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應急預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抗旱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旱應急預案1
一、總則
為了有效應對和減輕因干旱天氣造成的各類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高抗旱工作的組織化、科學化水平,本預案適用于本區域內發生的各類干旱災害。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抗旱指揮部,負責全面領導、組織、協調抗旱工作。抗旱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實施和監督。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抗旱工作的具體實施。水利部門負責水資源調度和水利工程建設;農業部門負責農業生產和農村抗旱工作;氣象部門負責氣象監測和預警;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其他部門按照抗旱指揮部的要求,積極履行職責。
三、監測與預警
1、氣象部門加強干旱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2、水利部門加強水資源監測,及時掌握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資源狀況,為抗旱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監測數據,分析旱情發展趨勢,提出抗旱措施建議,并向抗旱指揮部報告。
四、應急響應
根據干旱程度和發展趨勢,抗旱指揮部將抗旱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分別對應不同的旱情程度和應對措施。
Ⅳ級響應:當發生輕度干旱時,啟動Ⅳ級響應。主要措施包括加強水資源調度,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組織農業抗旱,減輕旱災對農業生產的影響。
Ⅲ級響應:當發生中度干旱時,啟動Ⅲ級響應。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抗旱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公眾抗旱意識;組織應急隊伍,做好抗旱搶險準備。
Ⅱ級響應:當發生重度干旱時,啟動Ⅱ級響應。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抗旱物資儲備和調配;開展抗旱救災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Ⅰ級響應:當發生特重干旱時,啟動Ⅰ級響應。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全面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抗旱救災工作;實施緊急救援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后期處置
1、抗旱工作結束后,抗旱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抗旱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2、對在抗旱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六、保障措施
1、加強抗旱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抗旱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強抗旱隊伍建設,提高抗旱搶險能力。
3、加強抗旱物資儲備和調配,保障抗旱工作的順利進行。
4、加強科技支撐,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七、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抗旱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臺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核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后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群眾的安撫和死者的尸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發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信息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區)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群眾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干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后,各村(社區)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干旱災情信息。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核實災情及時組織核實并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信息。
(3)各村委會(社區)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涂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調度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干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峰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泄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區、崔家壩沿天師河群眾向原天師初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群眾向原村小集結。
四、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調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組織搶險。
五、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沖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后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群眾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抗旱應急預案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本抗旱應急預案旨在提高抗旱應急反應能力,科學、有序、高效地組織抗旱工作,最大程度地減輕干旱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工作總體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抗旱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因干旱引起的水資源短缺、農作物受災、飲水困難等緊急情況的應對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原則,實行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科學決策、快速響應的工作方針。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1、組織體系
成立抗旱應急指揮部,由地方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指揮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協調工作。
2、職責分工
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抗旱應急工作,制定抗旱策略和措施,組織調配抗旱資源和力量。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具體實施抗旱措施,提供技術支持和物資保障。
三、預警與監測
1、預警發布
根據氣象、水文等部門的監測和預測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發布干旱預警。預警等級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對應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
2、監測網絡
建立健全抗旱監測網絡,包括氣象監測、水文監測、土壤墑情監測等,實現信息共享和實時更新,為抗旱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四、應急響應
1、響應級別
根據干旱預警等級,抗旱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不同級別的響應包括不同的抗旱措施和資源調配方案。
2、抗旱措施
(1)加強水源調度和管理,確保重要用水戶和城鄉居民的`用水需求。
(2)實施節水措施,包括農業節水灌溉、工業節水改造等,降低用水消耗。
(3)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抗旱救災,包括送水、抗旱保苗、修復水利設施等。
3、社會動員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抗旱工作,包括志愿者組織、社會團體等,共同應對干旱災害。
五、后期處置與恢復
1、災情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組織相關部門對受災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抗旱工作經驗和教訓,為今后的抗旱工作提供參考。
2、恢復重建
根據災情評估結果,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包括修復受損水利設施、恢復農業生產等,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六、保障措施
1、物資儲備
建立抗旱物資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抗旱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響應期間的物資需求。
2、隊伍建設
加強抗旱應急隊伍建設,提高隊員的抗旱技能和應急響應能力,確保在關鍵時刻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抗旱工作。
3、宣傳培訓
廣泛開展抗旱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抗旱意識和節水意識。同時,定期組織抗旱培訓和演練,提高各級抗旱應急指揮部的組織指揮能力和應急響應水平。
七、附則
本預案由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抗旱應急預案4
首先,作為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礎和核心,應急預案制定及實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該方案需要明確預案的制定流程,包括預案編制工作組成員的確定、參考歷史災情和前沿科技研究成果等,以確保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同時,還需要明確預案的責任分工,明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職責和任務,形成責任清晰、任務明確的工作機制。此外,預案中還應包括預警發布機制和應急響應措施,確保在災害發生前能夠及時預警,并采取相應措施做好應對工作。
其次,防汛抗旱應急預警機制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預警機制的建立,需要有科學的預警信號發布系統,包括制定統一的預警信號標準和發布流程,以確保信息的準確、及時傳達給受災地區和相關部門。同時,還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處理機制,包括建立災情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平臺等,以便及時了解災害情況和為應急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此外,在應急響應方面,預案應明確應急響應的級別和標準,并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和行動方案。
