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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務規章制度

        時間:2023-01-11 11:14:59 網站 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規章制度范本(精選13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規章制度范本(精選13篇)

          財務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財務處內部牽制制度應與崗位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相結合,遵循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帳分離、帳物分離的基本原則。

          第二條記賬人員應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第三條財務公章由會計科科長保管,校長私章、財務處處長私章和出納員私章由出納員保管。使用時由分管人員審核有關憑證后親自蓋章,嚴禁他人代蓋。

          第四條各種印鑒(章)、空白憑證在上班時須妥善保管,下班時鎖入保險柜。

          第五條所有銀行結算憑證,由會計科和結算部統一購置,支票和支付密碼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規定領用并進行備查登記。

          第六條按規定填寫或打印銀行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存根與票面內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審核后蓋章,裁下存根,將支票交給出納員辦理。支票使用必須進行登記并由蓋章人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作廢支票由出納員交科長審核后進行備查登記,月末釘在最后一張記帳憑證后面,歸檔保管。

          第八條所有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均由會計人員審核制單(輸機)后,交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業務。對于銀行往來業務,在記帳憑證上要注明原始憑證字號。

          第九條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與銀行存款日記帳,并與計算機打印出的當日現金及銀行存款余額表核對相符。

          第十條出納員無權編制或更改記帳憑證,無權勾對銀行帳,無權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十一條會計科和結算部指定專人負責銀行帳的勾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調節表交科長審閱;對于未達帳項必須及時到銀行查詢并向科長報告。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超限額現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會計科可與結算部聯合辦理現金送存業務。

          第十三條大額存單由科長登記備查簿并負責保存;到期前應向處長報告,需要轉存的應及時辦理轉存。

          第十四條科長要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限額的執行、帳款是否一致、對帳是否及時等現金管理條例的落實情況。

          第十五條當日憑證當日復核,科長應按順序號逐一復核當日記帳憑證;發現差錯,及時通知記帳(輸機)人員按規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復核更正后的憑證;復核后的`憑證方可登記機內帳簿。輸機人員和復核人員須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第十六條對計算機上機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機房維護人員定期更換密碼,嚴禁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由專人保存上機操作記錄。

          第十七條會計科和結算部工作人員應避免接觸與本人工作無關的資產。非財務處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會計科和結算部的柜臺內。

          第十八條會計人員應嚴格執行《中央財經大學財會檔案管理辦法》,及時整理、裝訂各類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并檢查有無缺損,然后交檔案室保管;未經保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會計檔案;如需查閱已歸檔的會計資料,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并確保會計資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處。

          財務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及公司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員、出納員。

          第六條 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七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沒有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的一律拒絕付款。

          第九條 財務人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 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2、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

          3、 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4、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確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8、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9、協助做好部門內務工作,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總經理和會計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工作,并加蓋“收、付訖”戳記。

          2、及時、準確、逐筆登記現金帳及銀行存款賬,按時結出余額,并做到賬實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據、發票及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并專設登記簿,依序登記備查。

          4、經常核對銀行、帳面發生額及余額。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清理未達帳項,發生差錯及時核對,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后發生額和帳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5、熟練掌握銀行結算規定和各種收付款方式,認真填制各種銀行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銀行記帳憑證,及時登記銀行日記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章制度 篇3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诤灠l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壑庇行跒槭,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納稅申報管理

          1.銷售負責人應根據業務要求,按時開具正式銷貨清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處罰措施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財務負責人要按時向國稅、地稅部門申報報表。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財務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我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我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核算、監督學校經濟活動,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

          第四條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要保持相當的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七條 學校預算根據財政部門要求編制收入和支出預算。

          第八條 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赤字預算。

          第九條 學校收入除財政部門支付給教職工的工資、離退休經費和基建撥款外,財政部門還按工資總額的2.5%撥入福利費,按學校學生人數核撥上級補助收入,另外學校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預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實際收入積極穩妥地逐項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分輕重緩急,按照政府支出分類科目分項測算編制。

          第十條 學校將編制的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按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通知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決算根據學校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真實、準確的年度報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工資、福利、離退休經費、基建撥款等。

         。ǘ┦聵I收入,即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學費、住宿費。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包括財政部門按學生人數撥給學校的補助收入。

         。ㄋ模┢渌杖,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捐贈收入等。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條 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財務部門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保證?顚S。

          第十六條 學校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其它資本性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工資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

          其他資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大型修繕支出等。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職工福利等人員支出。項目支出應當按照規定?顚S,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九條 學校新建工程項目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必須報經教育局批準,否則不予辦理支出。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遵守稅收法律、法規,所有應稅項目的稅金都應足額申報、繳納,不得少繳或者不繳。認真履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在運用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嚴格按規定的會計科目進行分類核算,不得增、刪會計科目,不得自擬會計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六章 結算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結余應按規定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各類資產應按《中小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學校必須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和臺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收發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二十七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規定辦理結算。有計劃的償還,學校不得擅自舉新債運行。

