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突發應急預案(優)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蒼南縣工業園區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工業園區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和IV級(一般)。
1.3.1特別重大(I級)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1.3.2重大(II級)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3較大(III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4一般(IV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蒼南縣工業園區所屬各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適用于蒼南縣工業園區內各科室、各企業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對工業園區內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起指導作用。
1.5工作原則
。ㄒ唬┮匀藶楸,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ǘ﹫猿质鹿蕿碾y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ㄈ┵Y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現有人力、技術、物資和信息應急資源,科學整合,避免重復建設。
2 組織體系
2.1指揮機構
建立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工業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設立現場處置組,F場處置組作為現場應急處置機構,在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2.1.1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黨組書記、主任 陳 松
副組長:分管副主任施成義
成員:綜合科、社會綜治科、經濟發展科、工程建設科、重大管理科、招商服務科負責人
2.1.2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園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1.3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綜合科: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園區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做好應急物資準備、后勤保障等工作。
。2)社會綜治科: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和綜合研判,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負責對接縣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經濟發展科: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園區工貿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
。4)工程建設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
。5)重大管理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的公建、房開等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
(6)招商服務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企業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
2.1.4現場處置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現場處置組的.組長,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指定。現場處置組成員,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有關人員組成。
現場處置組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研究判斷事故發生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3)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5)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6)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2.2辦事機構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科,主任由綜合科科長擔任,副主任由社會綜治科科長擔任。
園區應急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履行園區下轄企事業單位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管理、協調處理各相關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的具體事務;
(2)編制和修訂應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3)督促指導各企業、部門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的備案工作;
。4)動態掌握企業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組織或參與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6)承辦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防預警
3.1預防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科室,應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生產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監控,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3.2預測預警
園區應急辦公室和各有關業務科室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應急信息報告要求
4.1迅速準確
各企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應立即逐級上報,報告企業領導,并在第一時間向縣政府和工業園區報告;信息內容務須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漏報、瞞報、謊報甚至延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做好續報工作。
4.2報告形式
有關科室接到報告后,了解重要信息和情況,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并將應急辦公室做出的處置指示傳達給事發企業,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事發企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事故企業向上級政府監管部門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匯報內容需經應急辦同意,最遲不能超過1小時。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呈報的,應先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
4.3信息主要內容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施等。應急處理過程中,應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先期處置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企業在報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應急響應
6.1響應級別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由國家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Ⅱ級):由省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應急響應。
較大事故(Ⅲ級):由市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應急響應。
一般事故(Ⅳ級):由縣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園區啟動并實話應急響應。
7.應急結束
較大級別以上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處置組予以撤銷。
8 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安置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對附近公眾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應及時組織轉移安置。轉移安置由工業園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撫恤、理賠、補助或補償等工作。
8.2調查和評估
要對較大以上級別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8.3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工業園區負責。工業園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8.4信息發布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9應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各企業明確分工,落實接報機構和人員責任,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備和通信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9.2物資和資金保障
工業園區綜合科負責購置和儲備應急物資;將應急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做到應急物資專人負責、科學存儲,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9.3應急隊伍保障
工業園區建設中心根據需要與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9.4交通運輸保障
應保證應急情況中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送達。
10監督管理
10.1預案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不同形式、規模的事故應急演練。
10.2宣傳培訓
有關企業事業單位要加強事故應急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0.3責任與獎懲
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附則
11.1編制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社會綜治科負責制定,根據需要及時評估和修訂。
11.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應急辦負責解釋。
11.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2
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縣需編制《歙縣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xx年3月,完成《預案》(征求意見稿),征求縣相關部門、鎮政府、居民意見,并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各方意見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xx年7月1日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
二、編制目的
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是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三、預案主要內容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內容由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信息報送、應急響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及后期工作、應急保障等部分組成。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歙縣人民政府設立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縣指揮部),歙縣縣長任總指揮,分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工作副縣長任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有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林業局、武警歙縣中隊、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
縣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采取應急處置行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根據應急物資調查情況補充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結合歙縣行政區域內風險源情況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五、咨詢電話
如有對《預案》不理解之處,請咨詢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3
一、環境應急指揮體系
(一)岳陽市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岳陽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岳陽軍分區副司令員、市武警支隊支隊長、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安監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鐵山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市農業局、市廣播電視臺、市氣象局、市商務局、市旅游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外事僑務辦、市消防支隊、岳陽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移動岳陽分公司、電信岳陽分公司、聯通岳陽分公司、岳陽電業局
(二)環境應急指揮辦部公室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專家組
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專家組由以下人員組成:付平、程育芝、鐘亞軍、萬群、周春明、肖躍龍、任朝陽、曾德金、郝傳杰。
二、預警分級和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分四級預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識。
藍色預警:將要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事態可能擴大。由縣級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將要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級人民政府發布。
橙色預警:將要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正在逐步擴大。由省級人民政府發布。
紅色預警: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事態正在不斷惡化和蔓延。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預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誰發布、誰取消”的原則執行。
三、應急響應級別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地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核設施發生需要進入場外應急的嚴重核事故,或事故輻射后果可能影響鄰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3級以上的核事件;臺灣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周邊國家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
。7)跨國界突發環境事件。
2.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重金屬污染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運、使用過程中發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等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國家重點流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或居民聚集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域的;
。7)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環境影響,或核設施和鈾礦冶煉設施發生的達到進入場區應急狀態標準的.,或進口貨物嚴重輻射超標的事件;
。8)跨。▍^、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3.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造成環境影響的;
。7)跨地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4.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除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信息報告
岳陽市環境保護局開通12369熱線舉報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責任人通過12369熱線舉報電話立即向環保部門報告。
環保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1小時內組織核查并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并同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同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響應級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五、信息發布
按照事件級別,Ⅱ級、Ⅲ級、Ⅳ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分別由省、市、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
六、應急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執行,應急響應終止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事件現場危險狀態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值以內,無繼續發生可能。
。3)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群眾免受再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處于盡量低的水平。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機制,切實做好全市突發環境事件防控和處置工作,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編制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預警防范體系,及時消除環境安全隱患,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采取積極措施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的環境安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強化部門溝通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提高聯防聯控和快速反應能力。堅持屬地為主,發揮地方政府職能作用,形成分級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逐級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體系。
。3)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整合現有環境應急救援力量和環境監測網絡,發揮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和專家隊伍的積極作用。充分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準備,加強培訓演練。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因為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因生產安全、交通運輸、自然災害及人為破壞雌怖襲擊引發以環境污染為次要災害的突發事件,啟動其他相關應急預案。
核設施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AA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1.5事件分級
I(II1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miv1(級)和一般(級)
1.5.1特別重大([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30100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人以上死亡或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5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跨省界污染造成重大以上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跨地市界污染造成的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103050100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人以上、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15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萬人以上、萬人以下的;
。3)20001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跨省界污染造成重大以下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跨地市界污染造成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5.3m較大(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3101050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人以上、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50001;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人以上、萬人以下的
。3)5002000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跨地市界污染造成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5.4(IV一般級)突發環境事件
。1)310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人以下死亡或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5000A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以下的;
