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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防制度

        時間:2024-10-22 21:15:00 海潔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制度范本(精選18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制度范本(精選18篇)

          消防制度 1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行一次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透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一樣部門的實施狀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消防制度 2

          一、鍋爐房重地閑人勿進,禁止吸煙,并沒明顯標志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消防制度 3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制度 4

          1、各部門必須設立專人進行每天的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災隱患。

          3、防火巡邏人員對廠區各部位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相關記錄。在巡邏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保衛科。

          4、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因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1)違章進入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通暢。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挪為它用的

         。5)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員脫崗的;

         。6)其他因該當場改正的行為。

          5、消防負責人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保衛科領導匯報。

          6、保衛科負責人每月定期對全廠進行一次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造冊登記,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懲罰對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因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

          8、消防檢查重點部分,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據需要,配置自動報警

          滅火等技防設備來加強廠區預防,滅火功能。

          9、消防負責人必須定期檢查各類防火記錄,并做好留底存檔工作。

          10、定期組織消防培訓和演練,并做好培訓記錄。

          1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消防制度 5

          學校行政辦公樓物業安保、消防服務:

         。ㄒ唬┌脖热荩喊脖Q矙z,電子監控,門口車輛秩序的維護,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等消防安保管理。

         。ǘ┌脖、消防服務具體標準:

          總體標準:確保樓內財產安全、維護好樓內正常秩序,防火標識清晰,防止火災責任事故。

          1、執行巡邏制度。進行定時巡視,重點部位、重點時間以及遇到特殊情況時必須加強巡邏;及時發現和處置不安全隱患;在遇到突發事件及緊急情況時,應按應急預案規定及時報告警方、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及保護好現場、必要時采取正當防衛,防止事態擴大,收集好證據;安全巡邏有記錄有檢查。

          2、在執行日常巡視工作中,應加強節能減排的巡視力度,特別對公共部位出現長明燈和常流水現象進行糾正和處理。

          3、防火、滅火配置的各類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需制定指定專人管理檢查并保持其完好;制定防火安全管理辦法;

          4、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設置路障、堆放雜物;保持安全出口的通暢,如有出現應及時處理。

          5、發現火警迅速向消防部門報警,并馬上派人前往報警地點,迅速采取措施,搶救生命,組織力量救火,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保護好業主的財產物資,派人接應消防車,服從火場總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緊急事故反應。

         。1)制定緊急事故處理預案,包括:火災、爆炸、地震、炸彈恐嚇、安全疏散、公共衛生以及電梯應急等;

         。2)有緊急事件救護組織,并始終處于緊急事故反應狀態;

         。3)按消防要求組織進行疏散;

         。4)對緊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盡可能減少破。

          消防制度 6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留意前后左右車輛平安,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需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四、非機動車輛必需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

          六、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須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

          八、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后,必需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珍貴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十一、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十二、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三、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需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十四、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需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十五、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需有相應證明,屬珍貴、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六、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援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實行。

          消防制度 7

          一、園長負責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包括監督、檢查和落實防火措施。同時,負責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建設和培訓工作,確保消防隊員具備應急處理能力。定期開展防火知識宣傳活動,提高全園師生的`火災防范意識,確保校園安全。

          二、定期檢查家中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設施的安全情況,確保設備完好無損,嚴禁使用質量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同時避免超負荷用電。另外,要注意將燈泡和電熱器放置在遠離易燃物的位置,確保安全使用電器設備。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大家都要高度重視防火安全問題,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發生火災,大家都應該積極參與撲滅火災。全園工作人員要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和房屋,使用者要對所使用的場所和房屋負起責任,責任落實到個人。

          五、食堂在使用火源時必須格外小心,確;鹪磿r刻有人看管,每天下班前務必檢查封閉式爐灶是否關閉;另外,定期檢查廚房的電源設施,并做好詳細的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沒有發生火災的情況下,禁止任何人擅自使用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果發現有人違規使用,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等處罰。對于因擅自使用消防器材和設施造成嚴重事故的個人,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制度 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消防制度 9

          1、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2、每個月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定時開展《消防法》學習;對全體師生進行“防火”、“滅火”、“逃生”等專項教育,并進行必要的實練考核。

          3、學校行政辦公樓、教育技術中心大樓、圖書館、教學大樓、師生食堂宿舍配備配齊各項消防設備和宣傳資料,設置安全疏散通道,有關職能部門每個月定時對學校用電線路、水塔水管、內外消防栓、滅火器等各項消防必備設施進行專項檢查及保養維修。

          4、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月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或烘烤衣物,或亂拉亂接用電線路,學生宿舍內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

          5、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6、學校建立“消防訓練演習”制度。聯系市公安消防部門每個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消防演練”并由專業人員進行評價和指導。

          7、平時校園內嚴禁鳴放煙花爆竹。特殊事情和特別節假日需鳴放煙花爆竹的,應在規定區域內燃放并加強監督管理。

          8、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9、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居委會、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消防制度 10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標準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治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治理員,負責監視和治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當。

          二、消防安全治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爭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仔細學習消防安全學問,了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急程度,熟悉各種消防安全標志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識滅火學問(如使用各種類型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把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把握自防自救和逃命的根本技巧及留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詳細位置,應急照明平常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學問。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治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狀況,如發覺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準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治理員監視,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仔細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準時倒入垃圾池內,避開垃圾堆放。

          2、宿舍內存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準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制止用電超負荷運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盡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5、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床上點蠟看書。

          消防制度 11

          1、凡飯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保安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保安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房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5、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保安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用火證后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割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有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7、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使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消防制度 12

          第一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飯店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飯店保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條飯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屬飯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八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處罰。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消防制度 13

          為有效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職能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制度 14

          一、為加強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由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用火、用電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單位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三、單位、部門、科室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四、動火、電氣作業執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它專業培訓合格,作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

          五、任何部門及個人在單位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六、動火作業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并向動火執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七、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電氣線路的敷設、導線直徑及連接絕緣程序是否符合電氣技術規范,是否有亂拉臨時線路的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八、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消防制度 1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山西省電力公司一流變是站的管理條例規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內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有生產廠家,按要求定期試驗合格,并“三證”齊全。

          三、每年應定期組織站內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關鍵時刻人人會用。

          四、站內應設專職消防員,消防員一般由安全員擔任。

          五、站內應有與實際相符的消防設施分布圖,每月按定期維護工作要求,檢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消防器材應定置存放,不得隨意挪動,并做到隨用隨補。

          七、每月使用消防設備檢查卡對防火隔墻、消防砂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檢查員維護卡內做好記錄。

          八、電纜溝內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許私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

          九、電纜溝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十、電纜溝到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十一、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查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電容器室要有消防設施。

          十三、站內不得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雜物。

          十四、全站人員要熟知火警電話的報警方法;鹁娫:119

          十五、每年應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消防制度 16

          一、公司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生產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生產現場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向公司安全部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并安排在非生產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生產。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安全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鋪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安全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消防制度 17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消防制度 18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衛、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12、生產區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凡在生產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

          13、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反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焊接作業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動火,防火人員(看火人)由設備所屬單位指派。在槽罐內,潮濕地溝內,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要靈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線路于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6)焊工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9、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2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21、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2、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內。

          23、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4、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以便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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