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后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文件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后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范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第一章公司概況
廣西xx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04月,注冊資金為壹仟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是:道路貨物運輸,大型物件運輸。法定代表人:劉斌。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務:總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責任人:。職務:車隊隊長
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惫ぷ鳎3周囕v、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署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高、寬、重,保證運輸全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須嚴密綁扎牢固,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造成人員傷害和貨物損失。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的安全。
2、注意行車安全,文明行車,不疲勞駕駛,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發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線行駛,在定點加油站加油。
4、保證按期交貨。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服從指揮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和卸貨人員的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清楚簽收貨物與財務結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運輸的流程:
1、司機接到裝貨通知后,立即趕赴到指定廠家業務部,請求驗車裝貨。廠商驗明車號后,開啟發貨單。司機持發貨單到倉庫進行裝車,裝車時,司機應核對其所裝產品名、規格、數量是否與發貨單一致。司機拉貨出廠時需立即向本公司有關部門電話報告,報告的時間、品種、數量需準確。部門人員將司機的電話報告做好紀錄,以作為運輸進度控制的依據。
2、裝車時,承運雙方要當場對裝運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司機應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于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調換有困難,托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并做好紀錄和簽名蓋章后,方可裝運,其后果由托運人負責。
3、運輸時,司機在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嚴禁酒后開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在外遇特殊情況或意外發生事故,不論何時何地,都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交給無駕證和非本公司人員駕駛,運輸過程中做好《車輛行駛日記》。
4、卸貨時,司機和收貨方負責人應在場交接,收貨負責人檢查貨物品名、規格、數量無誤后應同意承運人將車上貨物卸下。如發現貨損貨缺,雙方交接人員做好紀錄并簽認,經雙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由收貨人在運費結算憑證上批注清楚、貨損賠償由責任方負責,作為結算運費的依據。收貨人不得因貨物有損壞、有誤差拒絕收貨。
5、卸貨完畢,收貨方負責人在承運方持有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司機攜帶運費憑證單到收貨方財務部進行本次貨物運輸運費的結算。司機向公司部門報告運輸任務安全完成后返回。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該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責任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二極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浮橋管理應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誰建設(投資)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條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浮橋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協調、解決營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所轄浮橋營運設施的管理,保證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第五條 有浮橋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轄區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轄區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浮橋安全管理工作,其設置的海事機構履行具體安全監管職責。
水利、公安、黃河河務、安監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浮橋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從事浮橋經營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八條 浮橋公司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和組織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經營范圍內的營運安全負責。
浮橋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督促、檢查和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浮橋公司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營運從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并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 浮橋公司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應當具備企業法人經營資格和安全培訓證書。
(二)每座浮橋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解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
(三)每座浮橋應當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浮橋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應當接受市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并持證上崗。
(五)拖帶船舶應當按規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十條 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狀態并配備能夠滿足浮橋架設和拆解需要的拖輪等輔助性船舶。
第十一條 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所有權證書》。
第十二條 浮橋兩側應當設置安全可靠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護設備。
第十三條 浮橋公司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的《安全檢查記錄簿》,并接受安全檢查。
第十四條 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的適航狀態。
浮橋承壓舟之間應當連接牢固。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十五條 浮橋公司應當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接裝置、系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十六條 浮橋公司應當根據營運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預防惡劣天氣以及防止浮橋斷裂和承壓舟沖離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遇有洪水或者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營運安全情形時,應當停止營運,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門報告。
遇有調水調沙、防汛、防凌等緊急情況時,應當按規定及時拆解浮橋。
第十七條 浮橋兩端應當設置《過渡須知》標牌和明顯的限速、限重、限載、限距、限寬等標志,并有專人指揮車輛通行。
第十八條 浮橋營運必須做到:
(一)禁止在浮橋上通行的車輛超車、掉頭。
(二)禁止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通過浮橋。
(三)禁止客運車輛載客通過浮橋,客運車輛通過浮橋時乘客必須下車步行通過浮橋。
(四)禁止超限、超載車輛通過浮橋;車輛是否超載以車輛制造廠家核定的載重量為準;重載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五)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應當推車經過。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加強浮橋公司營運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定并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現浮橋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橋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責令其臨時停止營運;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浮橋公司,應當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海事管理機構、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依法進行處罰、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報告程序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對于浮橋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8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運輸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浮橋管理工作,其設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檢驗 、海事機構履行具體管理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資質
第四條擬從事浮橋經營的,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
第五條浮橋公司應當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六條浮橋公司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裝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 ;
(二)每座浮橋至少配備二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當與浮橋公司簽訂二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三)浮橋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維護 人員,應當接受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并持證上崗;
(四)拖帶船舶應當按規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七條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 狀態并能滿足橋體拆解、日常維護、緊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帶船舶。
第八條承壓舟、船舶應當持有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
第九條浮橋公司應具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第三章審批程序與申請條件