。3)500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1.1市環保局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監測預警、預防與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等工作。當發生或即將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根據市環保局建議,市人AA民政府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傊笓]由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委、AA市水利局、市衛計委、市文廣新局、市安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氣象局、海事局、中國電信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在業務上指導各縣區(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1.2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事件宣傳報道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協調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預測工程的規劃工作。
。3)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指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4)市公安局: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人員進行立案偵查;負責會同環保和交通運輸部門做好對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信息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
。5)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居民轉移、安置,做好災民的臨時基本生活救助和遇難人員遺體的處置工作。
。6)市財政局: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市級經費保障。
。7);市環保局:負責污染源排查,組織專家制定環境應急處置和生態重建方案負責事故調查、定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責任追究;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
。8)市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各地飲用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燃氣自來水等公用設施的排險和修復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內河航道的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負責港口、碼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10)市農委: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對農業環境污染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1)市水利局:負責對相關河流、水體的應急控制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制定重點水庫、河道、湖泊及飲用水源地突發水環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參加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評價工作,組織突發水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提供相關水文資料,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受到污染的情況下,啟動飲用水應急供水預案。
本預案未列出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1.3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為:
。1)執行市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2)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
。3)負責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4)聯系各成員單位,對其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5)組織編制、評估、修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各縣區(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
。6)加強與毗鄰市的聯系,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
。7)建立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組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
2.2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艮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指揮工作。對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可根據需要現場指揮權移交國家、省有關部門。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組成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總指揮確定。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事件類型分別由相對應的責任部門負責組建: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由市環保局和市公安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由市安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和市環保局負責。
。3)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和市環保局負責。
。4)由調引水或水質性缺水引發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由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
。5)AA沿海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由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
(6)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由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和市環保局負責。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應急協調組、監測預警組、事故調查組和宣傳報道組。
應急協調組由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主要責任部門牽頭,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協調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派員趕赴事發地現場,啟動應急響應。
監測預警組由市環保局牽頭,負責污染物的監測和預警分析,研判污染物的變化趨勢。
事故調查組由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及相關業務部門組成,負責調查分析事件原因,并對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統一指導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輿情處置工作。
2.3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職責
負責建立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演練;做好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環境應急值守和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按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應急保障和生態修復工作;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的社會穩定工作。
2.4專家組職責
市應急扌旨揮部聘請大專院校、上級環境保護部門的專家,以及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成員單位的專家和高級管理人員組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專家組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
專家組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3、應急準備
JI為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處置質利開展,應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3.1預案準備
市環保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環境AA事件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定、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督促各縣區(管委會)按規定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并及時備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保障落實"。
3.2值守準備
完善日常值班與應急值守相結合的接報、出警機制,并嚴格組織實施;充分做好值守狀態時II的人員、設備、車輛、通訊及資料準備工作,確保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所需各項科技手段質暢,做到常態管理與非常態管理全面、有效銜接。
3.3聯動機制
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毗鄰市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互動,健全風險防范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3.4應急救援隊伍
進一步加強公安消防、水上搜救隊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同時依托社會力量,建立專業化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各級應急隊伍的培訓、演練和管理,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和能力;規范應急救援隊伍調動程序,確保能迅速參與并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5科技準備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工作,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1)建立完善的市級環境風險基礎信息數據庫,結合市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加強常態區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控制工作,提供決策分析支持和信息保障。
。2)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科研和應急響應系統;加強監測能力規劃與評估,保證監測能力達到需求與效益的平衡。
。3)探索建立危險化學品泄漏環境污染事件分析、評估模型,提供預測保障。
。4)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信息庫,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專家組聯絡制度,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建議等決策咨詢作用。
3.6物資裝備準備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環境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
3.7應急資金準備
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分級負擔原則為應急處置工彳俄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市財政在現有市級專項資金中優先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市級經費。
3.8安全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配備相對應的專業防護設備,嚴格執行環境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程序。
4、監測預警
4.1監測
(1)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充分利用現有的環境質量監控網絡系統,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反饋機制。
(2)各級有關職能部門要及時采集、整理、分析市內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重點對以下目標進行監測監控:飲用水水源地;居民聚集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域;生態紅線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危險固廢和重金屬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管理單位及其周邊環境保護目標。
。3)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統一分析、信息監控。
4.2預警信息
4.2.1預警分級
預警信息的級別,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I級、II級、in級和IV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級為最高級別。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能夠升級、降級或解除。
IV藍色(級)預警:可能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in黃色(級)預警:可能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II橙色(級)預警: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I紅色(級)預警: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4.2.2預警信息處理
市環保局應通過市有關部門、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媒體和公眾等多渠道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當其他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環境污染時,市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開展對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向市環保局報告。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市環保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市安監局負責。
。3)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市公安局負責。
(4)由調引水或水質性缺水引發飲用水源地突發水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市水利局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
(5)AA沿海水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海事局負責。
。6)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市地震局、市氣象局負責。
4.2.3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應實行嚴格的審簽制。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理應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研判,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商,形成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報送市應IIII急指揮部確認。級、級預警信息需報請省應急指揮中心審批,發布級預警信息應由省長nm簽發,發布級預警信息應由省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簽發;級預警信息應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iv后發布;級預警信息發布應由縣區(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托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
發布可能引起公眾恐慌、影響社會穩定的預警信息,需經省、市人民政府批準。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理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單位應加強對預警信息動態管理,根據事態發展變化,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內容,并重新發布、報告和通報有關情況。
4.3預警措施
4.3.1 IV級預警措施
發布IV級預警后,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后果,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家,隨時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4)調集環境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設備,確保環境應急保障工作。
。5)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避免、減輕突發環境事件危害常識。
4.3.2 III級預警措施
I發布III級預警后,在采取、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還理應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影響的人員,并進行安善安置。
。2)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環境監測人員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3)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24各相關成員單位實行小時值守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加強監測和會商,及時上報預警響應措施的執行情況。
4.4預警支持系統
。1)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市環保局負責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區域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
。2)環境應急資料庫。市環保局負責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周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
(3)環境應急平臺系統。市環保局負責建立統一的環境應急平臺系統,實現與市應急管理平臺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5、應急響應與處置
5.1信息報送
。1)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相關部門發現突發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環境污染時,應及時將信息通報給同級環保部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報告。
(2)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理應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詳細信息最遲不得晚于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小時上報,并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情況。
。3)對于事件本身比較重要或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或可能演化為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向省政府及省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
。4)事件報告內容按要求應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環境保護目標受影響情況、發展趨勢、傷亡情況、已采取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及時續報情況。
(5)接到確認屬于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向省政府及省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
5.2先期處置
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損失輕重,應迅速調度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對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并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5.3分級響應
本預案主要負責一般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一旦發生一般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市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進行搶險救助、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現場監控、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社會動員等基本應急工作。應急、恢復與減災行動需同時進行的,必須協調行動。
各相關成員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涉及范圍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啟動各自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
當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請求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
5.3.1一般突發環境事件(IV)級的應急響應
IV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啟動級應急響應,并負責具體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協助處置。必要時,省應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單位協助處置。
5.3.2較大突發環境事件(m)級的應急響應
m由市人民政府負責啟動級響應,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省應急指揮中心對市應急指揮部提供業務指導、應急物資支援等工作。
5.3.3II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級)的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在省應急指揮中心的統籌協助下,啟動口級應急響應,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根據需要,成立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負責執行省應急指揮中心的決定,制定現場應急行動原則及具體方案,協調和調動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5.3.4I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級)的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在省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臨時應急指揮部,I啟動級應急響應,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如國家有關部門啟動或成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并根據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響應時,市應急指揮部要在國家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5.4應急監測
