應高聲呼喊,呼叫附近秩序維護員和群眾前來協助,抓獲犯罪分子并立即報警;
(二) 如犯罪分子已逃離現場,應向目擊者或當事人問清劫匪的人數、體貌特征、衣著顏色和逃逸的方向,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堵截和報警, 同時呼叫控制中心,通過監控閉路電視追蹤監視犯罪分子;如是駕車逃跑,應記下車牌號碼并立即報警;
(三)對建筑區劃各出入口、通道進行嚴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
(四) 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疏散圍觀人員,劫匪留下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五)搶劫事件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立即通知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治;
(六)警方未勘查現場或現場勘察未完畢,當班執勤秩序維護員不能離開現場。在得到公安機關的許可后,方可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
(十)對事故進行詳細記錄,整理相關資料并存檔,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第五十九條 故意傷(殺)人事件應急預案:
(一)如發現歹徒正在作案的,應設法制服、阻攔歹徒,并召集各崗位秩序維護員配合。同時,迅速報警和報告項目經理或物業服務負責人。
(二)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立即通知附近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治;
(三)設置警戒線,保護案發現場,疏散圍觀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歹徒留下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保護搶劫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等待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四)對建筑區劃各出入口、通道進行嚴格控制,防止歹徒逃逸,并通知監控中心密切監控各個區域,監視歹徒行蹤;
(五)登記目擊者和事主的情況,及時向目擊者和周圍群眾了解案件發生、發現經過,并做好記錄;
(六)現場人員應如實向警方匯報案發現場情況,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七)警方未勘查現場或現場勘察未完畢,當班執勤秩序維護員不能離開現場。在得到公安機關的許可后,方可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
(八)對此次事故進行詳細記錄,整理相關資料并存檔,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第六十條 建筑區劃內其他常見治安事件及處理措施:
(一)在建筑區劃內游蕩或借口找人卻說不出被訪人姓名和詳細住址,或接二連三敲住戶房門,或一個個樓道按住戶電子門。
處理措施:密切注意其舉止,必要時可采取監視、盤問以及勸其離開等方式。
(二)發現身上攜帶有管制刀具、鉗子、螺絲刀、鐵棒等工具。
處理措施:核查其攜帶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約束起來并送所在轄區派出所。
(三)攜帶物品繁多(如電視、音響等貴重物品),又無任何證明。
處理措施:暫時將人、物扣留,待其出具可靠證明后放行。如無法出具任何證明,即送交派出所。
(四)在偏僻、隱蔽處清理皮包或錢包。
處理措施:立即設法攔截,詢問驗證,如屬盜竊、搶劫財物的,送交警方處理。
(五)自行車、摩托車無牌、無行駛證、無鋼印、有撬損痕跡或將未開鎖的自行車背走或提走。
處理措施:暫扣留人、車,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處。
(六)機動車拿不出行駛證,說不出車牌號,沒有停車證。
處理措施:暫扣人、車,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處。
(七)遇到秩序維護員即轉身遠離或逃跑的人。
處理措施:設法阻截,用對講機通知有關的大門崗、巡邏崗執勤人員協助將其擒獲。
(八)低價出售物品,與實際價值相差較大。
處理措施:暫時扣留人、物,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處。
(九)長時間一個人獨處不離開。
處理措施:詢問是否需要幫助,若非業主勸其離開,如有作案嫌疑要詳細盤查。
(十)發現天臺隔熱層、消防栓箱內或自行車棚內等隱蔽地方藏有刀具、鉗子、鐵棒等工具。
處理措施:不動隱蔽的工具,采取伏擊的方法,監視嫌疑人的行動,如發現作案,則將其擒獲并扭送警方處理。
第二節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六十一條 建筑區劃最常見的災害是火災,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是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火,給人類帶來文明進步、光明和溫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會給人類造成災難。人們在用火的同時,不斷總結火災發生的規律,盡可能地減少火災及其對人類造成的危害。
燃燒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及著火源。
防火的主要措施: 控制可燃物、隔絕助燃物、消除著火源。
第六十二條 火災依據物質燃燒特性,可劃分為A、B、C、D、E五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性質,一般在燃燒時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煤、棉、毛、麻、紙張等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鋁鎂合金等火災;
E類火災:指帶電物體和精密儀器等物質的火災。
第六十三條 根據公安部20xx年6月26日下發的《關于調整火災等級標準的通知》,火災等級標準分為特別重大火災、重大火災、較大火災和一般火災四個等級:
特別重大火災,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重大火災,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較大火災,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一般火災,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注:"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六十四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物業服務企業在預防和處置消防安全事故的主要工作是協組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消防隊伍建設等。
第六十五條 消防安全事故的預防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建筑區劃防火工作負責人、責任人,對相關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各崗位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使崗位員工明確自己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掌握預防和控制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根據各建筑區劃實際情況設置配備消防器材設施,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四)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秩序維護。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相關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負責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六)在建筑區劃開展豐富多彩的消防知識宣傳普及活動,提高業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演練,使員工熟悉火災發生的原理、滅火和傷員急救等知識,提高員工的防火、滅火技能,(八)定期組織安全防火工作大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臺帳;
(九)協組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對建筑區劃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整改。
第六十六條 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的緊急措施:
(一)當接到火警信號時,控制中心應立即通知就近巡邏秩序維護員前往查看,確認屬實后,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部門,并上報物業服務項目經理或公司負責人,同時,安排人員到路口或建筑區劃入口對消防部門的車輛、人員進行引導。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現場的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聯系電話和姓名等信息;
(二)打開所有通道,啟動廣播通知事故區域人員撤離,組織秩序維護人員到達各通道口,做好火災現場秩序維護和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三)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立即把電梯迫降到底層,保證各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并對起火區域的天然氣、電源等進行關閉,防止火災引發其他次生事故;
(四)對相關區域進行警戒隔離,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五)在消防部門趕到前,火災現場總指揮(項目經理或物業服務負責人)根據現場的情況對參與消防撲救的人員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搶救組、供水組、后勤組等,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設備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并隨時與消防部門保持聯系以及時匯報現場情況;
(六)在消防部門趕到前,組織秩序維護人員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滅火時應注意:
1、滅火人員應配備必要的自我防務工具,如防火服、或用水將自身淋濕等,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對火災進行撲救;
2、針對不同的著火物質,正確選用滅火裝置;
3、先控制、后消滅,即首先制止住火勢蔓延,在扼制火勢發展的基礎上,集中優勢兵力,迅速撲滅火災?刂苹饎菖c撲滅燃燒是同時進行的,即在控制火勢時滅火;在撲滅燃燒中控制火勢發展,互相配合,互為補充,取得最佳滅火效果;
4、事故現場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立即轉移,防止火勢擴大或發生爆炸。
七)救人第一,出現人員傷亡時候,應立即通知醫療救護機構,對傷員進行搶救;
(八)消防部門趕到后,現場總指揮(項目經理或物業服務負責人)應立即向消防隊員詳細匯報火災情況,包括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以及前期撲救情況,協助消防隊制訂滅火撲救方案,以便消防部門迅速采取合理的撲救措施;
(九)積極協組消防部門滅火,隨時為消防隊員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火災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并隨時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火災撲救工作中去,并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受傷人員進行急救護理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第六十七條 消防安全事故善后措施:
(一)協組公安消防部門對火災現場進行警戒封鎖,保持現場和相關證據不被破壞;
(二)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故原因及受災情況進行調查和統計,相關在場人員應如實匯報事故現場情況;
(三)在得到公安消防部門的允許后,方可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
(四)環境維護人員應對現場進行清理,掃除積水、清除損毀物;
(五)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對現場的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特別是水、電、氣等設施;
(六)對事故進行詳細記錄,整理相關資料并存檔,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第六十八條 火災發生時的疏散自救方法:
(一) 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建筑物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于胸,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習慣,便于關鍵時刻逃生自救;
(二)保持鎮定,明辨方向:
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盡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三)不入險地,不貪財:不要因為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的逃生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四)簡易防護,掩鼻匍匐:通過有煙霧的路線,可采用濕毛巾或濕毯子掩鼻匍匐撤離;
(五)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災盡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臺、窗臺、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樓脫險。不可使用電梯逃生;
(六)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身處房內,應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窗門,用濕毛巾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濕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七)傳遞信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圍困時盡量在陽臺、窗口(白天可用鮮艷的衣物在窗口晃動,晚上可用手電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出聲音求救)傳遞信號求救;
八)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九)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樓層起火后,應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床單、窗簾等制成簡易繩并用水打濕后,從窗戶或陽臺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準備好逃生氣墊并且要求樓層在四層以下才考慮這一方式。還可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打開大傘跳下。
第三節 設施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第六十九條 建筑區劃內設施設備事故主要是由于對設施設備年久失修,造成設施設備老化,或因操作不當,造成設施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
第七十條 建筑區劃內設施設備事故常見的有:給排水系統故障、供配電系統故障、燃氣輸送系統故障、電梯系統故障、消防系統故障事故等。其特點主要有:具有極大的偶然性和突發性;發生原因的復雜性和發展變化的多樣性;可能造成極大的危害性;可以采取科學的手段降低損失和危害。
第七十一條 設施設備事故的預防:
(一)設施設備在使用期限內,在經過合理有效的維修保養和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操作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出現安全事故;
(二)把好物業承接驗收關,把質量驗收作為物業設施設備的重要內容,認真、謹慎地進行查驗工作,把物業項目在建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消除在物業的使用之前;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建筑區劃內的設施設備進行系統的、科學的維修保養,建立科學的維保計劃。對特種設施設備,應聘請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維保機構提供維保服務;
(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設施設備臺賬,對建筑建筑區劃內的所有設施設備登記造冊,并隨時記錄使用、檢查、維修、保養情況;
(四)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上崗證、操作證、崗位培訓合格證等,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繼續教育。
(五)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建筑區劃設施設備管理工作負責人、責任人,對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使崗位員工明確自己的崗位責任,掌握科學熟練的操作技能,提高警惕,杜絕麻痹大意,樹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觀念;
(六)應當配備必要設施設備維修保養、故障搶險器具、材料;制定設施設備故障事故處置預案;
(七)有計劃地開展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八)定期在建筑區劃內開展安全用水、用電、用氣及正確使用電梯使用等知識的宣傳,使業主、使用人掌握科學的設施設備使用知識,培養物業使用人的風險意識;
(九)適當引入市場化風險分擔機制,購買共用設施設備保險、財產保險、公共責任險等。
第七十二條 設施設備事故的處置應注意:
(一)設施設備安全事故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人員被困或人身傷害的,堅持"解救人員第一,保障財產安全第二"的原則,立即解救被困人員,并通知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搶救;
