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4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
1、使用單位要制定帶式輸送機的月度檢修計劃并按照計劃嚴格執行。
2、使用單位配備足夠的檢修人員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檢修,檢修后檢修人員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3、機電科管理人員及區隊長每周對膠帶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膠帶機檢修人員每天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護,膠帶機司機班中應對所操作維護的設備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回檢查。
4、設備操作維護人員應對機電設備的完好情況、保護使用情況、安全設施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
5、膠帶輸送機開關整定值應嚴格按照機電科給定設計執行,檢修維護人員每天應檢查一次保護使用情況,嚴禁私自改動保護整定值。
6、膠帶輸送機開關的保護齊全完善,設置規范,嚴禁甩保護或保護裝置失靈未處理好而強行開機運行。
7、帶式輸送機必須配備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溫度、煙霧報警等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交接班時進行檢查試驗,保證各保護裝置完好齊全、動作靈敏可靠。保護裝置的`檢查試驗和校驗要有詳細記錄。
8、驅動裝置外露部分、滾筒等轉動部位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或防護欄,儲帶倉架全長段安裝有整齊美觀的防護網,每班檢查一次其完好情況。
9、經常檢查清掃器的磨損狀況,確保清掃器有足夠的寬度、長度和接觸面。
10、膠帶接頭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認真檢查,發現刮壞、拉叉、皮帶扣脫落的接頭應及時修補,嚴重影響安全運行時必須割除并重新做接頭。
11、根據巷道變化情況,檢修人員要及時調整膠帶機安裝情況,保證機身及中間架結構完整無嚴重變形,連接可靠,螺栓緊固,平直穩固,坡度變化處中間架過渡平緩;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證中間架水平時,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調節支腿,或采用木墩較方正的物體支墊牢穩,不得用多層木板、煤塊、碴塊支墊。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2
為了搞好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促進文明生產,確實做到“科學管理、事事規范、件件標準”對設備使用單位執行“誰使用、誰維護、誰包機、誰負責”的規定,特對井下設備貼掛標識做統一規定:
一、標識類別:
設備包機牌、五小電器包機牌、電纜去向牌、防爆合格證,各種圖、牌板。
二、標識內容:
(一)設備包機牌:安裝地點,使用時間,使用單位,包機人,規格型號,電壓、容量,負荷名稱,短路電流,設備編號,整定電流。
(二)五小電器包機牌:名稱,編號,使用單位,包機人。
(三)電纜去向牌:來自,去向,型號,規格,編號,長度,電壓,單位,包機人。
4、防爆合格證:名稱,編號,檢驗員,發證日期。
三、領。
(一)包機牌在設備、五小電器、電纜下井安裝后,經機電管理部防爆檢員驗收合格后,由設備使用單位機電隊長到機電管理部防爆組領取并簽字。
(二)防爆合格證在設備入井前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后,由防爆檢查員負責填寫、粘貼合格證,蓋章生效。
四、貼掛標準:
(一)巷道:
各綜采、綜掘、硐室內應按標準掛有配電系統圖,五制一規程牌板,配電系統圖應隨設備變更而更改。
(二)包機牌:
1、 一般機電設備(80開關、120開關、315開關、綜保開關等)。
包機牌統一貼在開關手把的'上方。
2、 移變:
包機牌統一貼在低壓開關行人側。
3、 絞車電機、溜子電機、風機電機:
包機牌統一貼在電護罩前側面上。
4、 綜掘機、采煤機:
包機牌統一貼在控制開關面上。
5、 五小電器:(二通、三通、四通、電鈴、雙按、三按等)
負機牌統一貼在電器左側中間。
(三)電纜去向牌:
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在拐彎外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的接線盒兩端都應有電纜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證:
1、防爆合格證貼在設備、五小下面防爆大蓋內中間處。
2、各類電機的防爆合格證貼在接線盒上蓋內中間處。
3、防爆燈防爆合格證貼在上蓋接線盒上面。
4、饋電開關、風機專用開關、防爆證應貼在開關上腔蓋中間處。
5、高壓連接器防爆合格證貼在處殼中間處。
五、要求:
(一)填寫字跡要工整、規范,不得有漏項、不得涂改。
(二)設備移交或包機人變更后,包機單位應及時更換包機牌(不能超過二天)。
(三)包機牌如有破損,各包機單位應及時領取更換。
(四)包機牌、去向牌統一在每年的更換一次。
(五)發現包機牌、去向牌破損、涂改未按規定更換、填寫,每臺(次)罰款20元。發現防爆合格證涂改,未按規定貼掛,每臺(次)罰款50元。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3
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車輛等。
2.礦所用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安排專人負責。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自檢,做好記錄。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做好驗定前準備工作。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礦特種設備管理單位,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9.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0.特種設備的`新增、選型、購置必須經礦有關單位嚴格審核、逐級審批,方可采購。特種設備應及時注冊、驗收、辦證。
11.機電科不定期對各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下達整改單。
