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質量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為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規范和指導水產品事故的處置行為,提高應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減少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食用水產品的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3、《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
4、《福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機構
成立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外經科技處、水產產業處、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水產產業處,產業處處長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本轄區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職責分工
1、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綜合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根據應急預案開展工作,決定啟動III級應急響應,決定終結應急響應,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會議。
2、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各項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調配,向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等。
3、局辦公室: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聯系有關新聞單位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及處置情況的宣傳報道,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用車等物資保障,負責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等。
4、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處理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執法調查、取證、立案、處理等工作。
5、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做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等。
各成員單位及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發現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在調查處理過程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整個工作結束后,要寫出總結報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2
為貫徹我國規定的企業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施工單位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結合企業生產的特性,制定本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1、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工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物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通常只局限在一個單位工程界區之內,并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區,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定。
3、應急預案起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項目經理部施芾場區內發生:
(1)場區火災
(2)高聳設計設施傾倒
(3)腳手架、支架等塌陷
(4)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性
4、應急預案的起動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5、應急預案的起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起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同時起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二級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燕尾服需要,及進起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6、應急預案的終止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預案實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并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他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養;應急救援行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局面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場內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反應終止令或授權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明確應急預案終止的決定。
7、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
成立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大連乾豪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質管辦,各工地下設分指揮部,指揮部下設領導小組,同時配備車輛與人員。具體設置如下:
<指揮部>
總指揮:付X東
副總指揮:張X宇
指揮部電話:XX
<領導小組>
組長:付X東
組員:張X宇、韓X、鄶X斗、回X家、孟X戈
領導小組電話:87638656
救援人員:張X宇、韓X、李X等公司全體職工。
救援車輛清單:車輛4臺;其中面包車一臺、貨車一臺、轎車一臺、灑水車一臺。
應急指揮小組工作職責:
1)接到應急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2)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3)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有可以進一步擴大的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在已明數據和繪制現場示意圖的前提下清除危險。
4)接待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的初步調查,組織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員家屬和社會關注方。
5)組織、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事故人員的求治和事故現場的整頓和整改。
6)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板和處理工作。
7)應急預案中的內部人員的聯系電話(包括手機號碼)應張貼或放置于相關部門及各項目部的明顯位置。
8、施工現場安全應急處理
(一)施工現場的火警火災急救
1、火災急救
施工現場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時,應立即了解起火的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撥打"119"向消防部門報警,同時組織撤離和撲救。
在消防部門到達前,對易引燃易爆的物質采取正確有效的隔離。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的`人員和周圍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貴重物品,根據火場情況,機動靈活地選擇滅火器具。
在撲救現場,應行動統一,如火勢擴大,一般撲救不可能時,應及時組織撤退撲救人員,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撲滅火情可單獨采用、也可同時采用幾種滅火方法(法卻法、窒息法、隔離支、化學中斷法)進行撲救。在撲救的同時要注意周圍情況,防止中毒、坍塌、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二次事故的發生。
2、人員傷亡
在出事現場,立即采取急求措施,使傷員盡快與致傷因互脫離接觸,以免繼續傷害深層組織。
經現場處理后的傷員迅速轉送醫院救治,轉送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呼吸、脈搏、血壓等的變化。
(二)觸電
1、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如開關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閘刀或撥掉插頭,斷開電源;如距離閘刀較遠,應迅速用絕緣良好的電工鉗或有干燥木柄的利器砍斷電線,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將電線拔離觸電者;若現場無任何合適的絕緣材料可利用,可用幾層干燥衣服將手包裹好,站在干燥木板上,拉觸電人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2、對高壓觸電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迅速拉下開關或由電工采取特殊措施切斷電源;
3、對觸電者進行搶救。對于神志清醒的觸電者派專人照顧,觀察,情況穩定后方可活動;對于輕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針刺或掐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并送醫院搶救;對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者,則立即進行心臟擠壓法搶救;對于觸電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須同時采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搶救,并立即送醫院搶救。
(三)中毒
1、分析原因是氣體(乙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還是工業品(瀝青、砼添加劑、苯系物)中毒;
2、戴防毒面具或先采取通風后再進入現場;
3、排除毒物:有害氣體中毒應使中毒者盡快離開現場;接觸性中毒,應盡快用肥皂洗凈皮膚局部;食入性中毒,可用雞毛或手指刺激咽喉部,或服用大量溫鹽水催吐,必要時送醫院洗胃、導瀉或灌腸。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3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農產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在北京奧運會舉辦前后進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農產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農產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縣農牧局,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科學妥善作出處理,按照各自的職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農業生產因素引起的農產品污染安全事件,造成可能對農產品安全構成潛在的危害,并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縣農牧局成立“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負責指揮、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領導小組下設5個行動組,即:種植業生產安全組、養殖業生產安全組、供京蔬菜基地檢測組、農業投入品檢查管理組和信息安全組,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四、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主管領導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報告程序
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縣農牧局報告。縣農牧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系人,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二)隊伍保障
縣農牧部門及局屬各單位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準確、高效。
(三)技術保障
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隊伍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研究,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建立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建立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參謀、咨詢和指導作用。
(四)物資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當保障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
(五)事故處理
1、一旦發現有進京質量安全隱患的農產品,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鄉政府及縣主管部門。
2、縣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派出檢測組及相關人員深入到現場,對有質量問題的農產品進行相關調查和取樣鑒定。
3、對存有質量問題的蔬菜運輸車輛,縣農牧局要及時會同公安、工商、質檢部門予以扣留,并進一步核查,如核查屬實,則就地銷毀。
4、在蔬菜生產過程中及上市前,發現使用違禁農藥的,要就地銷毀。如屬用藥方法不當,要繼續監控,直到合格為止。
5、事故處理完畢,按相關規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4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此事故預防及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1、項目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的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并有效的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搶救受傷人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里。
2、事故發生時要快速的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的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類型,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做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后,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于原始狀態,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并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xxx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xxx機構,工程項目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反應xxx機構。
公司一級應急反應xxx機構:
應急預案總指揮安全生產部經理張文讀
應急預案副指揮安全生產部?
