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高校財務檔案的查閱制度
一 總則
會計檔案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重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 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經學校領導研究決定,學校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學校校辦室負責,學校校辦室檔案管理員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檔案室要具備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檔案管理員要做到會計檔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 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總分類賬及各種明細分類賬。
3.財務報告。包括年度決算報表,月(季)度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以及《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以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具備保存條件的,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四 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后,應將財政局核算中心移交的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年立卷:每年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按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2)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3)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4)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5)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五 會計檔案歸檔保管和移交
1、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有財務室按歸檔要求裝訂成冊,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
2、一年之內的會計檔案暫由財務室保管(每年要向檔案室交案卷目錄一份),期滿一年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室編制移交清冊交檔案室統一保管,檔案室要按期點收,財務室可以自留一份檔案目錄和移交清冊。
3、移交會計檔案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清點后由主管領導及交接三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
4、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5、檔案部門對所保管的會計檔案應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由會計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6、檔案室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冊卷的裝封,如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原財會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7、會計檔案一經歸檔,其保管、借閱、銷毀均有檔案部
門按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8、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規定執行。
六 會計檔案的調閱
1、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本單位人員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要有正式介紹信,同時要經本單位主管會計及單位領導批準。無論本單位人員還是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薄,要詳細登記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數量、內容、歸期等。審批人必須在借閱登記薄上簽名。
2、查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私自在會計檔案上勾、劃,不得私自拆散原卷冊,不得抽取更換,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3、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過本單位主管會計或校長批準方可復印,復印件必須加蓋我校公章方能生效。
4、經批準借閱的會計檔案,應限定歸還的期限,并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按期收回。
七 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根據規定。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
2、會計憑證保管15年。
3、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4、.會計報表保存5年,其中年度決算報表永久保存。
5、發貨票保管5年。
6、工資發放冊保管25年。
八 會計檔案的銷毀
1、對會計期滿的會計檔案,需要銷毀時要按著規定由檔案部門提出意見,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校長和上級財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對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財政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項目逐一清查核對。
3、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也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歸入檔案備查。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銷毀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檔案、財務、上級主管單位保留。
九 附則
1.本制度自2010年9月10日
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見下表﹚。
【高校財務檔案的查閱制度】相關文章:
檔案查閱制度09-25
檔案查閱介紹信03-27
單位檔案查閱介紹信01-15
單位檔案查閱的介紹信03-03
查閱公司檔案介紹信05-01
查閱干部檔案介紹信02-08
單位檔案查閱介紹信02-12
查閱檔案介紹信匯總07-17
土地檔案查閱介紹信07-19
查閱檔案介紹信模板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