第十條浮橋籌建和開業均按下列權限審批:
(一)市行政區域內的浮橋,由縣港航管理機構審核、市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二)省內市際間浮橋,經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后,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三)省際浮橋,由所在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商有關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第十一條浮橋籌建單位辦理審批手續時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港航管理機構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運輸 企業籌建申請書;
(二)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三)籌建可行性研究報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橋建設的技術性能說明書、地理圖 、平面布置圖 (含浮橋兩側通道);
(六)所在地縣級以上海事機構簽發的《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
(七)河務機構或水利機構的審批文件;
(八)企業名稱 預先核準通知書;
(九)所在地市級海事機構出具的《浮橋架設審核意見書》。
港航管理機構自接到籌建申請后,根據浮橋建設發展規劃及社會運力、運量 綜合平衡情況,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籌建或不批準籌建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申請籌建單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機構的批準籌建通知后,應在一年內達到港航管理機構要求的開業條件。
第十二條浮橋籌建單位申請開業,應持下列文件按籌建申請程序,辦理開業申請手續:
(一)水路運輸企業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批復文件;
(三)按本辦法第十四、十五條的規定取得的'有關證書及復印件;
(四)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人員的勞動合同、學歷、資格證明及其復印件;
(五)辦公地點、負責人名單及組織機構表;
(六)會計師事務所 出具的驗資證明 ;
(七)第三者 責任險 保單 及復印件;
(八)企業經營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機構在接到浮橋籌建單位呈報的開業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后,于三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開業或不批準開業的決定,并向被批準開業單位核發《水路運輸許可證》 。
開業申請單位持《水路運輸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申請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章建造、檢驗與登記
第十三條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
第十四條浮橋承壓舟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第十五條浮橋公司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向海事機構申請辦理船舶登記,并取得《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第五章營運管理
第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參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年度審驗!端愤\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浮橋公司應當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換發。
第十七條浮橋企業應當按照《山東省水路運輸管理費征收和使用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內河航道養護費征收和使用辦法》的規定,向港航管理機構繳納運輸管理費和航道養護費。
第十八條浮橋的通行費收費標準由營運單位提出申請,按規定由港航管理機構審核,報省物價部門批準。
浮橋應在收費處設立公告牌 ,公布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
第十九條浮橋收費應當使用省港航管理機構統一印制的票據。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浮橋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浮橋公司應當根據浮橋架設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防汛、防凌 、預防惡劣天氣和其他突發險情 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遇凌、洪汛不能確保營運安全或妨礙行洪時,浮橋公司應當及時拆除浮橋,暫停營運,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二條浮橋公司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接裝置、系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二十三條浮橋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的《安全檢查記錄簿》,并接受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浮橋兩端應當設置《過渡須知》標牌和限速 、限載、限距、限寬標志,并配備專人指揮過往車輛。
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
第二十五條重載車輛和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第二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的適航狀態。
第二十七條浮橋兩側應當設置安全可靠的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設備。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二十八條浮橋發生安全事故,浮橋公司應當立即組織救助,并按有關規定報當地公安、海事機構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有浮橋的鄉鎮政府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鄉鎮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國家對于浮橋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山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東省黃河浮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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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顚S谩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后向公司董事會匯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匯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 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并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調度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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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ㄒ唬、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
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ㄈ⿲I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1 總則
1.1 目的
為明確酒店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職責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非傷亡事故。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 要求
2.1 事故報告時限
2.1.1 事故報告符合國家法規的規定,員工或賓客重傷及以上人員傷亡事故、火災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衛事故等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2.1.2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4 發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區縣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
2.1.5 發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2.1.6 發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再報。
2.2 事故報告內容
2.2.1 報告事故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2.2 旅游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2.3 事故調查處理
2.3.1 事故發生后,各部門應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國家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 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2.3.3 事故發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 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 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 事故管理
2.4.1 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 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 保衛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生的規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 災害賠償與救治
2.5.1 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 按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 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 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 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 附則
3.1 本制度由保衛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 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1 、 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4) 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 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 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 、 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體系,定期監督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及遵章守紀教育。
(3)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并監督實施,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督促全體職工做好本職工作,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和科學的管理經驗。
(4)組織領導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5)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3、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公司技術現狀,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公司目標,并檢查實施情況。