善后工作部由應急預案總指揮牽頭臨時組成
事故調查部由公司總經理指派組成調查小組
工地項目部應急反應xxx機構:
組長?項目部經理(我公司現階段工地為施工隊長張海濱、秦玉鵬)
組員?安全員和技術負責人(王新江、劉寶瑞)
三、應急xxx的分工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人員、部門、xxx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的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機制;
⑦應急反應小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報警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xxx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xxx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他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xxx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xxx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xxx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善后工作部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xxx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保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4、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5、工地項目部應急xxx機構職責
①xxx檢查各施工現場及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②進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③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xxx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④組長主持施工現場全面工作,負責xxx施工現場協調工作,負責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啟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啟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xxx和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xxx,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故事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xxx、指揮搶救排險,并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最大限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并保證24h輪流值班。如發生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公司值班人員----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1、培訓
應急救援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xxx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2、演練
應急救援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培訓,公司總部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做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總結
我公司有關質量事故和其它突發應急事件參照此應急預案執行。有關人員在有明確分工下要有強大的執行能力和xxx能力。樹立對公司負責,敢于承擔責任的思想,要有替同領導分擔責任的義務,要在公司xxx中積累經驗和教訓,為后期公司發展壯大有所作為。
20xx年xxx月xxx日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1.5突發事件分級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2.2各縣市區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信息監測
3.2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
3.3預警級別
3.4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確認及預警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機制及程序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3指揮和協調
4.4新聞報道
5控制措施
5.1信息引導
5.2企業供應鏈采購
5.3區域間調劑
5.4運用儲備
5.5組織進口
5.6定量或限量銷售
5.7依法征用
6應急結束
7應急保障
7.1物質保障
7.2資金保障
7.3交通運輸保障
7.4治安保障
8附則
8.1名詞解釋
8.2預案管理和更新
8.3獎勵與責任
8.4制定與解釋部門
8.5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并及時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我市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咸陽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咸陽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和省商務廳《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肉類、蔬菜、蛋品、水產品、食糖和衛生清潔用品等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商品脫銷,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影響,區別不同情況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級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職責明確、分工合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處置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職責任務和分工,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確定的各部門職能為基礎確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溝通、密切配合。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認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監測預警等工作。
1.5突發事件分級
1.5.1突發事件的級次
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異常波動的級次,按照影響范圍大小,分為市區級(Ⅰ級)和縣市(Ⅱ級)兩級。市級為市以上的(秦、渭兩區)級行政區劃或全市性的市場異常波動;縣市級為一個縣市較大范圍內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1.5.2Ⅰ級市場異常波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市場異常波動:
(1)在秦渭兩區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2)在2個以上的縣區市所在地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3)在相鄰縣市區的相鄰區域有2個縣(市區)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4)在數個縣市區內呈多發態勢的市場異常波動;
(5)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Ⅰ級幣場異常波動的。
1.5.3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1)在1個縣幣區所在地發生市場波動;
(2)在1個縣幣區2個以上縣(市)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3)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Ⅱ級幣場異常波動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2.1.1市商務局牽頭成立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組長由市商務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西安鐵路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咸陽海關、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及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
2.1.2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的職責
(1)確定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任務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判斷事件形勢和事態發展走向,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對措施進行決策,指揮、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4)決定突發事件信息的有關事宜;
(5)指導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應急響應工作;
(6)研究、落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2.1.3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市商務局負責部分生活必需品供應工作,做好肉類、食糖等商品的儲備管理及市場調控工作,加強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會同海關、商檢等部門組織部分重要商品的進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和協調新聞單位,根據主管部門提供的口徑,按照有利于市場穩定的原則組織好新聞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及時協調應急處理所需部分生活必需品生產、綜合運輸協調,加強價格監督管理,必要時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堅決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部分生活必需品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事項所需費用及時到位。咸陽火車站、市交通局根據調運方案,及時組織應急商品的運輸。
市農業局負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負責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完善農產品檢測體系,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突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
市工商局負責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市場監管,依法查處侵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活動,努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市質監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督管理,農產品和食品認證監督管理以及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計量管理工作,嚴厲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活動和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計量違法活動。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配合相關工作。
2.2設縣市區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比照市商務局牽頭成立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機構職責,成立各縣市區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市場供應工作,辦公室設在同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信息監測
市商務局逐步建立和完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的預警信息監測體系。為及時發現并有效控制市場異常波動,對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進行監測并實行信息報送制度,監測范圍和報送時間由市商務局確定,并組織實施。
3.2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定點監測企業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有關數據資料。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除做好重點企業信息監測工作外,還要深入當地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綜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現場檢查部分生活必需品價格、供應變化情況。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必須依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市商務局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抄送有關部門,為調控市場提供決策依據。
3.3預警級別
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確定預警分為2級:紅色預警警報對應于發生Ⅰ級市場異常波動;黃色預警警報對應于發生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3,4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確認及預警
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部分生活必需品,導致價格在較大范圍內猛漲或商品斷檔脫銷,影響到社會穩定,應當在1小時內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告;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報告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商務主管部門,并抄報相關部門。經核實確證為11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啟動應急預案,并向周邊地區的商務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商務局報告,同時向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黃色預警警報,如確證為工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在核實確證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和省商務廳報告,并抄送市政府相關部門,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向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紅色預警警報。4應急響應
4.1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工作,屬于Ⅰ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屬于Ⅱ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各級次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后,各級商務主管部門都必須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當地人民政府、市商務局報告,同時抄報有關主管部門,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發生Ⅰ級市場異常波動時,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的協調小組啟動本預案;發生Ⅱ級市場異常波動時,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商務等主管部門組成的協調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信息收集