          第九章 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條 學校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設立賬薄,核算學校發生的`經濟事項。

          第三十條 報賬規定

          (一)報賬程序 報銷單據應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該業務的發生,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ǘ﹫筚~手續 加強對學校財務支出管理,規范財務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務審核側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發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續的完備性。每月支出控制在當月計劃范圍之類,否則不予審核入賬。各項支出經核算中心審核并加蓋“審核”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賬。做到日清月結。定期提供財務報表。每月終了應及時對賬,定期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三)票據要求

          1、票據正規:外來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或正規收據。

          2、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能只寫大類。

          3、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

          4、審批手續齊全:按規定程序簽批。

          5、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視為無效憑證。

          6、按規定用途使用:每種票據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票據視為無效票據,不得入賬。

         。ㄋ模┢渌 各種報銷憑證反應的事項必須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符合各項法規制度,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對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提供附件加以說明。外出學習考察參觀等應提供領導批準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報賬附件。招待費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單、菜單。交通費支出附用車通知單。

          2、經濟業務發生后應于30日內取得會計憑證,辦理報賬手續。無故拖延不報的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第十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所有的財務活動承擔直接管理人員責任。

          第三十二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財務接受同級及上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政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十三條 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及時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應。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第三十五條 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定期歸集,審查,核定,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丟失損壞。

          第三十六條 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人員交接應由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派人監交。

          第三十七條 賬卡物經核對無誤后由移交人員負責編制移交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交接雙方部門負責人存檔一份。更換財產管理人員一般不需要更換固定資產賬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資產賬薄上加蓋個人印章,以分清責任,接管人可以繼續使用。

          年終收入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余收入數。

          1、支出預算完成率=年終支出執行數÷(年初支出預算數±年中支出預算調整數)×100%

          年終支出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余支出數。

          2、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學校事業支出結構。計算公式為:

          人員支出比率=人員支出÷事業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業支出×100%

          3、生均事業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學校按照實際在校生人數平均的事業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計算公式為:

          生均事業支出=事業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4、資產負債率,衡量中小學校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開展業務活動的能力,以及反映債權人提供資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計算公式為: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財務規章制度 篇5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F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公司財務流程: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一定要有財務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就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記算不出錯),每發生一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還要注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的企業開辦費在第一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實際是地稅這一塊。就是提取稅金及附加、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后,編制兩個分錄。第一個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個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轉入后如果差額在借方則為虧損不需要交所得稅,如果在貸方則說明盈利需交所得稅,計算方法,所得稅=貸方差額x所得稅稅率,然后做記賬憑證,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所得稅雖然和利潤有關,但并不是虧損一定不交納所得稅,主要是看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是正數,如果是正數就要計算所得稅,同時還要注意所得稅核算方法,采用應付稅款法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相等的,采用納稅影響法時,存在時間性差異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據總賬的資產(貨幣資金、固定資產、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短期投資等)負債(應付票據、應附賬款等)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的余額(是指總賬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記的數額)編制資產負債表,根據總賬或科目匯總表的損益類科目(如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投資收益、主營業務附加等)的發生額(發生額是指本月的發生額)編制利潤表。財務流程。

          5、其余的就是裝訂憑證,寫報表附注,分析情況表之類。

          6、注意問題:以上除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賬之外,均在月末進行。月末結現金、銀行賬款,一定要賬證相符,賬實相符。每月月初根據銀行對賬單調銀行賬余額調節表,注意分析未達款項。月初報稅時注意時間,不要逾期報稅。另外,當月開出的發票當月入賬。每月分析往來的賬齡和金額,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財務規章制度 篇6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

          財務規章制度 篇7

          一、支出管理,出納注意事項:

          (1)沒有工地負責人及兩位合伙人簽字不能付款,出納更不能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或自己出票找人代簽付款;

          (2)工地的建筑工人及包工頭在他所做工程沒有完工之前,如需借款必須出具借條或預付款條。預付款或借條只能擺帳不能入帳,借條或預付款待工程完工之后一并入帳。

          二、收入管理:

          (1)預售房款或售房款出納收款必須經會計入賬,由出納經會計出具領款單形成付款。

          (2)不準出納私設金庫或挪用、借用等違反合伙人利益等行為。

          (3)任何合伙人售房不準瞞報或謊報等其它形式損害合伙人利益。

          (4)預付房款票據必須加蓋會計私章和公章才能合法有效,并給購房戶講明情況及后果。

          三、利益分配:

          (1)由合伙人商量統一按出資比例分配。

          (2)也可以在合伙人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先分配后集資,但這種情況必須以大局出發。

          四、合伙人未經商量不準挪、借、貪等違反合伙人利益行為,若發現上述行為均處罰違反合伙人款項的`二倍。會計、出納不按規定入帳發現損害合伙人利益均扣損害利益款的四倍。

          五、以上補充協議,簽字生效和原簽訂《合伙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財務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財務監管,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監管法規規定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監管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ㄒ唬┗I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ǘ┳龊秘攧毡O管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監管規定,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ㄈ┘訌娯攧蘸怂愕谋O管,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ㄋ模┍O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監管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監管是公司經營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監管中心對財務監管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規定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監管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監管,做到規定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規定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監管規定》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監管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監管。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監管,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監管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監管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監管,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監管

          第十八條現金的監管: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監管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監管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監管: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監管: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監管: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監管: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規定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監管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監管,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監管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監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監管,綜合監管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ㄒ唬┓课、營業用房30年

         。ǘ┩ㄓ嵲O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ㄈ╇娮与娔X、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ㄋ模╇娖髟O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監管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監管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監管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監管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刂坪贸杀举M用,對堵塞監管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ㄒ唬├⒅С觯褐钢Ц兑载搨问交I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ǘI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監管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ㄈ┕潭ㄙY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ㄋ模⿺備N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ㄎ澹└鞣N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O管費用包括:物業監管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規定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監管中心負責監管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監管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監管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監管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ǘI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ㄈI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ㄒ唬┍粵]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ㄈ┨崛》ǘㄓ殴e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ㄎ澹┫蛲顿Y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I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ǘ┴攧諘嫹椒ㄗ儎忧闆r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監管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監管中心統一監管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監管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規定。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監管,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監管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監管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下列三類小企業除外:

          (一)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

          (二)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

          (三)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同。

          第三條 符合本準則第二條規定的小企業,可以執行本準則,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一)執行本準則的小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本準則未作規范的,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不得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同時,選擇執行本準則的相關規定。

          (三)執行本準則的小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的,應當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因經營規;蚱髽I性質變化導致不符合本準則第二條規定而成為大中型企業或金融企業的,應當從次年 1 月 1 日起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四)已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不得轉為執行本準則。

          第四條 執行本準則的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章 資 產

          第五條 資產,是指小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小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小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小企業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第六條 小企業的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一節 流動資產

          第七條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下同)或超過1年的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變現、出售或耗用的資產。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八條 短期投資,是指小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下同)的投資,如小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以支付現金取得的短期投資,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投資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資,出售價款扣除其賬面余額、相關稅費后的凈額,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第九條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小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款項和預付賬款。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發生額入賬。

          第十條 小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一)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

          (三)債務人逾期 3 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四)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

          (五)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

          (六)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收及預付款項的壞賬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應收及預付款項。

          第十一條 存貨,是指小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將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業(農、林、牧、漁業)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消耗性生物資產。

          小企業的存貨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周轉材料、委托加工物資、消耗性生物資產等。

          (一)原材料,是指小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二)在產品,是指小企業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產品。包括:正在各個生產工序加工的產品,以及已加工完畢但尚未檢驗或已檢驗但尚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產品。

          (三)半成品,是指小企業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并已檢驗合格交付半成品倉庫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為產成品,仍需進一步加工的中間產品。

          (四)產成品,是指小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符合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

          (五)商品,是指小企業(批發業、零售業)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六)周轉材料,是指小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且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小企業(建筑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

          (七)委托加工物資,是指小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

          (八)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小企業(農、林、牧、漁業)生長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條 小企業取得的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一)外購存貨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在外購存貨過程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但不含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二)通過進一步加工取得存貨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

          經過 1 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也計入存貨的成本。

          前款所稱借款費用,是指小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及其他相關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等。

          (三)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評估價值確定。

          (四)提供勞務的成本包括:與勞務提供直接相關的人工費、材料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

          (五)自行栽培、營造、繁殖或養殖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獲前耗用的種子、肥料、農藥等材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

          2.自行營造的林木類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郁閉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

          4.水產養殖的動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庫前耗用的苗種、飼料、肥料等材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

          (六)盤盈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第十三條 小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對于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采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對于周轉材料,采用一次轉銷法進行會計處理,在領用時按其成本計入生產成本或當期損益;金額較大的周轉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攤銷法進行會計處理。出租或出借周轉材料,不需要結轉其成本,但應當進行備查登記。

          對于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營業成本。

          第十四條 小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特點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選擇適合于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

          小企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應當按照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