(二)排除設施設備故障事故時,應注意證據保全,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取證,以便事后確定事故責任方;
(三)對電梯、消防等特種設施設備故障事故的處理應在專業維保單位的指導下進行,當專業維保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向其敘述事故的起因、嚴重程度、危害范圍、緊急處置過程等詳細信息,并積極協助其進行處理;
第七十三條 建筑區劃內停水的應急預案
(一)市政管網計劃停水
1、當接到停水通知后,立即以書面形式告知業主、使用人停水信息,告之內容包括:實施停水的單位、停水的原因、時間和范圍及恢復供水時間等;
2、提請業主、使用人提前儲備用水;
3、如果停水時間太長,聯系自來水公司送水。
(二)建筑區劃內故障停水
1、接到停水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到現場查看,同時與自來水公司聯系確認是否是市政管網的原因;
2、停水原因查明后,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3、如維修時間較長,應立即在建筑區劃內顯著位置張貼通告,告知相關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告之內容包括:停水原因、范圍、預計恢復供水時間等;
4、若停水時間太長,聯系自來水公司送水;
5、事后查明有關停水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相關負責人。
第七十四條 建筑區劃內停電的應急預案
(一)市政管網計劃停電
1、在收到供電部門發布的停電通知后,應在停電前三天在顯著位置張貼通告,告知停電相關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告知內容包括:實施停電的單位、停電的原因、時間和范圍及恢復供電時間等。并提請業主、使用人停電期間關閉所有電器;
2、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準備突發故障的排除及配合進行設備養護,并在停電前關閉相關設施的電源;
3、停電前提前停止電梯運行,并提請業主、使用人暫時不要使用電梯;
4、停電后,迅速啟動電機供電;
5、停電期間加強建筑區劃內的公共秩序維護,防止不法之徒渾水摸魚;
6、電力恢復后,檢查建筑區劃內的設施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二)建筑區劃內故障停電
1、接到停電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到現場查看,同時與供電單位聯系確認是否是市政管網的原因;
2、控制中心及時查看電梯內是否困人,如有,依照電梯困人應急預案處置;
3、停電原因查明后,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4、通知秩序維護人員加強停電區域的巡邏和各出入口的控制;
5、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關閉相關設備電源開關;
6、如搶修時間較長,應立即在建筑區劃內顯著位置張貼通告,告知相關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告之內容包括:停電原因、范圍、預計修復時間等;
7、供電恢復后立即開啟相關設備,并檢查共用電器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8、事后查明有關停水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相關負責人。
第七十五條 建筑區劃內停氣的應急預案
(一)市政管網計劃停氣
1、在收到供氣部門發布的停氣通知后,應在顯著位置張貼通告,告知相關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告知內容包括:實施停氣的單位、停氣的原因、時間和范圍及恢復供氣時間等。并提請業主、使用人停氣期間關閉所有燃氣具;
2、停氣期間建筑區劃將轉向集中用電,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加強對供電設施設備的檢查,避免超負荷;
3、供氣恢復后,加強建筑區劃的巡查,如發現燃氣泄漏,迅速關閉相應氣閥并進行處理。
(二)建筑區劃內故障停氣
1、接到停氣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到現場查看,同時與燃氣公司聯系確認是否是市政管網的原因;
2、停氣原因查明后,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3、如是因管網破裂導致停氣,應立即關閉閥門,疏散相關區域人員,禁止使用明火,用水稀釋燃氣濃度。并及時通知燃氣公司前來處理;
4、如維修時間較長,應立即在建筑區劃內顯著位置張貼通告,告知相關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告之內容包括:停氣原因、范圍、預計修復時間等;
5、停氣期間建筑區劃將轉向集中用電,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加強對供電設施設備的檢查,避免超負荷;
6、供氣恢復后,加強建筑區劃的巡查,如發現燃氣泄漏,迅速關閉相應氣閥并進行處理。
7、事后查明有關停氣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相關負責人。
第七十六條 電梯故障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客戶服務中心或控制中心在接到電梯故障信息后,應首先確認電梯是否困人,并通知相關維保單位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處理事故;
(二)若有乘客被困電梯,有閉路電視及電梯對講機的,應把鏡頭移至該困人電梯,觀察電梯內情況,并詳細詢問被困人有關情形,保持與被困人的聯系,特別是老人、小孩、孕婦和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者要密切關注其身體狀況;
(三)通過與被困人的聯系及現場查看,確定電梯故障停留樓層,立即組織進行人員施救:
1、故障電梯轎廂地面距門檻小于500MM時,可打開廳門和轎廂門解救被困人員;
2、故障電梯轎廂地面距門檻大于500MM時,搶修人員迅速到達電梯機房實施盤車救援。
3、遇有其他復雜情況,如安全鉗已動作或者鋼絲繩移位等,應由電梯公司專門人員處理;
(四)對救出的被困人員進行安撫,并了解其身體狀況,對身體不適或受傷者要及時進行救治;
(五)救出被困人員后,設置停止使用標識并進行故障的搶修;
(六)如電梯的修復耗時較長,應在建筑區劃內顯著位置以書面形式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并禁止使用故障電梯;
(七)故障排除后,對事故進行詳細記錄,分析總結原因,以書面形式報告相關負責人。
第七十七條 浸水、漏水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當接到浸水、漏水報修信號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人員前往現場勘查確認浸水、漏水狀況及原因;
(二)立即關閉供水總閥或采取相應方案制止;
(三)通知環境維護人員用吸水機、疏通、烘干機等排除積水;
(四)浸水、漏水影響重要設備使用的,應立即關閉相關設施設備或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勢態擴大;
(五)組織人員對浸水、漏水故障進行處理;
(六)處理完畢后,對事故現場相關證據進行保全,通知環境維護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并恢復供水;
(七)如無法及時恢復供水的,在建筑區劃顯著位置以書面形式告知相關區域業主、使用人。并做好解釋安撫工作;
(八)浸水、漏水事故處理完畢后,對事故進行詳細記錄,分析總結原因,以書面形式報告相關負責人。
(九)突發浸水、漏水事故時要注意共用設施設備的安全:
1、及時將電梯升至不受水浸的安全樓層;
2、防止配電室及其他電器設備受浸。首先應切斷或堵塞水源,并關閉相關電器設備的電源開關。
第七十八條 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網阻塞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接到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網阻塞報修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護員到位進行檢查;
(二)檢查堵塞原因,確定堵塞的位置;
(三)打開檢查口,清理堵塞,并放水沖洗,直至能正常使用;
(四)處理事故時注意設立告示牌,提請過往的人員注意安全;
(五)處理完畢后,通知環境維護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
(五)如無法及時恢復的,在建筑區劃顯著位置以書面形式告知相關區域業主、使用人;
(六)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網阻塞事故處理完畢后,對事故進行詳細記錄,分析總結原因,以書面形式報告相關負責人。
第七十九條 消防系統故障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消防警鐘誤鳴
1、接到消防警鐘鳴響信號時,應立即確認消防警鐘鳴響的具體位置;
2、通知就近巡邏秩序維護員前往查看,確定是否發生火災或警鐘誤鳴;
3、若確認是有效消防報警,按照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
4、若確認是消防警鐘誤鳴,通知控制中心重新設置警鐘,并做好相關區域人員的安撫和解釋工作;
5、通知消防設備維保單位檢查和維修。
(二)消防花灑頭爆裂
1、若發現消防花灑頭爆裂滲水,應立即通知控制中心;
2、就近巡邏秩序維護人員迅速趕往現場查看,確認爆裂原因;
3、若是因為火警而爆裂,按照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
4、若是意外爆裂,通知控制中心靜止警鐘,并通知設施設備維護人員關閉閥門,到場協助處理;
5、記錄事故現場情況,保全相關證據,并拍照存案;
6、通知環境維護人員到場處理積水;
7、通知消防設備維保單位檢查和維修。
第八十條 燃氣泄漏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接到有燃氣泄漏或疑似燃氣泄漏事故信息后,迅速通知就近秩序維護人員前往查看;
(二)現場人員應注意:
1、關閉對講機、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
2、切不可按(疑似)燃氣泄漏的單位或房間的門鈴;
3、切不可開啟(疑似)燃氣泄漏的單位或房間內的任何電器及使用室內電話;
(三)盡量開啟相關區域的門窗,使空氣流通;
(四)通知設施設備維護人員關閉相關區域的燃氣閥門;
(五)疏散撤離相關區域內的人員,對相關區域實施通道控制;
(六)發現煤氣中毒者,立即施救,將其移至戶外,呼吸新鮮空氣,并通知醫療機構前往救治;
(七)必要時可采取用水沖等方式稀釋燃氣濃度;
(八)通知燃氣公司對管網進行維修。
第四節 其他事故災害應急預案
第八十一條 建筑區劃事故災害還包括:交通事故、觸犯國家法律的刑事事件等。
第八十二條 其他事故災害應急預案,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的參照本章第一、二、三節制定;
第八十三條 其他事故災害預防和處置,應以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
第八十四條 對涉及物業服務企業職責范圍或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事故災害的處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靠政府相關部門,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政府相關部門,并積極配合。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3
為確保小區發生突發事件后,能夠及時、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處置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穩定事態,減少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街道物業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小區內安全穩定等突發事件。
二、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ㄒ唬┖nD管理處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副組長: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小區內發生的應急處理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需要應急救援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
3、在管理處中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對群體性上訪人員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協調處理有關物業管理中的相關問題;
6、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4
(一)公司應急救援組織由下列人員組成:
總指揮、事故現場指揮員、應急救援組、工程搶險組,安全疏散組、機動救助隊和善后工作組等。
(二)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分工如下:
1、總指揮: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不在崗位時,由在場職務最高的管理人員擔任,全權負責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事故現場狀況決策搶險救援、安全疏散等事項,對現場指揮員下達任務指令。
(2)根據事故狀況下達向上級領導和政府有關部門報警指令,負責或指定專人向上級領導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其他管理人員擔任總指揮時,通過電話隨時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匯報事故的處置情況。
(4)當上級或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救援力量到場后,負責介紹基本情況,移交總指揮權,協助指揮救援。
(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負責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現場指揮員:由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人不在時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擔任。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了解、查看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排除險情、控制事態、組織救援、應急疏散等工作。
(2)及時向總指揮通報事故現場情況,便于總指揮決定采取進一步措施。
(3)當上級或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救援力量到達后,為其提供現場事故基本情況和公司現有救災設備設施等情況;移交現場指揮權,繼續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負責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應急救援組: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保衛人員和義務消防員為救援組成員。主要職責包括:
(1)在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下,開展控制、撲救災害性事故工作。
(2)利用現有的設施營救被困者和傷員,將被救助人員護送至相對安全地帶,由應急疏散組送至安全疏散指定地點。
(3)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應急救援結束后,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如實提供現場有關情況。
4、工程搶險組:公司的工程技術、維修人員即是搶險組成員。主要職責包括:
(1)在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下,排除生產設備設施故障,控制險情。
(2)為現場安全生產設備設施提供技術保障,協助應急救援組搶險救災。
(3)應急救援結束后,負責為事故調查人員提供引發事故設備設施的技術參數。
5、安全疏散組:由公司的從業人員和部門經理組成。主要職責包括:
(1)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在各自工作區域內引導現場人員的應急疏散。
(2)協助應急救援組護送傷員。
(3)集中安置、安撫被疏散人員。
6、善后工作組:由辦公室、安全生產部門等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包括:
(1)代表公司接待新聞媒體,對外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2)記錄整理生產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置記錄。
(3)組織或協助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4)組織或協助起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5)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確定賠償事宜。
(6)探望傷員,協助醫療機構安排傷員的救治等。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大全篇
1目的
為規范物業管理處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應急的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處理緊急事件,從而控制事態的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各項目管理處保安、中央監控室值班員負責火警、匪警的應急處理。
3.2各物業轄區大堂值班員和物業值班員負責電梯困人的應急處理。
3.3工程部和各物業轄區工程維修值班員負責住戶水管爆裂、煤氣泄漏、供電供水設備故障的.應急處理。
3.4公司總部總值班員負責協調各部門處理緊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原則
4.1.1快速反應的原則:要求當值保安員接警后2-5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保安部負責人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30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的原則:
1)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統一指揮。
