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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2017
引導語:為了很好地管理學校的安全制度,學校一般也會實施一些有關安全的責任書,下面小編整理了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一】
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體教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學校與將車輛停放校內的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其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無條件遵守執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或本單位教職工車輛外,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園。教職工親友車輛需進入校園內的,由教職工本人引領,按規定進入校園,停放于規劃車位。
二、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需進入校園時,須將《邵莊初中車輛出入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以便查驗,無此出入證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位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車輛不得駛入綜合樓前、操場、籃球場、餐廳前、教學樓前等學生經;顒拥膱鏊
四、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在校道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五、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摩托車在校內禁止搭人。校內禁鳴喇叭。
六、本校教職工,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不開賭氣車、英雄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七、嚴禁本校教職工以營利為目的用私家車搭載學生。尚處于實習駕駛期的教職工不得無償搭載學生。
八、自覺監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營運資質或車況不好的`、超載的車輛。
九、學校小超市、衛生室、食堂有業務來往的客戶,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十、對違反協議經警告不改的車主,學校將收回《邵莊初中車輛出入證》,拒絕該車入校。
十一、對駛入校園的車輛因駕駛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車主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邵莊初級中學(蓋章) 教師簽名:
XXX年11月17日 年 月 日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二】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并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暑假安全責任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并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鎮教育總支(蓋章):
學校(蓋章):
總支書記簽字:
校長簽字:
年月日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三】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2、教育并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年月日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四】
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為確保學生在學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保障學生切身利益,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學生應遵守: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顯車。
10、認真學習《書院中心小學交通安全守則》,加強安全意識。
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愿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責任措施。
5、做好與家長的聯系工作。
6、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責任班主任老師
年 班 學生
學生家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