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和保障預案是保證應急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預案需要明確物資儲備的范圍和數量,包括防汛抗旱所需的設備、人員、交通工具等物資的儲備和保障。此外,預案還需要明確物資的采購和儲備管理流程,包括制定統一的采購計劃和管理制度,確保物資的及時供應和有效調配。同時,預案還需要明確物資的運輸和保障措施,包括建立物資運輸通道和保障措施,以確保物資能夠及時準確地送達受災地區。
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預案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環節。預案需要明確救援力量的組織和調度,包括確定救援隊伍的組成和分工、建立救援力量的'儲備和調度機制等,以確保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調集足夠的救援力量。同時,預案還需要明確救援資源的協調和調配,包括建立救援資源數據庫和資源共享平臺,以確保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優先分配。此外,在營救被困人員方面,預案需要明確營救流程和措施,包括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救援方案的制定,確保能夠迅速、有效地營救被困人員。
防汛抗旱信息通信預案是信息溝通和協調的重要保障。預案需要建立健全的應急通信網絡,包括建立應急通信指揮中心、搭建應急通信設備和網絡等,以確保在災害發生時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信息。同時,預案還需要明確信息的發布和交流機制,包括建立信息發布平臺和共享機制,以便于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之間能夠有效地進行溝通和協調。此外,預案還需要制定應急通信保障措施,包括建立通信設備的儲備和保障機制,確保通信設備能夠正常工作和供應。 防汛抗旱社會心理援助預案是關注災民心理健康的重要內容。預案需要制定心理援助措施,包括開展心理援助工作、組織心理疏導和支持、開展心理健康宣傳等,以幫助受災群眾渡過災后心理困擾。同時,預案還需要建立心理援助機構和專業人員的儲備和調度機制,以確保能夠提供及時、有效的心理援助服務。
防汛抗旱生態環境保護預案是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環節。預案需要明確生態環境監測的范圍和內容,包括建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制定監測指標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數據共享和開放機制,確保災害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能夠及時準確地掌握。同時,預案還需要制定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包括采取防治措施、減少災害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等,以最大限度地保護生態系統,減少災害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防汛抗旱氣象監測預案是災害預防和應急決策的重要依據。預案需要明確氣象監測的范圍和內容,包括建立氣象監測網絡、確定監測指標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氣象預警發布機制,確保災害發生前能夠及時準確地預測災害的天氣狀況。同時,預案還需要建立氣象預報和信息發布機制,包括制定氣象預報和信息發布的標準和流程,以確保天氣預報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達給受災地區和相關部門。
防汛抗旱指揮調度預案是保證應急工作高效運行的重要保障。預案需要明確指揮調度的流程和方法,包括設立指揮中心、確定指揮職責和分工、組織指揮調度等,以確保指揮決策的及時和有效。同時,預案還需要明確指揮調度的指揮人員的儲備和調度機制,包括確定指揮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建立指揮人員的培訓和儲備機制等,以確保能夠調動足夠的指揮人員,做好應急工作。
防汛抗旱應急演練預案是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的重要手段。預案需要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包括演練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演練效果的評估等,以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預案還需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形式,包括組織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的聯合演練,以及模擬不同災害情景的演練,以便于檢驗和完善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宣傳教育預案是提高公眾防汛抗旱意識和應對能力的重要環節。預案需要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包括開展防汛抗旱知識宣傳、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組織應急演練等,以提高公眾的防汛抗旱意識和應對能力。預案還需要明確宣傳教育的內容和方式,包括宣傳防汛抗旱知識、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和模擬應急演練等,以提高公眾的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
綜上所述,20xx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匯編內容涵蓋了預案的各個方面,旨在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應按照預案的要求,認真組織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不斷完善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只有做好災害預防和應急響應工作,才能有效應對極端天氣事件帶來的影響,確保人民群眾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
抗旱應急預案5
為充分做好防汛工作,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以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的原則,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防汛救災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嚴明防汛責任制,因地制宜,注重實踐,強化措施,保證預案落到實處。
二、防汛機構及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鎮防汛指揮部。
指揮長:張來健(鎮長)
副指揮長:李翠蓉(副鎮長)
杜堯星(武裝部長)
成員:袁 芳 羅 茂 張 雄 蒙 敏、馬正坤、
姚紅芬、馬 強、胥旭東、李俊明、朱云蔚、李杰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防汛搶險小分隊,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辦,羅茂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防汛物資籌備組。由指揮長牽頭,副指揮長李翠蓉同志具體組織信用社、財政所、武裝部、民政辦等單位籌備應急資金和物資籌備,鎮上建立防汛物資儲備庫,時刻備足應急物資,確保災區災民轉移安置和物資運送等情況應急。
2、防汛搶險組。由副指揮長杜堯星同志負責,從各村、各單位抽調精壯年輕人員和民兵組成搶險小分隊,平時加強訓練,以適應搶險需要。
3、物資運輸組。由副指揮長李翠蓉同志負責,組織車輛保障防汛物資及時供應,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員救治工作。
4、組織轉移組。一旦險情發生,由副指揮長杜堯星負責組織群眾轉移到安全地點,確保群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5、基本保障組。由副指揮長李翠蓉負責協調,抓好安全搶險。組織衛生院做好傷員急救工作,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轉移治療。組織民政辦做好防汛生活保障和災民生活安置,組織電信所保證通訊暢通,組織供電所保證安全供電,保障公路暢通。
6、信息報送組。由袁芳同志負責,負責災情統計上報和信息報送、宣傳等職能。
三、成立組織隊伍
鎮黨委政府成立以黨委書記為政委、鎮長為指揮的'防汛指揮部,各村、各單位也要相應成立以村主要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總指揮的防汛指揮部,每村至少有20人組成村搶險隊伍。鎮指揮部對所有防汛組織、隊伍統一指揮、調度、調配,各防汛組織在做好本轄區防汛的同時,主動接受鎮指揮部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鎮上成立相應的搶險救援小分隊,各單位要以青壯年為主組成搶險隊伍,并將指揮部和搶險隊伍名單張貼上墻,搶險隊伍要精干,保證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
1、各村、各單位立即對所轄區做一次全面檢查,檢查重點是危房、校舍、病險塘庫及各村排水不暢的地帶。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果斷措施予以解決。
2、物資貯備:各村、各單位要貯備一定量的石頭、沙子、編織袋、鉛絲和木材。同時,安排好運輸車輛。
3、各村、各單位要專設一名防汛通信員,專設一部防汛通信電話,同時,固定一輛機動車,到時備用,各水庫要有專人進行值班,確保通訊暢通。各村、各單位要盡快將指揮部名單、通信員名單和通信電話號碼書面報鎮防汛辦公室。
4、堅持值班制度和報告制度。從5月1日開始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各村、各單位至少3人值班,鎮政府要編排防汛值班人員,每班保證四人,并將值班人員名單和指揮部名單張貼上墻,一旦發生汛情,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及時組織人員投入搶險。
5、加大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張貼標語、網絡、短信、文件、會議等形式,宣傳防汛工作的重大意義,防汛形勢,進一步增強防汛意識,形成全民防汛的良好氛圍。
五、善后處理
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信息后,各村、各單位應急行動響應結束。各村、各單位、各部門及時組織協調群眾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環境衛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對村樹木、臨時設施、電源線路和排水系統等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戶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匯總,經村核準后上報鄉鎮政府;帶領群眾,發揮各方面的力量,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和災后重建工作。
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要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對防汛情況要進行深入細致檢查了解,遇有汛情,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對值班擅自離崗、報告不及時、不準確、認識不強、領導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抗旱應急預案6
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防臺防汛工作部署,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預防和迅速有效地處理在防臺防汛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情況,確保排水設施正常、安全運行,保障全市人民生活的正常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防臺防汛的方針和原則
