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精選7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責任書,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范圍、職責的文書。那么責任書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保證孩子安全,明確家長攜帶孩子參加活動時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特在以下方面達成共識:
一、外出活動為各位家長個人行為,由家長自發自愿組織,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出行方式、活動內容、費用支出等事項由參加活動的家長協商決定。
二、活動的發起人只是進行活動的發起與聯絡,對活動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或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參加活動的各位家長為活動責任人,對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參加活動期間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發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負責。如參加活動的家長、孩子發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孩子的`家長自行承擔。
四、家長應將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貫穿活動始終,活動期間確保采取必要的、足夠的安全措施保證孩子安全。家長應加強對自己孩子交通安全、游戲安全、防水、防火、防電、防綁架等教育,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
五、外出活動期間家長及其孩子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相關責任由發生糾紛者自己承擔,與活動發起人及參加活動的其他家長無關。
六、本責任書由參加活動的家長簽署后交活動發起人保存。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規范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并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著自愿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并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系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愿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后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并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范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并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后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并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后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后,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并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匯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一、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保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篇3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抓好幼兒園安全工作,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及幼兒園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校、園工作的首位,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把"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安全"作為校、園發展和管理的生命線。為了進一步增強學校和幼兒園園長"一崗雙責"的安全意識,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責任落實,特制定如下幼兒園園長安全管理責任,形成監督和防范的機制,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1、幼兒園園長要配合班主任、保育員及科任教師共同完成安全工作。
2、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管理、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
3、幼兒園園長要與班主任、保育員、科任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共同教育學生珍惜生命。
4、幼兒園園長要帶領幼兒園行政、值周教師認真履行職責,負責24小時值班。勤到操場、樓道、走廊及教室巡視。早上、中午、下午上學、放學到園門口值勤,對危及和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事故給予及時的制止和解決,防止事故的發生。
學生實習結束,應按規定時間返校。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返校的.,需及時通知本人輔導員或校內畢業指導教師說明情況,在征得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延期返校,并辦理相關手續。如學生本人擅自延期返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對日常的安全防范,要求"誰在崗,誰管理;誰出事,誰負責"。但在意外事故處理時,則必須按"誰遇上,誰處理;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
6、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幼兒園園長及其他管理人員不能隨意離開崗位,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認真落實各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并結合自己工作的特點和實際進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第一的觀念在老師們的頭腦中牢固樹立起來,從而形成園內講安全、班級抓安全、人人想安全的局面。經常宣傳道路安全、交通法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家長們也應時時刻刻以身作則。
8、隨時檢查,及早發現園內的種種潛在的危險因素,建立起高度的預見性、敏感性、主動性和警惕性等綜合防范意識,對安全管理不能留死角。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校長、幼兒園園長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校長(簽字蓋章):
幼兒園園長(簽字蓋章):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篇4
為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共同搞好幼兒園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保教環境,保障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頒發的《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園實際,為明確責任,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安全職責:
1、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上午7:30到園,下午4:00家長按時到幼兒園接幼兒。
2、堅持幼兒入園健康狀況檢查,若幼兒感冒、發熱、咳嗽或其他疾病,待治愈后方可入園。
3、幼兒屬過敏體質(心臟病、手術后特殊疾病等)和身體不適等情況,家長要及時告知本班教師,防止意外發生。
4、家長的手機必須保持開機,保證聯絡暢通,以便幼兒有事能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如因聯絡不暢通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長負責,家長接電話后應及時到幼兒園。
5、周五回家和周一返園,家長應帶孩子乘坐安全車輛,拒絕乘坐"三無"車輛。如果家長騎摩托車接、送幼兒須有駕駛證,且佩戴頭盔,做到不超速、不超員、不酒后駕車。
6、家長應配合幼兒園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每周堅持為孩子洗澡、換洗衣服和被褥,發現自己的孩子患傳染病后要及時報告幼兒園老師和隔離治療,治愈后在送到幼兒園。
7、我園不代替家長給孩子喂藥,若患慢性疾病需要服藥的幼兒,家長必須和幼兒園教師簽訂服藥委托書,并在藥品包裝上寫清幼兒的姓名、藥品名稱、服用計量、服用時間。
8、配合幼兒園做好入園安全檢查工作,幼兒不得佩戴任何首飾、掛件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園,謹防發生意外事故。
9、家長接送幼兒或召開家長會時,不得攜帶任何犬類動物入園,防止病菌入侵及發生意外。
10、做文明家長,做孩子的表率,不在園內吸煙。講究衛生,不亂扔垃圾,維護園所清潔。
11、把安全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一項重點,積極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宣傳工作,教給孩子有關安全的常規,教育幼兒遵紀守法,不斷培養和提高幼兒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識和救護能力(有關調查顯示,事故起因40%是由于孩子調皮造成的)。
12、孩子間發生矛盾糾紛、事故等,應向班級教師和幼兒園反映,共同協商解決,不得隨意爭吵,更不得實施侵害幼兒及教職工權益的任何行動。
13、不帶孩子到不安全的地方,不帶孩子到有損身心健康和成長的地方,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和無證攤點的食物。
二、幼兒園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防止和消除園所安全隱患。
2、在日常教育教學工作中,隨時對在園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自救自護教育并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對在園孩子提供安全的教具、學具、生活設施設備,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和飲用水,如幼兒發生食物中毒,由疾控中心檢測結果為準。
4、對患有不適應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疾病的教職工,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
5、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不組織和安排與幼兒年齡和認知能力不相符的勞動、體育和其他活動。同時,對有特異體制和身體不適的幼兒給予照顧。
6、熱愛孩子,遵守教師師德、職業道德的相關規定,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7、對幼兒的危險行為進行及時的管理、告誡和制止。
8、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措施救助愛傷害的幼兒,并及時告知監護人。
三、安全責任的界定:
1、父母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其法定監護權不因幼兒的入園而轉移,監護人應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幼兒園對入園幼兒有教育管理的責任和義務,幼兒在園期間,幼兒園應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幼兒在園期間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幼兒園未盡到管理責任的,適當減輕監護人的賠償責任。解決賠償糾紛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應的原則,及時、妥善處理。
3、幼兒在幼兒園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幼兒有過錯或過失的,按幼兒園過錯的大小確定幼兒園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幼兒園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幼兒園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幼兒設施有關,但幼兒園設施并無產品缺陷;
。2)幼兒園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的災害。
5、嚴禁教職工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工和幼兒園共同負責,幼兒園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工進行紀律處分或追究民事責任,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地,行正常的批評教育,不屬于體罰和變相體罰。
6、幼兒園開展園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幼兒園應承擔責任;因幼兒不遵守紀律、不聽指揮、教育,自己造成意外傷害的,監護人承擔主要責任。
7、幼兒園嚴禁幼兒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利刀具、鈍器等。如不聽制止、教育由此引發賠償糾紛,由監護人承擔主要責任;幼兒園、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教育的,幼兒園承擔相應責任。
8、幼兒園必須加強園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和檢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如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清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幼兒傷害的,由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
9、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幼兒園承擔責任。
10、教職員工從事非幼兒園公務而發生的幼兒事故,其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11、監護人應將教育孩子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和紀律作為家庭教育的一項常規性工作,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幼兒人身傷害的,由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
。ㄒ唬、幼兒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監護人未向幼兒園履行告知義務的;
。ǘ⒂變涸诩议L接送入園、離園途中發生的;
。ㄈ┕澕偃掌陂g,幼兒在園外或者未經幼兒園同意自行到園內玩耍發生的;
。ㄋ模儆變簣@管理職責發生的。
12、己投保的幼兒在幼兒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幼兒園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事宜。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家、園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至幼兒畢業止,若幼兒轉學或提前畢業,該協議自動終止。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篇5