2)保安班長及保安員負責各類指令的落實與執行。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各保安隊員需無條件服從指揮人員的命令,班長負責事后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的原則: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管理處其它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該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損害事件
4.2.1若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當場抓獲,并注意收集現場證據,報告公安機關,連同物證送公安機關處理。
4.2.2對可疑人員,可采取暗中監控或設法約束,當其實施盜竊或其它破壞事件時再掌握時機予以當場抓獲。
4.2.3保安員接到盜竊、損害事件報案時,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部班長或負責人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事發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盜竊現場不能擅自讓他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4.2.4保安部班長到達現場后視情況輕重,立即調遣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若情況特別嚴重,應立即向管理處主任進行請示和報告。
4.2.5盜竊案件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被盜物品名稱,錢財數量的巨細,再確定是否報當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則打電話告之小區被盜詳情,請公安人員速來小區偵破。管理處將組織力量,創造良好的條件配合公安部門對案件開展偵破,排摸線索,提供相關的情況。
4.2.6當班班長對事件的發現和處理過程,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保安部將進行存檔備案。
4.2.7事件的處理流程。
4.3打架斗毆。
4.3.1當值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現場保安員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2)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3)將因打架斗毆受傷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治療
4.3.2保安班長接到報告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或附近的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2)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辦公室,進行詢問記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并請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報告公司領導。
4.4搶劫
4.4.1當班人員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搶劫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該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班長報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管理處,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視其傷情送醫院救治。
4)如劫匪逃離現場,要向目擊者問清劫匪的人數、衣著顏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組織追截;
4.4.2保安班長接到搶劫報告后,立即調遣附近的隊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體貌及被搶劫的經過做好記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和記錄。
2)如向公安機關報案,要將相關資料、線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并請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并請示和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4.5兇殺
4.5.1當班人員發現有兇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1)立即趕赴現場,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或負責人報告。
2)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4)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5)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6)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4.5.3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安全人員配合公安人員。
4.5.4同時,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當班人員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負責人進行支援。 4.6.2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1)調遣指揮當值隊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傷者到醫院救治。
3)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4.6.3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負責指揮及報告公司領導。
4.7緊急停電處理
4.7.1保安人員接到有關區域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呼叫報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員查看。
4.7.2保安領班接到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隊員趕赴樓層主要通道口及停電區域,做好停電區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電15分鐘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立即啟動小區緊急停電預案,并通知管理處領導請示工作。
4.7.4全體人員進入緊急狀態,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破壞或實施盜竊。
4.7.5停電事故處理完畢后,注意收集各類信息,做好記錄,特殊情況要立即請示和報告。
4.8臺風
4.8.1在臺風到達前一、二天內由管理處主任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抗臺安全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成立預備抗臺小組,隨時準備加班。
4.8.2保安部門要做好小區安全隱患和重要部位的檢查和統計工作,對雨衣、雨靴、應急燈、電筒等工具要做好準備工作。
4.8.3臺風來臨時要在小區內和周圍進行不間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4.8.4抗臺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監督抗臺各項措施的落實與檢查。
4.9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9.1工程部對易水浸的部位進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當班班長接報后立即調遣隊員處理或協助其他部門處理此類災害事件。
4.9.3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后立即作出統一指揮:防止破壞和犯罪行為的發生。
1)相關人員和車輛的疏散。
2)向醫院、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尋求支援。
4.9.4保安部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和公司領導匯報工作和請示。
5.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5.1.任一員工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5.2.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后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匯報,并聯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領班接報后,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5.4.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后,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采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5.若工程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征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5.6.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5.7.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并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5.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5.9.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5.10.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5
一、物業管理應對突發事件制定處理預案的原則以及方法
1.原則。首先,依法辦事。小區保安是應對突發事件的主力軍,當小區中發生了突發事件時,包括小區保安在內的管理人員必須作出應急反應,挽救業主的生命與財產。當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理之后,物業管理處應該依照法律、公司制定的制度等進行獎懲,并且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雖然物業管理單位并沒有執法的權利,但是應該配合執法機關執法,以此找到相應的責任人。其次,方法得當。小區中會發生各種各樣的突發事件,因此各個突發事件所采取的處理方法必然不同,所以物業管理人員必須運用恰當的方法來制定處理預案,千篇一律也就是失去了應急的作用;最后,切實可行。應急處理預案制定并不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所規定的內容應該具有切實可行性,而不是假大空話,這對廣大業主的現實生活將毫無意義。因此河東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必須從實際出發,制定出安全可行的處理預案。
2.方法。突發事件的類型不同,物理管理人員就應用運用不同的方法來處理,針對性強,才能夠提高突發事件的處理效率。比如業主彼此之間、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問題,都屬于小區內部矛盾,物業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勸說、溝通等比較溫和的'方式解決,注意在勸解的過程中,要做到以理服人,禮貌待人。有些問題一時難以解決,而且可能會擴大影響,此時管理人員一定要采取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急的方法,最大程度地耐心了解,不能將矛盾激化,否則問題更難以解決。處理問題時,既要做到尊重業主,同時也不能違背公司制度,如果事件是由于業主忽視而發生,情節并不嚴重,也沒有造成嚴重的損失,物業管理人員可以當場解決,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而如果情節十分嚴重,則應該直接交給公安機關處理。而對于犯罪分子堅決不能姑息,要將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并且配合公安機關抓捕犯罪分子。
3.程序。首先,保安發現緊急情況要立即報告給保安隊長;其次,保安會依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安排相應的保安達到事故現場;最后,控制現場,如果情況危急要立即報告給公安機關,但是在公安機關人員未到來之前,必須保護現場,無關人員不允許進入現場,避免影響公安機關取證。在這一過程中,管理人員應該與周圍群眾進行有效溝通,以此了解事件發生的過程,將重點信息記錄下來。有些突發事件,比如火災,則應用在消防機關到來之前,就需要采取應急預案,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二、應急預案程序以及重要內容
1.消防處理預案程序與內容。首先,物業管理人員在發現火情時,都要立即報警,同時攜帶滅火設備,快速達到失火現場,按照火災嚴重程度,積極補救,消防人員到達現場之后,要將重點內容上報;其次,物業管理領導要派遣專門的人員來維護秩序,在重要的位置打上警戒線,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保護人員安全,同時也防止不法分子進入現場趁火打劫;再次,物業管理所有人員在聽到火警信號之后,都應該主動前往失火現場,聽從領導安排,如果業主家有人,則應該先救人,再救財產;最后,物業管理領導安排專門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查找火災發生的原因,編寫出書面材料,呈交給消防部門。
2.搶劫、盜竊等刑事案件應急處理預案。
。1)處理程序。首先,如果小區物業保安人員接到報警電話,要馬上通知保安部門;其次,保安要保持驚醒的頭腦,要求業主說明現場位置、時間以及案件類型,這樣保安人員在報警時,也能夠轉述清楚,便于公安部門制定方案,采取行動;再次,保安人員報案之后,要立即達到現場進行確認,同時通知保安隊長;最后,保安隊長將主要情況報告給物業管理領導,同時與公安部門進行配合。
。2)現場處理步驟。首先,保安人員攜帶關鍵的設備,比如對講機、鑰匙、手電等,最快速度達到案發現場;其次,保護案發現場,將其運用警戒帶包圍起來,不允許任何人進入其中,將聚集的群眾疏散開來;再次,與當事人或者報案人員進行溝通,以此了解整個案情,將重要信息記錄下來,同時要求受訪者簽字;第四,有條件可以對案發現場拍照,將現場情況全部都記錄下來,交給公安機關;第五,物業管理者應該安排一名管理人員跟隨傷者到醫院,了解傷者的情況;第六,如果不法分子正在行兇或者正要逃跑,管理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加以制止,抓捕不法分子,當公安人員到來時,將其交給公安人員處理;第七,如果犯罪嫌疑人綁架群眾,管理人員要馬上報警,同時與犯罪嫌疑人有效溝通,穩住情緒,避免事態擴大。
(3)各個部門職能。首先,保安隊長應用積極與公安部門進行配合,將案件重要信息都報告給公安部門,同時做好記錄工作,進行最終的善后;其次,工程部門則應該將需要的工具都準備好,便于公安機關人員進行救援;最后,客服人員要耐心解答業主的問題,同時為業主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員提供藥品,并且與辦案人員進行配合,清理現場,安撫業主。
3.對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
。1)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理預案。首先,地震發生時,物業管理人員要保持鎮定,堅守自己的崗位,同時安排人員尋找比較寬敞的地方,管理領導必須堅守管理區域,掌握第一手資料;其次,組織相關人員遠離玻璃、支架等處,有懸掛物的位置也不能停留;再次,發生地震時,不能使用電梯,也不能在樓梯下面停留;最后,物業管理部門要做好后續的工作,盡可能地保證業主的正常生活。比如工程部門要將所有的附屬設備全部都切斷,比如供水設備,生活水泵等,同時將所有不是應急電源的也要切斷,而客服人員則應該盡可能地疏散群眾,將業主都聚集到比較空曠的場地上,以此保證群眾不會受到余震的影響;而管理人員則應該做好記錄工作,同時保持清醒,隨時聽從管理中心的命令。
(2)地震警報解除后的工作程序。首先,工程部門人員要檢查小區中的各項設施以及房屋結構,如果有必要,應該要求專業的技術人員來進行鑒定,如果生活設備損害十分嚴重,要立即維修,房屋結構如果損害十分嚴重,則安排業主到其他地方居;其次,客服服務中心應公開致函全體業主,解釋管理區域受損情況及修復情況,并通知業主回到本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域;最后,保安隊派人員應加強樓內巡視,嚴防不法人員趁亂作案,危害管理區域及業主的利益。
4.對突發性水浸和室內水浸的處理預案。
。1)關于突發性水浸的處理方法。維修人員接到水浸通知后,即攜通訊設備前往水浸現場觀察,關閉水閥門。水浸危及附近的電表房、設備房等公共設施時,要動員員工在上述設施周圍堆放沙包隔離,防止浸水。
。2)關于室內水浸的處理辦法?头⻊罩行慕拥娇蛻敉对V室內浸水時,要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觀查。現場觀查人員到浸水業戶區域,必須得到的業戶/用戶同意,不能撬門強行入內,要設法找到閥門地點,以關閉閥門。浸水情況嚴重,必須關閉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設備機房總閥門,避免水浸擴大。立即通知保潔公司,派人攜帶專用吸水設備趕到現場進行吸水作業。
5.機電設備設施搶修、應急處理預案。
。1)停電應急處理措施。當接到市電計劃停電通知后,立即檢查備用電源系統,做好轉換備用電源的準備工作。并立即將停電信息反饋給業主,使業主對工作進行適當安排,盡量減小停電所造成的影響。同時,立即向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可能影響的時間,及時將信息反饋給用戶,并協助用戶解決停電造成的困難。
(2)給排水系統應急處理方案。市政供水計劃性停水,物業管理公司客服部提前通知用戶,說明停水原因、停水時限等,做好準備工作。市政供水管網故障造成突發性停水,來不及通知用戶時,管理公司客服部設法滿足用戶生活用水,事后向用戶說明原因。由于供水設備故障造成突發事故,按下列程序執行:接到事故報警后,水電維修人員應在5分鐘內趕到現場控制事態發展。水電維修人員在5分鐘內查出事故原因并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迅速向物業公司匯報,請求支援。事故不能在2小時內處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應寫通知告知業主,并附上處理方案告知業主。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關閉相關的供水設施,并啟動相關的排污設施,防止水患。
。3)電梯應急處理方案。