防臺防汛工作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確保城區安全渡汛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立足于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防臺防汛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服從xx市城區防汛辦公室的統一指揮,加強和市政、內河、各區城管局和交警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和聯系。
排水應急指揮要強化責任,嚴肅紀律。各單位要扎扎實實抓好防臺防汛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不能存有任何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部門要協調配合,團結協作,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充分發動群眾,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資上、技術措施上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全力搶險救災,盡可能避免事故發生,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xx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成立防臺防汛領導小組,具體組成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市政府、市城區防汛辦公室和局防汛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調度下,主要負責本公司內的防臺防汛組織指揮工作,監督對重點部位和重要設施、設備、搶險物資等工作的檢查落實,統一調度搶險救災突擊隊伍及物資,確保全公司各單位能安全渡汛。
防臺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事務部。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負責城區的防臺防汛工作。
三、防臺防汛準備階段
(一)健全有關機構,完善組織網絡,加強汛期值班
1、成立各級防臺防汛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公司成立城市排水中隊,歸屬xx公用事業應急大隊統一指揮,負責城市排水行業的應急搶險任務。下屬排水監測分中心、泵站運營分公司、xx北區污水處理廠、南區污水處理廠、管網運營分公司、xx污水處理廠組建應急搶險小組,由單位領導、生產骨干、機電維修人員和管網養護單位人員組成,并配備有相應人數和經驗的搶險隊伍。一旦有險情能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集結。
2、各基層單位排水應急搶險小組要挑選有經驗、有能力的人員組成,定期開展排水應急訓練,提高實戰能力和應變能力,做到召之即來,出擊迅速,搶險及時;各應急搶險小組配備搶修車、小型發電機、潛水泵等搶險物資及相應的駕駛員,與搶險隊員同時待命。
3、各應急搶修小組根據公司防臺防汛領導小組的指令,實行統一調度。
4、運營管理部為防臺防汛的責任部門,具體負責公司防臺防汛相關具體工作。
5、工程建設部具體負責公司在建工程汛期安全。
6、綜合事務部做好相應后勤物資的落實。安排好車輛,配備駕駛員,落實備用雨具及常用照明器材。
7、每年x月15日至x月15日汛期期間,要強化值班制度。各單位的值班人員都必須按要求堅守崗位,密切注意臺風、暴雨、潮位動向,及時上傳下達有關情況,確保聯絡暢通。
(二)做好防臺防汛專項檢查工作
1、各單位開展防臺防汛專項檢查工作,確保所有設施運行正常。重點落實變配電所、泵房、進戶電纜溝等排水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配電房、泵房、物資倉庫不進水,高處懸掛物品不吹落。
2、各單位要對所有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設施完好,并按照設備管理的“三凈、四不漏、五好”要求,做好設備日常保養工作。
3、管網運營分公司督促管網養護單位在汛前對易堵管網進行全面疏通,確保不因管網堵塞而致道路積水。
4、對污水廠、泵站、管網大修改造等工程項目,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加快施工進度,保質按時完成,提高防臺防汛能力。
(三)落實防臺防汛物資和各項防范措施
1、各單位根據需要配備應急搶險所需的車輛、照明、草袋、鉛絲、排水軟管、潛水泵等設備物資以及應急搶修隊員的安全帽、雨衣、救生衣等防護用品,確保搶險的需要。
2、應急照明器具、鐵鏟等抗災物資,在接到臺風、汛情通報后,一律不準移作他用,并確保完好可用。
3、建立防臺防汛通訊網絡,加強值班,密切注意臺風、暴雨、潮位動向,及時上傳下達有關情況,并組織對重點部位、重要設施、機動車輛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防臺防汛工作項項落實、萬無一失,防患于未然。
4、為保證應急搶險通訊的暢通,各單位的聯絡電話應安排人員值守,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各基層單位負責人以及參與防臺防汛搶險任務的全體干部職工應對所配備的通訊工具進行一次檢查,使通訊工具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四、預案實施
公司防臺防汛領導小組成員要密切注視氣象動態。根據氣象部門的預測預報,在市防汛辦的統一領導下,公司防臺防汛領導小組快速反應,啟動防臺防汛應急系統。
(一)當氣象預報有強熱帶風暴過境,暴雨及潮位預報在4米(吳淞高程)以上時,公司各防汛單位有關人員要24小時值班,搶險隊伍、車輛進入規定地點待命。當氣象預報有強臺風過境,氣象臺發布24小時內有大暴雨、特大暴雨的警報時,應急領導小組、各單位行政領導要上崗并堅守崗位,各指揮人員分別到現場辦公,指揮搶險。
(二)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統一指揮,加強調度工作。及時掌握水情、天氣變化情況,分析趨勢,并隨時保持與相關單位的聯絡。各單位全力以赴,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排澇堵水工作,努力保障臺汛期正常排水。
(三)泵站運營分公司、xx北區污水處理廠、南區污水處理廠、xx污水處理廠組織力量對泵房、配電設施和物資倉庫等重點部位進行晝夜巡查,一旦發現險情或事故隱患,及時處置并上報。
(四)泵站運營分公司注意要及早抽空各雨水泵站沉井內積水,以騰空泵站和管道總庫容,減輕管網壓力。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及時開啟排江閥門。
(五)泵站運營分公司要加強中控監視,并安排對重點立交、沿江泵站進行現場巡查和重點防護,增加發電機組、臨時排水泵,一旦發現積水或臨時停電情況,迅速安排搶修隊伍進行處置,采取各種辦法確保不積水。
(六)管網運營分公司聯合管網養護單位對市區主要道路、易積水路段進行全面巡查,力爭第一時間發現險情,并充分利用好強排泵車、專業管道疏通車等先進裝備快速有效的處理落實各種險情。
(七)運營管理部要掌握各污水處理廠、泵站和管網運行情況,加強生產調度工作,協調處理排水應急事件,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
五、災后恢復階段
(一)做好災后衛生防疫、消毒工作。
(二)及時做好有關排水設施的檢修、保養及修復工作。
(三)做好本單位防臺防汛、救災、恢復生產期間的有關統計和事跡了解等工作,及時表彰先進、總結經驗教訓,并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
抗旱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應對干旱災害,最大程度地減少干旱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抗旱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干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 以人為本,科學抗旱。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 預防為主,防抗結合。
4. 資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抗旱應急指揮部
成立抗旱應急指揮部,由當地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指揮部負責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指揮。
(二)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抗旱應急日常工作和信息匯總報送。辦公室設在當地水利部門。
(三)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各自領域的抗旱工作,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監測預警
(一)監測
加強氣象、水文、農業、林業等部門的監測網絡建設,及時收集、整理、分析旱情信息,為抗旱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根據監測結果,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息,提醒公眾和相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
四、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干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二)響應措施
1. Ⅳ級響應:加強旱情監測和預警,啟動抗旱應急準備工作,做好抗旱物資的儲備和調配。
2. Ⅲ級響應: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抗旱水源的調度和管理,實施節水措施,組織抗旱服務隊開展抗旱救災工作。
3. Ⅱ級響應: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抗旱水源的調度力度,加強抗旱基礎設施建設,啟動抗旱應急專項資金,全力保障群眾生活和農業生產用水。
4. Ⅰ級響應: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實施全面的抗旱救災措施,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抗旱救災工作,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工作
在干旱災害結束后,及時組織力量開展善后工作,修復抗旱基礎設施,恢復農業生產,確保群眾生活正常。
(二)總結評估
對抗旱應急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善抗旱應急預案。
六、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建立抗旱應急專項資金,確保抗旱工作的資金需求。
(二)物資保障
加強抗旱物資的儲備和調配,確保抗旱物資的及時供應。
(三)技術保障
加強抗旱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
(四)隊伍保障
加強抗旱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抗旱應急工作的組織能力和執行力。
七、附則
(一)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二)預案修訂
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三)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抗旱應急預案8
為切實推進20xx年全鄉防汛抗旱工作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確保防汛抗旱各項應急行動能有序展開,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定本方案并成立綜合協調組、物資裝備保障組、應急搶險組、技術指導組、會商研判組、社會穩控組、輿情控制和宣傳報道組、救災救助組、督查組等9個工作組,各工作組機構組成、職責分工和總體要求如下:
一、機構組成和職責分工
(一)綜合協調組
1.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綜合協調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防汛辦,由賴毅同志(聯系電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助各村委會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相關事項。24小時值班電話:xx。