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接到部分生活必需品供應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后,應及時核實、了解情況,并向市商務局通報。
4.2.2信息報送
啟動了Ⅰ級響應后,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收集和報告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匯總,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并抄送有關部門。
報送突發事件信息時,應包括:報送信息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和聯系電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進一步危害、下一步應采取措施的建議等內容。
4.2.3信息處理
啟動了Ⅰ級響應后,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匯總分析所有信息,向協調小組報告,并確定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社會公眾等通報或公布。
4.3指揮和協調
現場指揮遵循屬地化為主的原則,建立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的以商務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參與的應急處置機制。
4.4新聞
4.4.1新聞的管理
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新聞工作,在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委、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4.4.2新聞的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遵守紀律的原則。
5控制措施
5.1信息引導
市委宣傳部及時組織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狀況,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正確引導消費。
5.2企業供應鏈采購
市商務局督促流通企業與生產者、供應商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5.3區域間調劑
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
5.4動用儲備
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首先動用地方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當地方儲備物資不足時,再請示省商務廳、商務部動用國家儲備物資投放市場。
5.5組織進出口
當國內資源不足時,請求有關部門迅速組織進口或控制出口。
5.6定量或限量銷售
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5.7依法征用
政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6應急結束
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處置完畢,由協調小組批準,終止應急響應,并由辦公室通知有關單位。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市商務局和其他部門寫出總結報告,上報市政府及省商務廳,并通報有關單位。
7應急保障
7.1物質保障
建立市級肉類、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縣市區應建立與本地區市場相適應的儲備制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大型商業企業應保留必要的企業周轉儲備。
7.2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應急商品鐵路、公路運輸“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由市交通局統一組織車輛集中運輸,必要時可運用行政手段,征用社會車輛或請商務部協調鐵道部支援,請部隊支援軍車緊急搶運。
7.3治安保障
公安、工商、質監、發展改革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
8附則
8.1名詞解釋
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指:肉類、蔬菜、蛋品、水產品、食糖和衛生清潔用品等商品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出現商品脫銷等狀態。
8.2預案管理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根據客觀情況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經驗,不斷調整和完善,修訂工作由市商務局負責。
8.3獎勵與責任
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對于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有關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領導和個人的責任。
8.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商務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6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里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筑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筑業處處長
成員:建筑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筑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里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里,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于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并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系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系方式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7
一、質量應急預案
(一)質量事故應急小組組成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施工員為組員的質量事故應急小組
(二)質量事故應急小組職責
1、組長
負責本項目工程質量事故應急的全面工作,對(項目名稱)的質量事故應急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副組長
負責建立健全(項目名稱)工程質量事故應急預案,貫徹落實質量管理政策、規程、規范和標準。具體負責項目部在施工技術質量管理的組織、管理。
3、組員
建立健全項目的組織機構,是項目質量事故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的質量事故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具體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工程的質量目標、指標,將管理目標分解、落實,責任到各個施工隊,確保目標實現。組織對現場作業人員的質量教育;定期組織對施工隊質量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要求施工隊整改落實。排查質量隱患,及時上報及時處理。確保所負責項目不發生任何質量事故。
(四)協調機制及相關部門職責
項目部與各施工隊建立聯絡協調機制,在啟動本預案時統一行動。密切配合。提高應急效率。
(五)事故分類
工程質量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檢查、處理事故對工期的影響時間長短和對工程正常使用的影響,分一般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
(1)一般質量事故指對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經處理不影響正常使用并不影響使用壽命的事故,
(2)較大質量事故是指對工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延誤較短工期,經處理后影響正常使用但對工壽命有較大影響的事故。
(3)重大質量事故是指對工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較長時間延誤工期,經處理后不影響正常使用但對工程壽命有較大影響的事故。
通過上述質量事故劃分,結合本工程特點及現場實際情況,施工過程中不存在較大和重大質量事故隱患,現針對本工程提出可能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的部位。
(六)事故報告
1、工程不同等級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一般質量事故工作流程:
(1)發生事故--報現場施工員--報告項目部質量事故應急小組--事故調查、制定處理辦法--報分公司質量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辦法落實
(2)施工現場發生施工質量事故 ,現場人員要及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以防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并進行拍照或錄像。
(3)施工隊現場負責人立即將事故實際情況,以口頭、電話或書面形式及時上報現場施工員,現場施工員必須立即到達施工現場,并立即以口頭、電話等形式及時上報項目部質量事故 應急小組組長。項目部質量事故應急小組組長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事故 現場并同時上報分公司質量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4)項目部質量事故應急小組協同事故現場人員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展開周密、細致的調查,并制定出相應的處理意見上報分公司質量事故 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得到批復后立即加以實施。對于隱瞞不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和破壞現場,無正當理由,拒絕調查或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將進行嚴肅查處。
2、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各級事故應急小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的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及時進行整改。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3)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有關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權限向上級部門報告或組織事故調查。
3、事故調查
發生質量事故,要按照管理權限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成員由主管部門根據需要確定并實行回避制度。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組織施工隊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項目部核查。
4、事故調查組的主要任務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財產損失情況和對后續工程的影響;
(2)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
(3)查明事故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者應負的責任;
(4)提出工程處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議;
(5)提出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5、工程處理
發生質量事故,必須針對事故原因提出工程處理方案,經有關單位審定后實施。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制定處理方案并實施,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二、進度應急預案
(一) 、管理保證措施
1、加強對全體參戰人員的思想教育,樹立一個“干”字,立足 一個“搶”字,確保一個“好”字,好中求省,好中求快。樹立時間 就是效益,進度就是信譽的思想,以戰斗姿態投入工程施工。
2、加強宏觀控制,重點工程重點突擊。嚴格進行設備的配備和 隊伍的選擇。在人員、資金、物資、機械上優先保證重點工程施工。
3、加強組織管理、科學安排施工。各級組織機構要高質量、高 效率地運轉,科學地安排施工,重點工種最大限度地安排平行作業, 抓好工序銜接,做到環環相扣,有條不紊,加速工程進度。
4、加強各級領導,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簽訂包保責任狀,以 天計劃保旬計劃,以旬計劃保月計劃,確實保證各項工程按計劃完成。
5、完善獎懲制度,落實好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不同形式的計 件工資、計時工資、承包工資,充分發揮施工人員積極性和主動性, 提前工期有獎,延誤工期受罰。
6、在施工中要不斷優化施工方案,改進施工方法,充分運用現 有的科技成果,使之變成生產力,加速工程進度。 7、搞好與地方政府、當地居民的關系,積極采取主動與地方聯 系,在征租土地方面不留后遺癥,在交通干擾、車輛通行等方面,采 取有力措施,避免人為地造成停工。
(二) 、施工設備、資金保證措施
1、根據總體施工進度計劃安排,配備配足先進的施工機械設備, 加大機械化作業程度。
2、合理配置施工機械設備,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率。
3、作好設備的選型及配件供應工作,設備的選型力求實用、多 效、耐用的原則,防止待機誤工,在施工中要備足易損件,做到及時 修理,保證設備的完好率。
4、按時驗工計價,保證工程計價款及時撥付到位,項目經理部 準備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滿足工程施工需求, 避免因業主資金撥款不及 時而影響工程正常施工。
(三) 、施工計劃保證措施
1、在業主提出的控制性進度計劃下,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 并按總體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計劃的.落實。
2、在安排施工進度計劃時,抓住重點工程的施工進度,從人力、 物力、財力各方面優先保證,盡力避免停、窩工。
3、加強對施工計劃落實情況的檢查、跟蹤、督促,認真分析處 理經常出現的問題,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4、對于不可預見但可能影響施工進度計劃的因素,做好充分的 準備,制定多套預防方案。
5、按照施工網絡計劃,對整個工程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密切監 視、跟蹤現場的動態變化,及時調整現場施工各要素,保證整體與局 部工程都處于受控狀態。
三、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現場意外事件緊急處理
l工地突發因工重傷、死亡事故,經理部安全部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以最快方式向經理部直接領導和公司安全監督站報告簡要情況。
l如認定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經理部負責保護事故現場,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立體圖,并提供有關資料。
l由經理部安全部填寫事故快報。
l各級人員認真配合上級和政府主管部門人員勘察現場,開展事故調查。
l重傷調查事故由項目經理部組織事故調查組,并在10天內提出事故報告報公司安全監督相關部門。
l輕傷事故由安全部調查分析并報告。
l機械事故報工程管理部,因機械事故傷及人員的,報機械部門的同時報公司安全監督相關部門。
l經理部發生重傷事故,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經理要采取組織會議等多種方法通報事故經過、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吸取教訓,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或其它事故的再發生。