一是電梯的應急救援。乘客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當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護措施。通過轎廂內的警鈴、對講系統、移動電話或電梯廂壁上的提示方式進行求救,并準確告知救援人員轎廂內的情況。與轎廂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保持一定距離,聽從管理人員指揮。在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前,千萬不要撬砸轎廂門或攀爬安全窗,更不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
二是接報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值班人員發現電梯出現緊急情況或接到求助信號后,應當立即通知維修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通過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了解乘客情況,告知其注意事項,做好安慰工作。專業人員到場后,首先要開展救援行動,如救援有困難,應當催促維;蛴嘘P單位實施救援。發生火災時,應當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按動電梯消防按鈕,以供消防人員使用,如無消防功能,應將電梯直駛至首層,并切斷電源或停于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切斷電梯總電源。進場內或轎廂內發生火災時,立即切斷電源、疏導乘客撤離,用滅火器滅火。
三、結語
綜上所述,可知河東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比較全面,其他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完全可以借鑒。但是處理預案要想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物業管理人員熟讀于心,有條件可以進行演習,這樣能夠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突發事件處理的效率。處理突發事件時,管理人員必須要保持驚醒的頭腦,不能慌張,否則會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6
01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1.任一員工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2.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后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匯報,請求派人或聯系工程物料部前往解救。
3.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接報后,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匯報。
4.工程物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后,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采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若工程物料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征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6.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7.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并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物料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9.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10.工程物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02突發停電應急預案
1.在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管理運作部應事先將停電線路、區域、時間、電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況通知每個住戶和商戶,并在主要出入口發布停電通告;同時,工程物料部應做好停電前的應變工作。
2.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的情況下,工程物料部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局查詢停電情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并將了解的情況通知管理運作部。
3.保安部立即會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頭前往各樓檢查電梯運行情況,發現電梯關人立即按照電梯困人應急預案施救。
4.管理運作部立即將停電情況通知小區內住戶和商戶,并在主要出入口發布停電通告,必要時啟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住戶,要求住戶保持冷靜,做好防范。
5.若突發停電時,正值晚上商場營業,保安部應協助商場維持好秩序,指導商戶啟用應急照明燈、蠟燭等備用照明,疏散顧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發生火災。
6.安排員工到小區各主要出入口、電梯廳維持秩序,保安加強保安措施,嚴防有人制造混亂,渾水摸魚,必要時關閉大門。
7.派人值守辦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戶和商戶詢問,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防止與住戶、商戶發生沖突。
8.詳細記錄停電事故始末時間、發生原因、應對措施以及造成的損失。
9.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應經常檢查應急照明和緊急廣播系統,確保正常。
2)管理運作部應提醒寫字樓住戶、商戶備置一些應急照明燈或蠟燭,以防停電。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邏、檢修用的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并時時充電保養,保持完好。
03液化氣泄漏應急預案
1.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液化氣泄漏后,公司員工應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并馬上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必要時疏散人員,并禁用電氣設備(包括手機、電話和對講機)。
2.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接報后,一方面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支援,并通知工程物料部,另一方面視情況通知液化氣公司和消防支隊。
3.工程物料部接到通知后,急速趕赴現場,協助保安部施救。
4.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外,應馬上疏散周圍人員,建立警戒線,防止圍觀,并嚴禁煙火和使用電氣設備。
5.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內,要保持冷靜,謹慎行事,切記現場不可按門鈴、啟閉照明燈、開換氣扇、打報警電話、使用對講機以及關閉電閘,也不要脫換衣服,以防靜電火花引爆泄漏的氣體。
6.施救人員進入室內前,應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沒有防毒面具,則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屏住呼吸;進入室內后,應立即切斷液化氣總閥,打開門窗,加快氣體擴散,并疏散現場范圍內的非相關人員,協助救援、搶修的消防人員和維修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7.發現有中毒、受傷者,應立即小心、妥善地將受傷人員抬離現場,送往安全地區,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療部門前來救護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8.保安部和工程物料部應詳細記錄液化氣泄漏的時間、地點、故障情況和修復過程。若有人員傷亡,應詳細記錄傷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時間和搶救醫院。
9.保安員和設備巡檢人員在平時巡邏時應提高警惕,遇有異常氣味時,應小心處理,同時應掌握液化器總閘的位置和關閉方法。
04盜竊和破壞事件應急預案
1.任一員發現工盜竊和破壞事件或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查清樓號、單元號、樓層,通知保安部或當班保安領班派員前往現場查驗,并通知監控值班員密切注意相關畫面,監視犯罪嫌疑人動向。
2.保安巡邏時發現有人在小區內實施盜竊或破壞行為,應馬上用對講機向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匯報,并通知消防監控室協助監視;同時保持冷靜,如能處理的可及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記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體形、服飾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并注意自身安全。
3.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接報后,視情況盡快派適當數量的保安趕赴現場,盡可能制止一切盜竊和破壞行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時向警方報警。
4.保安人員在事件中捕獲犯罪嫌疑人,應詢問記錄后移交警方處理,并根據警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證據,嚴禁施刑拷打、審訊和扣押,并應勸阻業主和圍觀人員打罵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來以前已逃離現場,保安人員應注意保護現場,阻止任何人員進入或接近現場,并不得觸動現場任何物品和門窗,等候警方前來處理。
6.如在作案現場發現有人受傷,應在保護好現場的基礎上,通知醫護人員前來救護。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若有需要可臨時關閉所有出入口,勸阻業主及訪客暫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機逃逸。
8.警方人員到達后,保安員應清楚記下警官官銜、編號及報案編號,并積極提供線索,配合警方人員辦案。
9.在事件中涉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應攝下照片或錄像,留下當事人員和目擊者,供警方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05意外傷亡應急預案
1.小區內出現人員意外傷亡事件,保安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向保安部經理或總經理匯報。
2.若傷者尚未死亡,應在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組織搶救,并通知醫療救護中心。對骨折傷員一定要注意盡量不要搬動,防止使傷情加重。
3.若傷亡事故系由觸電引起,保安人員應就近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桿、竹竿或塑料、橡膠將電源撥離觸電者,再施進行搶救。嚴禁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用手直接去拉觸電者或用金屬桿去撥離電源,以防自身觸電。
4.若傷亡事故系由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保安部應立即通知工程物料部經理(或主管)到場,共同制訂搶救方案。
5.若傷亡事故系由溺水引起,保安人員或其他員工應立即搶救,若落水者喝水較多,應讓傷者頭朝下倒立,按壓腹部,使其吐出喝入之水,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
6.若傷亡事故系由高層墜落、物品砸傷引起,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應保護好現場,攝下照片或錄像,留下目擊者,同時向警方報警。
7.若傷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應在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的同時,記錄肇事車輛,留下駕駛員和目擊者,如有監控錄象,保存相關錄象,報請警方處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區內交通堵塞,應開辟旁行通道,積極疏導交通,并設立警戒線,防止破壞現場。
8.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時,應記錄下救護車號碼、送往醫院以及傷者情況。
9.詳細記錄意外傷亡經過。對由于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的傷亡事故,以及由于管理公司原因引起的觸電事故,相關部門在事發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給公司總經理,以便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向有關方面匯報并查找原因,落實責任。
06水浸應急預案
1.員工接到報警或發現小區范圍內出現水浸事故,應立即將進水地點、樓層、水源、水勢情況報告當值領導、工程物料部值班人員和當班保安領班,并在支援人員到達以前盡量控制現場水勢,防止水浸范圍擴大。
2.相關人員接報后,立即派員就近采用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槽口,并將電梯升上最高層,切斷電源,以免電梯受損;若電梯轎廂控制面板已經進水,則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忌升降電梯,以防故障擴大。
3.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關閉水泵、關閉水閥、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開末端放水等),切斷水源,并關閉受浸區域之電閘,防止人員觸電。若水源來自供水總管或工程物料部無力解決時,應立即通知自來水公司前來搶修。
4.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設攔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設備房、配電室、業主室內或其它樓層。
5.組織力量采用各種手段,包括采用掃帚、吸水機吸水,排凈積水,清理現場,盡快恢復整潔。
6.水源中斷后,工程物料部應立即派人盡快修復受損設施;保安部、行政部應設法維持小區內秩序,并耐心做好住戶的安慰解釋工作,盡力解決水浸給住戶帶來的實際困難,并注意維護物業公司的形象。
7.如在水浸事故后,有任何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響或由此引發停電停水,應知會相關業主或在小區各主要出入口設置告示,知會全體業主;如有任何區域存在危險性,應在該范圍內設置警告標志。
8.召開會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現類似事故。
9.詳細記錄水浸事故發生經過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損情況。
10.一些常見水浸事故的預防措施:
1)保安巡邏和設備巡檢時,應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雜物或塑膠袋,有否堵塞,并隨時加以清理疏通;清潔工定時清掃天臺、排水溝,防止雨后垃圾沖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強對消防噴淋系統的巡視,防止碰撞、移動噴淋頭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災害性天氣(臺風、暴雨、大雪)來臨前,工程物料部人員應對小區內門窗、天臺、排水溝渠、集水井、排水泵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裝、維修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水浸事故。
5)對業主/用戶裝修要加強管理,防止由于業主/用戶在進行管道安裝、尤其是消防噴淋系統試壓時施工不當引起水浸事故。
6)平時應備足沙包作為應急用。
07火災應急預案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后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采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并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采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并通知消防專管員。
2.2火情確認后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物料部經理。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范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
A.小區名稱;
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志物);
C.火災發生部位;
D.燃燒物品;
E.火勢狀況;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總經理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并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物料部經理、行政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并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后,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后工作。
