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崗位安全責任書
一、財務部人員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深化安全生產的“雙基”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并自覺接受監督;
3、財務部要做好財務帳簿、保險柜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積極協助其它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4、嚴格執行已制定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確定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保證資金到位;
5、加強對材料庫的管理工作,確保生產物資的安全與供應;
6、做好應急材料的供應工作,對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物資,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從快進行采購,確保應急材料及時到位;
7、加強對采購工作的控制和供應商的評定,確保采購物資符合SHE要求;
8、加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財務賬薄等妥善保管,做好“四防”工作;
9、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教育活動;
10、做好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四防”工作落到實處;
11、庫房內各種材料要整齊排放,合格品與不合格品要分開存放并有標識,以防出現誤使用不合格品;
12、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向相關方施加SHE影響。
二、目標:
1、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計劃參加培訓率達90%。
3、部門辦公區域重大危險源控制率100%。
4、采購物資SHE符合率達100%。
三、獎懲辦法:
1、年內公司將對以上目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要求的,進行表彰獎勵,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公司視情節給予處罰。
2、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完成年度目標,可評為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
3、對未達標的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公司給予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對于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員,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區域內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人簽字: 日期:
部門主任簽字: 日期:
【財務崗位安全責任書】相關文章:
財務崗位責任書01-24
安全崗位責任書01-12
財務崗位責任書(6篇)01-24
財務崗位責任書6篇01-24
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10篇01-30
安全崗位責任書(15篇)01-22
安全崗位責任書15篇01-22
保育員崗位安全責任書-責任書01-14
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書-責任書01-14
關于財務人員崗位責任書范文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