12.各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的特種設備編制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報管理部門審批。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4
為保證礦井機電系統安全運行,切實管好、用好小型電器,使小型電器的損耗降到最低水平,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有關,特制定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適用范圍及職能
1、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楊村煤礦所有小型電器,主要有:按鈕、接線盒、打點器、電鈴、照明燈、組合信號等。
2、職責
機電科是全礦小型電器管理的主管部門,小型電器管理組(以下簡稱小電組)是機電科小型電器管理的業務職能組,對全礦小型電器的計劃匯總進貨驗收、領取、發放、調配、現場檢查、地面修復、檢驗、報廢等實行統一管理;使用單位對各自的小型電器的使用、維護負全面的管理責任,使用單位必須設一名專(兼)職小型電器管理員報機電科備案,負責本單位小型電器的領取、使用、驗收、回收等工作,并建立小型電器領用手冊。
計劃編制、采購與庫存
1、小電組根據全礦實際消耗情況,編制小型電器整件或配件的購置計劃,由機電科審核、報礦分管領導批準。
2、新上工程增加的'小型電器,使用單位必須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計劃報小電組,小電組經核實后,需購置的報計劃購置,計劃外的小電組不予發放,因此而影響生產的由使用單位負責。
3、各單位計劃編報需經單位負責人和編制人蓋章,一式三份,并注明使用地點、規格及數量。
4、器材科根據小電組申報批準的計劃必須按時供貨。
5、小型電器進貨后,由器材科組織小電組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小型電器由小電組領回保存。
6、各類照明燈具由使用單位自行編制計劃。
使用與調配
1、小電組對新進的、使用中的、檢修后的小型電器,進行編號、建賬、建卡、掛牌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牌板四相符。
2、小型電器在下井前必須進行防爆檢查,貼防爆合格證,合格后方準下井。
3、各單位需用小型電器時,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到小電組辦理領用手續。申請應注明所需電器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使用地點等,小型電器的正常使用,一律實行交舊換新,特殊情況下,可先領新后交舊,但交舊時間不得超過2天。
4、凡井下撤除不使用的(或更換下來的)小型電器,使用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交還小電組,并辦理相應的手續,每拖延一天按原值6%罰款。凡因回收不及時造成損壞和丟失的,按原值100%給予賠償。
5、使用中的小型電器,使用單位要加強維護和管理,保持完好,杜絕失爆,并不得私自轉讓。因維修或管理不善造成損壞和丟失的,按原值的100%給予賠償。
6、凡交回小電組的小型電器,零部件必須齊全,否則按其輕重給予處罰。
7、新施工安裝或使用中的小型電器需單位之間移交時,小電組參與移交驗收,并辦理相應的手續,否則按原單位使用對待。
檢修
1、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由各單位自行檢修維護。
2、回收上井的小型電器由小電組進行檢修,小電組要對收回的小型電器及時進行修復,并確保檢修質量,以保證生產的需要。
檢查
小電組對井下小型電器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每月一次,檢查監督小型電器的使用情況,井下小型電器必須保持完好,杜絕失爆,每檢查出一處失爆,罰使用單位200元。各單位小型電器完好率要達到95%以上(含95%)。檢查結果,小電組應及時下整改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其它規定
1、小型電器(包括配件)購置費用由機電科納入礦井材料消耗計劃。
2、小型電器的年消耗量,嚴格控制在礦規定的計劃內,對超出或節資部分,按礦規定給予獎勵或處罰。
3、小型電器所罰款項全部用于獎勵在礦井小型電器管理工作中的優秀單位或個人。
4、罰款或獎勵款項由小電組匯同財務科辦理有關手續。
附則
1、本管理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2、本管理辦法與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5
做好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是關系到學校教職工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免遭損失的重大舉措,實行崗位責任制。為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實驗工作的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教研組組長必須把抓好技術安全工作放在與教學、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的技術安全工作,并經常檢查技術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2、各教研組組長必須經常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安全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認識。新生入學后應及時進行教學實驗、實習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覺遵守實驗室各種規章制度的習慣。
3、對從事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內容的實驗室,應按國家、學校有關規定,制定出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和應急突發事件方案,對從事上述實驗內容的人員應在學校組織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4、實驗室要做好工作環境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要針對高溫、低溫、輻射、病菌、噪聲、毒性、粉塵等對人體有害的環境,切實加強實驗室環境的監督和勞動保護工作。凡經上級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部門檢查認定不合格的實驗室,要停止使用,限期進行技術改造,落實管理工作。待重新通過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要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6、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污染環境。
