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接一:海外人才按項目類別分區排號,身后放著項目簡介展板,供咨詢洽談者了解參考,這種方式值得借鑒。
近日,浙江杭州舉辦了第四屆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大會。23個國家或地區的447名海外留學人員和20個海外社團攜487個創業創新項目參會,浙江省86家政府相關部門及512家地方企業等到場洽談合作。大會現場,筆者與部分參會人員交流時發現,“資”(資本)與“智”(人才)洽談對接時存在兩個難點。
對接二:海歸博士劉哲(左一)與咨詢項目人員共同探討靶向癌細胞診治的相關問題。
人才嘆:共擔風險出資金 壓力大
“最主要的就是資金問題,上午來咨詢的各區縣開發區,在政策上一般要求創業個人有匹配資金,比如政府出500萬元,科研人員也要出500萬元。”美國華盛頓大學醫學教授李福勝說,“一般來說,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專家或教授,很少有這么多錢,個人也沒有能力承擔這個風險。”對此,來自英國的鐘初華博士也很無奈:“政策非常好,就是要求匹配資金難倒了很多人。”一些園區向鐘初華伸出了橄欖枝,都被他拒絕了,“我有一支科研團隊,我們需要的是落地創業,而不是我自己去加盟。”
“資金匹配政策,很多地方都提出來了,幾年前還不是這樣,現在基本上都是這樣。”全歐華人專業協會聯合會秘書長邢斌說。2011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關于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意見》提出:留學人員企業一般要由留學人員擔任企業法人代表,或者留學人員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的30%以上。北京、上海、廣東等省市發布的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創業的公告中,皆有相關要求,部分省市要求個人投入資金不得低于政府的投資額。邢斌說:“制定這項政策,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之前一段時期,國內的政策相對寬松,門檻比較低,這樣不管有沒有能力,大量的人回來創業。”這產生了一個較大的問題,很多人獲得了政府提供的資金后,不能很好地掌握資金的運用,項目出現資金斷流后就沒有發展下去。“第二個原因在于創業的失敗率很高,如果沒有資金門檻限制,海外人才帶項目回來即可獲得資助創業,可能造成很大的資金和資源浪費。”
其實,上述人才提出的匹配資金難題,在其他省市也都存在。對于有價值保證的項目,各地政府已采取應對措施緩解人才的資金壓力。杭州市留學人員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管宇表示:“政府在投入資金比較大的項目上,會很慎重,要求創業的個人或團隊必須投入資金,這樣可信度高,這是非常合理的。”在具體的政策落實時,則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經過專家評審的好項目,充分了解個人或團隊的情況后,會具體協商資金問題。”大會現場,看上去不過三十歲出頭的劉哲是一位留德的博士,對于他這位年輕海歸來說,“匹配資金”更應是個門檻,而他卻一臉輕松。“和地方政府洽談時,一些園區在政策上很靈活,比如可以先申請當地的人才引進項目,獲得培養資金后,再辦理項目落戶,這樣創業的自籌資金就有了保證。”他說。
此外,尋求民營資本或與風險投資公司(以下簡稱風投公司)合作,是為海歸籌措創業“匹配資金”的重要途徑。“可以以技術入股的方式,將高新技術作為無形資產,折合成股份融資,可供參考的比例為40%到60%。”管宇說,杭州市為此也提出很多措施幫助解決創業資金問題,如由政府牽頭,聯系民營資本創立的“天使基金”來投資這些初創期項目。
對接三:分會場之一杭州市蕭山區舉辦“資智合作對接會”,現場周劍峰(左三)與其他參會人員交流建筑節能項目。
地方感慨:慧眼識別高科技 不容易
經洽談協商,60個項目現場完成簽約,而更多的高科技項目與資本的對接還需要更長的時間。“有一些感興趣的投資人或者產業對高科技領域不是特別理解。國內比較著重于短期效應明確的項目,在投資認知上與國外存在一定差距。”來自荷蘭的醫學博士閻影說。對此,中華專業人士協會理事周劍峰也表示,“民營資本持有者學歷多不高,與技術持有人交流存在障礙。另外,他們用做傳統企業的模式來做高科技項目,不愿意更多地投入到研發當中。”
這其中,對海外人才及項目的審核和評估成為了地方投資的最大難處。周劍峰表示,投資高科技項目,民營資本可通過專業的風投公司進行投資。“比如杭州的海邦基金、海寧市的海創基金等,這些風投公司聘請專家組成委員會,從技術先進性上對人才和項目進行把關。”目前,我國風險投資行業的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評估體系還不完善,針對高科技項目,如何建立專業的評估團隊,加強技術把關,并同時在企業運營和金融方面進行綜合評估,尚需完善。而對此,海外高層次人才也需做些努力。“不僅要懂技術,還要懂市場,項目要拿出實際的階段性成果,并能將市場前景有效地推介給投資人。”劉哲說。
此外,地區在自身發展和相關高科技產業的積累等方面也存在局限。“比如生物醫藥類項目,往往需要分析測試的公共平臺,也需要依靠大學、科研人才等。”劉哲博士說,從長遠的角度看,還需考慮項目研發后投入產業化生產時的上下游產業鏈,“上游是否有容易得到且成本較低的原料,下游是否有合適的可進行合作生產的產業,以及高科技項目在該地的發展空間、市場推廣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