          (一)屬于材料費、人工費等直接費用,直接計入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

          (二)屬于輔助生產車間為生產產品提供的動力等直接費用,可以先作為輔助生產成本進行歸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基本生產成本;也可以直接計入所生產產品發生的生產成本。

          (三)其他間接費用應當作為制造費用進行歸集,月度終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分配計入有關產品的成本。

          第十五條 存貨發生毀損,處置收入、可收回的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扣除其成本、相關稅費后的凈額,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或營業外收入。

          盤盈存貨實現的收益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

          盤虧存貨發生的損失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節 長期投資

          第十六條 小企業的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

          小企業的非流動資產包括: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

          第十七條 長期債券投資,是指小企業準備長期(在 1 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債券投資。

          第十八條 長期債券投資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利息,不計入長期債券投資的成本。

          第十九條 長期債券投資在持有期間發生的應收利息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計算的應收未收利息收入應當確認為應收利息,不增加長期債券投資的賬面余額。

          (二)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投資,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計算的應收未收利息收入應當增加長期債券投資的賬面余額。

          (三)債券的折價或者溢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第二十條 長期債券投資到期,小企業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應當沖減其賬面余額。

          處置長期債券投資,處置價款扣除其賬面余額、相關稅費后的凈額,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第二十一條 小企業長期債券投資符合本準則第十條所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作為長期債券投資損失。

          長期債券投資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長期債券投資賬面余額。

          第二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小企業準備長期持有的權益性投資。

          第二十三條 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一)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二)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換出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第二十四條 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進行會計處理。

          在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按照應分得的金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第二十五條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處置價款扣除其成本、相關稅費后的凈額,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第二十六條 小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一)被投資單位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

          (二)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 3 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

          (三)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 10 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 3 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

          (四)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 3 年以上的。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

          第三節 固定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是指小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 1 年的有形資產。

          小企業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一)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安裝費等,但不含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各項固定資產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在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支出(含相關的借款費用)構成。

          小企業在建工程在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產品、副產品或試車收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三)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等確定。

          (五)盤盈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同類或者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扣除按照該項固定資產新舊程度估計的折舊后的余額確定。

          第二十九條 小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不得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前款所稱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成本)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預計凈殘值,是指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小企業從該項固定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已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計折舊額。

          第三十條 小企業應當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線法,下同)計提折舊。小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小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并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第三十一條 小企業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費,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固定資產的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應當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但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建支出應當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

          第三十四條 處置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相關稅費和清理費用后的凈額,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價(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后的金額。

          盤虧固定資產發生的損失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五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小企業(農、林、牧、漁業)為生產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第三十六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一)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確定。

          (二)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自行營造的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產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稱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是指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

          第三十七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小企業(農、林、牧、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并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小企業(農、林、牧、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四節 無形資產

          第三十八條 無形資產,是指小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小企業的無形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等。

          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與建筑物應當分別進行處理。外購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按照合理的方法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十九條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一)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相關的其他支出(含相關的借款費用)。

          (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

          (三)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的成本,由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含相關的借款費用)構成。

          第四十條 小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一)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三)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五)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四十一條 無形資產應當在其使用壽命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根據其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時開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時止。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小企業不能可靠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攤銷期不得低于 10年。

          第四十二條 處置無形資產,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相關稅費等后的凈額,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前款所稱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指無形資產的成本扣減累計攤銷后的金額。

          第五節 長期待攤費用

          第四十三條 小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包括: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長期待攤費用等。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 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延長 2 年以上。

          第四十四條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其攤銷期限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根據其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管理費用,并沖減長期待攤費用。

          (一)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二)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四)其他長期待攤費用,自支出發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得低于 3 年。

          第三章 負 債

          第四十五條 負債,是指小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小企業的現時義務。

          小企業的負債按照其流動性,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第一節 流動負債

          第四十六條 小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 1 年內或者超過 1年的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清償的債務。

          小企業的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等。

          第四十七條 各項流動負債應當按照其實際發生額入賬。

          小企業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四十八條 短期借款應當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應付利息日計提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第四十九條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小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應付給職工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小企業的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

          第五十條 小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開發項目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其他職工薪酬(含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節 非流動負債

          第五十一條 小企業的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小企業的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第五十二條 非流動負債應當按照其實際發生額入賬。長期借款應當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應付利息日計提利息費用,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財務費用。

          第四章 所有者權益

          第五十三條 所有者權益,是指小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

          小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下同)、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第五十四條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合同協議約定或相關規定投入到小企業、構成小企業注冊資本的部分。