2.職責分工
總職責:根據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協調其他各工作組開展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負責通知、匯報材料的起草,會務籌備、公文處理、上下聯絡與接待、預警信息發布、數據統計匯總;負責向縣防指匯報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情況,向縣黨委、政府和縣防指上報工作信息;組織防汛重點區域調度等工作。
具體職責:
(1)鄉黨政辦公室負責了解各村各單位防汛搶險救災部署情況,及時向黨政主要領導匯報,協調解決全鄉防洪抗旱的重大問題;檢查各村各單位貫徹落實省、市、縣領導指示精神的情況,協調各村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發布鄉黨委、政府有關防汛通知;根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態勢,做好文字、信息工作,必要時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對接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指示要求;承擔其他防汛搶險救災任務。
(2)鄉民政干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受災地區開展災情(含人員傷亡)統計、核實、上報,指導有關村因災傷亡人員善后處置和災民安置救助等工作,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收、調撥捐贈款物,管理、分配本級和上級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承擔其他防汛搶險救災任務。
(3)鄉自然資源干事負責實施因雨洪引起的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制定實施全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方案,指導各村實施地質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人員轉移;承擔其他防汛搶險救災任務。
(4)鄉防汛辦根據縣防指的命令,下達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項指令;負責全鄉雨、水情、旱情監測及報汛工作,做好有關河道、水庫的洪水預報并及時向縣防指提供相關信息,并發布雨情、水情、旱情等水文情報預報;向縣防指匯報搶險救災工作情況;儲備、調度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承擔其他防汛抗旱搶險涉及的水文情報工作及其他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任務。
(二)物資裝備保障組
1.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物資裝備保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所,由黃思遠同志(聯系電話:xx)兼任辦公室主任。24小時值班電話:xx。
2.職責分工
總職責:負責物資、設備、裝備的儲備調運。
具體分工:
(1)物質保障:
各村:按防汛物資儲備標準負責落實調度、籌備砂石、編織袋等防汛物資。
(2)資金保障
鄉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資金的調撥,滿足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資金需求,并監督資金的使用,確保資金能專款專用。
(3)供電保障
鄉供電部門:負責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協調安排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以及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準備供電應急保障車,隨時待命。
(4)通訊保障
鄉移動、電信公司:負責對本轄區內的應急重點保障電話進行每日測試,責任到人,確保暢通。并備齊油料、備板備件、光纜電纜,備好雨具、移動電站、移動信號車、衛星電話,車輛做好檢測,確保正常使用。
(5)交通運輸保障
鄉政府辦公室、各村(居):鄉政府辦公室根據汛情要求負責調度落實準備足夠的車輛,隨時待命啟動,各村(居)負責調度落實挖機、運輸車等清理設備。
(三)應急搶險組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應急搶險隊
應急搶險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由王建平同志(聯系電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24小時值班電話:xxx
2.職責分工
總職責:負責組織、召集各村應急搶險隊伍人員,各村搶險隊伍人數不少于15人,承擔營救被困群眾、處置各種應急事故、排除險情、搶救受傷人員等應急任務。
職責分工:
各村:組建好各村的應急搶險隊伍人員。
鄉衛生院:落實1支醫療救援分隊(救護車1輛、醫務人員不少于2人)。
(四)技術指導組
1.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技術指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由賴毅同志(聯系電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技術指導相關事項。24小時值班電話:x。
2.職責分工
總職責:組織各村查勘、摸排險情以及作出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村查明災害形成的條件、引發因素、影響范圍和人員財產損失情況,確定災害等級;隨時對災害點現狀穩定性進行監測和評估;對可能發生次生災害區域提出防范措施;提供上級下達的災害發生地較為準確的氣象預報;提出人員財產的撤離、轉移最佳路線、受災群眾安置點的意見,負責對災情分析研判,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當好決策參謀。
具體職責:
(1)鄉水務業務干事負責全鄉水利工程、在建工程險情應急處置現場查勘、指出相關應急措施,現場提出人員轉移、災害救助建議。
(2)鄉農業農村干事負責全鄉農業災害損失災害現場調查與農業救災現場指導工作。
(3)鄉自然資源干事負責全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現場排查、防御、救助等指導工作,指導設立監測網點,對災害點現狀穩定性進行監測和評估,出現災害時開展現場調查,查明災害形成的條件、引發因素、影響范圍和人員財產損失情況,確定災害等級。對可能發生次生災害區域提出防范措施。
(4)各村(居)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公路、橋梁等交通工程的災害防御現場指導工作,出現交通工程損毀時現場提出搶修搶通方案,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5)鄉綜合規劃干事負責全鄉房屋安全現場排查指導工作,特別是農村危舊房屋的安全現場排查,確保不因降雨導致房屋受損傷人事件發生;現場提出轉移安置房屋的'建議。
(五)會商研判組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會商研判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由賴毅同志(聯系電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會商研判相關事項。24小時值班電話:xx。
2.職責分工
總職責:負責全鄉的水雨情、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監測預警工作,迅速、及時、準確預報雨情、水情,提出決策建議。
具體職責:
(1)負責監管全鄉水利工程運行情況,提出水庫的調度意見,指導各村調度山塘水庫、電站的運行;根據縣氣象局應急響應期間雨情的監測及預報,及時給各村下達降雨情況及天氣預報情況,并依照縣氣象局提出的災害性天氣防范建議提醒各村(居)加強防范;根據縣水位巡測中心河流的監測洪水預報、以及發布的中小河流預警和山洪災害預警信息,依照縣水位巡測中心的中小河流超警和山洪災害防御建議提醒各村(居)加強防御。
(2)負責掌握應急響應期間全縣地質災害點運行狀況,提出地質災害防范建議,落實群防群策制度,指導各村做好地質災害防御工作。
(六)社會穩控組、輿情控制和宣傳報道組
1.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任務
(1)加強社會面關注。各村(居)以及各有關鄉直單位要密切關注汛期的社會動向,加強社會面的掌控,加強信息收集和研判,增強工作預見性和針對性,始終把握工作主動。
(2)加強矛盾化解。各村(居)要加強因防汛抗旱救災引發的各類不利因素和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對災情較復雜的重點村小組要重點關注,做到問題早發現、早防范、早處置,防止因矛盾糾紛排查不力、化解不及時而引發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3)加強輿情引導。鄉機關干部以及鄉直單位、各村(居)要加強對全鄉輿情監管,密切關注網絡輿情,正確引導輿情方向,對微博、微信群、QQ群內可能出現的造謠生事、搬弄是非、串聯煽動的信息,要第一時間核查,落地查人,盡快采取措施、依法有效處置。
(4)加強應急處置。各村(居)要增強底線思維意識,要認真梳理本轄區風險點,對防汛抗災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預案,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有效應對,切實把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5)加強值班備勤。鄉直有關單位、各村(居)要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落實領導責任和崗位責任,確保防汛抗災期間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對影響防汛抗災和社會穩定,特別是極易引發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和糾紛,要快速果斷處置,并第一時間報告。
(七)救災救助組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救災救助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由梁世輝同志(聯系電話:xx)兼任辦公室主任。24小時值班電話:xx。
2.職責分工
總職責:負責全鄉災情統計匯總工作,籌集救災救助資金,指導開展救災救助工作,負責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救災物資調運、儲存和發放;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品、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保障和衛生防疫工作,指導開展水毀基礎設施搶險和災后修復工作;指導開展生產自救工作,全力降低災害損失。
職責分工:
(1)醫療保障
鄉衛生院:負責落實醫療救援隊伍和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癥,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2)救災保障
①負責救災救助資金的籌集、發放工作。
②負責根據各地上報災情落實種子的調配,以及收集各村上報的農作物災情核查和申請理賠事項。
③負責向上級爭取救災救助物資及資金,并負責各村災情的梳理匯總和系統上報工作。
(八)督查組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督查方式及內容(見附件)
(1)現場察看。深入防汛抗災一線和險工險段現場檢查各村各單位是否按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要求、鄉防汛抗災分工和防汛抗災預案到崗到位、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值班備勤、履職盡責。
(2)暗訪抽查。深入防汛抗災一線和險工險段進行暗訪,抽查各村各單位是否按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到崗到位、履職盡責,了解各村各單位在防汛抗災期間是否嚴格落實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認真落實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決策措施、對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脫崗失職、敷衍塞責、貽誤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干擾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行為。
