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校車安全責任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責任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提升我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擬起責任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年校車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年校車安全責任書1
為了加強對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有合法手續,司機有駕駛證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驗,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二、司機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司機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上下車一律?吭诎踩_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孩子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學生。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自負,不允許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時間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要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打私人電話。
十、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對不遵守乘車紀律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系,爭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十二、學生接送車輛的司機有義務在學生上車后愛護學生,為學生服好務,不得恐嚇學生,但對不聽從安排的學生要及時教育。
十三、接送學生車輛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在校門口接送學生。
本責任狀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20xx年7月3日
責任人:
日期:
年校車安全責任書2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看好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強化安全意識。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跟車或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為確保學校校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特別定此責任書。
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跟車車老師各執一份。
簽名:
日期:
年校車安全責任書3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并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并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核,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了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并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校方:
家長:
20xx年2月26日
年校車安全責任書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乘坐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
2、班主任老師對全班學生的上學放學交通情況進行查驗。
3、禁止在校園內騎車。
家長方面:
1、保證讓學生乘坐合格車輛,不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家長要親自接送徒步的學生上、放學。
4、學生年齡不滿12周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未滿16周歲,不準騎電動車上、放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或電瓶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自行車或電瓶車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6、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責任人:
日期:
年校車安全責任書5
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和諧的乘車環境,確保孩子的安全,在學校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請各位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做好乘車學生的安全工作。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期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
2、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賭氣車。每個車輛安排一位跟車老師,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3、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學生一定要按時定點按規定線路候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發生事故,責任由家長自負。
4. 校車行駛途中,學生在車廂內嚴禁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點時,待車停穩后,學生方可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6. 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7. 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遵守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后如家長不來接該生,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8. 以上雙方職責,如不按要求執行,而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學生班級姓名: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
家長電話: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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