          (一)小企業收到投資者以現金或非貨幣性資產投入的資本,應當按照其在本企業注冊資本中所占的份額計入實收資本,超出的部分,應當計入資本公積。

          (二)投資者根據有關規定對小企業進行增資或減資,小企業應當增加或減少實收資本。

          第五十五條 資本公積,是指小企業收到的投資者出資額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小企業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應當沖減資本公積。小企業的資本公積不得用于彌補虧損。

          第五十六條 盈余公積,是指小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在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小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或者轉增資本,應當沖減盈余公積。小企業的盈余公積還可以用于擴大生產經營。

          第五十七條 未分配利潤,是指小企業實現的凈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后,留存在本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第五章 收 入

          第五十八條 收入,是指小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勞務收入。

          第五十九條 銷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業銷售商品(或產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

          通常,小企業應當在發出商品且收到貨款或取得收款權利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一)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二)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三)銷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

          (四)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安裝程序比較簡單的,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五)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六)銷售商品以舊換新的,銷售的商品作為商品銷售處理,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七)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產品之日按照產品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第六十條 小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買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F金折扣應當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前款所稱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商業折扣,是指小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

          第六十一條 小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屬于本年度還是屬于以前年度的銷售),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小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折讓,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前款所稱銷售退回,是指小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發生的退貨。銷售折讓,是指小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第六十二條 小企業提供勞務的收入,是指小企業從事建筑安裝、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郵電通信、咨詢經紀、文化體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教育培訓、餐飲住宿、中介代理、衛生保健、社區服務、旅游、娛樂、加工以及其他勞務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第六十三條 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提供勞務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項或取得收款權利時,確認提供勞務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的金額為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

          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會計年度的,應當按照完工進度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年度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后的金額,確認本年度的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按照估計的提供勞務成本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營業成本后的金額,結轉本年度營業成本。

          第六十四條 小企業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包含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時,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且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的部分作為銷售商品處理,將提供勞務的部分作為提供勞務處理。

          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不能夠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作為銷售商品處理。

          第六章 費 用

          第六十五條 費用,是指小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小企業的費用包括: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一)營業成本,是指小企業所銷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勞務的成本。

          (二)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小企業開展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負擔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

          (三)銷售費用,是指小企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商品維修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展覽費等費用。

          小企業(批發業、零售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也構成銷售費用。

          (四)管理費用,是指小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其他費用。包括:小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等)、業務招待費、研究費用、技術轉讓費、相關長期待攤費用攤銷、財產保險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等費用。

          (五)財務費用,是指小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利息費用(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銀行相關手續費、小企業給予的現金折扣(減享受的現金折扣)等費用。

          第六十六條 通常,小企業的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按照其發生額計入當期損益。

          小企業銷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勞務收入已予確認的,應當將已銷售商品和已提供勞務的成本作為營業成本結轉至當期損益。

          第七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七條 利潤,是指小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加上投資收益(或減去投資損失)后的金額。

          前款所稱營業收入,是指小企業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實現的收入總額。投資收益,由小企業股權投資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債券投資取得的利息收入和處置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取得的處置價款扣除成本或賬面余額、相關稅費后的凈額三部分構成。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三)凈利潤,是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費用后的凈額。

          第六十八條 營業外收入,是指小企業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入。

          小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收益、政府補助、捐贈收益、盤盈收益、匯兌收益、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違約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應當在實現時按照其實現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十九條 政府補助,是指小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含政府作為小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一)小企業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營業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補助,用于補償本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虧損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或發生虧損的期間,計入營業外收入;用于補償本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虧損的,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二)政府補助為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收到的金額計量。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政府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應當按照憑據上標明的金額計量;政府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應當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計量。

          (三)小企業按照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先征后返的,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不含出口退稅)、消費稅、營業稅時,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七十條 營業外支出,是指小企業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出。

          小企業的營業外支出包括: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損失,壞賬損失,無法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損失,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捐贈支出,贊助支出等。

          通常,小企業的營業外支出應當在發生時按照其發生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七十一條 小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當期應納稅額,確認所得稅費用。

          小企業應當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計算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與適用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當期應納稅額。

          第七十二條 小企業以當年凈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等剩余的稅后利潤,可用于向投資者進行分配。

          小企業(公司制)在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第八章 外幣業務

          第七十三條 小企業的外幣業務由外幣交易和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構成。

          第七十四條 外幣交易,是指小企業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

          小企業的外幣交易包括:買入或者賣出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借入或者借出外幣資金和其他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

          前款所稱外幣,是指小企業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記賬本位幣,是指小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

          第七十五條 小企業應當選擇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小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小企業記賬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小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除外。

          小企業因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變更記賬本位幣的,應當采用變更當日的即期匯率將所有項目折算為變更后的記賬本位幣。

          前款所稱即期匯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

          第七十六條 小企業對于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外幣交易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交易當期平均匯率折算。