5.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馂陌l生后,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后,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并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并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后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后送醫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成立警戒組,布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災撲滅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后,工程物料部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管理運作部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總經理。
7.4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并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由物業總經理發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并責成消防專管員寫出專題報告,分清責任。
7.8如果小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7
為做好交通局應急保障道路冬季惡劣氣候條件下道路除雪保暢工作,切實增強對冬季惡劣天氣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確保道路暢通,為所管轄區域提供通暢交通服務,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最大程度減輕冰雪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對機場應急保障道路的損害,結合交通局下發有關文件精神,按照“認識到位、措施得力、責任明確、任務落實”的要求,精心組織、積極運作、周密部署、合理調度,確保在冬季惡劣氣候條件下道路暢通。
二、組織機構
。ㄒ唬┏闪⑶鄭u海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冬季除雪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ǘ╊I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環衛事業部具體負責清雪應急搶險工作任務的分配、調度和檢查工作,在防雪清雪工作中傳達防雪信息,協調各班組切實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第一突擊隊(18人):
2、2、第二突擊隊(4人):
3、第三突擊隊(4人):
三、機械、物資儲備
。ㄒ唬┸囕v及設備:
現有皮卡車1臺、除雪鏟車3臺、除雪滾1個、撒布機1臺、防滑鏈條4條。
。ǘ┏湮镔Y
已儲備融雪劑20噸、防滑沙200方、推雪锨21把、掃帚30把、手套40雙、標志牌10套、錐形筒100個、對講機5個以備待用。
四、信息預警機制
。ㄒ唬┙24小時雪情預警報告制度和冬季除雪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在接到雪情或路面結冰等影響通行安全的報告時,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情況,以便及時掌握災情,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ǘ┟刻焱ㄟ^新聞媒體、網絡、天氣預報等多種渠道獲取準確可靠的天氣信息,及時預測分析可能發生的災害及其危害程度。
。ㄈ┨貏e是雨雪天氣時加大站前大道下穿橋及東外環大橋、膠州北站等重點路段的巡查力度,密切注意雨雪對路面、交通的影響,發現有異常情況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當啟動應急預案后,隊長務必在第一時間把除雪防滑相關的信息報告給領導小組,以便領導小組真實全面的了解現狀進而作出科學全面的.統籌安排,做到措施得當,更好的實施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應將本路段雨雪災害情況及處置情況及時匯報交通局養護科。
五、啟動條件
冬季除雪應急預案應由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或終止。除雪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相關負責人員應切實加強宣傳和協調工作,以保證預案實施的社會環境條件滿足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通過快捷可靠的信息預警機制及時了解路況信息,根據雨雪災害情況及時決策預案的啟動或撤銷。
六、保暢措施
。ㄒ唬┰谡厩按蟮老麓蚣皷|外環大橋等特殊路段路邊提前儲備擺放防滑沙或融雪劑,橋梁進口及上坡處設立冬季安全行車提示標志牌提醒通行車輛注意安全,做好前期預防準備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所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人員、車輛、除雪工具、通訊器材、交通安全標志牌等準備就緒隨時待命,統一聽從領導小組安排。
七、工作原則
(一)可根據降雪量和路況分別啟動5級預案:Ⅰ級預案:半幅通行(含雙線半幅通行)。Ⅱ級預案:短期內上或下行線封閉。Ⅲ級預案:單線上下雙向通行(長期內上或下行線封閉)。Ⅳ級預案:短期內上下行線同時封閉。Ⅴ級預案:車輛分流(長期內短期內上下行線同時封閉)。并迅速通知養護組對路面進行撒鹽、噴灑融雪劑,出動除雪車。
。ǘ┳裱皹蛄、坡道口優先”的原則,橋梁不同于普通路面,表面溫度較低,積雪難以融化,極易結冰,一旦清除不及時,后期清理的難度極大,匝道彎道及縱坡較大的路段,車輛通行速度較慢,容易出現輪胎打滑現象,一般交通事故多發生在這些路段。所以除冰雪優先考慮清除站前大道下穿橋和東外環大橋,然后向主線擴展,清除的冰雪要求不得堆放在中央分隔帶,盡可能清運出主線后集中堆放。
(四)除雪堅持“從里向外,從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則,保證雪停后24小時內所轄公路主線、匝道積雪全部清除干凈。
(五)根據降雪厚度可分為微雪(積雪厚度≤10毫米)、小雪(積雪厚度>10毫米,≤50毫米)、中雪(積雪厚度>50毫米,≤150毫米)、大到暴雪(積雪厚度>150毫米)四類。除雪領導小組結合降雪量大小、持續時間等,對應安排除雪機械、人員和融雪材料,以減少不應有的資源浪費?砂匆韵略瓌t對應安排除雪作業:
1、藍色預警信息,24小時內降雪厚度將達1厘米以上,小于5厘米,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有影響。對行車影響不大,平均氣溫在—5℃以上時,經車輛行駛或氣溫變化地表面積雪自然消除,因此不需做特殊處理!5℃以下時,視情況而定,必要時撒少量融雪劑,可安排撒布車在全線進行一次大范圍、小劑量的撒布工作,撒融雪劑劑量可控制在20克/平方米。
2、黃色預警信息,24小時內降雪厚度將達5厘米以上,小于10厘米,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有影響。溫度在0~—20℃時以機械除雪為主,降雪厚度至1cm時開始撒融雪劑,每平方控制在20克以下為宜,待降雪結束后,出動鏟雪車配合撒布溶雪劑(20g/㎡),撒布融雪劑總量控制在每平方40克為宜,清除路面積雪。
3、橙色預警信息,24小時內降雪厚度將達10厘米以上,小于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有較大影響。降雪速度較快,氣溫越低、降雪密度越大,較易板結,降雪厚度至1cm時開始撒融雪劑(20g/㎡),待降雪結束或降雪厚度達到5厘米時,鏟雪車和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積雪,先清除一車道、后清其余車道,機械清雪工作完畢后,撒布融雪劑(40g/㎡),撒布融雪劑總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為宜,個別路段清理不徹底時采用特殊機械處理。
4、紅色預警信息,24小時內降雪厚度將達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有較大影響。降雪速度快,持續時間長,雪層較厚,雪厚至1厘米時開始撒融雪劑(20g/㎡),待降雪結束或降雪厚度達到5厘米時,出動鏟雪車、裝載機及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積雪。機械清雪工作完畢后,撒布融雪劑(40g/㎡),撒布融雪劑總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為宜,除雪工作可采用多臺機械流水作業,緊急停車帶積雪采用拋雪機等拋出路面以外。
八、作業程序
(一)雪天道路未封閉情況下,由小組成員在重點高危路段(站前大道下穿橋、東外環大橋處)設置提示牌,提醒司乘人員注意安全。
。ǘ┏┕ぷ餍枰忾]作業時,必須規范地擺放醒目、齊全的標志,拉好警戒線,禁止作業人員出界作業,以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下雪天氣巡檢皮卡車輛速度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路面冰雪覆蓋厚度(壓實厚度)超過3厘米時,車輛必須加掛防滑鏈。
。ㄋ模┰谘膊檫^程中,車輛應行駛在行車道,駕駛員必須時刻注意車輛行駛狀態,集中注意力,不許出現與駕駛無關的其他動作,副駕駛人員重點觀察前方路面的積雪程度以及協助駕駛人員完成其他動作;所有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仔細觀察,確保除雪工作安全、到位。
(五)下雪天氣作業車輛嚴禁停放在高邊坡、橋涵路段。
。┟看芜M行防滑處理后,必須進行防滑物資清查,并及時補充坡道、橋面等路段的防滑材料,確保防滑物資的供給。
。ㄆ撸┧惺┕ぢ范,必須按照規定設置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安排專人負責該路段交通疏導工作。
。ò耍┥下烦┤藛T在作業時必須穿著反光背心,確保除雪人員的安全。
(九)除雪防滑作業過程中應盡量避免發生車輛擁堵,若發生車輛擁堵情況,工作人員及時向受阻司乘人員通報路況情況和除雪進展情況并耐心解釋和安撫,避免不穩定情況的出現。
。ㄊ┤缬鲂⊙⿻r清掃車快速開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掃。應急隊伍保證路口、緊急停車道等清雪任務。如出現中到大雪時,路面積雪厚度較大時,應首先利用推雪鏟,除雪車(改裝雪板)將超車道積雪推到離行車道上,隨后掃雪車配合作業。
十、嚴格監督考核
清雪工作關系道路正常運行和群眾切身利益,各組要高度重視,加強協調,嚴密組織。為確保清雪效果,海達物業將組織人員對各小組的清雪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清雪工作突出的先進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未按要求做好責任區清雪的,給予相應處罰。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8
成都市物業管理公共衛生事件中的應急預案
第一節 傳染病疫情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十五條 傳染病是由各種病原體引起的能在人與人、動物與動物或人與動物之間相互傳播的一類疾病。中國目前的法定傳染病有甲、乙、丙3類,共37種。常見的傳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亂、鼠疫、肺結核、 血吸蟲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傳播途徑有呼吸道傳播、消化道傳播、血液傳播、體表傳播等。
第八十六條 傳染病疫情的特點是有病原體,有傳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傳染病還有季節性或地方性。傳染病的分類尚未統一,有些按病原體分類,有些按傳播途徑分類。
第八十七條 建筑區劃內的傳染病疫情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持科學客觀的態度,以政府相關衛生防疫機構為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傳染病疫情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加大建筑區劃內的環境維護和宣傳力度;
第八十八條 傳染病疫情事件的預防和緊急措施:
(一)傳染病的`預防應采取以切斷主要傳播環節為主導的綜合措施。傳染病的傳播和流行必須具備3個環節,即傳染源(能排出病原體的人或動物)、傳播途徑(病原體傳染他人的途徑)及易感者(對該種傳染病無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斷其中的一個環節,即可防止該種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各種傳染病的薄弱環節各不相同。在預防中應充分利用。除主導環節外對其他環節也應采取措施,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預防各種傳染病。
(二)在傳染疾病高發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環境維護力度,對建筑區劃內及周邊進行定期消毒處理,開展滅鼠、滅蠅、滅蚊等工作,阻斷傳染疾病傳播途徑;
(三)定期聯系相關衛生防疫機構,在建筑區劃內開展傳染性疾病防治宣傳,使業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四)物業服務企業相關從業人員應注意多了解傳染性疾病預防和處理的相關知識,樹立憂患意識,發生疫情時,應在保障自身不被傳染的前提下,開展防治工作;
(五)當發現傳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現傳染性疾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報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六)建筑區劃內若出現經相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確認的疫情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相關機構的指導下協助開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關部門的許可下,將建筑區劃內發生的疫情情況、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項,以書面形式告知建筑區劃內所有人員,做好防范措施;
(八)協組相關部門對疫情感染區域進行隔離,設立警戒,禁止人員進去;
(九)按照相關機構的指導,使用相應的藥劑對疫情感染區及其周邊進行消毒處理,防止疫情擴散;
(十)疫情期間,隨時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區劃內業主、使用人發布;
(十一)在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權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組織環境維護人員對相關區域進行徹底消毒;
(十二)在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解除警戒,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
第二節 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十九條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體健康的物品而導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由于進食被細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攝食含有毒素的動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變質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傳染源,不潔手、餐具和帶菌蒼蠅是主要傳播途徑。
第九十條 雖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癥狀各異,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學和臨床特征:
(一)潛伏期短,一般由幾分鐘到幾小時,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時間內幾乎同時出現一批病人,來勢兇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發流行;
(二)病人臨床表現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腸道癥狀為主;
(三)發病與食入某種食物有關,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時間內都食用過同一種"有毒食物",發病范圍與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發病,停止食用該種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
(四)一般人與人之間不傳染,發病曲線呈驟升驟降的趨勢,沒有傳染病流行時發病曲線的余波;
(五)有明顯的季節性。夏秋季多發生細菌性和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發生肉毒中毒和亞硝酸鹽中毒等
第九十一條 食物中毒事件的緊急措施:
(一)當建筑區劃內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件時,發現者應立即向物業服務項目經理或物業服務負責人匯報,并立即通知醫療機構;
(二)項目經理、公司領導立即趕到現場,掌握現場情況,首先查明是否食物中毒、發生時間、中毒人數,掌握第一手資料。
(三)將中毒人員立即送往附近醫療機構進行搶救;
(四)控制中毒現場,同時封閉食品毒源,協助衛生防疫機構及公安機關查明食品中毒源,防止二次中毒;
(五)對相關區域進行警戒隔離,組織人員疏散、封閉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風工作,確,F場人員安全,穩定相關人員情緒,阻止事態進一步擴展;
(六)待衛生防疫機構及公安機關查明事故原因,并允許后,對制作現場及餐具、灶具、櫥具進行清洗、消毒、通風,防止二次污染中毒。
(七)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八)事故處理完畢后,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的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第三節 其他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九十二條 建筑區劃公共衛生事件還包括: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職業危害、動物疫情等事件。
第九十三條 其他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的參照本章第一、二節制定;
第九十四條 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處置,物業服務企業應以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對公共衛生知識的宣傳,做好建筑區劃內的環境維護和消殺滅害工作;
第九十五條 對涉及到物業服務企業職責范圍或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報告政府相關部門,以政府相關衛生防疫機構為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工作。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9
