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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正確、快速、高效地處置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地質災害引起的建筑物、生產經營設施、設備損壞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給產品經銷公司和職工生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企業和諧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發揮"預防為主"的作用,特編制本預案。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預報管理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及上級單位相關預案,結合HB公司實際制定: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和處置因地震、洪水、泥石流、山體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災害以及其它不可預見地質災害造成的建筑物、生產經營設施、設備較大范圍損壞事件。
第三條公司因地質災害而需采取的應急措施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員工及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地質災害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隊伍的基礎作用;
(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應急綜合處置能力;
(三)統一指揮,支援協作。在公司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發揮集體優勢,視災情動員全公司或部分單位支援協作,密切配合,開展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
(四)考慮全局,突出重點。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地質災害事件影響范圍進一步擴大,防止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發生;
(五)信息暢通,及時準確。采取多種方式,保證信息通道暢通;確保指揮、災情、設備狀態、搶修隊伍、物資資源等信息及時、準確、可靠的下傳上達;信息報送和對外發布統一歸口,數據唯一。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為確保地質災害應急處理體系有系統、分層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確、相互協調,重大地質災害發生后,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構成見HB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研究成立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組,必要時組建前線應急指揮部。
第五條公司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公司應成立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現場總指揮由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或由上級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組長、副組長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指定,成員由公司綜合辦公室、銷售部、物流管理部、市場信息部、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專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負責人由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委派,成員由相關單位和部門組成。具體的工作職責如下:
1.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專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搶險指揮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生活保障組、運輸保障組、善后處理組、新聞宣傳組等工作組;
2.公司組建搶險指揮組,負責地質災害區域的生產安全、火災、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并服從產品經銷公司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
3.治安保衛組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及相關部門組成,參與地質災害區域治安、保衛、消防和人員疏導、疏散和撤離無關人員,對區域實施警戒和管制;
4.醫療搶救組由地質災害單位相關部門組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對受傷人員實施搶救治療工作;
5.運輸保障組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及相關部門組成,協調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及搶險作業;
6.生活保障組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及相關部門組成,組織生活后勤保障隊伍,實施搶險救援的生活后勤保障;
7.新聞宣傳組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及相關部門組成,對外發布地質災害信息和有關搶險救援的宣傳報道;
8.善后處理組由綜合辦公室和相關部門組成,進行有關善后處理。
第六條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地質災害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2.接受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領導,就公司應急處置工作請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提供應急援助;
3.統一領導公司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研究決定公司抗災救災重大部署和決策;
4.宣布公司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決定啟動和終止事件響應;
5.發布相關信息。
(二)地質災害應急辦公室及其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工作;
2.開展信息搜集、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3.協調公司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負責與政府部門溝通,匯報應急相關信息;
5.協助發布有關信息。
(三)各應急處置工作組及其職責。
各應急處置工作組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負責地質災害現場應急處置和各自管理范圍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搶險指揮工作組及其職責。
負責現場搶險、搶修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分析設施設備受損情況,制訂搶修方案;了解掌握地質災害的情況和現場搶險進展,及時向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對地質災害區域的生產安全、火災、;沸孤兜仁鹿实默F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五)治安保衛工作組及其職責。
參與地質災害區域治安、保衛、消防和人員疏導、疏散和撤離無關人員,對區域實施警戒和管制。
(六)醫療搶救工作組及其職責。
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對受傷人員實施救治。
(七)運輸保障工作組及其職責。
協調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及搶險作業。
(八)生活保障工作組及其職責。
組織生活后勤保障隊伍,實施搶險救援的后勤保障。
(九)搶險指揮工作組及其職責。
對外發布地質災害信息和有關搶險救援宣傳報道工作。
(十)善后處理工作組及其職責。
了解地質災害后員工的安全健康情況,負責地質災害突發
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公司職責:
1.事發單位及其職責:
(1)接受公司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公司專項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
(2)接受地方政府領導,組織力量積極參加社會應急救援工作,就公司經營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請求地方政府提供應急援助;
(3)宣布啟動、解除公司的應急狀態,決定實施和終止公司應急預案;
(4)組織領導公司經營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向公司報送應急信息,向社會發布應急相關信息,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應急相關情況。
2.其他單位及其職責。
充分做好參與搶修的物資、車輛、備品備件、搶修隊伍、資金等各方面的準備,隨時待命,聽從公司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調配。
第三章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第七條危險源分析。
地質災害多發區主要分布于山區及洪澇區等過渡地帶,是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主要分布區。
第八條危害程度分析。
重大及以上地質災害除造成建筑物、生產經營設施、設備較大范圍損壞外,還會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巨大破壞,安全生產受到極大影響。
地震、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對各庫站的主要影響有:地震及大面積的洪水、山體滑坡和泥石流沖入庫站,會造成庫站設施損壞,建筑物被損毀,會造成化工及燃氣品泄漏、人員傷亡,引發更大的災害。
第九條事件分級。
按國家地質災害分級標準及地質災害對各庫站的破壞程度,將地質災害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地質災害)、Ⅱ級(重大地質災害)、Ⅲ級(較大地質災害)、Ⅳ級(一般地質災害)。
