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提升我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責任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后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爬在樓道欄桿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臺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桿上和窗臺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桿下玩耍。否則,造成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范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沖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后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家長要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教育孩子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信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家長接送學生時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占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車輛。
5、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學、放學乘車,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時,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6、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滿12周歲,禁止騎自行車上路,更不得騎摩托車。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占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后通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長要教育孩子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8、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發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匯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3
安全是學生家庭幸福、快樂學習、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積極人生態度。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同學簽定如下安全承諾書,內容如下:
本人鄭重承諾,在校期間嚴格遵守學校下列安全要求:
一、提高自我防范、保護能力,增強防火、防盜、防騙、防毒、防意外傷害意識。
二、不參與賭博、酗酒、打架斗毆、聚眾起哄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嚴格遵循學校軍訓、實驗、勞動、體育等實踐教學課程操作規程,外出實習、見習期間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條例。
四、在公寓內不吸煙、酗酒、點蠟燭、放鞭炮、使用明火;不亂接電源線、網線和使用違規用電器,使用電器時,本人必須在場,做到"人走電關";不使用酒精爐、煤氣爐;不在宿舍經商,拒絕推銷人員進出宿舍;休息或離開宿舍時隨手關門;未經學校批準,不在校外租房居住,不遲歸,不夜不歸宿,不在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不豢養寵物。
五、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在馬路打鬧嬉戲,過馬路走天橋或斑馬線;不乘坐"三無"車輛。
六、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管理法律法規,不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他人聲譽的活動;不通宵上網;不瀏覽非法網頁;不沉湎網絡游戲。
七、熱愛生活,珍愛生命,正確面對困難與挫折,理智處理情感問題和矛盾糾紛,保持身心健康。
八、不隨意將自己的信息告訴陌生人,不輕信網絡朋友,不貪圖意外之財,不參與傳銷組織。外出求職應聘、勤工助學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謹防上當受騙和人身傷害。
九、不單獨到山上、河灣或偏僻處學習、游玩;不私自下河游泳或從事其他冒險活動;不擅自組織或參與未經學校允許的各種外出旅游活動。
十、不到無正規營業執照、無衛生保證的攤點用餐。有病及時就醫,需要幫助時及時告知老師。
上述承諾,本人將嚴格遵行,如有違反,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和后果。
(注:本安全承諾一式兩份,學院、學生各執一份)
學院年級專業
學生(簽字):
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4
為使學校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實,促進社會、家庭、學校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視,依法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各班級、各位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宣傳政府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貫徹"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減少傷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學生嚴格遵守本責任狀,關注子女在家與在校的活動,不得允許學生參加有礙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動。
三、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長教誨,自覺履行下列各項規定,關愛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
(1)學生不得私自到水庫、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戲水。
(2)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和農用車輛。
(3)禁止學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毆、偷竊他人財物、破壞公共財物。嚴禁學生帶鞭炮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學生不得帶明火進入校園,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籠、蠟燭等。
(5)家長要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不衛生的食物,杜絕食品中毒事故發生。
(6)學生不得進入游戲機室、網吧等不宜涉足的營業性娛樂性的場所。
(7)在校園內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樓道不擁擠,應自覺維護秩序,不爭先恐后。
四、學生因不遵守學校各項制度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班主任、學生家長、學校簽字(蓋章),有效期一學年。
學校簽章: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簽名: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5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范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范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
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6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布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使用蚊香須擺放于安全處。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墻、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斗毆、打群架。
第七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第八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保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絡安全工作及匯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 級 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 紀保委員
生活委員 學習委員
生活委員 體育委員
各寢室長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7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F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學生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并做好與學校、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7、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性能完好。
8、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幼兒園(章)
校長、園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手。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8
尊敬的家長: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蚪處煵划斣斐傻陌踩鹿,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包括擅自翻墻外出、請假未按時間回校銷假等)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蛘咦孕械叫0l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
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心理、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6、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布有溝渠池塘,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
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范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a、不準騎摩托車、電動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b、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并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監督好子女按時回家,不在外留宿等。
。ù素熑螘皇蕉,學校、家長各一份。此責任書至學生本學年結業前有效。)
甲方: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
學校
20xx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9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4、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5、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并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12周歲以下小學生不許騎自行車上下學,不許在上下學路上追逐打鬧。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出現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6、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性能完好。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章):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學生簽字:
20xx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0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電器。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布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廁所、綜合樓,街巷,野外等室內外場所吸煙。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墻、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斗毆、打群架。
第七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八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老師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律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律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絡安全工作及匯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 級 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 : 紀律委員:
生活委員: 學習委員: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1
為了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蜃孕械叫0l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宿舍未經學校允許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傷害)
7、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麻武鄉中心小學
X年8月28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2
各位家長: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蚪處煵划斣斐傻陌踩鹿,學;蚶蠋煂⒏鶕嘘P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騎自行車或摩托車的;
3、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蛘咦孕械叫0l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或家長自愿與船(車)工聯系租船(車)的。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監護子女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對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堅決抵制和斗爭。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海邊,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江、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范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公路鐵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1)、不準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2)、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3)、注意鐵路行走安全,不走鐵軌,不在鐵路沿線放風箏、打跳、玩耍等,聽見火車聲音提前讓道。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并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冷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加強寄宿生管理:學校對住校男女生分別封閉管理,實行學校領導任課教師每天堅持查夜,負責學生安全管理,家長要督促學生嚴格執行學校的住校生管理辦法。
6、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
x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小學(蓋章)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3
為了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宿舍未經學校允許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傷害)
7、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xxx
班主任簽字:xxx
學校負責人簽字:xxx
麻武鄉中心小學
xx年8月28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4
__________學生家長:
你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學生的人身安全,關系到學校的`安定,維系著家庭的幸福。為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學校呼吁每個家庭和全社會都來關心學生的安全。學校要求每個學生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做好下列九項工作,若不重視,釀成事故,家長自負責任:
一、每個家長都要高度重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檢查防范工作。
二、教育和引導學生勤奮學習,遵紀守法,不尋釁滋事,不打架斗毆,以免發生違法行為或人身傷害,造成終生遺憾。
三、教育學生自覺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按時作息,遵規守紀,不食霉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正確使用蜂窩煤爐、煤氣爐,嚴防煤氣中毒。
四、每個家長應對學生往返學校途中的交通安全負總責,并做好時令安全教育,如遇暴雪、暴雨、凍雨、大風、強雷電、強沙塵暴、霧霾等極端天氣時,家長要接送孩子上學,確保孩子來回路上安全。嚴禁學生夏秋上樹、玩水,冬春玩火、玩電,嚴禁學生騎自行車,杜絕不安全漏洞。校外發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所以家長要高度重視安全事故的防范,防患于未然。
五、家長對孩子原發和突發疾病要告知班主任,及時給班主任請假,互相配合,細致觀察,有效治療。
六、家長接到學!都议L通知書》時,應按規定時限到校協同處理學生在校突發性問題。
七、家長要嚴格教育孩子節假日和放學以后不能下河游泳,如出現不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八、家長要教育學生按時到校,不要來的過早,早上7:20準時開大門,11:55放學,下午1:30上課,5:20放學,在校期間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出了校門由家長負責學生安全。
九、每個家長要以極端負責的態度,長期做好扎實、細致的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子女健康成長,使其成為社會的人才,祖國的棟梁。
年9月1日
班主任簽名:家長簽名: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5
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蚪處煵划斣斐傻陌踩鹿剩瑢W;蚶蠋煂⒏鶕幎ǔ袚鄳呢熑巍
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蛘咦孕械叫0l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x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劉寨小學(蓋章):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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