l如事件發生在夜間,須由經理部夜間值班人員緊急上報經理部有關人員。
2.因工發生傷亡事故的應急處理
l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接到因工傷害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指導現場急救或送專門醫院搶救,并組織人員救險,防止險情擴大;
l必須根據具體受傷部位需送相應醫院,其指導原則為盡最大努力減少拖延時間,保證搶救及時,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l選出最佳急救方案;
l如現場無應急車輛,須打“120”請求急救車;
l傷員送往醫院過程中,必須由公司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相陪(夜間施工由值班人員相陪)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并保護好現場,及時通報經理部有關領導及安全人員。
3.其它緊急情況處理預案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l組長:項目經理
l組員:項目其他管理人員
(2)二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
a.事故現場項目經理的職能及職責
l所有施工現場的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l現場事故評估;
l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l控制緊急情況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l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系;
b.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l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l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c.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l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l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d.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l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l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e.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l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l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f.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l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l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l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l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后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3)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
l公司的日常生產活動中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為:發生傷亡事故、中毒事件/事故、突發性疫情以及火災、地震、爆炸、暴雨、大風、停水停電、化學品油品泄漏等。
l傷亡事故指造成人員傷亡的各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原因主要包括: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等。
l中毒事件/事故主要指:作業人員從事油漆、防水及地下井道施工等特種作業造成的中毒和員工生活方面的食物中毒,突發具有嚴重影響的傳染疾病等。
l容易發生或引發火災的物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油漆、稀料、乙炔氣、天然氣等易燃易爆液(氣)體,以及木材、人造纖維板材、裝飾用紙板、可燃塑料、鋸末刨花等建筑垃圾、冬期施工保溫材料等可(易)燃物體。
l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包括:各種電氣設備所產生的高熱或電火花、建筑施工和安裝使用的電(氣)焊的火焰及高溫熔渣、雷擊放電、電氣焊作業點、木工棚、裝飾作業點、防水作業面、倉庫等。
l容易產生泄漏的物品包括:油漆、稀料、涂料等化學品和油品。容易產生泄漏的場所是倉庫、油漆庫等。
(4)現場突發事故應急措施
a.緊急情況處理
l緊急情況發生時,所在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進行處理。當情況嚴重,自身難以有效處理時,應立即聯絡緊急救援(如撥打119等)。
l當緊急情況威脅到人身安全時,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必須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組織人員迅速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同時采取應急措施以盡可能地減少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狀況的影響。
l環保緊急情況、安全事故發生后,所在單位負責人應組織按《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的規定進行報告、調查和處理。
b.傷亡事故和中毒事件
l發生輕傷事故時,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將傷者送到項目醫務室直接送市里大醫院就醫。
l發生重傷事故時,事故現場負責人和有關人應立即將傷者送往有關醫院。特殊情況時電話聯系“120急救中心”。
l事故發生后,現場聯系送往醫院的同時(或者在此過程中),事故現場工作主管人員應立即上報公司項目管理部。
l觸電人員的搶救:當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電源開關或用絕緣體斷開電源),使觸電者及時脫離電源。
l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呼吸停止時,應立即實行人工呼吸。
l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心臟驟停時,應采取心臟胸外按摩;
l操作方法:患者仰臥于硬板床或地上,急救者以一掌的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段的上2/3處,另一掌交叉重迭于其手背上,以肘及臂力有節奏的、沖擊式的(注意:非緩慢逐漸加壓)向脊柱后方垂直下壓,壓下3-4厘米深度左右,然后迅速抬手(注意:呈彈跳式而非緩慢逐漸抬手),使胸骨復位,以利于心臟舒張。按壓速率60-80次/分鐘。在行胸外心臟按摩的同時,實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注意事項:
l按壓部位必須正確,用力切忌過猛,否則不僅無效,且可能發生肋骨骨折、氣胸、血胸、心臟出血、肝破裂、胃內容物反流窒息等并發癥。但是,按壓力量也不能太小,太小則心排出量不夠。
l按壓次數要合適,過多則影響心臟的充盈,過少則影響每分鐘心搏量,因按壓的搏出量僅為自然搏出量的1/2左右。
l現場搶救及時,呼吸、心臟搏動恢復后,立即聯系車輛送往醫院進行綜合治療。
l發生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辦公室和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應立即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查清基本情況,逐級上報。
c.火災的處理措施
l當發生火警時,要立即報警和疏散人員。首先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指揮,并組織本部門人員利用現有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
l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電話:119)講明起火地點、單位、起火物質、火情狀況(煙、明火),如要害部位系重要電氣設備,可按規程要求和操作程序切斷電源。
l聯系電話:火警:119
l當火災部位發生煙霧和火苗時,應利用現場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進行撲救,控制火源等待消防部門來人,并向消防部門積極反映情況,服從消防指揮領導。
l疏散人員要有秩序的按照指揮人員和疏導人員的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不混亂、不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l疏散要有秩序,疏散應以先著火層,后以上層,下層再下層的順序進行。
l對于那些可能擴大火勢和爆炸危險的物資、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以及能影響滅火工作的物資應予以疏散。
l應緊急疏散的物資是: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檔案資料;貴重的儀器、儀表;妨礙滅火的物資。
l一旦在火場上發生或意識到自己可能被煙火圍困、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要立即放棄手中的工作,爭分奪秒設法脫險。并且迅速做些必要的防護準備(如穿上質地較厚的衣物,用水將身上澆濕等)盡快離開危險區域,切不可延誤逃生良機。
l脫險時,應盡量觀察判明火勢情況,明確自己所處環境的危險程度,以便采取響應措施。
l立即查明疏散通道是否被煙火封堵的情況,選擇一條最為安全可靠的路線逃生。如逃生必經線路充滿煙霧,可作簡單防護(如用濕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穿過煙霧區。
l選擇逃生路線,應根據著火情況,優先選用最簡單,最安全的通道。
l在各種通道都被切斷,火勢較大,一時又無人救援的情況下,可以退至未燃燒房間,關閉門窗。還可以用棉被、毛毯等將門窗遮擋,防止煙霧竄入。有條件時,要不斷向門窗潑水降溫,延緩火勢蔓延,等待救援。
l在室內發現外部起火,開啟房門前,應先觸摸門板,如果發熱或有煙氣從門縫竄入時,不要貿然開門,應緩解開啟,應設法從其他門口逃脫。必須開門時,要在一側利用門扇等物品做掩護,防止被煙氣熏倒或被熱浪燒傷。
l逃生時,要隨時關閉通道上的門窗,延緩煙霧沿人們逃離的通道流通。通過濃煙區時,最好以低姿勢前進或匍匐前進,并用毛巾捂住口、鼻。
l呼吸時,除大聲呼喊外,還應揮動鮮艷醒目的物品,夜間還可以用手電筒等發光信號或敲擊金屬等物品,以引起救緩人員注意。室內有電話可以撥“119”火警電話,向消防部門求救或打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前來營救。
如果身上衣服著火,應迅速將衣服脫下、撕下或就地打滾把火壓滅。但應注意不要滾動過快,一定不要身穿著火的衣服跑動。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管理應當遵循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企地銜接、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預案的規定,符合工作實際和工程項目實際情況。
第二章預案編制和內容
第五條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編制本部門綜合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并按照影響工程周邊環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
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綜合應急預案,并按工程事故、影響周邊環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同時制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六條各類應急預案編制內容各有側重。
綜合應急預案是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的總體安排。主要規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預案體系、事故分級、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培訓、演練與評估等,是應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工程項目應急預案是指針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規定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防范和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以及實施步驟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針對某一特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事故現場處置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規定現場應急處置程序、技術措施及實施步驟。側重于細化企業先期處置,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嚴格遵守安全規程,科學組織有效施救,確保救援人員安全,并強化救援現場管理。現場處置方案是工程項目應急預案的技術支持性文件。
第七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和能力評估的基礎上進行。質量安全風險類別見附件。
第八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九條應急組織機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清單、應急集結路線圖等應急資源信息應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應急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應急資源信息的及時更新與管理。
第三章預案評審和發布
第十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各自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組織評審。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可視情況組織評審。
第十一條評審人員應當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生產或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
評審人員與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不得存在隸屬關系。
第十二條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應急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
(二)主體內容是否完備,組織體系是否科學合理;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三)風險評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
(四)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
(五)應急保障資源是否完備,應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評審后應形成書面評審意見。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發布前,編制單位應當征求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意見。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應經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的負責人審批。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發布后,編制單位應當將預案送達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
第四章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綜合應急預案印發后2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建設主管部門綜合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設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三)施工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備案。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三)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第五章演練和培訓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建設主管部門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視情況可加大演練頻次。
