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責任書,責任書是寫明責任、針對不同的部門的文書。一般責任書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1
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61號令)的精神,貫徹《消防法》“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結合我賓館的實際情況,賓館保安部特與賓館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確保賓館財產及廣大顧客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一防火安全
一、執行國家消防法“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61號令”第二章、第七條規定,保安部經理為賓館保安部消防安全管理人(即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對保安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保安部經理負責賓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隊員由全員組成)負責賓館全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部專職消防人員負責賓館消防業務指導。
三、保安部應將消防安全責任化,分解到班組,落實到人。
四、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消防業務技能,使每位員工做到“四懂、四會、四熟悉”。
五、嚴格執行《賓館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周開展火險隱患檢查工作。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暢,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能否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5、其它安全消防情況。
對以上組織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檢查情況要做出詳細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六、定期組織賓館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部門火險隱患,下達《火險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保安部經理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匯報總經理,并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
七、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必須經保安部批準。在保安部派出消防人員現場監護的情況下,才可明火作業。
八、保安部員工必須熟悉賓館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保證在火險突發事件中,能夠正常使用。
九、消防監控報警,保安員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把火患消滅在萌芽中。
十、保安部應每天檢查賓館消防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上報。
十一、保安部應嚴格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賓館制定的各項消防規章制度,貫徹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二治安安全
一、保安部組建安全保衛小組,負責賓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保安部經理負責賓館員工的法制教育,做好治安三防工作,提高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防止內盜事件的發生。
三、監控室是賓館重要崗位,要保證監控設備能夠正常運轉,值班人員24小時監控,不得脫崗、串崗,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四、保安部夜間值班人員需巡視各部門有無異常情況,并做好記錄。
五、賓館如果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后,應及時趕到現場,防止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的同時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六、賓館物品外運必須報保安部經理,由保安部人員確認后方可放行。
七、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當班保安員全權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發生任何情況,保安員應及時上報并做好相關記錄。
八、保安部經理負責制定賓館長、短期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訂賓館長、短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九、保安部對賓館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應每周向領導匯報一次,并提出改進意見,確保賓館消防、安全。
附:
一、發生一切事故均由當事人、部門經理、賓館共同承擔責任。但部門經理為該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如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辭職、離職或調職等,由接任者繼續履行本消防、安全目標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四、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解釋權歸賓館。其它未盡事宜,由賓館另行發文,文件與本責任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責任書XXX有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2
保安部是酒店的安全保衛部門,是負責酒店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保障酒店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
酒店的安全工作,同酒店的命運息息相關,因此,為明確保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1、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并辦好交接班手續。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兩班員工承擔,兩個班長各承擔50%。
2、嚴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續。若因門衛崗把關不嚴造成物品流失,所流失物品由財務部評估其價值,由門衛崗保安員承擔賠償責任。
3、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于保安員沒有認真履行“車輛出入手續”且未認真巡查而造成車輛被盜或人為破壞,一切責任由當值保安負責。
4、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若由于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搶劫、盜竊、火災等,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5、消防中心保安員應每天檢查酒店消防設備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設備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設備異常而出現火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6、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酒店仔細徹底巡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生盜竊、兇殺、火災等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7、酒店發生盜情或火情,保安員接警后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保安部負責人負20%督導不嚴責任。
10、保安部負責人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若因沒制訂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11、部門負責人需對酒店每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12、部門負責人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匯報總經理,并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否則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13、部門負責人應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規范保安部各位員工,若因部門負責人督導不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內部無組織、無紀律,發生有關責任事故,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14、保安部員工若因維護酒店利益而身體受到傷害,則酒店負責一切醫療費用,直到身體恢復且正常上崗為止。致殘或死亡則按國家規定處理。
15、保安部員工若非因公致傷、致殘或死亡,一切責任自負,與酒店無關。
16、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
1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18、本責任書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19、若一年內責任范圍內無責任事故發生,年終獎部門元。
XXX
XXXX年XX月XX日
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3
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海雅百貨商場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商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保安部是單位的安全保衛部門,是負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秩序,保障單位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為明確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辦好交接班手續。
二、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若由于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火災,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三、消防安全控制室保安員應每天檢查單位消防設備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設備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設備異常而出現火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四、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單位仔細徹底檢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火災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五、單位發生火災事故,保安員接警后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
六、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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