(2) 對各單位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全面負責,對安全技術工作實行“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3) 負責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技術深入到各個施工環節,具有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達到科學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別對外來勞務人員的進場培訓),大力推動科技進步,不斷提高全員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特殊施工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監督現場實施,同時有審查、修定不符合實際的安全要求及技術條例規程等責任。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7) 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綜合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針對查出的問題責成分公司、項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 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開展危險預知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督檢查,并每月在公司生產例會上匯報安全生產動態。
(5) 協助領導組織好定期和不定期綜合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司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6)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及時向公司領導建議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好的和處罰安全生產工作差的分公司、項目部,要有理由、事實和依據。
(7) 正確使用防暑降溫、防凍保護費用,確保按標準發放并進行監督。
(8) 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9)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 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項目工程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 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時,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人員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5)組織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要對本項目部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7) 領導、組織施工現場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要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8) 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本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3) 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 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工程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組織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堅決杜絕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 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
(8) 參加配合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7、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 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 經常檢查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及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簽字驗收方能使用。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 定期不定期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有關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整改存在的問題。
(5)發現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8、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2) 制定安全作業巡視計劃,進行方針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視記錄,對巡視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工程有關負責人,并可以越級上報公司。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 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安全制度。
(4) 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辦理上崗證的復查工作。
(5) 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安全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制止違章作業,排除安全隱患。
(7)鑒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其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和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9、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人員的技術、體系、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 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3) 作業前,要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交底,虛心聽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議,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4) 有權對作業環境、機具、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作業區)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完善。
(5) 有權對違反安全紀律、違章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程作業等人員進行批評、警告,有向上級報告的責任,領導班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場清。
(6) 每天應組織進行一次班組自檢、互檢活動,做好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糾正,并及時將有關較大安全隱患問題上報項目經理。
(7)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每兩周對所建工程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次周二復查。項目工程連續兩次檢查、復查不合格,給予項目部3000元經濟處罰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嚴格按照住建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及專職安全員配備辦法》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如發現安全員配備不全給予1000元罰款,責令其配齊安全員。
3、 項目經理、安全員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檢查、復查記錄。
4、 項目部督促施工班組要每天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5、施工現場每個工種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第三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公司組織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培訓學習,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2、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如有發現給予200元處罰;若由此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當事人、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后操作,如有發現給予當事人1000元處罰。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 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施工現場若發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責任人一定數量的經濟處罰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
(1)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100萬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總經理及相關責任人2000-10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10萬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公司安全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1000-5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傷亡事故發生后,保護好現場, 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
4、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5、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6、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六章 門 衛 制 度
1、門衛人員不得監守自盜。
2、門衛人員對進、出場材料、機械車輛進行檢查并做好出入登記。
3門衛人員對進場人員要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衛制度
1、 建立消防保衛組織,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2、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到人。
3、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1)、一般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3)、倉庫或材料堆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布置酸堿、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4)、各工種要嚴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進行作業,施工中發現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2000元-5000元處罰。
電 工