7、對一切因違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按情節分別追究實驗室主管領導的責任。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6
做好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是關系到我系教職工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免遭損失的重大舉措。系各級領導必須將技術安全工作列入本職工作范圍,實行崗位責任制。為確保我系教學、科研實驗工作的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系各級領導,必須把抓好技術安全工作放在與教學、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實驗室應設技術安全人員協助系領導做好本系的技術安全工作,并經常檢查技術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2、系各級領導必須經常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安全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認識。新生入學后應及時進行教學實驗、實習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覺遵守實驗室各種規章制度的習慣。
3、對從事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內容的實驗室,應按國家、學院及我系有關規定,制定出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對從事上述實驗內容的人員應在系組織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4、實驗室要做好工作環境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
5、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要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6、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污染環境。
7、凡對外進行各種測量、測試并出具公證數據的實驗室(重點實驗室)都要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國家技術監督局的規定,進行計量認證。計量認證工作經我院主管部門組織對實驗室驗收合格后,由計量行政部門負責計量認證。
8、各實驗室因工作需要改變電力設施者,必須按照我系制定的《實驗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執行。
9、對一切因違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按情節分別追究實驗室及系主管領導的責任。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館內部實行三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落實館、部門、小組三級管理制度。
2、圖書館設立消防安領導小組,組長由館長兼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全館的消防安全工作。館內設1-2名消防安全員承擔全館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安全員須經保衛處消防安全部門培訓認證后上崗。
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職責: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條例;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各部門有關人員必須每天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整改、排除,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
5、館內的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備由校保衛處設計和保障。館辦負責組織館內安全工作小組定期監督消防器材的情況。館內工作人員發現消防設備遺失、過期應及時報告館辦,館辦負責向保衛處報告并監督其重新配備。
6、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及使用高功率的電器設備。
7、各部門各崗位人員必須注意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確操作,人離電斷。
8、為保障館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占用疏散通道;在開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9、定期對館內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各部門及安全員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詳細記錄,定期上交,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11、各樓層工作人員及安全員必須堅持執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在位;各樓層的樓梯消防門是否通暢;電梯是否正常運行;各樓層工作人員是否在崗,有沒有可疑人員出入;其他安全情況。各樓層當班人員必須管理好通往各層西區的通道門鑰匙,遇緊急情況能立即打開通道門。
12、館內員工應熟悉館內的消防設施,如煙感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按鈕、應急燈、疏散指示燈等。
13、如發現火災,應保持冷靜,首先致電保安部門,內線撥打xxxx,外線撥打xxxx,然后采取措施將火勢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組織讀者有序撤離。注意不要使用電梯(如遇電梯故障被困,請撥打求救電話xxxx),不要忙于收拾個人或圖書館物品,盡可能幫助待援人員,尤其是傷殘者。
二、防盜管理
1、全館工作人員應保持高度的責任心,做好本職工作,并預防各種盜竊行為的發生,維護館內的財產安全。
2、本館工作人員出入門禁,尤其是一樓員工通道時要注意門是否鎖好,如遇門鎖故障或有可疑人員出入,應主動報告保衛部門或館辦公室。
