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的文書。你所接觸過的責任書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乘車安全責任書1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進行,防范乘車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現由我校(甲方)與________學生家長(乙方)簽定乘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按我校規定時間: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早上:__________接,下午:__________送。
2、如有接送地點變更或新到同學的必須與學校及隨車教師達成協議后,有安排的情況下帶好第一次接送路線及站點。
3、如果沒有按我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到校上課。
4、如果家長沒有準時到乘車地點接送學生,校車將把學生帶回學校,請家長來校接學生回家。
5、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按時間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6、如家長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而又不需要校車帶回學校的,請家長直接找班主任和隨車教師協商。
7、學生早晨候車期間和晚上放學下車回家途中,家長要加強監管,防止意外發生或去網吧、走同學、與不三不四的人接觸玩耍等。
8、乘車期間不聽隨車教師的指揮違反規定的安全責任自負。
9、上下車不得擁擠,秩序、觀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
10、乘車學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學校規定乘車,其責任自負。
11、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不退任何費用并處以本期不能乘車。
12、乘車同學候車期間必須排隊、佩戴?、紅領巾,否則,隨車教師有權拒絕上車。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學期末。)
此致
敬禮!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2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向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后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么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系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于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消防安全責任書)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后系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此致
敬禮!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3
學生安全不僅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確保接送學生途中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學生遵守作息時間(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離校,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隨意留宿他家,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責任。
二、家長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騎車時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并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家長駕駛車輛順路接送別家孩子,如果出現此類現象,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該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五、家長在學到校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規定的區域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學生時間。
七、學生因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及離校必須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及時聯系。
此致
敬禮!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4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準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并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孩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接送車輛按規定停在指定區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5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校的交通安全管理,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主與學生家長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勤車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后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3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客貨混載,不乘客與學生混載,因車主及司機違章時一切后果由車主負責。
三、學校送隊上車后,車主要管理好乘車學生,車上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均由車主負責。
四、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早7:00前送到學校,晚4:00前接走學生)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自行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五、車主每日及時清點學生人數,因疏忽落下學生的,車主負責接送學生。
六、家長必須接送學生,學生上車前、下車后,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孩子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6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班主任責任
1、學校沒有設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4、學校開校門時間: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長不要把學生提前送到學校。
二、學生家長責任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了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著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并保存好交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范事故的發生,更能在意外發生后有效維權。
三、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所乘坐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象應立即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3、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酒后駕駛。
4、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五、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7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學生家長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教育部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則等基本安全常識。
2、學校必須定期召開安全教育形勢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掌握上級關于學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勢、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要搭乘其他農用車輛。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檢查人員發現非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必須制止自己未滿12周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要對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上學、下學全程負責。
2、家長教育并保證自己的孩子上學、下學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不違章違規。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緊密配合,堅決執行學校制定的關于學生乘車安全等有關規定。保證孩子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4、家長私自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如在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其他群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教師不負任何責任,由家長全部負責。
5、家長發現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或超員現象,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6、家長在為孩子選擇乘坐車輛時,一定要幫助孩子識別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都應具有交通部門簽發的營運合格證,并有行駛證,年檢合格證,車牌營運標識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都將視為非法車輛,家長要注意識別、叮囑孩子堅決不乘此類黑車。
7、對于專門乘坐接送學生的車輛的,家長應與車主簽訂有關協議,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擁擠車,不乘坐超速車,同時注意遵守乘車協議,在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凡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學生傷亡的,后果由學生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該經常性地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情況等,并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學生家長雙方對以上責任無異議后,簽字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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