          小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應當采用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約定匯率和交易當期平均匯率折算。

          第七十七條 小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會計處理:

          (一)外幣貨幣性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二)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賬本位幣金額。

          前款所稱貨幣性項目,是指小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或者償付的負債。貨幣性項目分為貨幣性資產和貨幣性負債。貨幣性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貨幣性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非貨幣性項目,是指貨幣性項目以外的項目。包括: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第七十八條 小企業對外幣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對外幣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的所有項目進行折算。

          第九章 財務報表

          第七十九條 財務報表,是指對小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小企業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

          (一)資產負債表;

          (二)利潤表;

          (三)現金流量表;

          (四)附注。

          第八十條 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小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報表。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1.貨幣資金;

          2.應收及預付款項;

          3.存貨;

          4.長期債券投資;

          5.長期股權投資;

          6.固定資產;

          7.生產性生物資產;

          8.無形資產;

          9.長期待攤費用。

          (二)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1.短期借款;

          2.應付及預收款項;

          3.應付職工薪酬;

          4.應交稅費;

          5.應付利息;

          6.長期借款;

          7.長期應付款。

          (三)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

          3.盈余公積;

          4.未分配利潤。

          (四)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應當包括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合計項目;負債類應當包括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和負債的合計項目;所有者權益類應當包括所有者權益的合計項目。

          資產負債表應當列示資產總計項目,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

          第八十一條 利潤表,是指反映小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報表。

          費用應當按照功能分類,分為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等。

          利潤表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營業收入;

          (二)營業成本;

          (三)營業稅金及附加;

          (四)銷售費用;

          (五)管理費用;

          (六)財務費用;

          (七)所得稅費用;

          (八)凈利潤。

          第八十二條 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的報表,F金流量表應當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列報現金流量,F金流量應當分別按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列報。前款所稱現金,是指小企業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八十三條 經營活動,是指小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

          小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銷售產成品、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二)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三)支付的職工薪酬;

          (四)支付的稅費。

          第八十四條 投資活動,是指小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的購建和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及其處置活動。

          小企業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收回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

          (二)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三)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

          (四)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

          (五)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

          第八十五條 籌資活動,是指導致小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小企業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二)吸收投資者投資收到的現金;

          (三)償還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

          (四)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

          (五)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

          第八十六條 附注,是指對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報表中列示項目的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附注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披露:

          (一)遵循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二)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項目的說明。(三)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項目的說明。

          (四)利潤分配的說明。

          (五)用于對外擔保的資產名稱、賬面余額及形成的原因;未決訴訟、未決仲裁以及對外提供擔保所涉及的金額。

          (六)發生嚴重虧損的,應當披露持續經營的計劃、未來經營的方案。

          (七)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列示項目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納稅調整過程。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說明的事項。

          第八十七條 小企業應當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按照本準則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在此基礎上按月或者按季編制財務報表。

          第八十八條 小企業對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

          前款所稱會計政策,是指小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所采用的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會計估計變更,是指由于資產和負債的當前狀況及預期經濟利益和義務發生了變化,從而對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或者資產的定期消耗金額進行調整。

          前期差錯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應用會計估計錯誤等。未來適用法,是指將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應用于變更日及以后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或者在會計差錯發生或發現的當期更正差錯的方法。

          第十章 附則

          第八十九條 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微型企業標準的企業參照執行本準則。

          第九十條 本準則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財政部20XX年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財務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財務,特地訂立此規章制度供財務工作人員遵守,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xx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xx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xx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

          9、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

          10、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二、處罰規則

          1、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xx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xx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xx元—xx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xx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xx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賬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xx倍罰款。

          11、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賬或未能及時入賬,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xx倍罰款。

          12、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xx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xx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xx%處罰。

          三、考核的內容與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人事異動

          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1、公司給財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宜,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2、財務人員要辭職的,公司要辭退員工的,也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出勤管理

          1、財務人員的上班時間按照公司的正常上班時間確定。

          2、財務人員的請假、放假也都是按照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執行。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財務規章制度 篇11

          一、為了有效地管好財務,依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財務人員要按照上級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認真理好財,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嚴把財務開支關。

          三、購置辦公用品和其它各種用品,由辦公室提出計劃,按規定批準后方可購置,每個工作人員要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認真節約紙張,信封以及電話、水、電、汽油、儀器設備損耗等費用。

          四、財務收付款結算,應由兩人辦理。

          五、嚴格管理票據。凡涉及收費(預算外收入、罰沒收入及其他收入)使用上級規定的統一票據,依法依規收費,不準亂收費、亂罰款。

          六、單位的財產物資應有專人保管,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對財產物資的數量,帳(卡)單進行核對。