第二十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進行評估,并針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評估和修訂意見應當有書面記錄,并及時存檔。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和相關知識的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并留存培訓記錄。應急預案培訓應覆蓋預案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培訓開展情況。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修訂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規模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工法等發生較大變化的;
(六)在事故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重大問題,需要作出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四條對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分類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進行修訂的,應當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七章人力和經費保障
第二十五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按照預案要求落實相應的應急物資、裝備及隊伍,保證相應費用的投入。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類別
一、工程施工風險
(一)明挖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圍護結構施工、基坑降水、支撐架設及拆除、土方開挖、主體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永久結構、圍護結構(圍護樁、連續墻等)、邊坡、支撐構件(錨索、圍檁、鋼支撐)、模板支架的穩定性,以及基坑進水、基底隆起的風險。
(二)盾構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盾構吊裝、盾構始發和到達、盾構開倉及換刀、管片拼裝、電瓶車運輸、聯絡通道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進出洞土體的穩定性、開倉過程中土體穩定性及有害氣體、盾構進水的風險。
(三)礦山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豎井開挖、隧道開挖、爆破作業、聯絡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襯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冒頂、片幫、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風險。
(四)高架段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基礎施工、墩身施工、架橋機架設作業、橋面鋪裝作業、預應力張拉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模板支架穩定性。
(五)軌行區及機電安裝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軌行區吊裝、鋪軌、安裝、裝修等作業以及機電設備吊裝、運輸及安裝調試作業的操作風險。
(六)其他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過程中(含施工前場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遷、管線拆改遷、臨時建筑物搭建、臨時電路架設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設備傾覆、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腳手架垮塌、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火災、車輛傷害、爆炸傷害(鍋爐、容器、瓦斯、炸藥)等風險。
二、自然環境與周邊環境風險
(一)自然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天氣災害風險、地震災害風險、地質災害風險以及河湖海洋災害風險等。
(二)周邊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工程鄰近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橋梁、隧道、道路、軌道交通設施等風險。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9
(一)編制目的
加強糧食安全工作,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糧食應急保障能力,穩定糧食市場和價格,確保全市糧食供應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浙江省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和《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等方面的應急處置行動。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不同等級的糧食應急處置要求,由各級政府分級負責,在本級糧食事權范圍內,負責本地區糧食安全應急處置。
2、強化意識,預防為主。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加強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出現前兆及時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健全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能夠立即響應,迅速采取各項調控措施,在短期內制止糧食搶購風的蔓延和事態的擴大。
4、依法規范,權責一致。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與常規管理的關系。參與應急處置的單位和人員,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行使權力;在緊急情況下,應急處置單位和人員應視情臨機決斷,及時控制事態發展。
5、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證全市人民“有飯吃、吃飽飯”作為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切實做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糧食應急保障工作。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市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轉為市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市統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衛生局、農發行XX分行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市發展改革委分管糧食工作的副主任擔任,辦公室成員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
(二)市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啟動或終止。
(2)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市本級和全市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
(3)及時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本預案啟動后,糧食應急狀態升級或者沒有收到預期效果,經市政府同意,報請省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進行調控。
2、成員單位職責:
(1)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負責糧食行情的分析、購銷預警信息的和應急糧源、應急加工企業、應急供應網點等相關應急措施的落實;負責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以及糧食的儲備和調配;會同市農業局等部門,負責全市糧食產、銷、調計劃的制訂;負責糧食價格監測、信息和監督檢查工作,向市政府提出采取價格調控和干預措施的建議;承擔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應急處置行動中糧庫和糧食調運的安全保衛,維護糧食應急供應現場秩序和社會治安。
(3)市民政局:及時通報災情,確定救濟對象,組織應急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4)市財政局:做好糧食應急供應經費的保障工作。
(5)市交通局:負責糧食應急運輸車輛、船舶的保障和協調工作。
(6)市農業局:負責提出恢復、發展糧食生產的規模、作物、品種、布局計劃及具體措施。
(7)市統計局:負責與糧食安全應急處置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統計監測工作。
(8)市工商局:負責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糧食銷售活動中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9)市質監局:負責糧食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
(10)市衛生局:負責對糧食加工、銷售以及成品糧儲存中的衛生監督檢查。
(11)市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工作。
(12)農發行XX分行:負責落實應急糧食采購資金貸款。
(三)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比照市應急指揮部的構成,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范處理責任制。及時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糧食應急處置行動正常有序進行。在本縣(市、區)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首先啟動縣(市、區)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市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啟動時,須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積極完成各項應急處置任務。
三、事件分級
依據《浙江省糧食安全應急預案》規定,糧食應急狀態分為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等級。
(一)Ⅰ級(特別重大)糧食應急狀態
全省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超過省政府處置能力和國務院認為需要按照部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二)Ⅱ級(重大)糧食應急狀態
在全省較大范圍或省會等大中城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省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省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三)Ⅲ級(較大)糧食應急狀態
本市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縣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市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市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四)Ⅳ級(一般)糧食應急狀態
縣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鄉鎮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縣級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縣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四、預警監測
(一)市場監測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負責建立全市糧食安全監測預警系統,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收集、分析、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措施提供依據。設立糧食零售價格“安全警戒線”,保持市場糧食銷售價格的相對穩定,當監測到糧食價格波動逼近“安全警戒線”時,及時報告,發出預警信號。縣(市、區)政府相關部門要做好實時監測,特別是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二)信息報告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糧食、價格等行政主管部門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及時逐級報至上級主管部門。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糧食價格波動逼近或超過“安全警戒線”。
(4)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有關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進行研究分析,指導有關部門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確認出現Ⅳ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立即啟動縣(市、區)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由縣(市、區)政府負責應急處理,同時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由縣(市、區)政府提請市應急指揮部進行調控。接到緊急報告后,市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迅速分析有關情況,并做出評估和判斷,確認事件等級,立即啟動市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迅速做出應急響應。
(二)I級、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I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市、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市級、縣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服從省指揮部的統一決策和調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職責迅速落實省指揮部確定的應急措施。
1、進入I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后,24小時監測本地區糧食市場動態,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省指揮部辦公室。
2、市、縣(市、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3、迅速執行省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三)Ⅲ級、Ⅳ級應急響應
1、預案啟動
出現Ⅲ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應急指揮部必須立即向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2小時),負責啟動本預案,對應急處置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報告有關情況。出現Ⅳ糧食應急狀態時,由縣(市、區)啟動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2、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市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向市糧食收儲公司下達動用成品糧、周轉糧或市級儲備糧出庫通知書,向定點加工企業、定點供應糧店下達應急加工和應急供應通知書。及時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有關部門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
(2)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如本級地方儲備糧仍不能滿足應急供應,確需動用省級儲備糧進行調控的,由市發展改革委向市政府提出方案,報省政府批準。
