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型巡查制度五則
【篇一:設備巡檢制度】
設備巡檢制度要求定期對管轄設備進行全面的、認真的巡回檢查,以便及時發現故障隱患并予以消除,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提高設備健康水平,保證安全經濟運行。
設備巡檢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各班值班人員每班對所轄設備、系統進行全面的巡回檢查,按照規定時間、程序、路線、項目等進行檢查,發現故障隱患及時消除。巡檢過程中,要認真嚴肅,一絲不茍,以看、摸、聽、問相結合,發現問題,掌握規律。
。2)要對巡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方案做好記錄,對于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向調度人員匯報后,做好記錄并予以監控。
。3)巡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嚴禁亂動設備,如工作需要應與崗位工聯系,消除設備故障應記錄報表,巡回檢查必須由兩人共同進行。
。4)做好設備巡回檢查是各班值班人員主要工作,各班應認真執行本制度,并列為崗位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考核內容。對巡檢中發現重大隱患的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執行不好的予以批評和懲罰。
【篇二:機關幼兒園治安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幼兒園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查制,并安排1~2名保安人員輪換巡查。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晝夜24小時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范圍進行巡查,細致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2、值班巡查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保證值班巡查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學時間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專用室的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于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斗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篇三:日常教學巡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日常教學管理工作,樹立良好的教風、學風、考風,提高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特制定日常教學巡查制度。
一、巡查時間:每周一至周五。
二、巡查對象:全校課堂教學、規模以上考試環節。
三、巡查內容:
1、巡查教師授課情況,具體包括:
1)教師到位:有無遲到、早退現象、隨意調課等現象;
2)教師儀表教態:在課堂上儀表是否整潔、有無不當穿著;
3)教師課堂教學組織:課堂考勤、課堂紀律維護情況;
4)教師授課情況的反映;
5)教學活動過程中出現的其他情況。
2、巡查學生日常學習情況,具體包括:
1)學生到課:到課率;
2)學生課堂表現:有無大面積睡覺、吃零食、玩手機等違紀現象;
3)教室衛生狀況、多媒體設備使用情況。
3、巡查學生考試情況,具體包括:
1)監考老師、試卷到位情況;
2)考場紀律、監考老師履行監考職責情況。
四、巡查人員安排
1、教務處工作人員分別輪流負責周一至周五,對每天的早自習、晚自習及全天課堂情況進行巡查,如遇有安排考試,還需對考場巡查。
2、第一巡查負責人為教務處領導,如遇有課,則請本部門其他領導代為負責。
五、巡查紀律及要求:
1、巡查成員務必著裝整齊,掛工作牌按時上崗,認真履行職責。
2、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需要當即解決的,可及時作出處理,可以不要當即解決的,則做好記錄并提出相應的建議或措施通報相關部門與教務辦,但原則上應不影響、不干擾正常教學與考試。
3、巡查期間應認真做好巡查記錄,如實反映巡查情況。
4、每次巡查結束后,應到教務處辦公室登記相關情況,由教務處匯總并公布。
5、學校領導將不定期對巡查情況進行檢查,對巡查不到位的將進行批評、督促,嚴重不到位的,將在學期系級教學目標考評中予以體現。
【篇四:學校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為更好貫徹落實關于學校"綜合治理"、"平安學校"創建活動實施意見精神,確保學校安全、穩定,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牢固樹立學校教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承擔教學管理和保護師生平安的責任,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效的開展,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巡查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檢查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傳媒體,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經常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并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校園安全和校園周邊環境秩序良好。
四、學校總務處定期對食堂、商店進行檢查,嚴格進貨渠道,保證商品質量,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嚴格餐具消毒制度,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阻截病從口入。
五、學校每學期全面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礎上,強化整改措施,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六、各班級每學期進行一至二次班級安全隱患的排查,舉行一次安全主題班會,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防范能力,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七、學校設立安全督查隊,每天加強校園內部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
八、學校成立以各班級生活委員為主的安全員,重點加強班級內部安全督導工作,營造安全的小環境。
九、體育教師加強體育課的安全教育,認真檢查場地器材,加強保護工作,平安的上好每節課。
十、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損壞和過期的滅火器進行維修和更換,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務處加強實驗室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格實驗操作規程,加強危險藥品管理,保證學生實驗課不出現意外傷害事故。
【篇五:食品藥品日常監督巡查制度】
第一條為切實履行食品藥品監管職責,加強食品、藥品(包括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日常監管,規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行為,確保質量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日常監督巡查是指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轄區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綜合性的日常監督檢查。日常監督巡查不包含專項監督檢查、突擊抽查、抽驗、稽查辦案等有特定針對性的檢查。
第三條市局負責對全市食品藥品日常監督巡查工作的領導、督查、考核獎罰,各區市縣(園區)局負責具體實施本地區食品藥品日常監督巡查工作。
第四條巡查中發現的食品種養、屠宰、餐飲具集中消毒等環節的違法行為,及時移送相關部門并報告同級食安辦。
