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隨車照管員的責任書(通用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強化及責任,明確目標方向。那么擬定責任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車隨車照管員的責任書(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責任書1
為了保證坐車學生安全上學返家,跟車教師必須盡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 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下午接送時一定要看到家長拿了接送卡,方可讓家長接走幼兒,如果沒有拿接送卡不得讓家長接走幼兒;如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幼兒隨車返園。如錯接或丟失幼兒,一律由跟車老師和司機負責。
二、 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早上接幼兒時要向家長、小朋友說早上好,并下車把孩子抱上車然后跟家長說再見。下午送幼兒回家時,跟車老師到一接送點要下車把孩子抱下車給家長并說再見。
三、 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車門旁這個座位,以便抱幼兒上下車。在車上,跟車老師要照顧好車上幼兒,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 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 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盡量不要出現遺漏現象;在車上,老師要檢查孩子是否有受傷、是否整理好衣褲、鞋子,是否有尿濕現象。
六、跟車老師在開關車門時要注意幼兒的手、腳、頭等,以免車門壓傷。
七、 每次幼兒接到幼兒園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八、 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
九、 跟車老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行車途中不得和司機閑聊,高度注意行車安全;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開車門抱幼兒下車。
十、 如出現安全事故,取消當月安全獎,并負相應責任。
責任人:
日期: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責任書2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xxxx-xxx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責任書3
為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后方可發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并扣5元每次。
二、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責任人:
日期: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責任書4
為了保證坐車幼兒安全上園返家,跟車教師必須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人員固定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才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
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車輛行駛途中,跟車老師必須做到:
a、經常提醒孩子坐好扶穩;
b、檢查孩子有無帶小刀、剪刀或其它尖銳的物品來園并及時把它是收起來;
c、經常檢查車窗有無被孩子打開,提醒孩子頭、手不能伸出窗外;
d、經常提醒孩子不要把鉛筆、本子等拿出來玩;
e、經常提醒孩子不能打架、有事要告訴老師;
f、提醒孩子不要在車上走動。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如一期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教師每人每月1元(按坐車幼兒)。
十、如出現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一切從孩子的安全出發,以防為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教師上課期間不準隨便離開教室,課堂上除教幼兒知識外,還要負責幼兒上課期間的人身安全,教師對幼兒一定要細心、耐心和愛心,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若在本節課幼兒受到傷害,由本節課教師向家長解釋,并根據幼兒受傷害程度處理。
十一、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十二、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責任人:
日期: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責任書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幼兒園安全工作監督管理方針,切實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層層簽訂《幼兒園安全工作崗位責任書》,以提高幼兒園各崗位人員的安全意識、強化崗位職責,杜絕幼兒園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1.寶寶車跟班老師與家長要當面交接幼兒。如家長委托他人接送孩子,要提前告知,實行三方通話確認;如果家長沒有準點到達接送地點,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須帶幼兒隨車返園。
2.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3.寶寶車跟班老師一定要坐在車子的后面,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等現象的.發生,隨時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4.幼兒上車時,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職責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三問、四查,嚴禁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裝飾物、糖果等物品上車。
5.幼兒上車后,要仔細清點人數,確定無誤方可通知駕駛員開車,嚴禁出現遺漏現象。
6.幼兒下車更要仔細清點人數,并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拉網式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杜絕把幼兒滯留在車上的事故出現。
7.要認真記錄家長交待的事情如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拒絕代收、退現金、藥品補品。
8.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
9.幼兒上下車時,要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監管與追究
1.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幼兒園的規章管理制度,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與考核。
2.因安全意識淡薄、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應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1.本責任書有效期為一年。
2.責任書由分管領導、崗位責任人雙方簽字后生效。
3.責任書一式二份,分管領導、崗位責任人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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