(3)經市政府批準,市應急指揮部依法統一緊急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給予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4)若預計出現糧食斷供時,市應急指揮部報經市政府批準,還應采取以下措施:居民憑戶籍或身份證,外來流動人口憑暫住證,實行以人定量供應;農村缺糧人口,由村或社區核定,以人定量供應;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飲食業等團體購糧單位,根據需求量大小核定供應。各應急供應定點糧店必須嚴格執行市政府統一規定的銷售價格和供應辦法。
(5)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市應急指揮部通知后,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服從統一調度。
(6)根據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及時、準確、統一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和社會緊張心理。
(7)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各級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終止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響應,恢復正常秩序。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糧食儲備
1、落實周轉糧庫存制度。全市要保證一定數量的周轉糧庫存規模,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在周轉糧庫存中適當安排成品糧儲存。為確保周轉糧庫存落實到位,農發行XX分行要及時安排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儲存費用和利息補貼。市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用于市區周轉糧、成品糧儲存和糧食應急“三落實”的有關費用補貼。
2、加強地方儲備糧油管理。要嚴格按照省、市政府關于儲備糧油管理的政策規定,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完好,優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確保當地政府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資源。
3、培育發展糧食市場。市本級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要抓緊規劃,整合資產,建設以糧食倉儲、批發、加工和信息“四位一體”為主要內容的區域性糧食物流中心。穩定和發展糧食產銷合作關系,鼓勵和支持各種所有制糧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到主產區建立糧源基地,彌補市內糧食缺口。
4、加強全社會糧食流通管理。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要求,依法加強對糧食流通的管理,建立健全糧食收購許可、最低庫存、出庫糧食質量檢驗和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監督檢查。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管理,堅決取締無照和超經營范圍經營糧食,嚴厲打擊在市場價格波動期間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正常供應的行為,制止以次充好、摻雜使假,防止價格欺詐,實行公平交易,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二)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1、建設糧食應急加工網絡。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確定靠近重點銷售地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的糧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
2、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根據城鎮居民、當地駐軍和城鄉救濟的需要,各地要選擇并認定一批信譽良好的糧食零售網點、軍供網點和連鎖超市、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原則上一個鄉鎮(街道)要有一至二個應急供應點。
3、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各地要提前確定好糧食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
4、市、縣(市、區)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指定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應急加工和供應指定企業名單,報省和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市、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啟動后,本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優先加工和及時供應。
5、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各級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強城市及其重點地區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6、完善應急調控快速反應機制。要建立一定數量的糧油信息監測點,加強糧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應急情況發生時,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對糧食價格動態的實時監測,分析原因,科學預測市場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各地要加強對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七、后期處置
(一)評估和改進
市、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行動的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各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
(二)應急經費和清算
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地方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對應急動用的地方儲備糧占用的貸款,由農發行XX分行會同糧食收儲公司及時清算、收回貸款。
(三)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向外采購等措施,補充地方糧食儲備及商品周轉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四)獎勵和處罰
對參加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違反本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影響應急處置工作或者對糧食安全造成危害的,依法給予處罰。
八、附則
(一)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隨著糧食安全形勢發展,市發展改革委應會同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市政府批準。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報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10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筑法》 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此事故預防及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1、項目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的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并有效的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搶救受傷人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里。
2、事故發生時要快速的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的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類型,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做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后,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于原始狀態,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并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反應組織機構。
公司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總指揮 安全生產部經理 張文讀
應急預案副指揮 安全生產部
善后工作部 由應急預案總指揮牽頭臨時組成
事故調查部 由公司總經理指派組成調查小組
工地項目部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組長 項目部經理(我公司現階段工地為施工隊長張海濱、秦玉鵬)
組員 安全員和技術負責人(王新江、劉寶瑞)
三、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的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機制;
⑦應急反應小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報警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他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善后工作部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保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4、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5、工地項目部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①組織檢查各施工現場及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②進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③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④組長主持施工現場全面工作,負責組織施工現場協調工作,負責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啟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啟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故事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并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最大限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并保證24h輪流值班。如發生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公司值班人員----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1、培訓
應急救援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2、演練
應急救援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培訓,公司總部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做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總結
我公司有關質量事故和其它突發應急事件參照此應急預案執行。有關人員在有明確分工下要有強大的執行能力和組織能力。樹立對公司負責,敢于承擔責任的思想,要有替同領導分擔責任的義務,要在公司突發事件中積累經驗和教訓,為后期公司發展壯大有所作為。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一)在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為了能及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搶救人民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做好事故發生后的各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建設部《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指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是指我局管理范圍內發生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
1、重特大建筑工程質量事故;
2、重特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3、重特大城市道路、橋梁、隧道、涵洞等設施管理安全事故;
4、重特大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游樂園安全事故;
5、重特大火災事故;
6、重特大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7、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和《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3號令)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組織領導
(一)建設系統及建筑企業應急救援工作應在縣建設局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行動。
(二)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全局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X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直屬應急救援隊伍。某縣建筑公司、某縣昆陽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廣民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城鄉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某縣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縣鹽城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分別為重特大質量救援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支隊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下,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四)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救援工作需要,由發生事故單位的分管口副局長做應急處理,在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及有關責任分工
(一)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啟動應急系統,按照應急預案迅速展開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負責調用各種物資、設備、人員、統一指揮搶險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及安撫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搶險情況、調查處理結果。
(二)總指揮:負責系統內安全問題重大決策和總指揮。
(三)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人員的具體行動,實施決策。
