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
甲方:年級(教研組)蹲點領導(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落實《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進一步強化學校以安全防范為主的綜合治理工作,確保集體財產和師生平安,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一級抓一級、一級包一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本責任書。各年級班主任為各班第一責任人,各科任教師為承擔教學任務班的第二責任人,負責落實本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工作。
一、依照上級教育部門規定和學校要求,乙方保證努力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1、按學校及年級內要求做好本班安全知識培訓、安全防范教育、管理工作,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發生。
2、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將其作為常規管理的重要內容來抓。通過班隊會、家長會、黑板報等形式,扎實有效的開展安全教育,同時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各班每學年出好安全教育專題黑板報二期,舉辦專題教育講座二次。每年的“安全教育周活動”有計劃、有重點、有落實,并做到活動有記錄。
3、開展經常性的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要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和學生的法制教育。
4、加強班級各種活動管理,認真組織學生在校內、校外的各種活動。校外活動要有書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報分管領導、校長審批,不得擅離職守,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5、教育學生在平時的交通及戶外活動中注意安全,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6、課間活動值班教師應及時糾正學生中的不安全行為,發現不安全事故應及時處理并及時上報,確保學生課間活動的安全。
7、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和管理,學生缺課要弄精原因,并及時報班主任或通知家長。
8、加強自身師德修養,不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學生,濾布不強行或變相強行有償家教、推銷教輔資料謀利等。
9、隨時加強安全防范,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上報,及時糾正學生中的不良行為,以防事故發生。
二、甲方依據上級教育部門規定和學校的要求,負責對乙方的綜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與考核,并實行獎罰。其獎懲辦法按《射洪縣映祥實驗學校教師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三、壓濾機濾布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年級(教研組)蹲點領導第一責任人簽字:
(簽字):第二責任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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