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請假遲到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請假遲到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請假遲到制度1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辦學質量。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我園教職工請假制度。
第一章請假手續第一條請假手續和批準權限。
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內向副園長請假,3天以上(包括3天)向園長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章病假
第二條醫療單位的有效證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須出具醫院的醫療證明等有效證明。
第三條病假工資
1、凡出現病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2、一次病假累計五天以內(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內,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3、病假半月以上1個月以內,按全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4、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按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發放工資、獎金等。
第四條病愈復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時間計算。
復工后不滿1個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外,其復工前后的.病休時間連續計算。患傳染病、精神的疾病者復工時須持相關醫院治愈證明。
第三章事假
第五條教職工因事請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計不超過15天。
第六條事假工資及課務
1、凡出現事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3、事假累計三天以內(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計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計超過規定天數,按教育局有關規定處理(或園務會議定奪)。
第四章產假[pre]第七條女職工產假時間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產假42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產假90天;男職工的配偶晚育陪產假:順產5天,難產10天。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按在職發給工資,不發考核工資。
第五章哺乳假
第九條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嬰兒在哺乳期內,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時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哺乳時間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職工可請哺乳假,但須經縣教育局同意,出示相應的書面證明。
第十條經批準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職工,休假期間工資按照教育局有關規定發放。
第六章婚假
第十一條婚假假期為7天,遇寒暑假、雙休日假期不順延;榧倨陂g,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給。
第七章喪假
第十二條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教職工雙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給予喪假1天。
第十三條喪假期間,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給,路途費自理。
第八章附則
第十四條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而不到崗位工作者,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2、若在尚未批準前而不到崗位工作者,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3、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工作者,自批準的假期期滿至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4、查明請假理由是為欺騙組織而編造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5、職工在休假期間去外單位從事第二職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6、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自拒絕之日起按曠工處理;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超過的。時間至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凡曠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1、當月曠工1天者(不滿1天按1天計),扣發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年終考核末等。
2、當月曠工2~5天者,扣發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及相應年終獎,年終考核定為基本合格。
3、當月曠工5天以上不滿10天者,扣發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及相應年終獎,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考核不合格等處分。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20個工作日者,扣發工資和一切津貼、補貼,并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上述的休假時間,凡未作特殊說明的,均包括寒暑假、雙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內。
第十七條本制度在全體教師大會上經全體教師商議討論定奪后生效,于20xx年第二學期執行。以前有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執行。當本制度與上級有關精神不一致時,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象山春暉幼兒園園長室負責解釋。
幼兒園請假遲到制度2
一、病假
1、病假事假一律提前書面請假,單位同意后方可休假,突發事件則及時說明。如與單位重大活動或者實際情況沖突,則以大局為重。
2、病假在一周之內,所在單位審批,超過一周提出書面申請,由鎮教管辦審批。病假超過兩周的,由市教育局審批。
3、公辦教職工病假時間超過六個月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地方補貼不發。正常恢復上班后再發。
二、請假出勤獎扣發說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內,病假每月3天之內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0元,事假扣40元。
2、病假3天以上,事假每月3天或以上,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5元,事假扣45元。
3、教師中途有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申請。每月4次,每次40分鐘。每次超過40分鐘,作事假半天處理。
4、教師遲到早退一次半小時以內扣2元,半小時以上1小時以內扣4元,超過1小時作事假半天處理。每月遲到早退不超過3次,超過三次,每超一次,作事假1天處理。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時電話聯系園領導。
三、幼兒園準假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年滿20周歲):3天。憑結婚證請假。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90+15天。憑生育證請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小產或生產的按照事假論處。并自行給付代課金。
3、教師選擇有效節育措施(上環)懷孕:原則上享受15天產假,沒有選擇有效節育措施及有效節育時間(正常生產3個月以內、剖腹產6個月以內)而懷孕的病假論處。戴環假2天。
4、喪假:直系親屬:3天,隔代:1天。(僅限于: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論處。
5、有子女哺乳期(8個月以內),上下午可安排半小時喂奶或兩次并作一次。(必須在做好班級工作的情況下自己抽空閑時間。)
四、特別說明
以上幼兒園準假規定必須由教職工提出書面申請,園領導根據幼兒園工作情況批準后才能生效。如果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自行休假,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全額出勤獎并記入學期考核、
以上準假規定均屬連續計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幼兒園請假遲到制度3
一、教職工請假:
事假:
請假1天扣40元,請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資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憑住院證明和處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單)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資比例按日扣款。無病假證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時間:1小時扣5元,滿3小時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時以內學期累計。
遲到:
5分鐘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時后取消全月出勤獎。
二、保育員:
每天扣20元,每小時2元,遲到一次扣1元,一月內累計遲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課:
2天內請假自己調課好,并自付給代課教師每天20元作補貼(請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園部安排,代課費相同。
四、婚產假:
正常年齡訂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順產2個月,剖腹產3個月,晚育4個月(結婚1年后生產),戴環懷孕15天+2天上環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崗位獎,跨月的視上班時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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