TS市環保局負責組織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對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根據省應急指揮中心'授權或委托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擴散速度和事發地的氣象和地域特點,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并在此范圍內布設相對應數量的監測點位。在事件發生初期,要根據事件事發地的監測能力和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設定科學、合理的應急監測頻次,視污染物的擴散情況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2)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模型預測等方式,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變化趨勢。
。3)應急監測及預測結果,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作為應急決策的依據。
5.5污染蟀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組織相關專業隊伍,調集相關應急物資,采取阻斷、覆蓋、隔離、過濾、清洗、封閉、中和、稀釋、轉移等措施處置污染物、清理事故現場,防止污染范圍擴大,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5.6應急終止
5.6.1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終止: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5.6.2應急終止程序
動、按照“誰啟誰終止“的原則,由相關責任主體按程序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應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應急終止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一定頻次的環境監測。
6、善后處置與恢復
6.1善后處置
。1)宣布應急結束后,在市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由相關部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善后處置工作,及時制訂恢復重建計劃和善后處理措施,并組織實施。
(2)市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事件損失評估核定工作;市環保局提出事故后續處置建議,由當地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現場清理和消除環境污染。
6.2調查評估
。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于應急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刀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2)應急過程評價。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實施。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以及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全過程的應對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分析、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等建議。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和應急過程評價完成后,組織力量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和修訂。
7、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7.1宣傳教育
市環保局應加強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識,增強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防護能力,鼓勵公眾及時報告突發環境事件。
7.2培訓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7.3演練
市環保局應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應急預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市專業性或綜合性的應急演練,做好跨部門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組織本區域單位和公眾開展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演練。
8、附則
8.1責任與獎懲
為保障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并實現持續改進,應加快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市環保局負責對各地、各有關部門環境應急機構的建立與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于未做好應急預警、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的地區和部門按有關制度實行問責。對于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才巳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環保局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并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環境安全動態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3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5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高效有序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后造的損失,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現正的領導下,負責領導、協調園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和平時應急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辦公室,負責處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案,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的準備落實情況等。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園區管委會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系統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統一領導下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5個應急工作組,各組按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的部署統一開展工作。
(一)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
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XXX任指揮長,管委會副主任XXX任副指揮長,XXX、XXX、XXX、XXX、XXX等同志為成員。
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和執行上級領導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的各項指示,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安置。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組織協調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飲水、藥品的調配供應。
。6)組織急救款物核定,保證事故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穩定。
。ǘ┺k公室組成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辦公室,XXX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傳達和落實指揮部的決策和命令,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的事故災難應急工作;
(2)負責指揮部各類文件的起草、印發、各種資料的收集匯總工作;
。3)及時收集匯總上報事故及搶險救災情況;
。4)負責承辦指揮部日常事務和對外接待工作等。
(三)應急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1、搶險救災組
由規劃建設局牽頭,綜合協調局配合,遵照上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各局、辦、各入園企業的搶險救災工作,要求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抽調人員并配備搶險救災工具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現場救援工作。
2、物資保障組
產業發展局牽頭,負責督促各企業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儲備必要的事故應急物資和裝備。
3、資金保障組
辦公室牽頭,負責做好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
4、事故核實組
辦公室牽頭,規劃建設局配合,負責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進行勘察、核實,并及時統計上報。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重大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四、災后處置方案
園區管委會指揮部根據災情發生的地點和災情大小,做好各項應急救災工作。
。ㄒ唬┘皶r向縣指揮部報告災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壞等情況。救治傷員,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把傷員運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ǘ└鶕䴙那樾枨笙蚍止茴I導請示,安排救災款物。
。ㄈ┌踩a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五、平時應急方案
。ㄒ唬┘訌妼λ鶎賳挝蝗藛T的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公民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
。ㄈ└骶、辦、各入園企業等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確保災民得到有效的緊急救助。
六、附則
。ㄒ唬└鞲骶帧⑥k、各入園企業按統一部署制訂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備案。
。ǘ┍绢A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6
為有效防范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發生,確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時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家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及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發生在XX市轄區內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損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二、防范重點
(一)特定或敏感區域;
(二)水源防護區內有污染隱患的單位;
(三)使用、儲存、運輸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廢物的單位和場所;
(四)各類油庫、加蚰站、液化氣站(庫)、石油天然氣井口;
(五)各單位的污水處理設施、高濃度污水、污泥儲存地及有毒有害廢物堆放場、點等。
三、事故的確定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污染事故、煤氣及天然氣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類型。
根據事故程度分為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特大環境污染與三十事故。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員中毒的;
3、因環境污染弓i起廠群沖突的;
4、對環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 0萬元以下(不含1 0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員明顯中毒、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的;
3、因環境污染發生人群中毒的;
4、因環境污染影響社會安定的;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四)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 0萬元以上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群明顯中毒或輻射傷害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人員中毒死亡的;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發生后,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并對事故的性質與危害作出恰當的認定。
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縣級(含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并報市環保局備案,由所在地區市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理;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
四、應急組織體系
(一)成立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聯系環保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事故發生地區市縣長為副指揮長,市安監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單位負責制人為成員。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排險減害(救助)中的具體協調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能分組開展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市安監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嚴把宣傳報道關;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排險減害救助工作,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專家、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市縣兩級專業救護隊負責人組成,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3、警戒維護組:由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動員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市縣兩級人民醫院、中醫院、職工醫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衛生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實施救護,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5、后勤保障組:由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整個事故處理工作中的有關人員、經費、交通工具、通訊聯絡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迅速調集車輛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
6、事故調查組:由市環保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派員組成,組織或協助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已發生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及時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二)職責分工。
1、市政府辦: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安撫穩定工作。
2、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現場調查、分析認定,明確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污染事故;負責防治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技術儲備;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監測、化驗、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負責監督檢查污染源單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監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進行重特大事故調查,并實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重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4、市經委: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煤礦、建材、電力、流通行業、信息產業及經貿系統其它行業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指揮當地公安部門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
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滅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對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員實施監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排險救助工作,負責排險救助人員、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確保道路暢通。
7、市衛生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醫療急救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指揮、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與中毒事故的控制情況。
8、市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林業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對農業、畜牧、水利(漁業)、林業污染與破壞事故的處理工作,其中市林業局、水利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捕殺和砍伐野生動植物的重特大環境破壞事故和處理工作。
9、市監察局:具體負責對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責任調查與追究。
凡屬XX市轄區內所有機關、團體、駐軍和企、事業單位收到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處置領導小組發布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排險救援命令、信號后,應立即派出
救援隊伍,調運救援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實施排險救援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排險救援和傷員、中毒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的報告。
XX市轄區內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市內所有公民、企業法人和其他人員作為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1 2 36 9環保舉報熱線或其單位負責人報告。環保部門值守熱線電話人員或其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屬地管理原則,以最快捷的方式,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類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經濟損失等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公安機關、監察部門報告,由環保局部門核實后向同級政府報告,本級政府、環保部門分別向上級政府、環保部門報告,其它部門在與環保部門核實后再按系統按程序上報。各區市縣在事故發生后除電話速報外,應在3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傳真向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報告事故情況。由市政府按有關規定迅速報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開展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事故所在地區市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員安全、社會穩定、當地經濟和社會正;顒邮艿絿乐赜绊、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排險減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現場應處理必須堅持四條原則:(1)控制污染源,盡快停止污染物的繼續排放;(2)盡可能控制和縮小排放污染物的擴散、輻射蔓延的范圍,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4)應急處理要立足于徹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遺留后患。指揮部接到污染事故報告后,立即安排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迅速制定、實施排險減害救助方案。對有明確污染源的,責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屬于化學危險品類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當地政府或街道、村級組織,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群眾撤離。在開展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必須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傷亡事故。
(三)善后處理。
環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揮部要做好人員搶救及安撫、設施恢復等工作;對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況進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對整個事故進行評估;對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匯編,包括決策記錄、信息分析;進行工作總結(或檢討)。
(四)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市、縣兩級政府辦公室、環保局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經政府領導審查同意后迅速將事故按分類管理程序逐級上報,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基層。
六、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應急處置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加強專業隊伍的建設,達到國家對應急處理的有關標準。各專業隊伍也應做到每年演習1次,增強現場應急處置的能力。
七、嚴格責任追究
