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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稽核制度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稽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稽核制度1
為了加強會計監督工作,保證會計工作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合法、合理、有效地組織、使用各項資金,提高會計核算工作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內會計機構內部應設立稽核崗位,指定專人負責;巳藛T必須遵循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財務制度,實施稽核工作。
第二條財務收支計劃,目標承包計劃的稽核。
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物價政策的要求,審核各項財務計劃費用預算,經濟承包合同等,保證其編制的計劃依據可靠,數字準確,項目齊全,指標銜接,切實可行,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及建議。
第三條對各項財務收支業務的審查。
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核定的預算,計劃以及有關制度;是否根據不同資金來源和性質劃清收支渠道,正確歸屬費用,監督稅利上交情況,檢查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現象,如有違法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對偏離計劃,違反制度的業務,應及時向領導匯報。
第四條原始憑證審核,記帳憑證、帳簿、報表的'復核。
一、根據會計、財務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經濟業務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完整,有關人員是否簽字(蓋章)等。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二、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的記帳憑證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確,記載的經濟內容、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
三、抽查帳簿記錄,檢查是否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業務需要設置帳簿,帳簿登記是否符合要求,本期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是否全部入帳,各項費用、收益是否按規定結轉,帳帳、帳實是否相符。
四、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說明清楚。
五、經常與銀行核對經費余額,核對債權債務。
財務稽核制度2
公司內部財務稽核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公司各部門及各下屬營業單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隨時指定適當人員執行。
第2條本公司稽核業務范圍為賬務、業務、財務、總務、監驗5項,除另有規定外,悉按本規定辦理。
第3條稽核人員對于所審核的事項應負責任,必要時,應在有關賬冊簿據上簽章。
第4條稽核人員除依照規定審核各單位所送憑證賬表外,應分赴各單位實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數視實際需要而定。
第5條稽核人員前往各單位稽核之前,應先準備及收集有關資料,擬訂計劃及進度表,并應將各單位以往審核及檢查報告詳細研究以作參考。
第6條稽核人員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責任,除呈報外,不得泄漏或預先透露給檢查單位。
第7條稽核事務如涉及其他部門時,應會同該部門一起辦理,且應做會同報告。如遇有意見不一致時,須單獨提出,與書面報告一并呈核。
第8條稽核人員對本公司各單位執行稽核事務時,如有疑問,可隨時向有關單位詳盡查詢,并調閱賬冊、表格及有關檔案,必要時還可請其出具書面說明。
第9條稽核人員執行工作時,除將稽核憑證(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單位主管驗明外,工作態度應力求親切,切忌盛氣凌人。
第10條稽核人員在稽核事務完成后,應據實繕寫檢查報告書呈核。
第二章賬務稽核
第11條在審核或檢查記賬憑證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每一交易行為發生時,是否按規定填制傳票,如有積壓或事后補制者,應查明其原因。
(2)會計科目、子目、細目有無誤用,摘要是否適當,有無遺漏、錯誤以及各項數字的計算是否正確。
(3)轉賬是否合理,借貸方數字是否相符。
(4)應加蓋的戳記、編號等手續是否完備,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5)傳票所附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齊全、確實及手續是否完備。
(6)傳票編號是否連貫,有無重編、缺號現象,裝訂是否完整。
(7)傳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錄日記簿或日記表。
(8)傳票的調閱及拆閱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