3、二樓服務大廳是讀者進出的主要通道,門禁保衛人員應嚴格把關,工作人員也應堅守工作崗位;二樓大廳通往演講廳的通道平常不開放,特殊情況下如有需要經領導同意方可打開。
4、各個樓層的當班工作人員上班時應檢查各處門窗是否完好無損。下班之前確定讀者全部離開后,鎖好辦公室及辦公室工作臺、關閉計算機及其他電器,并做好記錄方能離開。
5、五樓電子閱覽室以及二樓檢索區是重點防盜區域。工作人員除了定期維護以外還要注意檢查計算機是否完好無損,有無配件缺失現象,如發現丟失應立即上報相關領導或負責人,并做好記錄,維護被盜現場。
6、流通及期刊部書刊借還處的計算機僅供工作人員專用,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區域內,工作人員應妥善保管密碼,不告訴無關人員。
7、各樓層當班人員及保衛人員應定時在各個樓層巡邏檢查,特別在下班前更要加強巡查,確保沒有外來人員逗留館內。
8、監控室保衛人員應密切注意各個樓層的動向,特別是下班時間更要嚴密注意。
三、計算機使用及網絡安全管理
1、館內電腦應使用正版電腦軟件。任何人不得利用館內計算機網絡和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館內設立計算機安全保密及網絡安全信息管理小組,成員由館長、館辦、信息技術部負責人及技術骨干、各部門主任組成,負責監督、檢查網絡安全保護管理以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由組長負責或指派專人負責審核本館上傳學校網絡及本館網頁的信息內容。
2、本館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工作由館內負責計算機技術的專門人員負責。技術人員具體工作范圍和職責安排需服從館內總體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需密切配合,保證圖書館計算機的正常運行。
3、計算機技術人員需定期對電子閱覽室、檢索區、影像區的計算機進行系統優化及維護保養,清查病毒,并做好記錄。對于消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時找出解決方案,發現反動、色情及其他有害信息應當在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后及時處理并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極其嚴重者須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技術人員應定時檢查各個樓層的計算機運行是否正常,對有問題的計算機及時查看原因,排除故障,及時解決各個部門報告的計算機故障。
5、技術人員在工作終端要進行計算機使用的監視,以及計算機病毒的監測,加強防火墻和殺毒軟件的管理和升級。
6、借閱系統的工作計算機不得允許外來人員使用。管理人員必須保管自己的機器賬號和密碼,定期更換密碼,確保機器的安全使用。
7、館內工作人員應引導、監督讀者遵守館內計算機使用規則:1)嚴禁擅自打開或拆除機箱鎖,不得隨意拆卸機箱和拔除網線及其他附屬設備。2)讀者不得隨意刪改原程序及進行其它破壞行為。禁止使用黑客軟件,不得使用和安裝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3)禁止網上玩與學習無關的游戲。4)不得私自設定開機密碼和重裝計算機系統。5)讀者不得利用館內計算機瀏覽反動、黃色網頁及下載色情、淫穢、不健康的文字和圖片;不傳播不良的言論、信息以及進行其他違法行為。6)為防止計算機受到病毒感染,讀者不得在館內計算機上使用軟盤、優盤等外部存貯設備。館內工作人員上班時間應在計算機使用區定時巡視,對破壞計算機安全的行為予以制止。對嚴重違犯本館規定的讀者,有權制止或終止其上機權利,有責任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讀者教育、查處、登記,并給予相應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照價賠償,生成連帶責任或糾紛的要有關部門及當事人報所在部門處理。
8、館內從事施工、建設等維修工作,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館內凡涉及計算機布線及網絡的施工,事前應報告館辦,由館辦負責協調安排信息技術工作人員跟進保障線路和網絡安全。
四、人身安全管理
1、人身安全是館內工作正常開展和保障讀者切身利益,應該保持正確的認識和高度的責任心,保證館內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
2、館內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應定期巡視樓內各個地方,有無異常事情發生,下班之前要求所有讀者安全離開,在讀者全部走完后,工作人員再關好門窗,關照明設備、空調等,方可離開。晚班工作人員離崗時盡可能結伴而行。
3、如館內發生有工作人員或者讀者身體不適,應及時查看情況,需做急救的立即請醫護人員進行救治,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請求醫療救助。
4、如館內發生自傷或傷人、搶劫、斗毆等惡劣刑事事件,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上級領導、保衛部門或撥打校園報警電話55110,情節嚴重、緊急時應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需要急救的撥打120。
5、館辦負責協調總務等有關部門做好飲水機、電梯的檢修、維護、保障工作。任何員工發現有故障或異常情況均應視情況采取應急處理并立即報告館辦作進一步處置。如遇電梯故障被困,請撥打求救電話55110 。
五、防漏、防鼠害、防蟲、防霉管理
1、各樓層工作人員要每天查看門窗是否完好,天面、墻面是否有滲漏。下班之前確保門窗關嚴,以防雨水滲漏。確保衛生間、自動飲水機的龍頭關好。
2、各樓層工作人員每天要做好圖書保潔修繕工作。定期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在館內噴灑殺蟲劑,減少蟲害;采取措施在各個樓層放置滅鼠設施,防止老鼠對辦公設施及圖書的損害,在進行殺蟲、滅鼠害藥物投放前,要告知工作人員和讀者,確保人身安全。
3、保持館內空氣的流通,把室內的溫度調節至保護圖書及設備的有效范圍內。
4、工作人員及讀者勿將食物留在館內辦公室或工作臺。保潔人員要定時收拾垃圾箱和垃圾筐,確保清潔衛生。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8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 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 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 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 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 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產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施工生產任務安全順利地完成,根據國家及局有關規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經理部所有部門及施工隊伍。