為應對低溫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根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對雨雪冰凍天氣指揮機構
。ㄒ唬⿷敝笓]部
政委: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單位:街道各科室、各駐處單位、各社區
。ǘ⿷敝笓]部構成及職責
1、后勤保障及物資供應組
組長:龔國寶、趙晨
成員單位:財政所、行政辦
職責:負責購買相關搶險物資,確保搶險所需物資工具及時充足,搶險保障到位。
2、安全防控組
組長:李揚、有關黨政分管領導
成員單位:應急站、有關科室及各社區
職責:負責對轄區內的建筑工地、倉儲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橋梁等進行安全巡查,組織做好防災準備及緊急處置。
3、現場處置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針對出現災害的部位,組織應急隊伍現場轉移、疏散人民群眾,并開展搶險救災相關工作。對受災群眾做好宣傳安撫工作。
4、災情救助組
組長:
成員單位:
主要職責:針對獨居老人、殘疾人、五保戶、困難群眾等特殊群體進行安全巡查,勸說其集中安置或投親靠友,及時慰問救助,保障基本生活物資。對災情引起的水電供應問題要第一時間處置,確保群眾用水用電。
5、建筑物安全防控組
組長:
成員單位:
主要職責:主要做好在建工地、農村老舊房屋及拆遷區域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6、通行安全防控組
組長:
成員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組織農村道路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群眾通行安全,在圩堤入口處設置警示牌,勸說群眾不要在低溫雨雪天氣上埂和進行水邊水面作業。
7、督查督辦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督查各組工作人員落實決定、指令情況,嚴肅雨雪冰凍天氣工作紀律。
二、應急措施
1、加強宣傳發動。要及時宣傳雨雪冰凍天氣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各社區要召開會議深入宣傳發動,切實發動群眾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站對轄區內有關生產經營單位發放通知,動員和發動轄區單位做好應急防范;民政所對轄區五保戶、困難戶加強安全排查,確保人民群眾居住安全。
2、加強值班值守。街道、社區強化值班備勤,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和領導帶班制,及時做好值班記錄和信息上報,確保政令暢通(如有突發事件,有關部門和社區必須在15分鐘內進行電話報告,1小時內進行書面報告,一旦發生突發事件,須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相關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靠前指揮,組織搶險隊伍和社會各方力量及時開展處置工作,努力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所有干部職工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確保隨叫隨到;分工聯系社區組長每天巡查聯點的社區值班備勤情況。
3、加強排查梳理。對街道轄區內進行一次全面安全巡查,對容易發生冰凍的路段、房屋、部位做到提前預防,重點盯防,并科學設置疏散點,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加強物質保障。搶險物質必須盡快采購到位,搶險設備必須保障性能良好,隨時待命,隨時做好搶險準備。
三、工作要求
1、務必高度重視。街道各有關科室站所、各社區所要把應對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工作抓落實,克服僥幸、麻痹思想,切實保證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務必科學應對。所有工作人員要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調度和安排,沉著冷靜,防止打“亂戰”;要科學做好物資的調配和供應,確保物資供應充足又不浪費;要做好檢查和督促,確保預防在先。
3、務必及時有效。如遇突發事件,街道現場處置組必須30分鐘趕到現場進行及時處置,搶險人員要顧全大局,攻堅克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把災害降到最低。
4、務必嚴肅紀律。應對雨雪冰災等惡劣天氣期間,機關、社區所有工作人員一律取消休假、外出,堅守工作崗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督查室及時抓好工作督查,對玩忽職守、不服從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的一律追責。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應對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可能出現的安全突發事件,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切實消除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隱患,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編制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工作原則
1.4.1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安全事件發生后,在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實行區(市)管理制,建立靈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
1.4.2以人為本,依法規范。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應急預案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要與相關政策相銜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4.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落實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件發生的思想、預案、機制和工作等方面的準備。建立安全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訓力度,定期組織企業員工、小區居民進行安全應急演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機構
按照安全應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物業辦主任擔任組長,組員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2.2工作機構
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物業辦,主任張宣文,常務副主任王西濤。辦公室職責:統一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督查工作,對重點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組織召開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及時部署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關文件的傳達;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相關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情況;其它內部工作事項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立專門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督促、落實安全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2.4督察長效機制
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1—2名工作人員,組成2個督導組,定期對各區(市)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督察,并提出指導意見。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相應檢查小組,對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督察,并將檢查情況整理匯總及時上報。
2.5信息報送和處理
2.5.1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報送制度。制定應急值守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及時準確的向有關部門報送信息。
2.5.2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或完成情況。
2.5.3在安全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單位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通報情況,及時、準確反饋信息。
2.5.4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各類安全信息,經過分析研究后,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2.6指揮和協調
2.6.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令暢通。屬于跨區域的協調工作,由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
2.6.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本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落實相關安全工作。
3.重點區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業管理區域的高層建筑、商場、寫字樓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配電室、泵房、中央空調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存在的設施缺損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隱患。
3.2物業管理區域內違章建筑、違章搭蓋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隱患,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建筑周圍空中和地面設置影響應急車輛通行的安全隱患。
3.3物業管理區域內應急設施的整治,設施無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盜等原因缺損造成的安全隱患。
3.4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因車輛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停車場內因缺損或不能使用的`應急設施造成的安全隱患。
3.5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學校(幼兒園)、小醫院(診所)、小生產加工企業這些“九小場所”,以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的倉庫、勞動密集生產車間、員工集體宿舍集生產、銷售、居住為一體的建筑物的安全隱患。
3.6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項
4.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
4.2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的自我檢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業主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臺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4.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強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及公共設施設備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紀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繕的,必須進行回訪,增強安全系數。
4.4物業服務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預案,要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4.5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對已制定的惡劣天氣安全防范應急預案,加強執行力度,強化值班制度,凡遇惡劣天氣,要立即行動,按照責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實行定時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時安全防范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小區要嚴格按照標準落實客人、車輛出入登記制度,并確保小區內車輛停放有序。
4.7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大對小區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術防范水平。對已實施樓宇對講、電控防盜、家庭防盜報警、小區重點部位監控等技防工程的應加強維護。
5.緊急處置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來認識。加強檢查、監督、落實小區的安全工作。
物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管理小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當前企業的頭等大事來抓。如有安全問題發生,應在第一時間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趕到現場解決處理。
6.后果評估
6.1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后,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要查明導致引發安全事件的原因。屬責任事故的,要查明責任人及各自責任的大小,并擬寫調查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2通過總結,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構,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各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至兩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前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目標,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對參與演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安全措施。演練范圍內要設置明顯的標識并事先通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演練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并作好總結。
7.2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和社區刊物等宣傳途徑在小區內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專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7.3獎勵和責任
7.3.1對在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并給予表彰。
7.3.2對不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遣,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7.4.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每月指派專人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定期組織全市范圍的安全隱患巡查工作。
對于整改不利,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違規行為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7.4.2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8.預案更新
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9.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應對我區物業管理區域可能出現的安全突發事件,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切實消除我區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隱患,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編制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西海岸新區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工作原則
1.4.1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安全事件發生后,在各鎮(街道、管區)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實行各鎮(街道、管區)管理制,建立靈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
