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管委會車輛的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委機關和直屬單位車輛的管理,節約費用,減輕負擔,更好地為風景旅游工作服務,特制訂本辦法。
一、車輛使用和駕駛員管理
1、委機關所屬車輛按照“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相對固定”的原則,由委辦公室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委機關處室負責人公務用車一般予以保證;集體公務活動盡量合乘公務用車。委直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落實專門科室或者人員管理。
2、委機關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委辦公室管理和考核。委直屬單位應建立相應的考核、教育、行車等方面的制度,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和監督。嚴禁駕駛員私自用車。
3、嚴禁公車私用。領導干部不違規駕駛公車。
4、節假日期間,除確因公務需要用車外,所有車輛均應停入單位車庫(位)。
二、車輛費用管理
1、實行定點加油。所有車輛均應在縣采購辦確定公布的汽車定點加油單位使用IC卡加油,必須實行按車號一車一卡。
2、實行定點維修。所有車輛均應在縣采購辦確定公布的汽車定點維修單位或者指定特約維修點進行維修。
實行車輛大修、保養計劃管理,委機關車輛維修、保養由駕駛員提出,經辦公室專人審核后實施;委直屬單位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維修、保養和安全故障記錄在檔。維修費用一般一月一結。
3、實行定點保險。所有車輛均應在縣采購辦確定公布的定點保險機構和險種范圍內保險。超險種的不予報銷。
4、實行定額洗車。車輛清洗實行包月制度,每輛車每月洗車費用(含車輛噴蠟)控制在100元以下,超過部分不予報銷。
5、實行定額配置。車輛內香水、碟片、面巾紙等日常用品添置費用,每輛車每年控制在200元以內,超出部分由駕駛員個人自負。
6、實行標準補貼。采取車公里補貼的辦法,每公里補貼金額參照縣政府車隊的現行標準執行。
三、車輛安全管理
1、行車安全:
。1)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切實執行出車前、后的安全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私自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開故障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將危險品帶上車。
。3)發生人員傷亡或車輛嚴重損壞等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應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并報告委辦公室負責人或者直屬單位負責人;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可自行處理后向委辦公室負責人或者直屬單位負責人報告。
2、停車安全:
。1)車輛停放應當上好防盜鎖。
。2)車輛入庫后要關閉電源,并檢查有無漏電、漏油、漏水、漏氣,發現問題要及時排除。
四、車輛監督管理
1、實施檢查通報。委辦公室每年不少于4次對委機關和直屬單位車輛使用和管理情況重點是節假日用車情況進行檢查,并予以通報。
2、嚴格獎罰措施。
(1)對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禮貌行車,所駕駛車輛全年未發生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年終按有關規定給予該駕駛員一定的安全獎勵。
。2)駕駛員因未按規定地點停放或者未上防盜鎖等不負責任行為導致車輛被損、被毀、被盜、被搶的,給予該駕駛員相應經濟處罰,并予以通報批評或者警告處分。對發生一般交通安全主要責任事故的,扣發該駕駛員3個月安全獎;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主要責任事故的.,扣發該駕駛員6個月安全獎,并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發生特大交通安全主要責任事故的,扣發該駕駛員全年安全獎,并給予重處分或辭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經批準私自出車的,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警告處分,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該駕駛員自行承擔。未經許可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的,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該駕駛員和實際駕駛人共同承擔,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風景區管委會車輛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業務車輛管理制度12-26
后勤處車輛管理制度01-27
企業內車輛管理制度12-26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5篇01-15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篇)01-29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9篇01-20
車輛管理制度(匯編15篇)01-19
車輛管理制度(集錦15篇)01-19
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5篇)01-19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6篇)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