第12條檢查賬簿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種賬簿的記載是否與傳票相符;應復核者是否已復核;每日應記的賬是否當日記載完畢。
(2)現金收付日記賬收付總額,是否與庫存表當日收付金額相符。
(3)各科目明細分類賬各戶或子目之和或未銷訖各筆之和是否與總分類賬各該科目之余額相等,是否按時或定期核對。比較科目之余額是否相符,有無遺漏現象。
(4)各種賬簿表示錯誤的糾正畫線、結轉、轉頁等手續是否依照規定辦理,誤漏的空白賬頁,有否畫“×”形紅線注銷,并由記賬員及主辦會計人員在“×”處蓋章證明。
(5)各種賬簿啟用、移交及編制明細賬目等是否完備,是否已送該管稅捐稽征機關登記。
(6)各種賬簿有無經核準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頁賬頁的編號及保管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訂本式賬簿有無缺號。
(8)舊賬簿內未用的空白賬頁,有無加畫線或加蓋“空白作廢”戳記注銷。
(9)各種賬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記備忘簿;賬簿的毀銷是否依照規定期限及手續辦理。
第13條庫存檢查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檢查庫存現金或隨到隨查,如在營業時間之前,應根據前一日庫存中所載今日庫存數目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后,應根據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現款、銀行存款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內,應根據前一日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加減本日收支檢點。支票簽發數額與銀行存款賬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齊全,作廢部分有無辦理注銷手續。
(2)現金是否存放庫內,如有另存他處者,應立即查明原因。
(3)有無庫存現金以單據抵充的現象。
(4)托收未到期票據等有關庫存財物,應同時檢查,并核對有關賬表、憑證、單據。
(5)檢查庫存除查點數目、核對賬簿外,還應注意其處理方法及放置區域是否妥善,幣券種類是否分清。
(6)金庫鎖匙及暗鎖、密碼表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庫放置位置是否適當。
(7)匯出匯款寄回的收據是否妥為保存,有無匯出多日尚未解訖的匯款。
(8)內部往來賬是否按月填制未達賬明細表,查對賬單是否依序保管。
(9)內部往來或外縣市單位往來賬是否經常核對。
(10)營業日報表的記載是否與銀行存款相符。
(11)檢查縣市單位各種周轉金及準備金時,應注意其限額是否適當,有無零星付款的記錄,所存現款與未轉賬的單據合計數是否與周轉金、準備金相符,有無不當的墊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貨的零星支付或請購案件。
第14條報表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種報表是否按規定期限及份數編送,有無缺漏。
(2)各種報表內容是否與賬簿上記載的相符。
(3)數字計算是否正確,簽章是否齊全。
(4)報表編號、裝訂是否完整及符合規定。
(5)報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
第三章財務稽核
第15條檢查有價證券時,應與有關賬表核對,并注意下列事項。
(1)購入及出售是否經核準,手續是否齊備。
(2)證券種類、面值及號碼是否與賬簿記載相符。
(3)債券附帶的息票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
(4)本息票有無到期或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
第16條檢查各種質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價值的`憑證單據時,應注意其是否存放庫內,并應根據開出收據的存根副本及有關賬冊與庫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無漏記,如有另存其他地點者,應查詢原因并檢閱其有關單據。
第17條各種房地產契約書及其收租情況保管是否妥善。
第四章總務人事稽核
第18條檢查各項費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總公司各單位各項費用支付與物品領用是否已依規定呈核、準許核銷。
(2)各縣市單位的費用是否在預算范圍內,或經核準的范圍內檢支,是否有浪費或業務上無需要的開支,各項費用的列支是否照規定辦理。
(3)各種單據是否齊全及手續是否完備。
第19條檢查儲藏物品,應注意下列事項。
(1)儲藏物品的種類、數量、價格是否與賬簿(冊、卡)記載相符,有無遺漏或短少。
(2)儲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3)儲藏物品的質量、規格是否與購案相符。
(4)領物憑證是否均經有關人員簽章確認。
(5)已領物品未轉賬者是否與賬面存量相符。
(6)有無損壞待報廢物品,賬簿是否注明,所存應報廢物品數量是否與賬簿記載相符。
第20條檢查交通運輸及設備登記卡、附項設備登記卡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種登記卡的設置、登記及排列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2)各種登記卡的記載是否正確詳細。
(3)核對財物有關的登記簿、備查簿,是否有未設登記卡或漏編號、漏記賬的財物。
(4)登記卡是否登記有關折舊、修理、添加及轉移事項。
(5)檢查人員如認為必要時,可依據登記卡或財務登記有關賬簿,實地盤點或抽查盤點,相互核對。