          七、 現金管理規定:

          1、庫存現金的`限額一般為3至5天的零星開支需要。

          2、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3、收費收入(現金)應在5天內(在單位或出差回單位后)交、存,個人不得坐支、挪用。

          4、出差人員借支的差旅費應嚴格控制,不得超過每天出差報銷標準(會務費、汽油費適當計算),出差回來后5天之內及時報銷,并還清借款。

          5、對不能及時還清的借款,每月從借款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多少依情況而定)。

          6、用現金結算在外欠款時,經辦人和付款人不能是同一人。

          八、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工作。銀行存款的支票、印章必須分管。

          九、局領導不得經辦現款結算各種帳務。

          九、財務人員必須按月進行財務核算,編制好會計報表,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每月向主管財務工作的領導匯報。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 篇12

          一、業務費用分類

          業務費用分為日常業務費用和專項業務費用兩類、日常業務費用是指用于日常性開支的業務費用,包括日常關系維護、日常應酬招待、節日打點、日常問題的解決等方面的業務費開支、專項業務費用是指用于解決專項問題的業務費用,包括獲取新資源、優化改善資源、取得專項收入、化解重大損失、減少專項開支等特定資料方面的業務費開支、

          二、日常業務費用管理

          日常業務費用納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實行預算額度管理、

          1、上級批準下達的年度財務預算中的業務費用指標為年度業務費用預算額度,年度預算額度應根據開支需要分解到各月,日常業務費用應按照月度累計預算額度控制開支,一律不得超支,超出預算額度的,財務一律不得付款、

          2、預算額度以內的日常業務費用由企業經營職責人統籌安排使用,并保證到達使用效果、

          3、年度管理費用預算中,除工資、社保及各種攤提費用以外的可控費用有節儉的,報請上級批準后,可用于日常業務費用開支、

          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按下列權限審批:

          (1)企業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由事業部直接審批,報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董事會備案、

          (2)事業部本部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由集團公司直接審批,報集團公司董事會備案、

          (3)集團本部可控費用節儉用于業務費用開支的,報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

          4、日常業務費用開支后,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同時按照預算口徑經過管理報表進行統計考核、

          三、專項業務費用管理

          專項業務費用不納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按照“一筆一批”的'辦法管理、

          1、專項業務費的申請

          企業需要開支專項業務費用時,應填寫“專項業務費用申請表”,寫明申請額度、具體用途、預期目標和效果以及項目職責人等資料后,經企業經營職責人、財務負責人和項目職責人簽字后,報上級審批、

          2、專項業務費的審批

          專項業務費必須遵循“費用就是成本”的理念,本著“投入產出”的原則進行審批,具體審批權限如下:

          (1)企業申請專項業務費用時,不改變年度考核利潤指標的,由事業部直接審批,報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董事會備案;需要改變年度考核利潤指標的,由事業部初審,集團公司復審后,報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

          (2)事業部本部和集團本部申請專項業務費用的,一律報集團董事會審批、

          3、專項業務費的使用

          (1)專項業務費用指標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專項業務費用指標因事項未辦或中途停辦而未使用的,指標自動作廢、

          (3)專項業務費用指標使用后有剩余的,指標自動作廢、

          4、專項業務費用的核算

          (1)專項業務費用開支后,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同時按照審批口徑經過管理報表對費用開支情景和取得的效果進行專項統計、

          (2)專項問題結束后,申請單位應填寫“專項業務費用核銷表”,寫明申請額度、實際開支額、預期目標和效果、實際到達的目標和效果以及產生差距的原因等資料后,經企業經營職責人、財務負責人和項目職責人簽字后,報費用審批部門核銷備案、

          5、專項業務費用的跟蹤

          上級單位批復專項業務費用后,應對專項業務費用的使用和所辦事項的進展情景進行跟蹤檢查,督導進程、

          6、專項業務費用的考核

          專項業務費用按照下列原則進行考核:

          (1)凡是當年已經取得經濟效益的,將抵消開支后的凈效益并入到當年利潤指標完成數中,按照當年的績效考核政策進行考核、

          (2)凡是當年沒有取得經濟效益的,例如獲取到新的資源但當年未投入運營等,將專項業務費用開支單列,不影響當年的績效考核結果、

          (3)集團審計部門應定期對專項業務費用開支結果進行審計評價,經審計評價確認貢獻比較大的,可視貢獻大小另行給與獎勵、

          財務規章制度 篇13

          財務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我局實際,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執行《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科技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不足的矛盾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財務收支實行局長負責制,各項支出堅持“三支筆”簽字把關。

          二、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預決算,如實反應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管理財務,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完善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各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保障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預決算的編報