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由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有下列行為的,監察部門及司法機關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政府有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情節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并未說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報告時間的;
(三)故意隱瞞不報、謊報的;
(四)因醫療機構拒絕搶救或搶救不及時,導致人員死亡的;
(五)拒不執行或故意拖延排險減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搶險不力,措施不當,推諉扯皮,擴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險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社會影響的。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7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職責
1、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醫院搶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附近醫院地址: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永寧縣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永寧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體系
2.1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縣突發環境事件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統一指揮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永寧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類別等情況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要求;組織協調永寧縣有關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求助支援;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及銀川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發生一般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突發環境事件出現復雜情況,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由縣應急管理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
總指揮:永寧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發展和改革局、教育體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融媒體中心、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永寧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等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其他相關部門。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按照職責分工和協同聯動工作需要,將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組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污染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衛生健康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并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劃定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1.2應急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會同專家分析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環境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1.3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發展和改革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明確應對搶險救援工作方案,有序高效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的搶險救援工作。
2.1.4.醫療救治組
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公安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衛生防疫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統計死亡、中毒(或受傷)人數和住院治療人數。
2.1.5應急保障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
副組長單位:縣財政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教育體育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水務局、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2.1.6宣傳輿情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委宣傳部
副組長單位:縣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成員單位:融媒體中心、教育體育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區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的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案,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1.7社會穩定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公安局
副組長單位:縣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打擊囤積行為。
2.1.8調查評估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配合縣環境應急指揮部開展較大突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包括對事件的原因、性質、責任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環境事件的污染損害評估工作。
2.1.9善后處理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財政局、民政局、發展和改革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等參與。
主要職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負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醫療補助、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2.2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報道,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縣委網信辦: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管控,指導主管部門正確引導網絡輿論。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河道(含渠道、排水溝)、水庫、湖泊等地表水、地下水,人飲水源地的監測工作;會同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專家提供事故現場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組織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包括污染源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監督指導,環境監測與評價等。
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配合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污染處置工作,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參與社會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配合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配合開展善后處置工作,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調度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和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配合涉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項目納入縣級投資計劃。
縣衛健局:負責指揮協調事發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傷病員醫學救援、轉運、院內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根據需要,調派專家和衛生應急力量;開展生活飲用水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縣教體局:負責指導學校開展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制定本系統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助做好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工作,做好學校師生的轉移、臨時安置和教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和對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對現場及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疏散居民,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居民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統計報送人員安置信息,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協助災后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土地、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組織、指導自然資源的生態修復;配合參加環境監測工作,督促礦山開采企業落實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因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
縣住建局:做好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的安置房的建設。
縣綜合執法局:協助維護事發地治安和社會穩定及應急監測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水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參與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牧業生態環境損害、生產損失進行評估,指導開展農業生態修復;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與評價。
縣商投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食品、生活必需品、搶險物資的必要儲備和供應。
縣市監局:依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規范市場交易行為;負責在應急處置中所用藥品的質量安全。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安全教育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宣傳;協助縣政府信息發布部門做好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信息發布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提供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附近氣象站的觀測數據,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采取的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必要時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完成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參加有毒有害物質泄露事故的現場控制和洗消;協同救援隊伍和裝備,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國網永寧供電公司: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通信網絡中斷或事發區域無信號覆蓋時,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通信運營企業應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信設施。
鄉鎮(街道):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督導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劃分落實應對措施,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
2.3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環境應急辦公室”)是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兼任副主任。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為0951-8017892。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在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工作部署下,分類管理突發環境事件;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依據市突發環境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規劃落實應急體系建設任務和目標、預案演練活動、業務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導鄉鎮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監督基層組織和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縣環境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會商或分析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趨勢、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和處置措施等建議;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到指定地點集結或趕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落實事件處置工作中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工作。
2.4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參考本預案,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和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預報預警
3.1監測預報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指導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排污單位制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備案,做到一企一案。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分級標準
報告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信息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注明可能引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其中分級標準為:
3.2.1特別重大(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3.2.2重大(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3較大(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4一般(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3.3預警信息報告與發布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組織會商或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通報,督促和指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對可能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應急委、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提出預警信息發布方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
3.3.1預警信息
本預案所稱預警信息是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預警信息內容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發布機關和發布時間、起始時間、事態發展咨詢渠道等。
3.3.2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
紅色預警(Ⅰ級):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事故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橙色預警(Ⅱ級):情況緊急,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大危害的。
黃色預警(Ⅲ級):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藍色預警(Ⅳ級):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3.3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Ⅰ級、Ⅱ級預警信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對于可能出現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信息,可以越級發布,及時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發布。
、蠹、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艏墶⒃诳h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縣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3.4預警行動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按照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組織、協調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應急委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動態報送相應信息。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事件發生后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責令涉事相關企業停產或限產限排等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5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信息報告
4.1信息報告
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及應急工作機構接到事件報告后,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及時向市環境應急辦公室和市委總值班室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置,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按照《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政辦發〔2022〕24號)的通知,事件發生后,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向縣人民政府首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規定的聯絡員范圍報告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出發時間、到達現場時間或擬到達現場時間。如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更換聯絡員,要及時報備。
應急處置聯絡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趕赴現場指揮先期處置工作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隨同前往的鄉鎮(街道)政府辦公室負責人或應急辦負責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或成員單位負責人及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趕赴現場的縣有關部門、單位領導和應急工作機構負責人均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絡員。
4.1.1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2)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做到“即接即報、邊核邊報、階段續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同時,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因情況特殊,難以在1小時內報告的,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事件報告后,必須在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說明具體原因。情況緊急的,可越級上報。
續報要根據現場處置情況適時上報,對于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4小時內報送;對于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2小時內報送;對于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1小時內報送。處理結果報告要在現場應急工作結束后,第一時間編制并報送至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3)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賹︼嬘盟幢Wo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谏婕熬用窬劬訁^、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③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④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⑤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⑥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1.2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處理結果報告的時限應確定在應急響應終止之時。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提供事件發生地地理位置圖、應急處置現場圖片以及相關影像等多媒體資料。