第五條日常監督巡查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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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的原輔材料進貨驗收制度是否有效運行。檢查企業是否有原材料采購、驗證記錄(包括在采購原輔材料時供貨單位提供的原輔材料檢驗合格證明或者自行檢驗、委托檢驗報告和記錄、進貨臺帳等),有針對性地對原輔材料的采購進貨、入庫驗收、保管和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2、企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和有關規定的要求,并有相關的進貨和使用記錄、備案記錄。
3、企業是否存在使用過期、失效、變質、回收、非食用原輔材料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是否建立原輔材料使用臺帳。
4、企業生產加工過程及質量安全控制情況及記錄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5、企業產品出廠檢驗的實施情況。檢查出廠檢驗記錄和報告,確認產品質量安全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實施強制檢驗。
6、企業的不合格產品是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7、企業用于食品包裝的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8、檢查食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與產品實際情況相符。
9、產品銷售記錄。企業生產銷售的產品要有銷售記錄。檢查產品銷售臺帳,臺帳內容應當準確、真實、齊全。
10、生產環境衛生。檢查企業生產環境衛生,成品與原材料是否分別存放,生熟生產區域是否有效隔離,生產場地是否干凈,空氣潔凈度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采取了防蠅、防鼠等措施,加工用水是否符合規定,對生產加工器具是否采取了消毒清洗的.措施。企業是否進行了相關的檢查并記錄。
11、企業基本信息的有效性。核對企業在“四川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基本信息是否發生變化,及時修改變化的內容。
12、生產資源配備。檢查生產場所、成品、原輔材料庫房是否符合規定;生產加工設備是否符合審查細則要求;是否定期進行設備的維護保養。
13、其他與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內容。
對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主要檢查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中規定的內容,包括基本安全衛生條件、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進貨控制、食品添加劑備案情況,原輔材料進貨臺帳、使用臺帳、食品銷售臺帳,采用食品簡易包裝及限制區域銷售執行情況等內容。
。ǘ┦称妨魍
1、查經營資格。看食品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和按要求懸掛,是否出租出借許可證,是否擅自改變許可事項,是否在有效期內等。
2、查進貨票證?词称方洜I者在進貨時是否履行了檢查驗收責任,是否索取了供貨方有關資質、發貨票等票證等。
3、查經銷食品?词欠裼匈|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為國家明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等。
4、查包裝標識?搭A包裝食品標簽標明的事項是否符合法律、標準的規定,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容器、外包裝上是否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進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
5、查市場開辦者責任?词称芳薪灰资袌龅拈_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義務,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6、查經營者自律情況。看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是否履行了查驗義務,是否進行查驗記錄、質量承諾,是否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退市。
7、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ㄈ┎惋嫹⻊
1、餐飲服務許可情況。《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限內;有無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情況;經營條件是否發生變化。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是否按照要求配備專職/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人員健康及培訓情況。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限內,是否存在無健康證明人員,是否執行晨檢制度。
4、環境衛生情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內外環境是否整潔;專間、專用區域是否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保潔、防護等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布局、工藝流程是否符合要求。
5、加工流程情況。粗加工、切配、烹飪是否符合要求;涼菜、生食海產品、現榨飲料等加工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留樣是否符合要求。
6、制度建設情況。是否建立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并嚴格執行;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并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是否符合“五專”要求。
7、食品原材料情況。感官性狀是否異常;產品標簽、說明書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規定條件儲存。
8、餐(飲具)消毒情況。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9、用水的衛生情況。是否使用的生活飲用水,如自備水源或二次供水,需要提供水質檢測合格報告。
10、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ㄋ模┧幤、醫療器械生產
1、企業廠房和設施、生產設備的運行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時進行維護。
2、企業質量負責人、質量保證部門和質量控制部門負責人及其他工作人員、生產及物料管理負責人專業、學歷、資歷、培訓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崗履職。
3、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制度及批生產記錄、批檢驗記錄是否完整真實,不合格品處理是否按規定進行。
4、企業是否從合法渠道購進生產用原輔料(包括藥包材、特殊藥品),物料驗收、抽樣、檢驗、發放標準、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5、企業是否執行藥品、藥包材、醫療器械標準。
6、認證現場檢查、跟蹤檢查及上次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缺陷項目是否按要求進行整改。
7、藥品、醫療器械銷售記錄是否真實完整,是否按規定收集報送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8、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五)藥品、醫療器械經營
1、執行許可的情況。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限內;有無擅自改變許可項目情況;經營條件是否發生變化。
2、經營行為情況。購銷記錄是否完整真實;購進渠道和銷售去向是否均為具有合法資質的企事業單位。