(3)個別訪談。深入防汛抗災一線,實地訪談各村各單位負責人、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了解防汛抗災責任落實情況,看防汛抗災責任是否明確、措施是否扎實、紀律是否嚴明、作風是否加強。
(4)通報反饋。及時向各村各單位反饋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時整改;及時向縣紀委監委移送督查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指揮部匯報督查中發現的防汛抗災工作突出問題和困難,促進問題及時研判,困難快速解決。
二、總體要求
1.高度重視,堅決服從指揮。各工作組、各村(居)、各責任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當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起防災抗災保安全、保發展的政治責任,堅決服從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超前安排部署,強化有效措施,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2.明確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居)、各涉及職能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確定的工作職責,進一步細化并制定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在明確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責任后,還要落實1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要將各項工作任務與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的人,做到事事有人管,責責有人擔。各責任人要隨時在崗待命,一旦應急需要,能迅速行動落實。
3.分工協作,務必形成合力。各村(居)、各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全局“一盤棋”思想,要建立信息聯絡機制,實現信息共享、互通有無;要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既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注意工作銜接,消除縫隙空檔,做到工作職責到位、組織指揮到位、措施實施到位,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4.嚴格問責,保證工作成效。各村(居)、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安排,確保人員能到位,措施能跟上,效果能保證。凡因工作懈怠,作風漂浮,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導致工作被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抗旱應急預案9
為切實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縣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及縣局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扎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信息,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三、行動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揮組:由鄉長王健同志任指揮長,譚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為副指揮長。負責統一組織、指揮、調度、統籌協調防汛抗旱等工作。
2、搶險組:由向承忠同志任組長,成員為三建鄉防汛抗旱搶險組全體成員。負責撤離、疏散、斷電、救援受災群眾等工作。
3、安保組:由張金海同志任組長,派出所其余干警為成員。負責警戒險區交通及安全,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調用搶險救災車輛及治安等工作。
4、救護組:由黃本國同志任組長,衛生院及計生服務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險區傷員搶救、傷員護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術服務組:由陳永翠任組長,向傳興、陳軍、毛政軍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的技術指導和險區界線的劃定及災后重建指導工作。
6、災情調查組:由陶松森同志任組長,凌成英、黃均慶為成員。負責組織民政、社會事務辦、農服中心等部門調查收集受災基本情景及統計資料上報及災后理解捐贈和救災物質發放工作。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梁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后,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了解疫情并采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斗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四、預防、預測和預警
1、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防汛抗旱應急機構在災前組織水利工程管理所、農服中心、國土等部門會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蓄水保水的檢查和巡視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監測與報告
雨情主要依靠縣防洪辦公室供給數據。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員隨時報告給鄉防汛辦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辦公室處置。當災情異常嚴重時報鄉人民政府處置,若鄉人民政府不能處置,報縣人民政府處置。
抗旱應急預案10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處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處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社區實行屬地管理,以各社區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書記負責制。處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社區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都亭街道辦事處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抗旱的各項工作。
指揮長:
黨工委書記,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黨工委副書記、主任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常務副指揮長:
黨工委副書記(分管政法、安全、應急)協助全面指揮調度,并坐鎮指揮部具體指揮;
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副主任(分管農業農村、水利),協助全面指揮調度,對接上級部門防汛抗旱具體工作要求,需要時坐鎮指揮部指揮調度。
副指揮長:
人大工委主任,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派出監察室主任,負責防汛抗旱工作紀律監督檢查,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組織委員,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辦事處副主任,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協助全面指揮調度,根據上級命令和指示,按照市防指統一部署,負責組織指揮調動民兵參加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等重大搶險救災行動;
綜治中心專職副主任,負責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成員單位:
平安建設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辦職責。負責防汛抗旱項目資金計劃,組織動員軍警、消防、企事業單位等各方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協調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向社會發布救援信息和災情統計。負責防汛抗旱信息統計、匯總、把關、上報。履行地質災害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指導地質災害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及時準確發布預警預報。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明確具體負責人,制定防災預案,確保一有災害前兆,受威脅人員能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避險,避免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事件發生。負責防汛抗旱期間信訪維穩、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社區網格管理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辦職責。著重抓好監測預警、巡查巡防、信息收集等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負責轄區林地防汛抗旱期間損毀及水漂樹木處置工作。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開展防汛抗旱隱患排查,宣傳防災減災相關知識,第一時間組織受災群眾安全轉移。
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防汛抗旱應急值班值守統籌安排、后勤保障、綜合協調等工作。準確把握全處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報道。
武裝部,負責調集民兵應急分隊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處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黨群服務中心(退役軍人事務服務站),負責旅游、民宿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動物疫病防控、養殖業生態環境保護。協助武裝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綜合執法中心,負責涉及防汛抗旱相關的執法工作。
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履行城鎮防澇排水工作職責,做好防澇應急預案,牽頭做好城鎮排澇設施建設和維護管養工作,確保城鎮排水通暢;在城區低洼地段、交通涵洞、橋梁、公園等位置設置警示標志;配合派出所、社區做好嚴管區域的疏導處置工作。負責對接市城市管理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汛抗旱工作的“三違”建筑,指導社區開展臨河房屋隱患排查和協調防汛抗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經濟服務辦公室,履行電力通信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協調供電企業、通訊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各項準備,當因汛情發生斷電和通信中斷時,要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搶修,保證全處電力、通信穩定。為應急指揮機構、重要通信搶修現場及其他搶險救災重點單位提供臨時電力供應和通訊保障。