(一)I級事件。
因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Ⅰ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特別重大地質災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統員工30及以上人員死亡的;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因素,研究決定進入地質災害Ⅰ級事件狀態的。
(二)II級事件。
因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Ⅱ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重大地質災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統員工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死亡的;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地質災害Ⅱ級事件狀態的。
(三)III級事件。
因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Ⅲ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較大地質災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統員工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死亡的;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因素,研究決定進入地質災害Ⅲ級事件狀態的。
(四)IV級事件
因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Ⅳ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一般地質災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統員工3人以下人員死亡的;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因素,研究決定進入地質災害Ⅵ級事件狀態的。
第四章預防與預警
第十條風險監測:
(一)公司應加強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絡,了解地震活動趨勢,制訂應對方案;
(二)公司定期對處于地質災害地區的庫站進行檢查,制定并實施防震加固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三)報告程序:
1.公司收到本地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地質災害預警通知后立即向上級單位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發布預警信息;
2.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上報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職能部門的預警通知后,立即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質災害預警建議,經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第十一條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一)預警分級。
根據地質災害的級別以及災害對建筑物、庫站可能造成的損壞程度,將地質災情預警狀態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7.0級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地質災害預報,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Ⅰ級預警狀態;
2.Ⅱ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6.5-7.0級地震和大型地質災害預報,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Ⅱ級預警狀態;
3.Ⅲ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6.0-6.5級地震和中型地質災害預報,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Ⅲ級預警狀態;
4.Ⅳ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5.0-6.0級地震和小型地質災害預報,公司進入地質災害Ⅳ級預警狀態。
(二)預警發布。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地質災害預警后,立即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質災害預警建議,經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地質災害預警發布流程圖見附件2。
(三)預警行動:
1.Ⅰ級、II級預警行動。
發布地質災害Ⅰ、II級預警信息后,公司應開展以下工作:
、賾鞭k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收集相關信息,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②做好成立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準備工作;
、塾嘘P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協調組織應急搶修、應急物資等準備工作,做好異常情況處置和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苎杆俳M織落實各項確保人身、生產生活設施的安全及災后救災應急救援措施;
⑤啟動應急值班,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公司應急辦公室,做好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抟箢A警地區立即啟動相關預案,全面轉入救災準備工作。
2.Ⅲ級、Ⅳ級預警行動。
發布地質災害Ⅲ、Ⅳ級預警信息后,應開展以下工作:
(1)公司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收集相關信息,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做好成立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準備工
作;啟動應急值班,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公司應急辦公室,做好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協調組織應急搶修、應急物資等準備工作,做好異常情況處置和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對預警地區啟動相關預案,全面轉入救災準備工作。
(四)預警結束。
在地質災害預報原發布機關做出撤銷的決定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宣布解除預警,并終止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十二條報告渠道。
公布公司應急值班室聯系方式、公司各部室應急值班室聯系方式,確保信息報告暢通。
第十三條報告內容:
(一)預警響應階段,公司向上級單位報告生產運行情況、地質災害預報動態、地方政府要求、已采取措施等信息;
(二)地質災害事件發生后,公司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件,內容包括報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事件響應階段,公司向上級單位報告生產生活設施設備受損、搶險進展、次生災害、人員傷亡、余震及發展趨勢,應急搶修隊伍、應急物資、應急裝備需求等情況。
第十四條報告程序:
(一)預警響應階段,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政府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后,1小時內報告上級公司應急辦公室和應急領導小組;
(二)公司按照上級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對災情與恢復的統計要求,統一歸口統計匯總災情信息,按照政府部門、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及時報告綜合信息;
(三)事件響應階段,公司應急辦公室匯總后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第十五條報告要求:
(一)公司向產品經銷公司和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匯報信息,必須做到數據源唯一、數據正確;
(二)發生地質災害突發事件后,公司應急辦公室應先采用手機或固話方式即時報告,了解相關情況于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上級公司應急辦報告事件基本情況;
(三)預警和公司Ⅱ級響應階段執行每天定點零報告制度;
(四)公司Ⅰ級響應階段執行每天兩次定點零報告制度;
(五)公司根據上級公司臨時要求,完成相關信息報送。
第十六條公司啟動預警或事件響應,但未達到上級公司啟動預警或事件響應者,由公司相關部室向上級公司各職能部門匯報專業信息,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匯報綜合信息;報送內容及要求按本章相關內容執行。
第六章應急響應
第十七條響應分級。
根據地質災害的分級,針對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企業控制事態的能力,按照"分級響應、分層負責"的原則將地質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I級響應:應對Ⅰ級、Ⅱ級事件,公司啟動I級響應,統一領導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
、蚣夗憫:應對Ⅲ級、Ⅳ級事件,公司啟動II級響應,由上級公司授權公司領導應急指揮工作。
第十八條應急程序:
(一)I級應急響應:
1.啟動條件:公司所轄范圍內發生I級、Ⅱ級事件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
2.響應啟動:公司啟動地質災害事件響應后,應立即向上級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
3.響應行動: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召開應急會議,迅速組建公司和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確定并派出前線指揮人員。啟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