4.2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責任主體處置單位第一時間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啟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密切注意防止次生、衍生等災害發生,避免事件擴大。及時跟蹤續報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情況,直至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對一般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發展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照相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4.3響應分級與啟動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級,依次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態發展及其情況變化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造成損失。事件有擴大趨勢或已擴大,需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時,應及時報告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3.1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應急委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經批準,由自治區應急委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地區、部門、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各項工作;視情況,自治區應急委向國務院或有關部委提出支援或委派工作組來寧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4.3.2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3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政府或市環境應急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會同市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Ⅲ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應急委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自治區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3.4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人民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由縣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4響應措施
4.4.1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緊急處置措施
。1)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且需要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時,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開展以下應對工作:
、俳M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②根據需要趕赴事發現場或派出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③研究決定事發地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芙y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萁M織開展事件調查。
。2)初判發生一般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有可能危及鄰近縣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可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增援,當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的情況下,主要開展的應對工作:
、倭私馐录闆r、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谔峁┬枰г南嚓P應急物資、隊伍、裝備等應急處置和技術支持清單;
③對鄰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苷{整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4.2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緊急處置措施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按照縣應急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儇撠熗ㄖh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到指定地點或事發地集結,進行會商研判;
、诟鶕枰ㄖ嚓P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蹍f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
④總結評估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4.4.3各工作組緊急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4.3.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事發地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4.3.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4.3.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現場處置,并根據傷病情況及時轉運到具備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4.3.4應急監測
開展大氣、水體、土壤等初步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監測能力無法滿足時及時報告縣環境應急指揮部。
4.4.3.5市場監管和調控
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4.3.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4.3.7維護社會穩定
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5現場處置
企業事業單位造成或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應急處理期間,企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的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h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事件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與分配援助物資等。必要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職責時,由縣應急委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處置工作。
4.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工作由縣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或現場指揮部指定發言人負責發布。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一般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發布。信息發布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關注輿情信息,及時做好輿情管控、引導工作。
。2)信息發布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事件責任單位基本情況等。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7響應擴大
因突發環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發事件,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要多個專項指揮機構、多個部門(單位)參與處置的,先期牽頭處置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報告縣應急委,由縣應急委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因突發環境事件將要波及周邊地區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周邊地區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自身控制能力的,由縣委、縣人民政府報請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4.8社會動員
。1)事發地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和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2)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相應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設區的鄉鎮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救援。
。3)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救援。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明確專門人員,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引導志愿者有序參與救援工作。
4.9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排除、污染物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工作基本結束、禁止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訊和供水等基本正常、群眾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按照“應急響應啟動與解除主體相一致”的原則,由應急響應啟動部門研究決定終止響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加強應急監測、應急救援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隊伍建設;對應急監測、救援隊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訓與考核,動態管理人員和設施、設備;適時調整人員數量及專業結構,及時更新相關設施、設備,確保隨時處于良好的應急備戰狀態等。
5.2經費保障
強化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制度,保證應對處置需要。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縣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3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h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5.4通信保障
要及時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訊設施。
5.5交通與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5.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5.7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依托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5.8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做好突發環境事件衛生健康應急各項保障工作,加強有毒、有害等應急隊伍和救治基地建設。
6后期工作
6.1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6.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6.3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4總結評估
。1)特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總結;較大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突發環境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形成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各成員部門(單位)提交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對工作的意見,形成工作專報報縣政府應急辦,并抄送各成員單位。
7日常管理
7.1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預案演練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具體負責,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制定,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預案演練時發現的問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7.4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工作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事件情況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解釋。
8.2以上、以下含義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20年8月10日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永寧縣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永政辦發〔2020〕45號)同時廢止。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9
一、總 則
1.1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1)為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規范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一旦發生環境危害事故后能及時有效地控制危險源,避免事故擴大,可能的情況下予以消除。
3)抑制事故的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以及事故對環境的危害。
4)做好現場突發環境事件情況記錄,分析總結事故的起源,不斷完善應急救援控制系統,為本工程在以后的緊急事故發生和控制中提供經驗。
1.2應急預案編制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公司和項目部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防止污染事件的發生及污染范圍、程度的擴大。
3)依靠科學,快速反應。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原因,提出有關控制污染事件的措施,切實做到及時發現、迅速報告,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妥善處置。
4)環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要切合實際,做到事故發生后物資用的上、人員拉得出,真正起到消除職業病危害,降低損失的目的。
1.3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分級
根據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特征,可控性、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劃分為一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I級)和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
1.3.1 一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一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2)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3人以上;
(3)因環境污染引起周圍群眾與公司發生沖突。
1.3.2 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是指一般環境污染和破壞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無人員傷亡。
二、工程概況
2.1 工程概況
XX項目位于XX。本工程建筑功能為住宅和商業XX為框架結構;屋蓋結構形式為鋼筋混凝土樓板。工程特點為群體工程,裝配式高層住宅;其中裝配部位和形式為預制疊合板、預制樓梯、預制陽臺立板、預制空調板及飄窗墻板。
2.2 工程目標
施工工期目標:施工總工期XX日歷天。我們將抽調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工程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以及足夠設備和周轉材料投入到本工程中,并嚴密制定階段性工期目標,確保工期目標的實現;
安全管理目標:無死亡和重大傷亡事故,無機械設備大事故,無火災事故。為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安全事故易發點嚴格控制,從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公司《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匯編》及有關法律法規。
四、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故為首要任務。
4.2 統一領導,協調行動。認真履行環境保護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 。
4.3 遇到環境污染緊急意外傷害發生時,不驚慌失措,保持鎮靜,并設法維持好現場的秩序,人員有組織有次序的疏散。
4.4 在發生氣體中毒事件時立即將中毒人轉移至通風良好之處。
4.5 暫不給傷病員喝任何飲料和進食。
4.6 如發生意外,而現場無人時,向周圍大聲呼救,請求來人幫助或設法聯系有關部門,不單獨留下傷病員無人照管。
4.7 遇到嚴重事故、災害或中毒時,除急救呼叫外,由救援組組長向上級單位、有關政府、衛生、防疫、公安等部門報告,報告時說明現場在什么地方、病傷員有多少、傷情如何、都做過什么處理等。
4.8 根據傷情對病員邊分類邊搶救,處理的原則是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先近后遠。
4.9 對呼吸困難、窒息和心跳停止的傷病員,從速置頭于后仰位、托起下頜、使呼吸道暢通,同時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復蘇操作,原地搶救。
4.10 對病情穩定,估計轉運途中不會加重傷情的傷病員,迅速組織人力,利用各種交通工具分別轉運到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
4.11 現場搶救一切行動必須服從有關領導的統一指揮,不可各自為政。
4.12 遇到對環境有污染的緊急事件,立即將其制止或將其處理為正常狀態。
4.13 依靠科學,規范有序。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準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逐步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14 編制工程項目施工設計和施工方案時,要列入該項目涉及到的預防及處理環境事故的各項措施,并健全落實各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4.15 施工現場內不準存放汽油、柴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現場(井下及距井口20米范圍內)嚴禁出現明火,嚴禁使用電焊、汽焊、噴燈焊等焊接工作;井下嚴禁使用明火、明電照明。如需動火必須申請動火報告。
4.16 通訊暢通原則。應急小組和現場值班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
五、應急領導小組
5.1應急小組組織及人員構成
總指 揮:XX
副總指揮:XX
綜合協調組:XXXX XX
通信 組:XX XX
搶險救援組:XXXX
安全保衛組:XXXX
善后處理組:XXXX
后勤保障組:XXXX
5.2聯系電話
5.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5.3.1 項目部應急總指揮的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領導體系,并將各項措施制度落實到位。
2)組織環境保護應急預案的制訂和持續改進工作。
3)保障現場環境保護所需的人、財、物等。
4)事故發生時,要統一指揮,統一調動。
5)負責向上級部門匯報險情,并酌情聯系救援單位。
6)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并同時做好現場環境保護措施。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吸取教訓,嚴格防范。
5.3.2 項目部應急副總指揮的職責
1)接到現場報警,及時向總指揮匯報;
2)現場情況緊急時可立即進行現場應急控制,減少環境污染以及人員傷亡,防止事故擴大,并隨后匯報總指揮;
3)按照應急總指揮下達的命令,統一指揮、合理調配人員物資,處理應急事務;
4)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各項工作。
5.3.3 綜合協調組的職責
1)迅速控制現場事態;
2)負責協調其它各組之間的工作。
5.3.4通信組的職責
1)接險情命令,迅速傳達到各應急小組;
2)負責與外部救助力量的聯絡;
3)隨時保持內外部的通信聯絡暢通。
5.3.5搶險救援組的職責
1)減少環境污染以及人員傷亡,防止事故擴大,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2)將受傷人員營救至安全地帶。
5.3.6安全保衛組的職責
1)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2)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5.3.7善后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1)負責現場人員疏散和生產恢復工作;
2)負責事故具體善后工作,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做好調查記錄,繪制現場圖,拍攝現場照片或錄像,收集現場資料,分析事故原因,為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
5.3.8后勤保障組的職能及職責
1)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2)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3)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4)迅速組織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救援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六、應急處理器材的配備
根據施工現場特點(常見環境影響因素有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固廢物等),項目部配備相應的基本應急器材,以確保施工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的有效及時進行。
1 防塵口罩 300個,
2 滅火器 16個,
3 沙箱 4個
4 手電筒 若干,
5 電工組合工具 1套,
6 鐵鍬 10把,
7 鐵絲30 公斤,
8 擔架 1副 可用木板代替。
注:工區每月定期對應急處理器材進行檢查,對應急處理器材及時更新補充,以確保使用。應急處理器材的檢查由后勤保障組負責。
七、環境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和預防措施
7.1大氣污染事故的應急方案
7.1.1事故報告
環境氣體污染時,人往往會出現以下癥狀:刺激眼睛,引起流淚,咽喉不適、疼痛,濃度高時,可引起人的惡心、嘔吐、咳嗽、胸悶、氣喘等急癥。環境氣體污染事故發生后,首先要做的第一條就是打開門窗,保持空氣的流通,傷者或知情人立即向救援小組組長報告,報告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救援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處理,如有中毒者同時聯系醫院搶救。對于重病人員直接叫救護車進行救護。發生重大事故,由救援組組長在24 小時內向相關部門報告。
7.1.2大氣污染的處理
1)除塵技術 在氣體中除去或收集固態或液態粒子的設備稱為除塵裝置。主要種類有機械除塵裝置、洗滌式除塵裝置、過濾除塵裝置和電除塵裝置等。工地的燒煤茶爐、鍋爐、爐灶等選用裝有除塵裝置的設備,工地其他粉塵可用遮蓋、灑水等措施防治。