(四)總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總指揮工作,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問題。協調應急救援機構救援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收集、匯總、報告工作,檢查各單位是否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模擬演習,分析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統一對外發布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負責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救援隊伍:事故發生后,在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下,要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六)各二級機構及各建筑企業:主要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指揮演練,按局指揮部要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組織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搶險,保護證人、取證、監控危險物品,適時清除現場障礙,保證現場秩序。進行事故調查,適時上報事故損失,并及時提供有關技術情況資料。
(七)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實行總承包的項目,總承包單位應統一組織事故的搶救工作,要根據事故的情況按應預案或企業有關事故處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分包單位要根據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各自的職責分工,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為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供真實的證據。按需要負責恢復或關停被損壞的道路、房屋、給排水及其它壓力容器、管道和特種設備;負責人員疏散和災民安置;研究落實應急措施并提供后勤保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四、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后領導小組及有關單位的主要工作
(一)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后,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單位小組全體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和有關專家研究制定啟動相關應急處理預案和救援措施,分別成立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醫療救護組、善后工作組、信息新聞組、事故調查組,各組應分工負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搶險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搶救人員、搶修設施、供水供電、暢通信息、搶修物資運輸工作。
2、治安管理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傷亡人員情況。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后勤保障組: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工作組:負責傷亡家屬接待,處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聞組:負責事故(險情)的情況資料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
7、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原因的鑒定、調查、處理。
(二)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方式向總指揮部報告(并及時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各單位要服從總指揮部統一調遣,組織力量搶救,保衛要害部位,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做好災民安撫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報告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預案。
(二)各有關單位應各負其責,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搶險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事故調查處理
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工作,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八、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本《預案》是縣建設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調整補充。
(二)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筑企業要結合本單位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出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
(三)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筑企業要不斷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發生后,整個預案能夠及時啟動并正常運行,有條不紊地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12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總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 2號),努力減少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我部制定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和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建設部備案。
為提高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部職能,制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我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我國境內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建設部對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本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原則,制定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和完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部長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建設部是負責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辦公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城市建設司和住宅與房地產業司等,由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指導、協調地方建立完善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為地方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廳長(主任)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事故情況,指導、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3、地(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4、縣(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地區施工單位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13
為了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應急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穩定社會秩序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本著救人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快速反應: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分級管理:根據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的應急工作機制。
4、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
二、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1、領導機構和職責
成立XX鎮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應急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XX任組長,分管市場監督管理的副鎮長XX任副組長,成員由黨建辦公室主任XX、衛生院院長XX、農業服務中心主任XX、安全辦公室主任XX、交管站站長XX、民政辦負責人XX、市場管理站負責人XX、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XX、林業工作人員劉新建、各村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XX任辦公室主任,XX、XX負責日常辦公。
主要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向XX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4)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工作機構和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完成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工作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鎮農產品質量安全辦公室牽頭,黨建辦、黨政辦、鎮農業服務中心、鎮食藥、安辦、社會事務辦、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見;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地實施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由鎮財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辦牽頭,負責籌措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經費、設施、設備和物資的組織協調。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各村委員會、鎮級各單位和轄區內農業企業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日常監測和現場督查工作,發現有違規、違法行為的要及時逐級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加大宣傳力度
各村民委員會、鎮級單位和轄區內農業企業要利用廣播、標語、宣傳欄、各種會議等形式對廣大清費者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五、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質量安全應急預案14
1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行政區域內,在水產養殖生產環節,因產地環境、漁業生產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等因素,導致水產品污染突然發生或嚴重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損害和死亡,產生或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3處置原則
3.1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按照“統一領導、屬地負責、分類管理、聯合行動”的工作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同應對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2重點預防,全程控制。對可能引發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薄弱環節,及早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加強源頭生產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
3.3加強監測,及時防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檢測,及時分析、評估、預警和快速處置。
3.4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民主決策,發揮專業隊伍作用,依法、迅速、有效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事故分級
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4.1特別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1.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包括2個以上省(市、區)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4.1.2超出事發地省級處置能力水平的。
4.1.3發生跨境、跨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且涉及本省,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1.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4.2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2.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市(州)行政區域的,超出市(州)處置能力的。
4.2.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4.2.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2.4省認定的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3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3.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本市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4.3.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
4.3.3市級政府認定的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4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4.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1個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4.4.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4.3縣級認定的其他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5組織體系
5.1市應急指揮小組。市水務局成立市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小組)。
5.1.1市應急指揮小組組成:
市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局長擔任。
副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水產的副局長擔任。
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市水務局辦公室、財審科、執法支隊、市水產漁政站。