3、特殊管理藥品情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實;儲存條件和安全保管設施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和禁止經營品種的情形;是否按規定經營含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
4、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情況。是否按規定收集、上報不良反應案例。
5、儲存養護情況。驗收記錄、養護記錄是否完整真實;是否按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特性對藥品進行合理分類、儲存,堆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對庫房溫濕度進行有效監測、調控。
6、關鍵崗位情況。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在職在崗。
7、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t療機構
1、是否建立藥品、醫療器械進貨查驗制度,并對相關證明文件進行查驗。
2、是否對購進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按要求逐批進行驗收,并作記錄。驗收記錄是否按規定進行保存。
3、是否設立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藥房(藥庫)。藥房(藥庫)是否與生活、辦公和醫療區域分開,是否具備必要的避光、通風、防蟲、防鼠條件以及溫濕度控制設備。
4、是否按照產品說明書標明的儲存條件存放藥品、醫療器械,并監測和記錄儲存區域的溫度、濕度。對需要冷藏的藥品、醫療器械是否配備相應設備。
5、是否每月對藥品、醫療器械進行檢查與養護,對儲存設施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并建立相應的養護記錄。
6、是否使用過期、變質、失效、國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藥品、醫療器械。
7、是否建立醫療儀器、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
8、使用列入國家重點監管目錄的植入性醫療器械,是否按規定進行登記。
9、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上報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10、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ㄆ撸┗瘖y品經營
1、檢查化妝品的合法性。化妝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生產經營批件,進口化妝品是否經過檢驗檢疫部門檢驗。
2、檢查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否有質量合格標記,名稱是否符合化妝品標簽標識管理相關規定,是否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標注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國產化妝品是否標明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編號,特殊用途化妝品是否標示批準文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是否標示備案文號。
3、檢查購貨驗收制度及落實情況;瘖y品經營企業是否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制度,是否索取供貨企業的相關合法性證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貨企業檔案,是否建立購貨臺賬。
4、檢查儲存條件及衛生情況;瘖y品經營企業經營場所和倉庫是否保持內外整潔;是否有通風、防塵、防潮、防蟲、防鼠等設施;散裝和供顧客試用的化妝品是否有防污染設施,是否按規定的儲存條件儲存化妝品。
5、店內宣傳是否違法違規。所經營的化妝品是否宣傳療效;所經營的化妝品是否使用醫療術語;所經營的化妝品是否標注有適應癥;所經營的化妝品是否存在虛假或夸大宣傳;檢查店內宣傳資料是否存在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功能等違規行為。
6、檢查是否有自制化妝品行為。
日常巡查除上列內容外,還應加強對轄區內自辦群體性宴席是否登記備案,是否存在“黑工廠”、“黑作坊”、“黑窩點”及其他非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情況進行排摸,及時掌握本轄區無證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行為。
第六條巡查次數要求:
根據轄區內經營企業的經營質量管理情況及誠信狀況,合理安排檢查頻次,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加大檢查頻次。
市局業務科(室)對監管對象的巡查每年不低于20戶次。
縣級局對本轄區的重點對象和行業開展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食品藥品監管所對本轄區內的行政相對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走訪社區不少于1次,覆蓋率100%。
第七條巡查工作流程:
。ㄒ唬┲朴喲膊橛媱潱好鞔_巡查內容、對象、區域;
。ǘ╅_展巡查工作:持有效執法證件,攜帶相關執法文書和調查取證器材,按計劃開展巡查。
。ㄈ┭膊橛涗洠罕粰z查對象的基本情況、檢查結果,被檢查人意見、檢查人員意見當場記錄在《日常監督巡查記錄表》上。
。ㄋ模┙⒀膊闄n案:指定專人負責將巡查記錄的資料和已發出的執法文書錄入電腦。同時將《日常巡查記錄表》歸入巡查檔案,將已發出的執法文書歸入監管對象檔案。
。ㄎ澹┛偨Y工作:各區市縣(園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應定期對巡查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確定下一階段巡查重點。每半年向市局填報巡查統計結果一次,每年年底向市局遞交巡查工作總結。
第八條巡查工作應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凑站W格化坐標式要求,實行“四定”,即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開展巡查工作;
。ǘ┭膊槿藛T不少于2人,主動出示執法證件,文明執法;
。ㄈ┭膊槿藛T不得妨礙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四)巡查人員對巡查及監督抽查計劃必須保密,不得事先向企業透露巡查的時間、內容和相關信息,嚴守企業商業秘密。
第九條巡查結果及處理:
檢查人員要當場根據對日常監督巡查內容的檢查情況,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并記錄在《日常監督巡查記錄表》上,以備下次巡查或回訪時對照。
能夠現場整改的問題當場要求企業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問題要發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對下發整改通知的監管對象,應當跟蹤整改情況,適時回訪,回訪時要根據整改內容進行逐一檢查,跟蹤檢查的結果也要及時記錄在《日常監督巡查記錄表》上。
發現違法行為或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應立即轉入稽查辦案程序。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做好現場檢查筆錄,制作相關的執法文書。在檢查中發現重大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報告。
第十條市局對各區市縣(園區)局開展日常巡查工作進行暗訪和督查,每半年不低于一次。暗訪和督查的主要內容有:
。ㄒ唬└鲄^市縣(園區)局安排部署日常監督巡查工作的效果和落實情況;
(二)日常監督巡查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
。ㄈ┍O管對象整改情況;
。ㄋ模┭膊闄n案建立及管理情況。
第十一條各區市縣(園區)局應依照本制度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制度,確保日常巡查工作落實到位。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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