社會事務辦公室(民政辦公室),負責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防汛抗旱,負責全處福利院及其他社會福利機構的防汛安全和因災致貧返貧救助工作,做好因災死亡人員遺體處置工作。負責全處核災、賑災工作。
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全處農村片區農業基礎設施管護工作,指導農業防汛抗旱抗災、救災、核災、生產恢復。負責農村公路、橋梁、涵洞及高危邊坡路基的監測巡查、隱患排查治理及核災工作。負責統計上報防汛抗旱期間農作物受損面積、農村房屋因災倒塌或毀損間數,并做好房屋因災倒塌或毀損群眾的安置轉移、重建工作。
司法所,負責防汛抗旱法律法規的宣傳,協助防汛抗旱應急救災過程中矛盾糾紛處理。
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洪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指導社區組織危險區群眾安全撤離轉移工作。
中心學校,履行教育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全處中小學、幼兒園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學生及家長宣傳有關安全防范知識,切實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對危舊校舍、圍墻等薄弱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整改。對臨河、低洼處的中小學、幼兒園要制定轉移預案,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財政所,負責籌集、撥付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資金及資金使用監督工作。
都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轄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并及時向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疫情與防治情況,組織醫療衛生人員、社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市場監管所,負責加強對災區生活必須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式的監測工作,參與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物資的市場供應工作,指導全處商貿流通企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社區網格管理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辦公室主任。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點重點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預警,并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主持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隨時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受災社區的干部應根據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及時動員、落實本社區防汛抗旱工作,服從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或駐點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當發生汛情災害后,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成員須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匯報。
2、干旱災害。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重要信息情況須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后,再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后,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社區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并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有關社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武裝部負責組織所屬預備役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協助派出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社區轉移危險地方的群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按職責分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平安建設辦、武裝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干旱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平安建設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財政所牽頭,黨群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平安建設辦等單位負責處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衛生保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災害發生的社區配合辦事處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后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平安建設辦牽頭,各成員單位分別負責了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七)災后重建。災害發生地的社區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預案報備。各社區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向辦事處推薦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辦事處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抗旱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溫州市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臺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駐溫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溫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臺分指揮部和水上防臺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溫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溫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溫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溫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臺、溫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溫州市分行、電信溫州市分公司、人保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臺分指揮部
水上防臺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書長任指揮,溫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溫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溫州航標處、東海救助局溫州基地、溫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溫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溫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臺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臺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3水上防臺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臺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只、人員防臺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臺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溫州海洋預報臺:負責溫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布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溫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溫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臺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臺、《溫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眾發布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臺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臺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臺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衛工作。
溫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臺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溫州市分公司、移動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聯通溫州分公司、鐵通溫州分公司:確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溫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臺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布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溫州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臺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臺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臺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臺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筑工地防汛防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戶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屬設施的分布情況,及其棲居人員數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臺、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棲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臺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臺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系,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臺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旅游度假區防汛防臺安全監督管理。
