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外出管理制度范本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請假外出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請假外出管理制度1
為保證正常的學習和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風、班風和學風,根據學校有關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日請假制度
1.學生須請假的時間范圍包括上課、自習以及在校內、外所有集體組織的活動。
2.學生因故不能上課,不能參加院、系、班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者,均須按一定的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3.學生有事請假原則上必須由本人親自到場申明請假理由。因病請假,必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學生家長意見。如有極特殊情況,則必須使用電話或書面材料申明請假,事后當面銷假。
4.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輔導員審批;一天以上由院黨總支副書記審批;一周以上由校學生處領導審批并存檔備查。凡請假時間超過兩天的必須在請假的同時遞交書面申請。
5.學生請假必須填寫“學生請假條”,按規定審批簽字后,一份留作考勤,一份存檔備查。除急病或緊急情況,一般不得事后補假。假滿后要按時到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補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6.個人準假憑證必須在離校前由本人交給班級學習委員備存,學習委員做好詳細記錄。晚上請假不在寢室住宿的學生,準假憑證由寢室長保存,以便查寢工作中證實、核對。
二、雙休日、節假日及外出請假制度
1.外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系(班)學生組織的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院主管領導批準,并進行詳細活動登記。
3.嚴禁外出學生私自在外住宿、租房。嚴禁擅自到江、河、水庫等危險處野浴、垂釣,嚴禁學生單獨外出旅游,引導談戀愛的同學杜絕到人跡罕至處,以免存在安全隱患。違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因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4.外出學生利用業余勤工助學必須經輔導員批準,并報院主管領導備案。未經批準私自外出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由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請假程序:提前到班長處登記,由班長統計后到輔導員處簽字,批準后再報到院學生會男工部或女工部,方可離校外出。
6.節假日提前離;蛘卟荒馨磿r返校的學生要事先請示輔導員并且經過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離;蛲須w并在離校前(歸來后)履行相應手續,否則視為違紀,而由此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7.寒暑假開學返校因故不能及時返校的同學,以及參加婚事、喪事、探望危重病人等而需要請假,一律由家長或其親屬先通過電話與輔導員老師或院主管領導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履行請假手續。
三、下列情況按曠課處理
1.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或未經準假擅自離校、私自不上課,不上自習。
2.校、院、系部組織的集體活動,大型會議等,私自不參加。
3.沒有按時、按程序辦理續假手續而超期的時間。
4.曠課每天按8學時計算(節假日除外),規定的自習課按正常上課學時計算(早自習計為1節,晚自習計為2節)。
5.節假日返校不及時,除按曠課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還將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四、以上未盡事宜,將根據教育部、省教委、學校的`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五、此制度最終由學團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外出管理制度2
一、凡在校期間,因病及其它特殊情況,不能正常參與課堂學習及有關集體活動需離開學校的同學必須請假,并履行相關手續。
二、凡需請假離開學校的同學需填寫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單,上面必須寫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請假去向、聯系地址或電話,有班主任或校務值班干部同意請假的簽名并由家長接送,其它老師簽字無效。出校門時請假條需交門衛留存。
三、住宿生請假離開學校,還需持請假條到學生公寓寢室管理員處登記后方可離開。
四、凡在請假過程中弄虛作假,不履行相關手續的同學,門衛拒絕放行;若不聽勸阻、無理取鬧或混出校門,學校將視情節輕重根據《學分制管理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學生請假外出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學生日常管理和學風建設,規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種。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院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校醫院診斷證明或市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公差假,因參加校內外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院系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一天的需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系,核實學生請假事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時,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系辦審批,同意請假后需辦理緩考手續。
二、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參見統一格式),說明請假的原因和起止時間。請病假需要校醫院或市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
2.需要班長或者值班班干部簽署意見。
3.到輔導員處簽署意見。
4、到總支書記或系主任助理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三、準假權限
1.一天內的假(僅限當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由輔導員審核,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2.兩天以內的請假,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輔導員與家長核實后簽意見,明確需要請假的起止時間、假條數量,總支書記審批。
3.三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助理簽署意見,報系主任審批。
4.七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簽署意見,報教學部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輔導員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輔導員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對沒按時返校者,需要上報黨總支書記,查清原因,酌情處理。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輔導員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按曠課處理,同時要追究輔導員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則要求休學,不得參加考核。
5.所有學生、班干部、輔導員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6.對駕?荚、非直系親戚結婚等情況一律不許準假。
七、本制度由總支書記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外出管理制度4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學習生活、學校的管理正常進行,規范學生請假行為,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種。
病假:因學生本人分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公假:因參加省、市、區及學校開展的各種活動,并經學校有關部門證實后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學生不得請事假。
2.學生因以上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無論說假時間長短,必須履行請假程序。
二、準假權限
1.一節課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內的請假,由值周行政審批。
4.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的請假,由德育辦主任審批。
5.兩天及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三、請假程序
1.學生到班主任處填寫《陳店聯小學生請假條》和《出門憑條》,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請假的.理由、請假的天數等信息。
2.因病請假,必須提供學校醫務室或社區及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學生家長證明。
3.按照準假權限不同,分別由班主任同意后,學生方可離校或不參加教學等集體活動。
四、銷假
1.請假期滿,學生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履行銷假手續,并由班主任報相關部門,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處理。
2.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
五、其它
1.各班應執行每天點名制度,及時發現缺席、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生,并做好記錄,班主任應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2.學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活動,事先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時應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學生應來校請假或電話告知班主任學生缺席原因。
3.學校上課期間,如因特殊情況學生家長請求將子女帶出校園,學生應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門衛履行核查、登記手續,請家長簽字后,學生方可出校。
4.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情況(如突發疾病)來不及請假的,可事后補假條。
5.對弄虛作假的請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準假,并按曠課處理。
6.學生無論任何情況,絕不允許私自離校,一經發現立即通知家長,且在校外發生的任何事故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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