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考勤通報制度(通用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考勤通報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考勤通報制度1
一、執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學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過考勤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培養學生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
二、學生必須積極參加教育計劃的一切學習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學生早讀、上課、晚自習、實驗、實習、升旗、課間操及學校規定的一切集體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過請假者均以曠課論處,由各班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具體執罰。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學習及活動者,必須事前填好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要醫生證明,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年級主任批準,三天以上報政教處請主管校長批準。
四、放假回家應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無故提前離;虿话磿r回校者,作曠課論處。放假沒有按時返校者,又沒有家長的電話請假,班主任在當天晚上要與家長取得聯系,核實學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五、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班主任將學生及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統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學生填寫政教處下發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名同意后,門衛才給予放行。
六、自習、上課的考勤由當節任課老師負責,各年級部自行制定學生考勤登記表,任課老師按學生到崗情況在登記表上填寫:“全到”或“缺幾人”,并簽名,若有缺勤的',課后務必通知班主任,同時值日班干應在班務日志計載具體情況。其它情況考勤由值日班干負責。
七、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年級部主任,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者報告政教處或校長室。查實情況后,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檢查班務日志,及時了解當天的考勤情況,對于未請假曠到的學生及時進行處理,查明原因,減少安全隱患,并告知家長。
九、每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全學期出勤情況抄入學生檔案或成績報告單并告知學生家長,且與評優相結合
學生考勤通報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為加強內部管理,保持學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學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學生會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全體成員,由組織部具體執行。
二、例會、活動考勤
第三條:凡參加集體會議、活動的,必須準時簽到。
第四條: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
第五條:會議、活動開始后未逾總時長的四分之一簽到的,記為遲到,其后均為缺勤。
三、請假規定
第六條:因故不能參加團委、學生會各項會議、活動的,均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請假條由組織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條:請假條一律使用a4紙(方便存檔),格式正確(參照請假模板)、字跡工整,理由真實且充分。請假條統一交由組織部備案。
第八條:若事后發現違規請假的,當次請假作廢,記為缺勤
第九條:原則上不接受事后補假;若確有特殊原因,經上級領導證實和批準后,可進行補假,但每學期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否則記為缺勤。
第十條:禁止以短信、電話等非書面形式請假。
四、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學生考勤通報制度3
為了端正同學學習態度,加強班級學生管理,完善班級工作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活動氛圍,創建優良班風、學風。特擬定班級考勤制度,規范化管理班級,以便更好地服務班級同學。決定對班級學生考勤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對象:
班級全體學生。
二、考勤范圍:
上課出勤,校、院、班級集體活動。
三、考勤要求:
1、班級學生要按照學校課程安排,按時上下課,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如違反三次則提出警告并上報輔導員,如違反五次則取消該同學本學年度得評優資格。
2、校、院級活動中,要求參加活動的同學必須按時到場、不得缺席、不得無故請假,需服從組織安排;
3、班級組織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請假必須去班長、團支書那說明原因。
4、班級同學上課請假必須先給輔導員發短信說明,如輔導員批準,則向班長或團支部書記申請假條,本人需在假條上寫明請假原因及時間,并需輔導員簽字。最后交給學習委員統一保管。
5、對于班干部無故缺勤、逃課等現象,給同學們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對該班干部進行公開批評,并要求其做檢討。
學生考勤通報制度4
一、學生必須按要求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天到校報到,自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及規定參加的會議和校內外活動均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請假未獲批準或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四次以曠課一課時計。
三、在節、假日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離;蛲七t返校者,須經班主任同意并報政教處批準;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視為曠課。
四、對曠課學生,班主任要負責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在一定范圍進行檢查。每學期曠課累計達12課時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達24課時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達48課時以上者,給予留校查看處分;達兩周以上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對曠課學生的處分,要按規定報批,并在校內張榜公布,同時通知其家長。
五、學生因故需請假者,通過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由政教處批準;請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準。請假期滿,應向班主任履行銷假手續。
六、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準后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補假。
七、學生請病假,須有校醫務室或校外醫院的休假證明;學生請事假,須有家長簽署的請假條。
八、各教學班必須堅持每天考勤,政教處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況。
九、各教學班的出勤和考勤情況,是班級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學生考勤通報制度5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 上課鈴響后,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準,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周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并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按照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學生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
學生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學生自動退學論。
四、學生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準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掌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干部、值周學生擔任,并由值周教師填寫學生出勤公布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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