財保溫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溫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臺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甌江、飛云江、鰲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溫汛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游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并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為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御預案,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臺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并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臺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組織船只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洼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干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御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布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布臺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溫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布臺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溫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于4.60米,飛云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甌江溫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
4.2防范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確定防范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臺臺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御工作,下發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御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御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臺分指揮部、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臺分指揮部和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臺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準后實施。3、在臺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溫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并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臺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溫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布: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布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布臺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布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臺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溫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云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后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余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溫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溫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余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范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后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采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夸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隨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后才能發布;
3、電視臺在臺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臺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委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
主要職責:
1、發布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溫州海洋預報臺、市地震臺、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為市水利局,責任人為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匯總;
2、負責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御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責任人為市委分管紀檢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溫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溫州海事局、溫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農業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匯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匯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核查、匯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臺、溫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為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臺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
3、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后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為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溫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溫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干旱。
5.1.3嚴重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干旱。
5.2防范措施
5.2.1預案啟用標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干旱,本預案開始啟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御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后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范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后,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干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并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干旱
a、市政府發布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群眾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周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周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溫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關部門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時盡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萬方;低于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萬方;低于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4樂清鐘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萬方;低于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于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于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準后實施。
5.4工作內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布: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布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布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別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并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后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采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夸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隨意修改;電視臺在災后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溫州歷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溫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洼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衛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范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干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后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溫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采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甌江下游段、飛云江、鰲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甌江下游段、飛云江、鰲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干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
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8.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后可能淹沒的范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2干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干旱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干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臺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御洪水方案經批準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8.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8.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管理,并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專家評審,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準。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國務院推薦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溫州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抗旱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和減輕干旱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抗旱應急預案。
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
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干旱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應對工作。
4. 工作原則
抗旱救災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綜合施策,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社會參與,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 組織機構
成立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抗旱救災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抗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2. 職責分工
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研究制定抗旱救災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抗旱救災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抗旱救災相關工作。
三、預警與預防
1. 預警發布
根據氣象、水文等部門提供的干旱預警信息,抗旱應急指揮部及時發布干旱預警,并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2. 預防措施
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提高蓄水保水能力;推廣節水灌溉技術,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水情監測和預報,為抗旱救災提供科學依據。
四、應急響應
1. 響應啟動
當干旱災害達到應急預案啟動條件時,抗旱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并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開展抗旱救災工作。
2. 響應措施
(1)加強水資源調度,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和農業生產用水;
(2)啟動應急水源工程,增加抗旱水源;
(3)組織抗旱服務隊,深入災區開展抗旱救災工作;
(4)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5)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抗旱意識和自救能力。
3. 響應結束
當干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災區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正常時,抗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五、后期處置
1. 災情評估
抗旱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干旱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編制災情評估報告。
2. 恢復重建
根據災情評估報告,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組織實施。同時,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提高抗旱能力。
3. 總結評估
抗旱應急指揮部對本次抗旱救災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善抗旱應急預案。
六、保障措施
1. 物資保障
加強抗旱救災物資儲備和管理,確保抗旱救災所需物資及時到位。
2. 技術保障
加強抗旱救災技術研究和推廣,提高抗旱救災的科技含量和效果。
3. 資金保障
加大抗旱救災資金投入力度,確保抗旱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4. 隊伍保障
加強抗旱救災隊伍建設和管理,提高隊伍素質和專業水平。
七、附則
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抗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抗旱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2.2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3 地質災害預警
(1)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 干旱災害預警
(1)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抗旱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干旱災害,減輕干旱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抗旱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各級行政區域內的抗旱應急工作,包括干旱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災、災后恢復等各個環節。
4、工作原則
抗旱應急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快速響應的.原則。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1、組織體系
抗旱應急工作實行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作的組織體系。中央層面設立國家抗旱應急指揮部,地方各級政府設立相應的抗旱應急指揮機構。
2、職責分工
(1)國家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國抗旱應急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制定抗旱政策、規劃,指導地方抗旱工作。
(2)地方抗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轄區內抗旱應急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落實抗旱措施,保障抗旱工作順利進行。
(3)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抗旱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物資保障。
三、干旱預警與響應
1、干旱預警
根據氣象、水文等部門的監測和預測,結合實際情況,適時發布干旱預警信息。預警等級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
2、應急響應
根據干旱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加強抗旱水源調度、保障群眾生活用水、實施節水措施、組織抗旱救災等。
四、搶險救災與恢復
1、搶險救災
在干旱災害發生時,各級抗旱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防止因干旱引發的次生災害。
2、災后恢復
干旱災害過后,要及時組織災后恢復工作,包括修復受損設施、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總結抗旱經驗教訓等。
五、保障措施
1、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抗旱物資儲備和調配機制,確保抗旱救災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
2、技術保障
加強抗旱技術研發和推廣,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3、人員保障
加強抗旱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抗旱應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應對能力。
六、附則
1、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國家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抗旱應急預案或實施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和評估。
3、在抗旱應急工作中,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抗旱應急預案15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
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 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
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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