第三條: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必須依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全面,并具有針對性。要根據施工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機具設備、作業環境、各類施工人員的素質等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地提出應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項。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4、施工現場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xx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布置圖、有說明。
5、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并經過項目總工程師審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難、險工程需報公司審核批準。
第四條: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滑模、搭設和拆除高大腳手架、橋架、挑架、掛籃等特殊架子、施工臨時便橋、碼頭等,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由計算、有詳圖、有說明、有審批。
3、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指定的具備相應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制,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第五條: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各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地負責人、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現場交底。書面交底應一式三份,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各執一份,另一份交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要分別在每一份書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后,工地負責人必須請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方準進行下一步施工。
2、兩個及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地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隊或工班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各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4、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有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人簽字。5、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按分項工程歸放在一起,以便備查。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0
1.電氣管理工作在機電副礦長和機電副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由機電科負責。機電科電氣管理組負責電氣的具體管理工作。
2.電氣管理組負責編制井下供電系統圖,圖紙依據現場的變化及時、準確地更改。
3.繼電保護整定計算準確,按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校驗,整定值必須滿足《細則》規定的保護系數,達不到時,必須報機電科技術組審核批準,方可安裝使用。
4.電氣管理組對井下電氣管理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或進行處罰。
5.嚴格執行拆搭火審批制度,對無申請隨意拆搭火的單位罰款50元,對隨便增加負荷造成保護系數達不到要求的,罰款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防爆設備、電器杜絕失爆,井下供電應做到無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電纜破口,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7.嚴禁擅自改變繼電保護定值或短接、甩掉保護不用,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8.接地裝置的安裝符合規定和《接地細則》的要求,出現串聯接地每處罰50元。
9.按規定對接地電網的接地電阻每季測定一次。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各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投入運行以前應進行測定。并做好記錄存檔。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1
為了井下能夠安全生產,電氣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無論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嚴重失爆(包括五小電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須按規定使用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而且該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否則停產處理,并處以1000元罰款。
