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責任書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努力實現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中安全生產無事故,現由公司第一安全生產責任人(經理)代表公司與項目經理部第一安全生產責任人(項目經理)簽訂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書。
1、考核范圍
公司承建的工程項目 中職工人身安全、生活設施、生產設施、機械設備、環境保護、廠內消防及衛生疫情等。
2、考核原則
2.1在公司負責施工生產的工程現場,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2.2 遵循工程施工的客觀規律,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消除潛在事故隱患,關心員工生活,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2.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通過集體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預防,任何隱患都可以控制。
3、目標管理內容
3.1 努力實現“八個為零”,即人身重傷及以上傷害事故為零,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重大火災事故為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為零,重大職業中毒事故為零,重大建(構)筑物跨塌事故為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為零,重大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為零。
3.2 不發生放射源泄漏、丟失和被盜等突發環境事件。
3.3 不發生污水、噪聲和廢棄物等污染環境事件。
3.4 不發生業主、社會相關方和員工對環境問題的重大投訴。
3.5 控制輕傷和嚴懲未遂事故,不瞞報或故意延報事故。
3.6 竣工項目通過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達標現場”驗評考核。
4、責任書的考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雙方責任
5.1 公司
5.1.1 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工作條例、施工標準及其它要求進行收集與整理,及時進行傳遞,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5.1.2及時制定、發布工程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文件,并監督與指導管理標準的貫徹與落實。
5.1.3 監督、指導各項目的安全工作,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性意見與建議。
5.1.4 按照《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管理規定》,對人員輕傷及以上傷害事故、機械設備事故、重大交通和火災等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與處理。
5.2 項目經理部
5.2.1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來抓,按照公司要求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5.2.2 組織編制項目安全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組織編制并審批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5.2.3 監督檢查并考核施工分包方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5.2.4 及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活動,堅持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5.2.5 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組織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
5.2.6 監督各施工隊伍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規程規定和規章制度,保持工程現場的良好施工局面。
5.2.7 堅持安全月報表制度,在規定日期前報送當月安全報表及補充報表。
5.2.8 發生事故及時報,不瞞報或拖延上報,對嚴重未遂事故及時進行調查、分析與處理。
6、考核
6.1 公司堅持“安全一票否決”的原則,在每年年初進行統一兌現。
6.2綜合考核的基準分均為100分,考核項直接在基準分上進行累計。
6.3 考核方法:考核包括現場管理和事故考核兩部分。
6.3.1 事故考核標準
6.3.1.1發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重傷二人以上(含二人)扣100分。
6.3.1.2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或一次輕傷三人以上(含三人)扣50分。
6.3.1.3發生輕傷事故扣10分/人。
6.3.1.4發生機電設備事故、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廠內交通事故、重大建(構)筑物跨塌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扣10分,直接經濟損失超過二萬元每增加一萬元加扣10分。
6.3.1.5發生重大職業衛生傷害事故、重大衛生防疫事件扣10分/人。
6.3.2 現場管理考核標準
6.3.2.1 現場負責人沒有組織召開月度安全工作例會,每次扣5分。
6.3.2.2 現場負責人沒有組織進行月度安全檢查,每次扣5分。
6.3.3.3 上級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整改,或弄虛作假,每項扣5分。
6.3.3.4 沒有在規定時期內上報安全資料,每份扣2分。
6.3.3.5 應組織開展的專項活動沒有得到部署、實施,每項扣10分。
6.4 獎懲
6.4.1綜合考評分在80分以上的予以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6.4.1.1考評分在90分以上的,獎勵項目經理部10000元。
6.4.1.2考評分在85-90分的,獎勵項目經理部8000元。
6.4.1.3考評分在80-84分的,獎勵項目經理部5000元。
6.4.2 項目綜合考核分低于70分的,處罰項目領導班子2000元/人。
7、其他事宜
7.1重傷事故按《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勞保久字第56號)的通知執行。
7.2安全監察部負責具體的監督與考核工作。
7.3 對于在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方面做出特殊貢獻的集體與個人,依據公司的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公司第一安全責任人簽名:
(公 章)
年 月 日
項目第一安全責任人簽名:
項目領導班子成員簽名: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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