第21條營業用品器具是否編號、設簿登記,并查點是否齊全,各種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22條人事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單位辦事人員每日是否按照規定時間辦公并在簽到簿上簽到及有無遲到、早退現象。
(2)各單位辦事人員對顧客是否竭誠招待,有無怠慢現象。
(3)各單位目前業務繁簡狀況與現有人員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無應增、應減現象。
(4)各單位辦事人員對本身所擔任的職務是否勝任,有無能力優異、表現特優者,或不勝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單位人員上班時間其儀表、態度、談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規定。
(6)員工身份保證書是否齊全,保證人是否已做好對保工作,是否已對保證人進行資產價值評估。
第五章附則
第23條本制度呈董事長核準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財務稽核制度3
加強會計監督工作,保證會計工作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合法、合理、有效地組織、使用各項資金,提高會計核算工作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內部應設立稽核崗位,指定專人負責;巳藛T必須遵循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財務制度,實施稽核工作。
財務收支計劃,目標承包計劃的稽核。
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物價政策的要求,審核各項財務計劃費用預算,經濟承包合同等,保證其編制的計劃依據可靠,數字準確,項目齊全,指標銜接,切實可行,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及建議。
對各項財務收支業務的審查。
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核定的預算,計劃以及有關制度;是否根據不同資金來源和性質劃清收支渠道,正確歸屬費用,監督稅利上交情況,檢查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現象,如有違法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對偏離計劃,違反制度的'業務,應及時向領導匯報。
憑證審核,記帳憑證、帳簿、報表的復核。
會計、財務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經濟業務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完整,有關人員是否簽字(蓋章)等。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的記帳憑證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確,記載的經濟內容、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
抽查帳簿記錄,檢查是否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業務需要設置帳簿,帳簿登記是否符合要求,本期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是否全部入帳,各項費用、收益是否按規定結轉,帳帳、帳實是否相符。
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查復核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說明清楚。
常與銀行核對經費余額,核對債權債務。
財務稽核制度4
一、會計憑證的審核
1、根據自制和外來原始憑證,由報賬經辦員審核后,編制收付款會計憑證,憑證編制好后,交財財務審核人員審核,財務主管不定期地審核收付款憑證,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登賬。
2、次月初,報賬經辦員將編制好的'轉賬憑證,經財務審核人員審核后,方可進行登賬。
3、月底最后一天,出納員根據現金日記賬的最后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二、會計賬簿的審核制度
1、根據科目流轉額,財務主管檢查每月借貸發生額,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2、每季度末將明細賬打印一次,報賬經辦員員根據自己的業務范圍,清理債權債務。
3、各往來單位的債權債務,每季度清算,如不能及時清回,向財務主管匯報。
4、財務主管每季度將所有會計帳簿審核一次,查出問題,及時糾正。
三、會計報表的審核制度
1、會計報表由會計分中心在微機中直接賬轉表,其賬轉表的參數由成本核算員編制、修訂。
2、會計報表均由成本核算員編制、打印后,交財務主管審核,經審核無誤后上報會計分中心。
四、銀行存款、現金的審核制度
1、支票印鑒由兩人保管,報賬經辦員保管支票公章,財務主管保管校長印鑒,每日工作完后分別鎖入各自的辦公抽屜。
2、銀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匯等空白憑證及備用金,由出納員負責保管,每日工作完畢后,由報賬經辦員全部鎖入保險柜內,并配給出納員大保險柜壹個。
3、報賬經辦員和財務審核人員每月不定期檢查兩次庫存現金,并作好記錄。
4、報賬經辦員每月做到現金日清月結,月底最后一天,應將現金關賬,現金日記賬余額與實際庫存余額核對相符。
5、每月經濟業務終了,次月3日前,報賬經辦員要編制銀行調節表,并交財務主管審核后,送交會計分中心。
五、其他會計資料(如文件、補充資料、臺賬)
統一由財務主管審核或財務主管指定專人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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