三、必須堅持在礦規定的時間內試驗漏電保護,并做好記錄,否則按嚴重違章論處。漏電保護應保持靈敏可靠,否則按重大事故論處。
四、對各級開關的過載、短路保護(或電動機綜合保護)不按規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電保護扣1000元,使用非保險絲代替保險絲的扣200元。
五、不按設計使用電氣設備或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電纜扣責任人200元,并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更換。
六、無論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電纜“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每處扣1000元。
七、電纜使用鐵絲吊掛每處扣款20元,私剁電纜頭一個扣50元,電纜懸掛不合格或缺電纜鉤一處扣10元,本布羅電纜、通訊線、監測監控線或光纜懸掛不合格、扭花一處扣款100元。
八、對偷剁電纜者,一經發現按事故處理,按所剁電纜原價的.3倍扣款,并上報保衛部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電纜不合格接頭或破口(橡套電纜露出芯線或屏蔽電纜露出屏蔽層),每處扣款1000元。
十、開關設備閉鎖裝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設備無防爆合格證扣200元,防爆合格證過期扣200元,按規定應設局部接地極而未設或接地極不合格一處扣300元。
十一、電工未持證上崗,電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電器電壓等級的驗電筆者按違章論處。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2
為加強煤礦電氣試驗工作,規范電氣試驗的管理,保障煤礦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特制定楊村煤礦電氣試驗管理制度。
1.電氣試驗組負責電氣設備規程規定的絕緣性能試驗、盤用儀表試驗及繼電保護試驗,參加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負責全礦高壓電氣設備、高壓電纜的電氣試驗工作(需要外委試驗的除外)。
2.電氣試驗室每年應編制切實可行的電氣試驗計劃,并報礦主管部門審批方可負責執行。
3.電氣試驗人員必須有電工基礎理論知識,對礦試驗的各種電氣設備必須熟悉其結構、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維護常識,有較強的責任心。
4.對計劃外的試驗,試驗前2天應由委托單位向機電科提出申請,待申請批準后方可試驗。對無試驗申請者,一律不予試驗(緊急情況除外)。
5.所有6kV及電氣設備,未經試驗合格,嚴禁投入運行,否則機電科有權做出處罰。
6.對于正常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可根據日常使用單位的`意見做定期的調整和試驗,試驗結果上報機電科。
7.嚴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執行。對于各種試驗要詳細填寫試驗報告,主要設備要建立健全試驗資料和檔案,并交機電科存檔。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3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導方針,加強安全值班和健全臺帳是安全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發現隱患、處置事故的強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損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的一項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設備管理條例和交通部13號令以及四川省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安全生產,特指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購置
車輛的選型要根據市場的需要,便于維修,車型盡可能統一的原則,接受新車要按原廠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清點附件和隨車工具,對于新型車輛,投入營運前要組織技術人員駕修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車輛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對于因未組織學習而造成亂套的責任者,要追究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二、車輛的改裝、改造
為適應汽車運輸市場變化的.需要,改變車輛形式用途稱為改裝,若為改善車輛技術性能或延長壽命,經過設計、改裝、改造者必須符合技術上可靠,經濟上合理的原則,并通過國家和當地部門上報備案,然后必須在國家和地方認定的廠方進行改裝、改造,否則公司一律不予以認定,并追究有關領導和業務人員責任。
三、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檢驗
公司的所有車輛一律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強制維護,視情節修理的保修制度,并按《四川省汽車技術等級評定辦法》技術等級。汽車保養分為走合維護、日常維護、二級維護、大修維護不得超期。日常維護由駕駛員每日按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作業內容進行。二級維護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大修每三年進行一次,維護和大修及總成部件,修理廠必須按型維修工藝卡片的業務范圍嚴格執行。車輛二級維護和大修必須經過檢驗部門的嚴格檢驗和路試后投入經營。建立例行保養(維修)制度,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對所有參加營運的出租車進行日常行車安全檢查,并認真填寫車況檢查表。實行駕、檢人員簽字制度,車輛安全技術不達要求或裝載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投入營運。
四、車輛的下線和更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建設部相關部令及文件要求,凡達到車管部門規定使用年限的車輛,凡經長期使用,主部件和大總成嚴重損蝕,耗油嚴重的三類車輛,凡因意外事故,如翻車、碰車、燒毀等原因造成無法修復和無修復價值的車輛,均可向公司申請下線及更新車輛。
車輛下線更新后,要求舊車車籍必須轉出公司。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4