(2)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應急值班,開展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與政府職能部門聯系溝通,協助開展新聞發布工作;
(3)各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開展相應應急行動;
(4)由地質災害應急領導辦公室按"信息報告"的要求收集、匯總并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信息。
(二)Ⅱ級應急響應:
1.啟動條件:公司所轄范圍內發生Ⅲ級、Ⅳ級事件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
2.響應啟動:公司啟動地質災害事件響應后,應立即向上級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由上級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事件響應等級,宣布啟動地質災害II級應急響應;
3.響應行動:
(1)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授權公司領導應急指揮工作;
(2)公司應急辦公室啟動應急值班,負責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協助開展新聞發布;
(3)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開展相應應急行動;
(4)公司應急領導辦公室按"信息報告"的要求收集、匯總并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信息報告。
第七章應急處置
第十九條先期處置。
地質災害發生后,受災單位應按預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立即開展自救、互救。對可以隔離的危險源采取緊急處置,對可以搶救的物質進行搶救,采取盡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收集受災情況并按規定上報。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職工疏散,盡最大能力組織或通知職工家屬疏散;
(二)特殊崗位職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對確因工作需要無法離開危險區的職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及時調整生產經營方式,隔離故障區域;
(四)主動與政府聯系溝通,完成相關工作;
(五)初步收集受損情況,及時匯總并上報。根據需要在安全區域設置辦公地點,及時開展搶修工作。
第二十條應急處置:
(一)Ⅰ級響應:
、窦壍刭|災害事件發生后,應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公司各部門按照處置原則和部門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及時調整生產運行方式,隔離故障區域;
(2)根據需要在安全區域設置辦公地點,及時開展搶修工作;
(3)組織醫療救護、應急搶修在安全地點待命;
(4)儲備必要的食品、飲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5)必要時請求政府部門支援。
(二)Ⅱ級響應。
、蚣壍刭|災害事件發生后,應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接受上級公司授權,成立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統一領導搶險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
(2)啟用應急指揮中心,開展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上級公司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開展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調整。
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視災情發展、災情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是否調整事件響應級別,并根據調整后的相應級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
(四)應急結束。
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上級公司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終止事件響應,并由上級公司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發布終止命令。
1.政府部門宣布地質災害應急期結束;
2.生產經營及生活恢復正常。
(五)后期處置。
1.恢復生產。
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公司應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科學規劃,快速恢復"的原則,對善后處理、恢復重建工作進行規劃和部署,逐級制定詳細可行的工作計劃,快速、有效地消除地質災害突發事件造成的不利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2.保險理賠。
公司應及時統計設備損失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核實、匯總受損情況,按保險公司相關保險條款理賠;
3.總結改進。
地質災害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應急辦公室應對使用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處置過程進行全面地總結、評估,找出不足并明確改進方向,及時對應急預案的不足之處予以修訂。
第八章應急保障
第二十一條應急隊伍保障。
公司應按照"平戰結合、反應快速"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隊伍體系,規范應急隊伍管理,加強專業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做到專業齊全、人員精干、裝備精良、反應快速,持續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二條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裝備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確保突發事件所需的物資裝備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公司應投入必要的資金,配備應急處置所需的搶險物資。
第二十三條培訓和演練:
(一)培訓。公司各級人員要加強應急理論知識和技能學習,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地質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和指揮協調能力。要將應急專業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培訓工作;
(二)演練。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增強應急處置的能力,不斷增強預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術語和定義。
預警:指根據監測結果,判斷突發公共事件可能或即將發生時,依據有關法律或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公開或在一定范圍內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并提出相關應急建議的行動。
預警分級: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所劃定的警報等級。
應急響應分級: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影響的范圍、嚴重程度和事發地的應急能力所劃定的應急響應等級。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行制定的行動方案。
應急保障:指為保障應急處置的順利進行而采取的各項保證措施。一般按功能分為人力、財力、物資、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治安維護、人員防護、通訊與信息、公共設施、社會溝通、技術支撐以及其他保障。
應急恢復:指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政府、社會組織和公民,為使生產、工作、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應急演練:指針對突發事件風險和應急保障工作要求,由相關應急人員在預設條件下,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和程序,對應急預案的啟動、預測與預警、應急響應和應急保障等內容進行應對訓練。
風險:指某一特定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
一般地震災害:造成20人以下人員死亡或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所造成的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造成20-50人的人員死亡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所造成的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造成50-300人的人員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且地震直接經濟損失不超過該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生產總值1%的地震災害;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所造成的災害。
特別重大地質災害:造成300人以上人員死亡,或地震直接經濟損失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所造成的災害。
特大型地質災害: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大型地質災害: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中型地質災害: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小型地質災害: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第二十五條本預案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六條本預案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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