1.4.2以人為本,依法規范。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應急預案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要與相關政策相銜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4.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落實預防 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 事件發生的思想、預案、機制和工作等方面的準備。建立安 全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訓力 度,定期組織企業員工、小區居民進行安全應急演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機構
按照安全應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區物業辦主任擔任組長,組員由各鎮(街道、管區)物業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2.2工作機構
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協調全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督查工作,對重點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組織召開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及時部署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關文件的傳達;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相關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情況;其它內部工作事項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鎮(街道、管區)及物業服務企業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立專門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督促、落實安全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2.4督察長效機制
由區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1-2名工作人員,組成2個督導組,定期對各鎮(街道、管區)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督察,并提出指導意見。各鎮(街道、管區)物業管理部門應當成立相應檢查小組,對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督察,并將檢查情況整理匯總及時上報。
2.5信息報送和處理
2.5.1各鎮(街道、管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報送制度。制定應急值守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及時準確的向有關部門報送信息。 2.5.2各鎮(街道、管區)物業管理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或完成情況。
2.5.3在安全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單位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通報情況,及時、準確反饋信息。
2.5.4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收集、匯總各類安全信息,經過分析研究后,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2.6指揮和協調
2.6.1各鎮(街道、管區)物業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令暢通。屬于跨區域的協調工作,由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
2.6.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鎮(街道、管區)物業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本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落實相關安全工作。
3.重點區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業管理區域的高層建筑、商場、寫字樓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配電室、泵房、中央空調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存在的設施缺損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隱患。 3.2物業管理區域內違章建筑、違章搭蓋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隱患,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建筑周圍空中和地面設置影響應急車輛通行的安全隱患。
3.3物業管理區域內應急設施的整治,設施無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盜等原因缺損造成的安全隱患。
3.4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因車輛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隱患,停車場內因缺損或不能使用的應急設施造成的安全隱患,電動車、自行車停放在樓道內造成的安全隱患。 3.5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學校(幼兒園)、小醫院(診所)、小生產加工企業這些“九小場所”,以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的倉庫、勞動密集生產車間、員工集體宿舍集生產、銷售、居住為一體的建筑物的安全隱患。
3.6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3.7物業管理區域內,突發停電、高空墜物等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
3.8物業管理區域內,因雨雪天氣引發的安全隱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項
4.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
4.2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的自我檢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業主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臺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4.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強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及公共設施設備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紀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繕的,必須進行回訪,增強安全系數。
4.4物業服務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預案,要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4.5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準備好防雪、防凍、防滑等應急物資,對大風、冰雪災害等極端天氣及時告知廣大業主,做好防范措施,對需有關部門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相關部門解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已制定的惡劣天氣安全防范應急預案,加強執行力度,強化值班制度,凡遇惡劣天氣,要立即行動,按照責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實行定時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時安全防范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小區要嚴格按照標準落實客人、車輛出入登記制度,并確保小區內車輛停放有序。加強小區內行車及停車管理,對急轉彎、易出現事故的小區路段設置標識或相應設備,消防通道不得停車、堆放雜物等。
4.7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大對小區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術防范水平。對已實施樓宇對講、電控防盜、家庭防盜報警、小區重點部位監控等技防工程的應加強維護。
4.8各物業服務企業要以物業管理區域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消防通道堵塞治理和高層住宅、辦公樓等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建立“一樓一檔”,積極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況,對消防泵、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供水箱、消防箱、滅火器、消防龍頭、溫感器、消防報警系統、防火卷簾、防火門、抽煙送風系統、通風系統中的防火閥、消防電梯、事故照明等消防設備的維護管理情況,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以及物業管理區域火災隱患情況等進行深入細致、全面徹底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不屬本企業責任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上報消防主管部門;同時,要做好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并根據物業管理區域實際,合理制定救生疏散方案,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4.9建立電梯“一梯一檔”,對電梯機房、轎廂、導軌、平衡鏈、曳引機(包括減速機、電動機和制動器)、導繩輪(抗繩輪)、鋼絲繩、限速器、緩沖器、限位開關、超載開關、防止夾人的光電開關、各部位的檢修開關、消防開關、運行急停開關、限速安全鉗動作開關、電源開關、控制柜、選層器、樓層呼梯顯示燈按鈕、開關設備、轎廂內照明、檢修照明等電梯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需維修養護的,要及時聯系維保單位組織維修養護,并按規定組織年檢,電梯運行要安排專人負責監控,確保遇有情況能夠立即妥善處置,對不屬本企業責任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上報質監部門。
4.10對本企業負責管理的配電房、配電柜、變壓器、空氣開關、保護裝置、供電線路、配電箱、開關、插座和各種照明燈具、弱電設備等供電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出現私拉亂扯現象。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不屬本企業責任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上報工信部門。
4.11做好供排水、燃氣、供暖等設施設備排查整治工作。對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暖氣線路、燃氣線路等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屬于本企業責任的要立即整改,不屬本企業責任的及時上報責任單位并協助做好整改工作。
4.12發現古力井蓋、雨水篦子等缺失、松動應馬上設立警示標識,并組織進行維修。定期清掏污水井、化糞池,不得淤堵、冒溢,污水井(管道)無阻水物,流水通暢。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危舊房屋、易傾斜倒伏樹木等易引發安全問題的部位以及排水設施、圍墻、廣告牌、擋土墻、設備房、地下車庫等處的巡查、檢查、修繕、維護
4.13各企業要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攝像頭、出入口及單元門門禁等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修,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要加強小區秩序維護工作,保安人員要確保24小時值班在位,加大巡查力度,嚴格落實小區人員(車輛)出入登記、來訪登記、物品搬運登記等制度規定,有條件的企業要設立雙人雙崗。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盤查、詢問、報告公安機關,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處置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14嚴格按照《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有關要求,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未作防火隔墻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電動車停放場所。
4.15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監控系統、出入口門禁道閘等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修,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秩序維護人員要24小時值班,嚴格落實小區外來人員
。ㄜ囕v)來訪登記制度等規定,有條件的企業要設立雙人雙崗,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處置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5.緊急處置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來認識。加強檢查、監督、落實小區的安全工作。物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管理小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當前企業的頭等大事來抓。如有安全問題發生,應在第一時間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趕到現場解決處理。
6.后果評估
6.1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完后,各鎮(街道、管區)物業管理部門要查明導致引發安全事件的原因。屬責任事故的,要查明責任人及各自責任的大小,并擬寫調查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2通過總結,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構,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至兩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前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目標,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對參與演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安全措施。演練范圍內要設置明顯的標識并事先通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演練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并作好總結。
7.2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和社區刊物等宣傳途徑在小區內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專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7.3獎勵和責任
7.3.1對在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并給予表彰。
7.3.2對不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遣,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7.4.1各鎮(街道、管區)物業管理部門應每月指派專人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區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定期組織全區范圍安全隱患巡查工作,對于整改不利,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違規行為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7.4.2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8.預案更新
區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9.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 篇12
成都市物業管理自然災害中的應急預案
第一節 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第三十三條 地震災害是群災之首,它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以及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對社會也會產生很大影響等特點。地震還可能直接造成建筑物破壞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等地表的破壞和海嘯。因地震的破壞還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其它次生災害,包括火災、水災和有毒氣體泄漏,細菌、放射物擴散、瘟疫等對生命財產造成的災害。
第三十四條 地震按照其破壞性可分為:一般破壞性地震、嚴重破壞性地震。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發生6級及以上的地震或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第三十五條 地震災害的預防注意事項:
(一)危險物品不要放置在高架上,吊燈及吊起來的盛物架,要盡量增強強度,玻璃容器或器皿應放置在盛物架下面;