1.目的:為了落實平時安全基礎工作、使公司各項生產活動得到有效安全控制
2.范圍:全公司員工
3.責任者:安全部、保衛科、各車間、部門
4.程序:
4.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廠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法制觀念,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禁違章指揮。
4.2新工人入廠和調換工種的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參加生產操作。操作工人必須持有《安全技術作業證》。電氣、起重、焊接(切割)、壓力容器等特種作業的工人均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和技術考試合格后,持有《特種工種作業證》方準獨立操作。
4.3職工進入生產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短褲、裙子、拖鞋、高跟鞋,不準披長發,圍長圍巾;有可能被傳動機械絞傷的作業,不準戴手套。
4.4職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不準打鬧、脫崗、睡崗和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4.5各崗位的重復操作、稱料、投料、主要控制技術必須經過認真核對,嚴格執行雙檢制。
4.6公司所有崗位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4.7一切機械設備、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勤檢查,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4.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其中應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動火區內動火,其它動火一律要辦"動火許可證";凡進入容器內工作應辦理"入塔、進罐許可證";檢修是要辦理"檢修許可證";登高作業要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其他高危作業要辦理安全許可證。凡在有毒區域內工作,必須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護。
4.9各崗位應按規定配備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應急用品,有關部門應定期檢查,保證處于良好狀態。要熟記預防與急救方法,對防護器材消防器材要會正確使用和保管。消防設備嚴禁移作它用。
4.10高處作業、交叉作業或進入有可能被物體打擊的場所,必須佩戴安全帽,凡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牢系安全帶,嚴禁向下亂拋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須堅實、牢固。
4.11廠區內禁止吸煙;禁止穿帶鐵釘的鞋。
4.1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設備的性能和工藝流程,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未經領導批準,不準從事本工種以外的`設備操作。生產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處理,再上報。
4.13起重工具,應經常檢查、剎車有效、鋼繩完好,嚴禁乘人,嚴禁超載。
4.14電氣設備、線路的一切維修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其它人員一律禁止上述工作。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等。停電警示牌應由專人管理,誰掛誰取。
4.15一切儀表裝置的修理工作,應由儀表工進行,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亂動。
4.16各種設備、工具使用或開動前,要經過詳細的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4.17各種防護裝置、信號、標志、儀表、指示器、安全裝置要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未經批準,不得拆除、移動或停用。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接地(接零)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4.18行燈和機器設備上的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容器、溝道、潮濕場所使用的照明燈電壓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進入設備內工作必須使用低壓防爆行燈。
4.19檢修(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
4.20嚴禁違章搭棚,因生產需要在生產區內搭棚,由車間(部門)提出申請,經安全部審核批準,方可施工。
4.21設備在運行中(包括電風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人,不能觸及傳動部位。移動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待設備停止轉動后方可移動。
4.22無阻火器的機動車不準駛入廠區內禁火區,廠區行車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轉彎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4.23廠內道路必須保持暢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時,必須先到保衛部門或安全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在所占路面兩端設安全遮攔,懸掛禁行標志;夜間必須掛紅燈。通行道路必須保持整潔暢通。
4.24發生事故時,必須沉著、果斷,判斷準確,服從統一指揮,積極處理。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的現場應予保護,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同時盡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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