5.1.2市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5.1.2.1市應急指揮小組在省、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向省水產局、市政府和市重大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1.2.2協助有關部門和指導區、縣級應急指揮機構采取措施,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2.3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1.2.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技術鑒定等工作。
5.1.2.5根據需要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1.2.6審議批準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5.1.2.7成員單位職責
市水產漁政站:負責與市食安辦等市級部門聯系和銜接,負責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組織對養殖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相關技術鑒定和提出處置意見。組織協調應急處置,收集信息,動態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
市水務局辦公室:負責與市新聞辦等部門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
市局執法支隊:負責應急事故處置涉及政策法規和行政執法等工作。
市局財審科: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經費協調落實和管理。
5.2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5.2.1市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
5.2.2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
主任:由市水務局分管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副主任:由市水產漁政站長擔任。
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擔任。
5.2.3辦公室設在市水產站。
5.2.4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5.2.4.1貫徹落實省應急指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2.4.2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的發展態勢。
5.2.4.3研究協調解決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5.2.4.4經市應急指揮小組同意,為新聞機構提供事件有關信息。
5.2.4.5完成市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5.2.5市應急處置工作機構
5.2.5.1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市應急指揮小組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包括事故調查處置組、事故綜合組、專家咨詢組。
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在市應急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履行職責,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將有關事故進展及處理情況報告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5.2.5.2事故調查處置組組成和職責:事故調查處置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執法支隊、市水產漁政站參加。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組織協調事發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處置工作,督促相應措施的落實;召回有毒有害水產品并及時處置;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5.2.5.3事故綜合組組成和職責:事故綜合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計劃財務、宣傳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財審科參加。負責事故處置經費、物資保障、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
5.2.5.4專家咨詢組組成和職責:專家咨詢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科教的副局長擔任,市水產站、有關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等參加。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撐,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依據。
5.3區、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工作班子。
6運行機制
6.1日常監管
6.1.1市水產漁政站,牽頭制定和完善水產品產地質量安全應急管理相關辦法和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水產品入市前的藥物殘留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預警。
6.1.2區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2運行體系。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報告、舉報、通報制度。
6.2.1監測與預警: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開展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及時發布有關水產品藥物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信息。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水產養殖環節質量安全監管,根據水產品安全事故發生規律、特點和檢驗、監測、監督情況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向當地和有關部門預警報告,得到授權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毗鄰省(市)有關部門、各級有關部門的預警通報后,實施水產品安全預警。
6.2.2應急報告
6.2.2.1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當地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6.2.2.2報告程序。遵循從下至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發生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遲報、謊報。地方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同級和上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并及時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在接到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市應急指揮小組報告,并及時報省水產局、市政府,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2.2.3初次報告。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作好詳細文字記錄檔案。
6.2.2.4階段報告。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適時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6.2.2.5總結報告。根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級與響應,相應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處理后及時做出總結報告。包括事故鑒定結論、事故處理工作總結、事故發生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6.2.2.6舉報。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當地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單位、人員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行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
6.2.2.7應急通報。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本部門采取的措施、養殖環節應急監測結果及時報告當地、上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本級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
6.2.3風險評估。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如果原因復雜,應及時召開專家咨詢組會議,評估風險隱患,研究應對措施。
6.2.4應急監測。根據事故發生原因,開展水產品養殖環節質量安全風險應急監測,為調查事故原因提供參考。
7應急響應
7.1分級響應
7.1.1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四級,發生特別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I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II級應急響應,由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后,省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組織實施;發生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市決定并組織實施;發生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區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當地決定并組織實施。
高層次水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啟動后,低層次及其相關部門水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自然啟動。
當組織實施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領導下,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地組織救援并及時向省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省應急指揮小組快速向省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市政府和省應急指揮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區、縣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7.1.2市應急指揮小組在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市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相關工作。
7.1.3市、縣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的范圍、危害程度等,在當地政府、省水產局領導下,按照事發地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省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7.1.4響應升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著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并有難以控制的趨勢,危害嚴重時,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由上級政府審定后,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
7.1.5響應降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在短期內已迅速消除,不會有進一步擴散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由上級政府審定后,相應降低響應級別或者撤消預警。
7.2指揮協調。市應急指揮小組根據需要,或按照省、市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行動。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向市應急指揮小組提出應急處置建議。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7.3緊急處置。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領導下,根據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及時處置,事態惡化或反應級別上升,應制定緊急處置方案,報請省應急指揮小組同意后,依法迅速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7.4終結響應。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將按有關程序和要求終結。省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相關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7.5信息發布。市應急指揮小組根據市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外口徑,及時發布相關應急處置信息。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盡快消除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
8.2責任追究。對在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和瀆職等行為的,依法提出追責建議。
8.3總結報告。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小組。市水務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研究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措施,并報省水產局、市政府。
9應急保障
9.1信息保障。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承擔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
9.2人員保障。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會同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處理。
9.3技術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研究機構承擔。當發生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省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或相關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
9.4物資保障。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當地政府爭取并落實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經費、設施、設備和物資。
9.5演習演練。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突發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提高應急準備、協調應急響應能力。
9.6宣教培訓。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防范意識。加強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和行業應急處置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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