(二)燃氣爐要牢牢固定,并注意檢查是否漏氣,燃氣開關及燃氣器具開關,不使用時或下班前應確認關閉;
(三)廚房等用火區或其他易發生火花的火種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
(四)應養成拔掉插頭的習慣,在不使用的電器具(如電視機、電飯煲、電爐、烤箱等)時,應切斷電源;
(五)樓梯及走廊等通道上,不可堆放物品,隨時保障安全通道、出入口的通暢;
(六)隨時關注國家預測機構發布的權威信息,做好防范措施;
(七)注意報警系統、消防設備的保養;
第三十六條 地震災害發生時的緊急措施:
(一)地震災害發生時,項目負責人或物業服務負責人應立即趕往建筑區劃,成立應急小組,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二)控制中心應立即啟動報警裝置,并通過廣播呼叫,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所有人員地震災害發生,并告知相關注意事項和緊急自救措施:
1、請大家保持冷靜并盡快熄滅火源;
2、地震時不要隨意跑動,不要使用電梯逃生;
3、應立即用軟物體(如:枕頭、厚衣物、棉被等)護住頭部等身體的重要部位;
4、建筑物內的人員應就近尋找建筑物堅固的部位(如:衛生間、承重墻拐角處等)進行躲避;
(三)秩序維護員應立即趕往各出入口、通道,進行通道控制,對人員進行有序疏導,維護公共秩序,按照"只出不進"的原則,防止不法之徒乘亂滋事、渾水摸魚;
(四)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員應立即關閉水、電、氣等閥門,停止電梯等設備的運行;
(五)地震稍微平息后,控制中心應立即通過廣播通知建筑物內人員馬上撤離。秩序維護員組織建筑物內的人員有序疏散到空曠地帶(如廣場、馬路等地方),不要靠近建筑物、廣告招牌、電線桿等的附近。并逐一排查有無人員滯留建筑物內或被困電梯內。
第三十七條 地震災害發生后的緊急措施:
(一)地震災害發生后,物業服務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抗災救援相關工作;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立即組織人員對人員傷亡情況和建筑區劃受災情況進行統計,并及時上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應立即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緊急援助請求;
(三)應立即組織設施設備維護人員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對受損的設施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將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震損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業主、使用人;
(四)應立即設立警戒崗,對建筑物(特別是受損的)進行隔離,在未經政府權威部門發布有關的安全信息前,盡量勸阻任何人試圖返回建筑物內;
(五)災害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收集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并及時向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發布,防止謠言傳播;
(六)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時,應增加設施設備檢查、環境維護、消殺滅害等工作的頻率,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七)積極安撫業主、使用人的情緒,密切關注人員的身體狀況,特別是老人、小孩、孕婦、傷殘人士、以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者;
(八)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通常會出現一系列社會問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防范。
第三十八條 余震期的緊急措施
(一)通過網絡、電臺、電視等渠道,收集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識和政府發布的余震預測信息,并及時以書面和廣播形式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業主;
(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指定建筑區劃內空曠區域為臨時安置區,搭建避難帳篷,供業主、使用人及員工使用。在選擇臨時安置區位置時,應盡量考慮不要占用通道、出入口;
(三)在臨時安置區,設置零時服務點,由秩序維護、客戶服務、環境維護人員組成,為業主、使用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安撫業主情緒,維護人員集中區域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以減輕大眾的恐慌;
(四)做好次生災害的防治,建筑區劃內常見的地震次生災害主要有:
1、有毒氣體、液體泄漏;
2、水電氣供給管路斷裂;
3、傳染病疫情;
4、公共秩序短時間內失控;
5、盜竊、搶劫等事件多發。
第二節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第三十九條 氣象災害,一般包括天氣、氣候災害和氣象次生、衍生災害:
天氣、氣候災害,是指因臺風、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風、沙塵、龍卷、大(濃)霧、高溫、低溫、凍雨、霜凍、結(積)冰、寒潮、干旱、干熱風、熱浪、洪澇、積澇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災害。
氣象次生、衍生災害,是指因氣象因素引起的山體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森林火災、酸雨、空氣污染等災害。
第四十條 氣象災害的預防:
(一)應注意定期排除災害天氣時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加強對建筑物外立面的監控巡查,加固或移除高處可移動物體和懸掛物(如廣告牌、店招等),對高大樹木等進行加固;
(二)提請業主、使用人注意關好門窗,檢查門窗玻璃、空調外機等是否牢固,不要將花盆等可移動物品放置在陽臺或窗臺上;
(三)夏季等雷雨多發季節,應加大對屋面、地
下車庫等區域的排水設施的疏通頻率,清除排水溝、排水管、水渠內的垃圾,保證排水暢通;
(四)定期檢查避雷設施,室外供電線路等;
(五)儲備足夠的沙袋、防風膠紙、雨靴、雨衣、照明工具等工具;
(六)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途徑密切關注氣象變化和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做好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條 雷雨、暴雨災害的應急預案:
(一)雷雨、暴雨災害發生時,項目負責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立即趕往建筑區劃,成立應急小組,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二)控制中心應立即通過廣播呼叫,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所有人員,并提請大家關好窗戶,盡量不要在室外活動,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樹下的區域活動等相關注意事項;
(三)組織人員對建筑區劃內地勢低洼的區域(如:地下停車場等)用沙袋等物資進行加筑處理,防止雨水灌入;
(四)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員應密切監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秩序維護員應加強對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亂滋事、渾水摸魚,并加強對公共區域的巡查,排除安全隱患;
(六)雷雨、暴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組織設施設備維護人員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對受損的設施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將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受損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業主、使用人;
(七)立即組織環境維護人員對積水、沙土、樹枝(葉)、玻璃碎片等垃圾進行清理,對排污設施進行疏通;
(八)雷雨、暴雨災害造成洪澇、積澇等的,在積水退去后,應對建筑區劃各區域進行消殺滅害,防止疫情發生;
(九)災害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收集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并及時向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發布,防止謠言傳播;組織人員對受聘提供物業服務的.建筑區劃受災情況進行統計,出現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時應立即向相關政府部門求助;
第四十二條 大風、沙塵災害的應急預案:
(一)大風、沙塵災害發生時,項目負責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立即趕往建筑區劃,成立應急小組,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二)控制中心應立即并通過廣播呼叫,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所有人員,并提請大家關好窗戶,盡量不要在室外活動,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樹下等區域活動等相關注意事項。
(三)組織人員對建筑區劃內高空懸掛物、可移動物進行拆除或加固,對樹木進行加固;
(四)秩序維護員應加強建筑區劃的巡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應立即進行隔離,禁止人員靠近;
(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員應密切監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災害發生后,應立即組織設施設備維護人員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對受損的設施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將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震損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業主、使用人;
(七)組織環境維護員對沙塵、樹枝(葉)、玻璃碎片等垃圾及時進行清理;
(八)災害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收集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并及時向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發布,防止謠言傳播;組織人員對受聘提供物業服務的建筑區劃受災情況進行統計,出現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時應立即向相關政府部門求助;
第四十三條 大(濃)霧災害的應急預案:
(一)發生大(濃)霧災害時,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立即開啟公共區域照明裝置,增加公共區域、路面的能見度;
(二)提請業主、使用人注意出行安全;
(三)加強建筑區劃內道路的交通疏導,提請車輛慢行,在建筑區劃出入口,十字路口等區域增加人員或設立警示、指示標志;
(四)秩序維護員應加強對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亂滋事、渾水摸魚;
(五)加強對公共區域的巡查和公共秩序的維護,排除安全隱患。
第四十四條 高溫、干旱災害的應急預案:
(一)發生高溫、干旱災害時,應在建筑區劃內顯著位置張貼溫馨提示,提請業主、使用人注意防暑降溫;
(二)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加強對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檢查,特別是外墻玻璃、瓷磚,供配電系統,防止應高溫造成外墻玻璃、瓷磚爆裂脫落而傷人及供配電系統過熱短路起火等次生事故;
三)客戶服務中心貯備必要的防暑降溫藥物,供建筑區劃內業主、使用人及公司員工使用;
(四)對不耐高溫的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采取降溫措施,防止損壞。加強對綠化帶的澆灌養護,防止植物干涸枯死;
(五)高溫天氣利于細菌滋生,應加強對建筑區劃的消殺工作,防止疾病、疫情傳播;
第四十五條 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預案:
(一)發生雨雪冰凍災害時,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建筑區劃內顯著位置張貼溫馨提示,提請業主、使用人注意防寒抗凍;
(二)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加強對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檢查,特別是屋面、給排水管、室外供配電系統等;
(三)客戶服務中心貯備必要的放凍傷藥物,供建筑區劃內業主、使用人及公司員工使用;
(四)加強建筑區劃內道路交通的疏導,提請車輛、行人小心慢行,重點區域增設崗位或安全警示標志;
(五)對不耐低溫冰凍的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采取解凍處理。具體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熱水、蒸汽措施,防止損壞。必要時,相關設施設備可暫停運行使用;
(六)加強建筑物、樹木、室外設施的掃雪除冰工作,防止建筑物、樹木、室外設施因積雪、結冰過重而垮塌等事故;
(七)雨雪冰凍期結束后,應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仔細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第三節 生物災害應急預案
第四十六條 建筑區劃內的生物災害,一般是由于有害生物(如老鼠、蟑螂、白蟻、紅火蟻、蝗蟲、蚊蟲、須舌蠅、粘蟲等)的大面積出現或迅速繁殖,造成人身傷害、建筑物或植物破壞。
第四十七條 因生物災害的預防和處置專業性較強,建筑區劃內生物災害的預防和處理應以政府相關機構為主,物業服務企業應在政府相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并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開展生物災害的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第四十八條 生物災害的預防:
(一)隨時保持建筑區劃內的環境衛生,定期對陰溝、排污管道、化糞池、垃圾中轉站及其他衛生死角進行消殺滅害;
(二)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加強白蟻防治力度;
(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聘請專業的生物災害防治機構提供相關防治服務;
(四)加強對建筑區劃內常見有害生物的滅殺工作,滅害藥品投放注意事項:
1、投放滅害藥品前,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提請照看好小孩和寵物;
2、投放回收滅害藥品時,應有記錄,并在投放處貼出明顯的提示,防止人畜誤食;
3、應及時回收和妥善處理有害生物的遺體。
(四)在夏季或其他悶熱潮濕的氣候條件下,增加消殺頻率,同時加強對建筑區劃的監控,發現有害生物,立即處理,并上報政府相關機構;
(五)加強生物災害的防治知識宣傳,使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對生物災害有一定的了解,從而達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第四十九條 生物災害發生后的緊急措施:
(一)生物災害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項目負責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組織滅害救災工作;
(二)建筑區劃內局部出現有害生物、發生生物災害時,應立即對該區域進行隔離,禁止人員進入,防止災害擴散,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三)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業主、使用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已對人身造成傷害的,應立通知政府相關衛生防疫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治;
(四)生物災害已對或可能對建筑物造成破壞的,應立即對建筑物內人員進行疏散,并對疏散人員進行有效隔離,防治疫情擴散;
(五)殺滅有害生物后,應立即在相關機構的指導下對有害生物遺體進行妥善處理,并對環境進行消殺滅菌處理。
(六)災害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收集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并及時向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發布,防止謠言傳播。
第四節 其他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第五十條 自然災害還包括: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
第五十一條 其他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的參照本章第一、二、三節制定;
第五十二條 自然災害有許多重要的特征,它們突然、有力,無法控制,引起破壞和混亂,通常很短暫,有最低點,有時可以預報。因此物業服務企業在其他自然災害預防和處置上,應以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以政府相關部門為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自然災害預防和處置工作。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10-07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03-12
物業管理的應急預案范文08-07
物業管理消防應急預案08-06
物業管理應急預案范文10-07
物業管理工作應急預案05-15
《學校防汛應急預案》應急預案09-18
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09-16
it應急預案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