2)氣態污染物治理技術 大氣中氣態污染物的治理技術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吸收法:選用合適的吸收劑,可吸收空氣中的SO2、H2S、HF、鹵代烴等廢氣以及含惡臭物廢氣。
吸附法:讓氣體混合物與多孔性固體接觸,把混合物中的某個組分吸留在固體表面。
催化法:利用催化劑把氣體中的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物質。
燃燒法:是通過熱氧化作用,將廢氣中的可燃有害部分,化為無害物質的方法。
冷凝法:是使處于氣態的污染冷凝,從氣體分離出來的方法。該法特別適合處理有較高濃度的有機廢氣。如對瀝表氣體的冷凝,回收油品。
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謝活動過程把廢氣中的氣態污染物轉化為少害甚至無害的物質。該法應用廣泛,成本低廉,但只適用于低濃度污染物。
7.1.3施工現場空氣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垃圾渣土要及時清理出現場。高大結構物清理施工垃圾時,使用封閉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嚴禁凌空隨意拋撒。
2)施工現場道路指定專人定期灑水清掃,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揚塵。對于細顆粒散體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運輸、儲存注意遮蓋、密封,防止和減少飛揚。車輛開出工地做到不帶泥砂,基本做到不灑土、不揚塵,減少對周圍環境污染。
3)除安裝符合規定的裝置外,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樹葉、枯草、各種包裝物等廢棄物品,以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機動車安裝減少尾氣排放的裝置,確保符合國家標準。
4)拆除舊建筑物時,適當灑水,防止揚塵。
7.1.4吸入毒氣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氫等超過允許濃度時,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發現有人中毒昏迷后,救護者千萬不要冒然進入現場施救,否則會導致多人中毒的嚴重后果。
遇有此種情況,救護者一定要保護清醒的頭腦,首先對中毒區進行通風,待有害氣體降到允許濃度時,方可進入現場搶救。救護者施救時切記,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將中毒者抬至空氣新鮮的地點后,立即通知救護車送醫院救治。
7.2水污染的'應急方案
7.2.1事故報告
水被污染的現象:水體產生生難聞的氣味、惡臭,水體混濁,不清澈,不透明。人處于此種水體散發的氣味之中往往會出現以下癥狀:刺激眼睛,引起流淚,刺鼻,咽喉不適、疼痛,濃度高時,可引起人的惡心、嘔吐、咳嗽、胸悶、氣喘、頭暈等急癥。
環境水體污染事故被發現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斷水體污染源,保持水體污染不再加重。知情人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告,報告可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
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并作應急處理,使水體污染不再擴散。然后按應急預案,研究有關水污染的有關處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對待。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由應急處理組組長在24 小時內向相關部門報告。
7.2.2廢水處理技術
廢水處理的目的是把廢水中所含的有害物質清理分離出來。廢水處理可分為化學法、物理方法,物理化學方法和生物法四種。
1)物理法:利用篩濾、沉淀、氣浮等方法。
2)化學法:利用化學反應來分離、分解污染物,或使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處理方法。
4)物理化學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反滲透法,電滲析法。
5)生物法:生物處理法是利用微生物新陳代謝功能,將廢水中成溶解和膠體狀態的有機污染物降解,并轉化為無害物質,使水得到凈化。
7.2.3施工過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2)施工現場攪拌站廢水,必須經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將沉淀水用于工地灑水降塵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現場存放油料,必須對庫房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如采用防滲混凝土地面、鋪油氈等措施。使用時,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體。
4)施工現場100 人以上的臨時食堂,污水排放進可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臨時廁所采取防滲漏措施。中心城市施工現場的臨時廁所可采用水沖式廁所,并有防蠅、滅蛆措施,防止污染水體和環境;瘜W用品,外加劑等妥善保管,庫內存放,防止污染環境。
7.3噪聲污染的應急方案
7.3.1事故報告
當環境中對人的生活和工作產生不良影響的聲音稱為噪音,人長期處于噪聲環境中會產生如下不良反應:噪音使人耳聾、使人產生頭痛、腦脹、昏暈、耳鳴、多夢、失眠、心悸、和全身乏力、影響人的心理狀態與情緒、惡心、嘔吐、咳嗽、胸悶、氣喘、頭暈等急癥。噪音污染事件被發現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斷噪音污染源,停止噪音污染。
知情人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告,報告可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并作應急處理。然后按應急預案,研究有關噪音污染的有關處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對待。
7.3.2施工現場噪聲的控制措施
控制技術可從聲源、傳播途徑、接收者防護等方面來考慮。
1)聲源控制 從聲源上降低噪聲,這是防止噪聲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代替高噪聲設備與加工工藝,如低噪聲振搗器、風機、電動空壓機、電鋸等。在聲源處安裝消聲器消聲,即在通風機、壓縮機、燃氣機、內燃機及各類排氣放空裝置等進出風管的適當位置設置清聲器。
2)傳播途徑的控制 在傳播途徑上控制噪聲方法主要有以下幾中。
⑴ 吸聲:利用吸聲材料(大多由多孔材料制成)或由吸聲結構形成的共振結構(金屬或木質薄板鉆孔制成的空腔體)吸收聲能,降低噪聲。
、 隔聲:應用隔聲結構,阻礙噪聲向空間傳播,將接收者與聲源分隔。隔聲結構包括隔聲室、隔聲罩、屏障、隔聲墻等。
、 消聲:利用消聲器阻止傳播。允許氣流通過的消聲降噪是防治空氣動力性噪聲的主要裝置。如對空氣壓縮機、內燃機產生的噪聲等。
、 減振降噪:對來自振動引起的噪聲,通過降低機械振動減小噪聲,如將阻尼材料涂在振動源上,或改變振動源與其它剛性結構的連接方式等。
3)接收者的防護
讓處于噪聲環境下的人員使用耳塞、耳罩等防護用品,減少相關人員在噪聲環境的暴露時間,以減輕噪聲對人體的危害。
4)嚴格控制人為噪聲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高聲喊叫、無故甩打模板、亂吹哨,限制高音嗽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5)控制強噪聲作業的時間
人口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時,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一般晚10 點到次日早6 點之間停止強噪聲作業。確系特殊情況必須晝夜施工時,盡量采取降低噪聲措施,并會同建設單位找當地居委會、村委會或居民協調,出安民告示,求得群眾諒解。
6)施工現場噪聲的限值
根據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 12523—90)的要求,對不同施工作業的噪聲限值見表。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別注意不得超過國家標準的限值,尤其是夜間禁止打樁作業。
7.4固體廢物處理方案
7.4.1事故報告
當施工中產生建筑渣土、廢棄的散裝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包裝材料等垃圾時,如不妥善處理,將會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如對土壤污染、對水域污染、對大氣污染,造成對人體的危害,影響人的身體健康。
固廢物產生被發現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讓固廢物擴散。知情人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告,報告可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并作應急處理。然后按應急預案,研究有關的有關固廢物處理措施,不同固廢物不同對待處理。
7.4.2施工現場固體廢物控制措施
1)施工工地上常見的固體廢物
施工渣土:包括磚瓦、樁機鉆碴、渣土、砼碎塊、廢鋼鐵、廢屑、廢飾材料等。廢棄的散裝材料包括散裝水泥、石灰等。
生活垃圾:包括炊廚廢物、丟棄食品、廢紙、生活用具、玻璃、陶瓷碎片、廢電池、廢舊日用品、廢塑料制品、煤灰渣、廢交通工具等。設備、材料等的廢棄包裝材料。
2)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危害
固體廢物對環境危害是全方位的。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徘终纪恋兀河捎诠绦輳U物的堆入,直接破壞土地和植被。
、 污染土壤:固體廢物的堆積,有害成分易污染土壤,并在土壤中發生積累,給作物生長帶來危害;部分有害物質還能殺死土壤中的微生物,使土壤喪失腐解能力。
、 污染水體:固體廢物遇水浸泡、溶解后,其有害成分隨地表徑流或土壤滲流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此外,固體廢物還會隨風飄遷進入水體造成污染。
、 污染大氣:以細顆粒狀存在的廢渣垃圾和施工材料在堆放和運輸過程中,會隨風擴散,使大氣中懸浮的灰塵廢棄物提高;此外,固體廢物在焚燒等處理過程中,可能產生有害氣體造成大氣污染。
、 影響環境衛生:固體廢物的大量堆放,會招至蚊蠅滋生,臭味四溢,嚴重影響工地以及周圍環境衛生,對施工人員和工地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危害。
3)固體廢物的處理和處置
固體廢物處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的處理,對固體廢物產生的全過程進行控制。固體廢物的主要處理方法如下:
回收利用:回收利用是對固體廢物進行資源化、減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施工渣土可視情況加以利用。廢鋼可按需用做金屬原材料。對廢電池等廢棄物應分散回收,集中處理。
⑵ 減量化處理:減量化是對已經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分選、破碎、壓實濃縮、脫水等減少其最終處置量,減低處理成本,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在減量化處理的過程中,也包括和其它處理技術相關的工藝方法,如焚燒、熱解、堆肥等。
⑶ 焚燒技術:焚燒用于不適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處置的廢物,尤其是對于受到病菌、病毒污染的物品,可以用焚燒進行無害化處理。焚燒處理應使用符合環境要求的處理裝置,注意避免對大氣的二次污染。
、 穩定和固化技術:利用水泥、瀝青等膠結材料,將松散的廢物包裹起來,減少廢物的毒性和可適移性,使得污染減少。
、 填埋:填埋是固體廢物處理的最終技術,經過無害化、
減量化處理的廢物殘渣集中到填埋處進行處置。填埋場應利用天然或人工屏障。盡量使需處置的廢物與周圍的生態環境隔離,并注意廢物的穩定性和長期安全性。
八、應急響應
8.1 應急預案啟動標準
當發生一、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時,應急領導組啟動應急預案,項目部做好配合。
8.2 啟動應急組織
1)接到報告后,應急總指揮根據所獲信息,確定是否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命令。啟動命令的同時,啟動應急組織;
2)搶險救援組接到啟動命令應立即根據通報內容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3)通信組接到命令后應迅速傳達到各應急小組,并與外部救助力量取得聯絡,隨時保持內外部的通信聯絡暢通;
4)項目部值班領導、應急響應機構的各級責任人員及各小組成員在收到應急預案啟動命令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職責分工,迅速控制事態、搶救傷員和物資;
5)各應急小組組長接到應急預案啟動命令,應立即通知到所屬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按預案分工開展工作。
九、事故報告制度
9.1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領導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與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撥打醫療等援救電話。
9.2 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9.3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攀鹿拾l生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剖鹿拾l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鞘鹿拾l生地點;
、仁鹿暑悇e;
、扇藛T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⑹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十、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
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10.1 事故調查組調查的重點內容:
1)調查事故發生前施工現場的狀況;
2)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4)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5)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按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14.2 事故處理:
按國家法律、本項目和金信公司制度進行。
十一、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或現場危險消除和得到控制后,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公司應急領導組和項目部宣布解除應急狀態,同時開始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并組織力量對污染區進行清除和恢復。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0
為有效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按照《績溪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根據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重大突發性環境事件的處理,實行統一領導、指揮、調度,政府部門及時配合的管理機制。根據事件類別、事態發展情況實行四級重大突發性環境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統一指導,分級管理,并按照以人為本,科學施救,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系統聯動,科學應對的原則進行。
二、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分類四級,重大環境事件(I級)、重大環境事件(II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一般環境事件(IV級)四級。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1)領導機構
成立金沙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副鎮長王以新擔任、成員由鎮經發辦、黨政辦、財政所、鎮直單位、各村組成,對事件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發辦,電話:8411218。
。2)指揮中心職責
分四級設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指揮系統。事件發生,事發地村負責人報告金沙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視危機情況啟動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緊急響應、當發生重大、特大環境事件由鎮長擔任總指揮,成員由預案涉及部門組成,并及時上報市、縣環保局,并請求技術支援與設備、人員上的支持。
一般、較大突發性環境事件由副鎮長王以新擔任總指揮長,成員由預案涉及部門組成,涉案企業領導或技術負責人列席,并及時報告市、縣環保局,必要時請求技術支援。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在鎮突發性環境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得要求迅速啟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整理、修訂、補充和完善。
(3)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發生事件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保持整個應急預案網絡通信暢通,隨時根據環境時間發展情況報告事故現場態勢。執行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告制度。
。5)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
四、應急響應的程序
1、分級響應原則
按照環境事件造成的污染與破壞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按特別(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自動生成金沙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響應等級升級或降級。
2、信息報送程序與制度
鎮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在1小時內向縣應急領導報告,并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直接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請求上級環保局支援。對污染源警戒區域進行污染跟蹤,每24小時向應急小組報告一次突發性事件發展狀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突法事件消失。
3、處置措施
(1)危險化學品個及廢棄化學品污染事件的處置,按《金沙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
。2)其他事件的處置,按以上預案執行。
4、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來進行突發性環境事件的報道工作。
五、應急結束
經現場監察組連續根據監察和現場檢測組跟蹤監測,環境污染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指揮中心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小組簽定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結束。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1
前 言
本導則規定了工業園區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基本要
求,使工業園區能夠根據自身的風險因素,在加強風險源監控和防范措施,有效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概率的同時,規定應急響應措施,對實際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和緊急情況做出響應,及時組織有效的應
急處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伴隨的環境影響。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于天津市轄區內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災、爆炸、泄漏等造成對環境影響的工業園區,包括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伴生,以及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工業園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8號);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6號);
《天津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津環保監[20xx]1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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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號);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號);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等。
3.術語和定義
3.1 突發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3.2 危險化學品
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3.3 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3.4 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并對周邊環境造成危害的環境因素,環境風險源的危險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險物質的特性(物質危險性和物質的量)、危險物質存在的安全狀態、所處的周邊環境狀況三個要素決定。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3.5 應急處置
指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態惡化,最大限度降低環境影響的措施。
3.6 預案
根據預測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環境危害的性質和程度,而制定的應急處置方案。
3.7 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劃分的級別。
3.8 應急監測
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3.9 應急演習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4.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4.1 總則
4.1.1 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4.1.2 編制依據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的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4.1.3 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
4.1.4 工作原則
本工業園區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4.2 基本情況
4.2.1 工業園區的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工業園區名稱、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園址的特殊
狀況(如上坡地、凹地等)、園區內各企業的分布,園區公用、輔助、環保等服務設施,以及園區雨水、污水管網,園區平面布局圖及周邊環境狀況圖,園區內外的交通圖、疏散路線圖等。
4.2.2 園區內企業基本信息
對園區內所有企業的基本情況(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系
方式等)、生產情況、危險化學品與危險廢物生產、使用、儲存情況進行匯總。
4.2.3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確定園區周邊區域1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其它環境保護目標(學校、醫院、機關等,以及自然保護區、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區等生態保護區)的方位、名稱、人數、聯系方式;查明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說明園區周邊水體(河流、湖泊、濕地)名稱、水環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境功能區及水源保護區等情況,并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園區的距離和方位圖。
4.2.4 園區內主要環境風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
園區應委托相關有資質單位編制包含環境風險內容的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園區內主要環境風險源,分析環境風險源在風險事故下產生的污染物種類、環境影響類別(大氣環境、水環境、生態或其它)、范圍及事故后果分析。
4.2.5 園區應急能力評估
