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科設施配置及管理的制度
一、目的
使科室的設施齊全,管理制度完善,責任到人,使之隨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提高工作服從和醫療服務質量。
二、適用范圍
急診科室。
三、職責
(一).病區設施配置不完善的,科主任或企業管理長應及時向院領導及設備科報告申請。
(二).病區的'設施管理責任到人,并有定期檢查、登記、署名。
(三).企業管理長每周進行一次設施、器械的檢查,企業管理每班背后盤點交接,發現題目及時請維修工補綴,發現遺掉,當班企業管理應立即向科主任、企業管理長報告,然后向院領導匯報。
(四).對陳腐、磨損的設施使用方便,必須報廢的,科主任或企業管理長應向設備科申請報廢、更新。
四、工作程序
(一).病區設施籌謀及配置,按國度規定的病區設施要求配置病區所需設施及器材。
(二).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搜集設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長的設施、器材,填寫購購申請單,送醫院領導審批。
(三).企業管理長負責對購買的設施及器材進行建賬管理,并按病區及編號標識在精通的位置。
(四).企業管理長創立儀器使用登記本,當班人員負責使用后的清潔及維護,使該儀器處于備用狀態。
(五).使用傍邊發現毛病,及時匯報企業管理長或科主任,同時匯報器械維修工及設備科。
(六).每種器械、設施定人、按期、定所在、定數目經管,包管種種儀器、質料機能杰出。
(七).一切搶救器械、物品使用后,要及時清償原處,清理補充,并保持清潔、整潔。
(八).病區的急救設施禁盡調用、外借,非急救設施原則上也禁盡調用,若其他科室要作長久的借用,也要有掛號,根盡以私家的名義借用。
(九).企業管理長每周周全查抄一次科室一切設施、東西,對珍貴儀器利用后應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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