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安全制度(通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門衛安全制度范本(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門衛安全制度1
一、來校聯系工作或參觀,須持單位介紹信,經同意方可入內。
二、上班時間不會客,私人因急事來訪,應在傳達室等候,不傳當班者私人電話,有事由傳達室值班員轉告。
三、嚴禁無關人員在門衛工作地點逗留或尋釁鬧事,保持傳達室安靜。
四、門衛人員必須嚴守崗位,上班不做私活,特殊情況須人代班方可離開崗位。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查報,如發現犯罪分子要奮力擒拿及時報告。
五、堅持交接班和學生接送制度,接送時家長一定要與當班老師交接好,才能把孩子帶走;外出活動時須點清學生人數,以防走失。
六、門衛盡夜24小時值班,節、假日輪流值班,必須嚴守崗位,嚴禁非工作人員進校活動。
七、在校內隨時注意消除隱患,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校內各種財務的管理,做到防盜防火工作。
九、定期召開安全知識會,增強全校職工的安全意識,防范于未然。
門衛安全制度2
1、非本校師生員工,未經允許一律謝絕進校。
2、非本校師生員工,謝絕來校進行體育活動,凡外來單位需借用本校場所,需事先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并辦理手續,報學校教育教學服務室批準。
3、二輪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禁止外來車輛擅自進校。
4、未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容留外來人員在校借宿。
5、校門開放時間:7:30――17:30(其中教學、工作時間、節假日原則上關門,球館對外開放時間另定)。
6、因公、因事來校聯系,出示身份證并填寫會客單方可進校。
7、凡私人來訪者,先用電話通知被訪者,確認在校,填寫會客單再進校,事畢交回會客單方能離校。
8、師生上課時間不會客,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室同意。
9、物品進出校門,需經教育服務室批準,確認無誤,方可放行。來訪者帶物品進校,應注明物品。家長送學習用品,需經門衛轉交。
10、門衛24小時有人,有師生值班時,門衛可巡視校園周邊安全。
門衛安全制度3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學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上課期間(只要一進校門)學生未經教師簽條批準,任何人不能離開校園,教師也不準不簽條就同意學生離開校園。否則,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8、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樓道、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滅等。
門衛安全制度4
1.校門設立門衛值班,建立巡邏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
2.本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穿著校服,佩戴校卡方可進出校門,非本校學生禁止進入,住宿生出校時須持班主任當日簽名的請假條方可出校。
3.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做好校門登記。嚴禁翻墻、爬門,或者盜用、冒用其他人證件混入學校。
4.對外來車輛進入校門,需問清緣由,并和相關處室部門取得聯系,得到同意后,做好登記方可進入校園,并按指定路線行駛,指定位置停放車輛。
5.校門崗附近嚴禁亂停、亂放,嚴禁小商、小販亂擺賣。學校門衛負責校門周邊的公共秩序的維護和治安管理工作,時刻保持校門暢通,防止各類意外事故的發生。
6.禁止外來人員進入教學區、學生宿舍收撿破爛和廢品。
7.學校師生在學校值班室臨時寄存物品必須經值班門衛同意,物品的寄存和領取必須出示有關證件及登記,方給與辦理,貴重物品不給保存。
8.嚴格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愛護執勤裝配設施(對講機、登記本、監控器、手電筒、電話機等),發現丟失、損壞及時報告。
9.上崗必須佩戴警棍、電棒、對講機;其它警用設施必須放在在緊急情況能迅速使用的地方。除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員外,警衛室不允許他人隨意進出;警用設施要嚴加保管,不得借他人使用。
10.配合與學校安全導護領導、教師、學生會干部執勤的工作,接受安全導護領導的監督。對一切學生違紀問題要主動糾察,不能不聞不問。
門衛安全制度5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24小時內必須有人在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須憑班主任或有關老師批條,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應及時上報學校。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并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門衛有責任維護并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在節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時通知有關老師。
8、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9、在節假日、晚上必須進行巡視,及時開啟報警設備,有情況及時查看,報警防盜裝置需經常調試如有損壞及時報告。
10、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門衛安全制度6
1.學校大門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衛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閑雜人員進入。
2.校大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衛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衛值班室電話聯系、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衛保安同意并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衛科、校領導批準同意并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衛,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衛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衛科或送公安派出所處理。
6.門衛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峰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門衛安全制度7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門衛安全工作責任書制度如下:
1、學校門衛人員不少于2名,原則上挑選年富力強的同志擔任門衛工作人員。門衛工作人員年齡最大不得超過65周歲。條件允許情況下,門衛人員采用保安公司保安擔任。學校門衛人員采取輪班的工作方式。若是夫妻兩人,則兩人全日上崗。任何時期,不能有脫離崗現象發生。
2、對門衛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培訓,所有門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凡進入校門的外來人員,必須嚴格進行登記,并檢查其能證實身份的證件。一般情況下,門衛同志及時通知要被訪的校內人員到校門,外來人員只能在校門外碰頭所要會吾的人員。對身份可疑人員,不予接待,并拒絕其進入校內。
4、早上,不要過早放學生入校,防止學生過早進校帶來安全隱患。下午放學后,至少應巡視校園一圈,檢查教室門窗是否關好,校園內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等,并打開學校報警系統。
5、遇緊急情況要撥打派出所舉報電話,或及時按與110聯系的緊急按鈕裝置。
6、門衛人員應認真完成好學校布置的其它門衛工作。每學期未,學校對門衛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留用與否及獎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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