首先,園區應存有各企業針對各自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據此了解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法;以表格的形式調查匯總園區內所有企業的環境應急物資、設施(備)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
其次,園區自身應儲備足夠的個人防護和其他救護設備,以及必要的救援搶險物資作為企業應急物資的補充;建立園區自身應急救援隊伍或者依托區內外大型企業或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
4.2.6 數據集成
園區在對企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匯總的基礎上,應建立園區內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物質、重點風險源、移動風險源等動態管理信息庫;建立園區內企業應急預案庫,內外應急救援力量動態管理信息庫,以及各企業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備)數據庫,包括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存放地點、負責人和調動方式;應建立園區內主要風險源示意圖,圖中應注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明:存放大量危險物質的地點,應急排放危險物質儲存池和廢水收集池,救援設備存放點,消防系統和附近水源,污水管道和排水系統,重大危險源的進口和道路狀況,安全區,重大危險源的位置與周邊地區的關系。
4.3 組織機構及職責
依據工業園區規模的大小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設置分級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并以組織機構圖的形式列出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部門或隊伍。
4.3.1 指揮機構組成
明確由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園區內各企業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成員;指揮中心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應急隊伍,并向總指揮匯報,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4.3.2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園區環境風險應急辦公室承擔,其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交由上級環保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和備案;
(3)檢查、監督園區及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的組建,依據園區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建立(或依托)各類專業救援隊伍;
明確事故狀態下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各級人員和各專業救援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以便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在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4)調查、統計園區內危險物質和重點環境風險源,負責籌建并維護園區危險物質和風險源等的信息管理庫;
調查、統計園區內環境敏感目標及其與風險源的位置關系。
。5)負責園區內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廢水收集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檢查、監督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救援設施(備)的日常維護和應急物資的儲備,以保證其在應急狀態下的正常運轉;
(6)負責組織預案的更新;
。7)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8)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9)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10)負責人員、資源配置和應急隊伍的調動;
。11)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2)負責應急狀態下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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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組織、檢查、考核園區內定期進行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模擬演練,并在演練中檢驗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14)制定與周圍具有一定風險應急能力的.大型企業、其他園區等的區域聯防方案。
(15)在事故發生時,貫徹指揮中心思想,傳達指揮中心的命令,為指揮決策出謀劃策;負責事故情況的收集、整理,全面、準確地掌握事故狀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負責上級部門、領導及參與應急救援的外部單位與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傳達落實應急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負責落實應急救援過程中各種臨時、緊急指揮的安排、記錄;
。16)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部門或政府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故處理。配合政府部門對環境進行恢復、事故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17)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4.4 應急能力建設
4.4.1 應急處置隊伍
工業園區依據自身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建立應急處置隊伍,包括通訊聯絡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應急消防隊、治安隊、物資供應隊和應急環境監測隊等專業處置隊伍,并明確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和各專業處置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以便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在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序、高效地展開應急處置行動,以盡快處理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4.4.2 應急設施(備)和物資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設施(備)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器材、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廢水收集池、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
用于應急處置的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工業園區要采用就近原則,備足、備齊,定置明確,能保證現場應急處理(置)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啟用。用于應急處置的物資,工業園區要明確調用單位的聯系方式,且調用方便、迅速。
4.5 預警與信息報送
4.5.1 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1)及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快速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3)園區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的地址和聯系方式。
4.5.2 信息報告與處置
。1)工業園區內部報告
明確工業園區內部報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報告接受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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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由工業園區事故現場指揮部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至少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人員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議。
(4)信息通報
明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向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6 應急響應和措施
4.6.1 內部響應機制
園區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園區環境風險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同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了解事故情況,并調出儲存的與事故有關的資料(風險源、危險物質、環境敏感目標等),為指揮中心分析事故提供依據;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一名指揮中心副總指揮及園區值班領導、指揮通信人員組成,迅速奔赴事發現場,會同事故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現場指揮調度。
4.6.2 現場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故類型、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需確定如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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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園區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組織和協調、調度;
。2)應急過程中使用的藥劑及工具;
。3)應急過程中采用的工程技術說明;
(4)污染治理設施的應急方案。
(5)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地點;
。6)現場應急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后的報告;
(7)危險區的隔離:危險區、安全區的設定;
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8)處置事故可能產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固體物質等)的處理措施;
4.6.3 應急設施(備)及應急物資的啟用程序
明確應急設施(備)和應急物資的啟用程序,特別是為防止消防廢水和事故廢水進入外環境而設立的事故應急池的啟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開合和事故應急排污泵啟動的相應程序文件。
4.6.4 搶險、處置及控制措施
。1)應急處置隊伍的調度;
(2)處置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3)搶險、處置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4)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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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控制事故蔓延的措施;
。6)事故可能蔓延后的應急措施;
。7)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與控制情況。
4.6.5 人員緊急撤離和疏散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場所、設施、周圍情況以及當時氣象情況的分析結果,制定分級處理人員的撤離方式、方法,包括:
。1)事故現場人員的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方式、方法;
。3)中毒、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相關醫療保障。
4.6.6 大氣環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風向和風速,需確定以下內容:
(1)結合工業園區化學危險品的性質、數量和分布,分析危險物質的擴散速率,評估對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危害程度;
(2)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人員基本保護措施和防護方法;
。3)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地點;
。4)臨時安置場所。
4.6.7 水環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措施
根據泄漏污染物的性質、數量及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河流的功能、流速與流量(或水體的狀況),需確定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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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可能受影響水體;
。2)消減污染物進入水體的方法;
。3)需要其他措施的說明(如其他工業園區污染物限排、停排,調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
4.6.8 應急監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環境應急監測隊應迅速組織監測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確定監測方案(包括監測布點、頻次、監測項目和監測方法等),及時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小型、便攜、快速的儀器對污染物質種類,污染物質濃度和污染的范圍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斷,以便對事故能及時、正確的進行處理。
(1)該工業園區主要污染物現場應急監測方法和標準;
(2)該工業園區主要污染物實驗室監測方法和標準;
(3)應急監測與實驗室監測所采用的儀器、藥劑等;
。4)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監測布點和頻次;
(5)監測人員的防護措施;
(6)內部、外部應急監測分工說明。
4.6.9 應急終止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結束。應急結束后,應明確:
。1)通知上級有關單位、本單位相關部門事故危險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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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3)需向事故調查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4)事故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
。5)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告;
。6)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修訂。
4.7 后期處置
4.7.1 現場恢復
明確現場清潔凈化、污染控制和環境恢復工作需要的設備工具和物資,事故后對現場中暴露的工作人員、應急行動人員和受污染的清潔凈化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在應急終止后,對受污染現場進行恢復的方法和程序。
。1) 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2) 確定現場凈化方式、方法;
(3) 明確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4) 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4.7.2 環境恢復
在應急終止后,對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方法和程序。
4.7.3 善后賠償
應急終止后,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應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并對被破壞的環境進行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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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保障措施
4.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絡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
4.8.2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4.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處置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4.8.4 經費及其他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工業園區應急費用的及時到位。
根據本工業園區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后勤保障等)。
4.9 應急培訓和演練
4.9.1 培訓
依據對本工業園區員工能力的評估結果和周邊工廠、工業園區、社區和村落人員素質分析結果,應明確以下內容:
(1)應急處置隊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企業員工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3)外部公眾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4)運輸司機、監測人員等培訓內容和方法;
(5)應急培訓內容、方式、記錄表。
4.9.2 演練
明確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習和訓練的內容、范圍、頻次和組織等內容。
。1)演習準備;
。2)演習范圍與頻次;
。3)演習組織;
。4)應急演習的評價、總結與追蹤。
4.10 獎懲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4.11 預案的評審、發布和更新
應明確預案評審、發布和更新要求。
(1)內部評審;
。2)外部評審;
。3)發布的時間、抄送的部門、工業園區、社區等。
4.12 預案實施和生效的時間
要列出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
4.13 附件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
。3)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名單;
。4)組織應急處置有關人員聯系電話;
(5)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6)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
(7)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敏感點分布圖;
(8)重大危險源分布圖;
。9)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
5.格式和要求
5.1 格式
5.1.1 封面
。1)預案編號
在封面右上角第一行,工業園區根據內部規定自行對預案進行編號。
。2)預案版本號
在封面的右上角第二行,要標明本預案的版本序號。
。3)園區名稱
在封面中央第一行標明工業園區的名稱。
。4)預案名稱
在封面中央第二行標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名稱。
。5)編制單位名稱
編制應急預案的單位名稱。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6)發布日期
預案發布的時間。
。7)公章
加蓋工業園區公章,如為非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需加蓋編制應急預案的單位公章。
5.1.2 批準頁
應急預案必須經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方可發布。
5.1.3 目錄
5.1.4 預案內容
5.1.5 附則
包括名詞與術語定義、預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預案的實施日期、預案編制人員名單。
5.1.6 附件
5.2 字號和字體
正文使用4號仿宋字體,單倍行距。
5.3 紙張和排版
采用A4白色復印紙或膠版紙(70g以上);縱向排版,段落開頭空兩格;正文內需加注頁眉(XX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頁腳(頁碼數)。
5.4 制作
除附圖、復印件等外,雙面打印文本,活頁裝訂。另需附電子文檔。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2
一、前言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各種突發事件時有發生,特別是在環境保護領域,環境突發事件的次數有所增加,其破壞力也越來越大。因此,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為環保工作中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能夠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對應急人員、物資和機構進行有效的組織、調度和指揮,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事件的損失,并且保障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促進可持續發展。
二、預案體系
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預案編制、預案組建、預案演練等幾個方面,具體如下:
1. 預案編制
預案編制是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關鍵工作之一。預案內容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預警、應急物資保障、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內容。
(1) 應急組織機構
應急組織機構包括指揮部、組織部、人員部、情報部和后勤部等,每個部門都有具體的職責。
指揮部:指揮決策、行動指揮、信息收集和保障保障。
組織部:負責協調各部門的行動、確定人員分配和調度工作。
人員部:負責任務的分配、技術指導和培訓應急人員。
情報部:負責預警信息的收集和發布。
后勤部: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分發。
(2) 應急預警
應急預警主要包括預警信息收集和發布、應急預警決策和預警效果評估等方面。預警信息收集和發布應具備科學性、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等特點。
(3) 應急物資保障
應急物資保障主要包括物資儲備、配發和保障等方面。預案要確定各類物資的儲備數量和合理的配送標準,以滿足事件應急需求。
(4) 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主要是指對受害群眾和財產進行救援和搶救,包括搶險、搜救和保護等方面的活動。預案要確定救援隊伍、基地、裝備和工具等。
(5) 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主要是指如何處理已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包括應急處置方案、環境恢復和后續跟蹤等方面的內容。預案要確保應急處置方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可評估性。
2. 預案組建
預案組建是指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預案確定各部門、專家和人員的組織結構和職責,及時響應和積極應對。
(1) 組織激活應急響應
在環境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調動應急隊伍,組織應急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
(2) 安排人員分派任務
根據實際情況,應急組織部門應安排人員分派任務,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并提高響應效率。
(3) 現場應急救援
根據實際情況,應急救援隊伍應到達現場,開展救援和搶救,盡量減少損失。
(4) 后勤保障
應急后勤服務部門負責提供各種生產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和應急物資保障等服務。
3. 預案演練