         。ㄒ唬╊A算編報:局機關每年底編報收支預算,經分管領導審閱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討論,局長辦公會通過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市財政局。

         。ǘ⿻嫑Q算:會計決算由局機關和各事業單位分別組織,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局長辦公會通過。

          四、支出的管理

          局機關凡因公務所發生的一切支出活動,要至少提前一天編報用款計劃,填寫《支出審批單》,科級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召開有上級機關、相關單位和縣區科技局及有關企業人員參加的會議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在公務活動中,凡未預先申請用款計劃,或未經局領導批準而自行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專項經費(包括科技三項經費、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知識產權補助經費)的撥付,由經費所在科室(單位)提出撥款計劃,按照審批程序辦理。

         。ㄒ唬┎盥觅M

          1、市內:職工因公出差按誤餐次數報銷伙食補助費,(不包括xx區駐地),每天早餐補助2元/人、中晚餐各補助5元/人。憑單據報銷公共車費,一律不報銷出租車費。在崗正常上班人員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報銷月票,個人負擔12元/月;其余人員一律不報銷月票和車票。

          2、外地出差:

          (1)伙食補助。按出差天數報銷,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機伙食補助實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實際出差天數與同行人員一起報銷,但必須按照實際天數(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內伙食補助。

         。2)乘車。乘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7時之間,在車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臥票;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科級)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飛機,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應事先經局領導批準,處以上干部(含處級)乘坐飛機按普通艙位報銷;乘坐輪船時處級干部按二等艙位、其余人員按三等以下艙位報銷;其它>交通工具按實報銷,一律不報銷出租車票。

         。3)住宿費。除會議統一安排的外,處級干部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特殊地區(深圳、珠海、廈門、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過300元/人;其余人員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160元/人,特殊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超標準部分費用自負30%。

          3、報銷時間: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員和司機,返回后五日內報銷出差費,同時將借款一次還清,否則,不再辦理借款手續;司機人員的出差補助費和市內過路過橋費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節假日順延)集中報銷一次。其他各項支出的簽字報銷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員要認真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虛報冒領。否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ǘ⿻h費

          1、審批:凡召開的全市各類會議,應事先按規定程序報局領導批準。未經局領導批準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召開。

          2、會議伙食補助費:各類會議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3、會議費報銷:報銷單據不能籠統填寫“會議費”一項,應該列明內容,如:會議室租賃費、住宿(午休)費、餐費(附與會人員名單)等。報銷時,持原始單據交有關領導審核。

          4、接待費:凡因公務活動發生的接待,必須使用接待憑證或派餐憑證,并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5、結算:各類結算的辦理,原則上不少于2人。

         。ㄈ┮缀模ㄐl生)品購買

          易耗品、衛生用品的購買應由兩人共同辦理,保管人對以上物品的出入庫要認真登記,以備核查。

         。ㄋ模┕潭ㄙY產購買

          辦公室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凡購買固定資產時,需先到管理員處登記驗收,然后簽字報銷。

         。ㄎ澹┸囕v維修、裝飾

          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審批內容維修、裝飾,不得擅自改變。經辦人員簽字時,要認真審查,逐項落實。報銷時,有關人員須持審批單。

          (六)打印費

          局內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確需外出打印時,必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銷時,要附有打印部明細表。

         。ㄆ撸槠髽I或有關部門、單位爭取項目、資金、政策而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受益單位承擔

          五、財務監督

         。ㄒ唬⿲`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經辦人員(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應在憑證被面簽字,同時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庫的,還應有保管人員簽字。

          (三)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購買物品后應先登記入庫,使用時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領取手續,并在出庫存單上簽字。

         。ㄋ模⿲徟掷m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ㄎ澹┴攧請蟊怼⒇攧辗治鰣蟾婕案黜検杖肭闆r由各承辦科室、單位每月送局黨組成員審核。局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內部審計組,每年5月及10月分別對機關及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局機務及各事業單位每半年向局長辦公會匯報一次財務執行情況。

          (六)開支報銷一律實行“三支筆”簽字把關,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個單設財務確定三人進行簽字把關。在局機關財務報銷的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局長簽字把關;科技情報所、xx生產力促進中心、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科技開發中心的報銷由各單位根據我市關于落實“三支筆”簽字人員的有關要求提出初步人選并報局同意后,由局統一公布簽字把關人員?萍壥聵I單位和人員較少的單位,由局分管領導一同簽字把關,xx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大廳的收入由局統一監督使用。專項資金的撥付經局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計劃項目主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和分管局長簽字把關。除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工資、補助工資、社會保障費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經常性費用外,各單位10000元以上的開支應填寫《開支審批單》報局主要領導同意,20xx0元以上的開支應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財務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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