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保證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校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責任書,望家長全力配合。
一、請家長嚴格按照我校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孩子,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我校實行接送卡制度,早晨來校送幼兒到教師手中領取幼兒專用接送卡,中午下午憑卡接幼兒并簽字。請家長妥善保管此卡.如果未帶接送卡,接送人必須出具身份證件經教師確認后才能接走幼兒。若因家長不執行本制度造成的.后果由家長負責。
三、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校。幼兒來校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打火機等物品,易堵塞幼兒呼吸道的食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四、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曠課、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校,請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并備案。
五、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并交付接送卡、身份證件。
六、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為保證孩子離校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
。1)請在接送孩子時能盡快離校,不要長時間逗留。如需帶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2)穿行校校時教育幼兒愛校校內的設施,提醒幼兒逐級行走,不跑不跳,安全行走,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3)請家長教育幼兒不得將校內的物品拿走。
七、家長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孩子,不得早到、遲到。如遇特殊天氣,孩子不到校,但家長必須電話向幼兒校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必須積極穩妥,確保安全。
八、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家長如無特殊情況不要探視孩子。
九、幼兒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十、有效期限:從入校開始至離校升入一年級結束(含中途退校)。
蘇溝小學
2017年2月13日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篇6
為確保幼兒在寒假中的人身安全,使幼兒全面、健康的發展,加強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樹立“安全第一”意識是十分必要的。為了更好地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方面教育的作用,我園擬定了xx年寒假安全責任書如下,希望家長積極配合學校教育、督促幼兒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一、xx年寒假由xx年xx月xx日(臘月xx)開始至xx年xx月xx日(正月xx)結束,xx月xx日上午8:00返園。(若返園時間更改,將另行通知)
二、注意交通安全:幼兒不準在公路上玩耍、打鬧,要靠右行走,不越過白線,橫穿馬路注意來往車輛,遵守交通法規。
三、嚴禁到河、灣、水庫等地方滑冰或游玩,不準到采沙、采礦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四、幼兒出村須有家長帶領,不得單獨外出,不私自和陌生人接觸。
五、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食暴飲,不購買無照商販的食品;注意安全用電,不亂動電器;不玩刀具,玩具槍等危險物品;不玩火,不燃放煙花爆竹。
六、幼兒在家長的'指導下要經常學習一些安全自護知識,提高自我防范意識。
七、在落實安全責任書的過程中,如有意外事故發生,及時互通情況,逐級反映,不可延誤。(電話:xxxxxxxxxxx)
八、幼兒家長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幼兒寒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并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幼兒寒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觸電等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若家長疏于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在假期期間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長和幼兒承擔,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本責任書家長簽名,等開學后由幼兒交還老師存檔。
班主任(簽名)
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堅持以人為本,盡最大努力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暫住創造良好的條件。本著“預防第一,安全第一”的管理原則,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公司會盡到以下責任創造安全環境:
1、為員工及小孩提供無安全隱患的房屋居住;
2、負責在宿舍區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3、負責告知員工和家屬及小孩的安全知識;
4、負責對員工和家屬提出的安全隱患區域及時整改。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您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員工家屬在公司居住期間,公司員工必須切實履行以下對孩子的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宿舍入住時必須到公司行政部進行登記,登記時注明進廠時間。
2、員工家屬及小孩必須遵守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飲食、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或者以言傳身教的方式增強孩子們的安全意識;
3、員工的家屬及小孩嚴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和施工區域,不聽勸告者如有事故發生,監護人、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與公司無關。
4、對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域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安全隱患。
5、嚴禁到公司消防水池、井口邊、臨時建筑物下等容易對人造成損傷的地方活動。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嚴禁隨意變更宿舍的設施、設備及物品。人為原因的事故發生都有當事人和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與公司無關。
8、如有違反規定及因自己監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所有責任由員工自己承擔,與公司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上內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員工家屬及小孩離廠時自動失效。
各位家長,公司與您均有一個相同的心愿,那就是讓您的孩子健康成長,為了這一共同的目標,讓我們一起努力。
家長簽字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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