預案演練是指定期讓應急人員參加實戰訓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技能。常見的預案演練形式有綜合演練、機動演練和實戰演練等。
(1) 綜合演練
綜合演練包括模擬惡劣天氣下的演練、模擬環境事故突發的演練、模擬應急物資不足的演練等,以幫助應急人員更加熟悉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響應能力和技能。
(2) 機動演練
機動演練是指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進行實際操作,檢驗應急響應的效果,加強應急隊伍的整體協同作戰能力。
(3) 實戰演練
實戰演練是在突發事件中,根據預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實戰訓練,檢驗應急人員的應急響應能力和技能。
三、預案實施
預案實施是指在環境突發事件發生時,按預案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和處置等行動,確保事件得到迅速、有效的處置和控制,減少損失。預案實施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 采取措施
災難發生時,應根據不同的環境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來應對。例如,在環境施工中,如惡劣天氣時,應及時停止作業,確保作業安全。
2. 調動物資
在環境災難發生時,應及時調動應急物資進行救援和搶救,如救生器材、搶險工具、救護車等。
3. 聯系當地政府
在環境災難發生時,應及時聯系當地政府要求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并積極提供相應的幫助。
四、預案總結
在應急救援和處置結束后,應通過總結分析,及時總結經驗和不足,不斷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提高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總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實施,對于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可持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3
20xx年5月13日上午九點,xxx化工有限公司在廠區內舉行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公司環保部和車間工人共50多人參加了本次環境應急演練。
本次演練假定甲苯在蒸餾回收過程中出現泄露,當發現異常后假定已采取相應的措施如開冷卻水系統,因釜內壓力高,假定釜內物料全部沖出,情況十分嚴重。
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搶險并開展先期處置,同時馬上將情況報告縣環保局。環保局決定: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應急專家組、現場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污染防控指導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各專業組,佩戴安全防護設備的環境監察和監測人員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在企業的.協助下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和監測。同時,應急處置相繼采取了設置圍堰、覆蓋、用化學試劑處理等措施。
在各參演方的密切配合與共同努力下,經過40分鐘緊張、有序處置,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沖出的甲苯已得到妥善處理,經監測,地下水、土壤中均已達到環境質量標準,污染警戒消除。9時50分,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命令,演練圓滿結束。
此次演練無論從演練方案設計,程序安排,內容分配,力量布置來看演練的組織和進行均十分成功。本次演練的成功為我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經驗,也積累了對突發進行救援和控制的實際經驗。
雖然演練十分成功,但在演練的過程當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具體主要反映在救援處置裝備保障不足和個人防護能力不強,在這兩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4
。ㄒ唬┬姓䥇^劃
我縣位于xx省西北部,內蒙古高原東南陲,古長城外側。周鄰xx市、萬全、尚義、康保、沽源、xx縣,又與內蒙古xx縣接壤。東西109公里,南北67公里,總面積4185平方公里,F有18個鄉鎮、366個行政村、1189個自然村,總人口37.1萬人。
。ǘ┳匀毁Y源
境內地下礦藏豐富,現已發現和探明有金、銀、鉛、鋅、硫鐵、硅藻土、浮石、大理石、螢石、橄欖石、石灰石、褐煤、專用粘土等20余種。蔡家營鉛鋅礦屬全國大型綜合礦床,富含鉛、鋅、金、銀,礦石儲量達8000萬噸。
森林覆蓋率達到22%,天然植被以耐寒、旱生、半旱生草本植物為主,主要有:披鹼草、羊草等。人工植被為人造林木和人工種草,主要樹種有:楊樹、柳樹、榆樹、落葉松,主要人工種草種類有:沙打旺、苜蓿等。
野生動物中獸類主要有:兔、鼠、蝙蝠、狼、狐等野生動物,禽類有大雁、野鴿、喜鵲、野雞等。
。ㄈ┳匀粴夂
我縣氣候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均降雨量397毫米,無霜期95—110天,年平均氣溫2.6℃,年平均日照時數2841.8小時,全年活動積溫2448℃,年平均7級以上大風日數53天。氣溫低、無霜期短、光照充足、平均晝夜溫差大、干旱多風少雨是主要氣候特點。
。ㄋ模┲饕恿
境內有25條河流,主要是內陸河水系,分三個流域,包括安固里淖流域、九連城流域、西鹽淖流域,河流主要匯集處為安固里淖。安固里淖等10條主要河流年產水量7261萬立方米。地下水年補給量2.755億立方米。現有中小型水庫10座,控制面積7.13萬畝。
。ㄎ澹┙煌顩r
張北雄距要位,背靠內蒙,南臨京津,地理位置十分優越,是聞名世界的古張(張家口)庫(庫倫)大道必經之地?h城距北京240公里,距張家口和京包鐵路45公里,207國道、張化、張尚、張沽、東商、張三等公路干線和正在建設的`張石高速公路于此聚集輻射,構成了以縣城為樞紐,連接內蒙、輻射京津的交通運輸網絡,是溝通華北內地與壩上及內蒙古的咽喉要道。公路交通四通八達,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露的危險性增大。
。┪廴疚锱欧徘闆r
XX年,全縣共有重點工業企業19家,年實現工業總產值41604萬元;主要污染物有cod、氨氮、二氧化硫、煙塵、粉塵、固體廢物等六項污染控制指標;全年總用水量450萬噸,其中:工業用水總量189.94萬噸,共排廢水282.88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60.88萬噸;cod排放量379噸,氨氮排放量18噸,二氧化硫排放量270噸,煙塵排放量123噸,粉塵排放量53噸,固體廢物排放量1.09萬噸。工業企業重點污染源有:皮毛加工行業、馬利、天露等企業,危險源主要有:鉛鋅礦、東華公司。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ㄒ唬┚幹颇康
為健全市、區環保系統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以及《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武漢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周邊地區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漢市行政區劃范圍造成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適用于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漢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漢市放射性污染應急預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二、工作原則
。ㄒ唬┮匀藶楸,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及日常監測、監管工作,建立完善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及時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預防污染事故的發生。
。ǘ┙y一領導,屬地管理。各區環保局應當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協同應對、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組織開展、落實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ㄈ┱腺Y源,加強演練。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發展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適時組織市區聯合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升全市應急處置能力,建立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確的環境應急處置體系。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ㄒ唬┙M織機構
成立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環境監測工作的局領導任副組長,局辦公室、污染防治一處、污染防治二處、環境影響評價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自然生態保護處、政策法規處、局機關黨委、財務處、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中心、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事發地或可能波及轄區區環保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組長兼任主任,由市環境監察支隊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協調各區和社會化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組建現場處置組。
。ǘ┞氊煼止
1.領導小組
。1)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根據政府授權,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協調各區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級環保部門參與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建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
(5)批準對外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信息;
2.應急辦
。1)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事務工作,經領導小組同意后下達應急工作指令;
。2)組織專家組和相關處室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進行評估,提出初步建議,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
。3)及時傳達與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的決策、決定和指令,有序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協調、調度工作,通報相關信息;
。4)根據現場情況和監測結果,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斷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協助相關部門進行突發事件的責任認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監督相關單位完成后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應急處置信息;
(5)組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邀請環境應急專家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6)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7)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
(8)組織應急物質儲備與調度。
3.現場處置組
根據應急專家組的建議,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成員單位
(1)局辦公室負責與市相關部門的聯系銜接、綜合協調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處: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水環境損害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處: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環境空氣污染損害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4)環境影響評價處:參與建設項目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5)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參與土壤、化學品、重金屬、持續性有機物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環境損害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態保護處:參與發生在濕地、森林、自然保護區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專家組和污染防治一處、環境影響評價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等,擬定生態恢復和重建方案,報領導小組研討和決策。
(7)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8)局負責行政監察職能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9)財務處: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防護裝備與儀器設備采購、應急演練等相關工作經費。
(10)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負責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情況新聞通稿,協調新聞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11)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監控網絡輿情,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局應急辦;建立內部環境應急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局網站、微博等平臺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
。12)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負責和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放射源、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除外)的調查、取證,組織對事發地周邊敏感點、敏感企業進行調查,對市直管的事故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3)市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圍,分析預測污染情況的動態發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處置建議;及時將環境應急監測信息報應急辦;參與事件現場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14)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負責對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定危險廢物的種類、危害程度、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危險廢物的處置工作;及時向應急辦報送信息;配合對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5)各區環保局:編制本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轄區人民政府和市環保局備案;在發現或知曉本轄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迅速趕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工作。根據對應職責,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及時將相關信息分別報轄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應急辦、并對轄區內管轄的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及時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領導小組交付的其他任務。
四、環境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流程
(一)接報
市環保局值班室人員24小時值守并確保值班電話(85808359)、傳真電話(85805485)暢通,在接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如實記錄接報時間、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地點及現狀等信息,立即通知發生地區環保局(自行報告的除外)進行核查。
應急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所受污染影響地的區環保局在獲知或接到市環保局值班室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環境應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調查處置工作,并將相關情況及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初步評估結果回告。
突發環境事件初步評估結果在較大級別以上或發生地區環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應立即向應急辦值班領導報告。應急辦對事件等級做進一步評估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協助區環保局開展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ǘ⿷鳖A案的`啟動
應急辦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評估結果在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以上的,報請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本預案。
預案啟動后,應急辦立即按照職責分工通知成員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人員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具和儀器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三)現場環境應急處置
環境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后,應核實以下情況:發生事故的企業名稱、地址、發生時間、類別、現場人員傷亡情況、環境影響范圍及可控程度等,對發生地區環境應急現場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協助,并進一步提出科學、有效的處置建議。
督促責任單位及時切斷污染源,對洗消廢水全部收集,妥善處理,防止污染擴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對事故現場需及時處置的危險廢物,由市輻危中心聯系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進行收集處置;
根據現場需要,可向應急辦建議成立現場指揮部,邀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赴現場參入、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指派現場處置組,攜帶救援物質和器材趕到事故現場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四)信息報告
相關區環保局、現場處置組應及時向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最新情況,應急辦匯總后報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批準后,由應急辦向相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同時協助市政府應急辦對新聞媒體統一發布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求如下: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在1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在4小時內向湖北省環保廳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較大(III級)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在30分鐘內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應急辦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對省環保廳要求核報的信息,電話反饋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要求書面反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緊急情況下,在向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可直接向省環保廳(87167390)報告情況。
3.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4.報告采取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種形式。初報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上報,采用電話報告加書面補充報告的方式,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數量、能及時出具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應急現場指揮員和聯絡員的聯系方式等情況;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及時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事故的危害與損失,責任追究、查處等詳細情況。
。ㄎ澹⿷苯K止
滿足以下條件時,事發地區環保局商現場應急處置組可向應急辦提出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
1.現場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裝置處于安全狀態;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邊居民生產、生活已基本恢復正常;
3.已制定和實施環境恢復計劃,環境質量正處于恢復之中。
領導小組宣布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終止,應急辦負責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環境應急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畔l布
經領導小組批準后,應急辦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交由市環境宣教中心形成新聞通稿并協調新聞媒體對外發布,或通過網站、微博等平臺進行信息公開。未經批準,任何參加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或對外傳播和發布相關信息。
。ㄆ撸┕ぷ骺偨Y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相關成員單位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材料報應急辦。
五、應急保障
。ㄒ唬┲蛋嘀贫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并保持通訊暢通。值班表報應急辦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重新報備。
。ǘ┡嘤柵c演練
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業務培訓,定期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和能力。
。ㄈ┙涃M保障
市環境監察支隊、市輻危中心和市環境監測中心應將相關環境應急處置經費納入預算,及時購置、更新環境應急裝備,定期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保證環境應急工作正常運行。
六、預案的發布和修訂
本預案經領導小組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應急辦結合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預案的修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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