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放射治療計劃制度與流程
放射治療是腫瘤治療的重要方法之一,放射治療實施之前,必須 設計制定放射治療計劃,這個工作主要由臨床醫生和物理師協作完成。本制度是規范科室放射治療計劃的制定流程,保障患者獲得正確的治療方案和高質量的放射治療。
1. 建立規范的病歷檔案
患者入院后,按照腫瘤患者的特殊病歷書寫要求,建立患者病歷檔案。首先記錄患者臨床癥狀的發生時間、伴隨癥狀和發展規律,既往診療醫院和診療過程,有無病理診斷,每次治療的詳細方案,目前病情變化和一般情況等。其次根據患者入院后需要,完善實驗室檢查和影像學檢查資料,明確病理診斷,全面準確的評估病情,確定臨床診斷及分期,如果入院前患者相關檢查資料及診斷已經基本完成,可以直接完成病歷書寫。最后是24小時內完成病歷的建立,完善必要的檢查后為下一步治療方案的討論做好準備。
2. 討論制定治療方案
患者實施放療之前,應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的醫師組織進行該患者治療方案的集體討論,討論人員包括管床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其他相關專業的會診醫師。根據患者的臨床特點、病理診斷、臨床或病理分期、治療經過、一般狀況和經濟能力等,按照綜合治療和個體化治療的原則,討論患者整體治療策略、是否實施放療、有無放療禁忌癥等內容,最后形成統一的治療意見,并告知患者或者患者家屬,簽署知情同意書。
3. 治療部位的影像學定位
經過臨床醫生的討論決定實施放射治療后,根據不同的放射治療部位選擇適當的放射治療方式。放射治療有普通外照射、后裝內照射、三維適形放療、調強放療和圖像引導放療等幾種模式,根據需要分別在X線定位機、CT機、MRI和PET-CT下進行影像學定位。定位之前由臨床醫師和物理師討論,根據不同治療部位選擇熱塑膜或者真空墊固定體位。由物理師和主管醫師帶領患者至定位設備處,普通外照射在X線透視下由醫師確定腫瘤的中心和四周邊界,拍攝定位X光片,其他精確放療模式均需獲取患者腫瘤及其周圍器官組織詳細的影像數據,掃描后的影像數據傳輸至TPS計劃系統,由物理師進行初步的影像數據處理。
4. 放射治療的靶區討論
在精確放射治療模式中,患者的定位掃描影像數據經過初步處理后,應由具備放射治療上崗證的主治醫師以上資格的醫師負責治療靶區的`討論和勾畫,經與物理師討論后勾畫出放療靶區和需要保護的重要器官組織輪廓圖。放射治療靶區包括GTV(CT/MRI等顯示的腫瘤輪廓)、CTV(包括GTV和腫瘤可能侵犯的亞臨床灶)、PTV(考慮了患者器官運動和擺位誤差的CTV)。
5. 計劃設計和評估優化
勾畫完成放射治療靶區和重要保護器官組織輪廓后,物理師按照臨床醫師的要求利用TPS計劃系統設計射野及布野,設計完成后與
臨床醫師反復討論評估,利用DVH曲線和劑量曲線圖等工具評價計 劃優劣,最終確定最優的放療計劃。評估優化的目標是在保證腫瘤獲得足夠放療劑量的同時,盡可能控制重要器官組織的照射劑量不超過其耐受劑量,從而保護重要器官組織的功能和患者生活質量。
6. 放射治療計劃的驗證
放射療計劃執行之前,應進行放療中心位置驗證、射野驗證和劑量驗證。放療中心位置驗證是依照計劃系統給出的腫瘤中心位置,找出對應的體表標志作為放療擺位時的依據。射野驗證是指在確定放療中心位置后,利用模擬機拍攝X光片,或在直線加速器下使用電子射野驗證系統進行拍攝驗證片,核對中心位置、每個照射野形狀、入射角和射野大小等是否正確,可將誤差降到最低。劑量驗證是由物理師通過人體仿真體模,核實體內所接受的射線照射劑量與計劃系統所設計的照射劑量是否一致。
7. 放射治療計劃的記錄保存
放射治療計劃是臨床醫生和物理師協作后的工作成果,也是保證患者放射治療順利實施的具體規劃,必須在放射治療計劃執行當天詳細記錄入病歷當中,并隨病歷存入病歷檔案中。放射治療計劃單是患者執行高質量放射治療的書面依據和過程記錄,屬于有法律效力的醫療文書一部分,同時因為計劃單記錄有患者隱私病情,必須在治療過程中和治療后妥善保存,不得隨意交與患者或者其他非本科室人員,如有丟失或者泄露患者隱私情況發生,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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