(1)、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5)、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6)、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嚴禁在附近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7)、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8)、 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9)、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倉庫保管員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m;照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庫前應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6)、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7)、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 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9)、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
(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電器設備
(1)、雨季施工來到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都必須采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隨時檢查有樹木地方電線的情況,及時改變線路的方向或砍掉離電線過近的樹枝。
(2)、雨季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用儀器進行搖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避雷裝置處于良好狀態。
(3)、電石、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內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曬發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高熱引起周圍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簾、草袋等堆垛不宜過大,垛中應留通氣孔,頂部應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發生自燃。
(5)、明火作業要嚴格審批手續,發現火情,立即撥打119報警,并積極組織人員撲救。任何個人或施工班組不經過項目部批準擅自進行明火作業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XXX元處罰。
第八章 廁所衛生管理規定
1、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廁所,廁所的合理設置方案如下:
廁所的設置要離食堂30米以外,屋頂墻壁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便槽內鋪設瓷磚。廁所要有專人管理,應有化糞池,嚴禁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溝渠中,露天糞池必須加蓋。
2、廁所定期清掃,設專人天天沖洗打掃,做到無積垢、垃圾及明顯臭味,并應有洗手水源,市區工地廁所要有水沖設施保持廁所清潔衛生。如每次檢查時發現廁所不干凈給予項目經理200元罰款。
3、廁所滅蠅蛆措施:廁所按規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消滅蠅蛆。
第九章 食堂衛生管理規定
1、食堂距離廁所、拉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污。
2、食堂內設置通風、排氣和污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墻面,抹灰刷白,內墻面局部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并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衛生防疫部門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第十章 醫療保健制度
1、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殊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2、對防暑降溫藥品要保證及時供應,并檢驗清涼飲料衛生狀況。
3、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防治。
4、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搶救治療,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和歇工日數。
第十一章 治安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工地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和保證正常施工,特制訂以下制度:
1、項目部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安全員為副組長,其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為組員。
2、項目經理從整體上抓好本項目的治安綜合治理,確保項目部正常生產,各班組長具體負責本班組的治安保衛工作,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項目安全員及其它管理人員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與周圍環境的治安保衛工作。
3、領導小組每天對工地進行治安巡邏值班。
4、 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5、 建立聯防體系,與當地派出所聯系,搞好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人員不受到傷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塵、防噪音及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及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應妥善處理泥漿水,不得將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工地現場融瀝青或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
4、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的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二十二時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使用噪聲大的施工機械。
6、 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必須進行清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馬路,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運到規定的地點卸放。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招待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客人、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招待所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招待所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招待所經理
副組長:招待所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招待所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招待所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招待所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招待所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招待所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使用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不配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4、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配載自改裝營運車輛。
5、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6、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8、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9、貨物裝載:
a、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b、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c、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高度注意個人安危下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10、貨物運輸:
a、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b、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C、信息服務經營者因提供信息失誤造成車輛空駛、貨物延滯等經濟損失,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11、貨物卸載
a、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或聽從接貨人的安排。
b、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c、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d、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12、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制度
a、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及時表彰安全先進、遵章守紀的先進駕駛員,總結推廣安全貨物配載規定。
c、經常檢查使用車輛主要部件和駕駛員思想動態。
d、做好駕駛員思想工作,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關心駕駛員的生活,為駕駛員排憂解難,保持穩定,確保安全行車。
13、代辦業務時,小批量的零星貨物要填寫貨物運單,大宗貨物和長期固定貨源要與貨主簽訂運輸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
一、凡在本公司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設備動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懊骰鹱鳂I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二、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時間不超過一天)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三、明火作業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在動火中要做到"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并采取相應撲救措施;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五、動火后要做到"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鸱N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設備動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六、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八、動火作業完畢,設備動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九、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十、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外來施工單位在本單位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本單位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關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
一、電工(空調)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備齊工具并檢查是否完好,技術狀態是否良好。
2、在車上進行電工作業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車輛的整潔。
3、在裝有微機(電腦)控制系統的汽車上進行電工作業時,如無必要不要觸動電子控制部分的各個接頭,以防意外損壞電子元件。
4、電瓶充電作業時,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充電時把電瓶蓋打開,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
5、新電瓶充電時必須遵守兩次充足的技術規程。在充電過程中要取出電瓶應先將電源關閉,以免損壞充電機及電瓶。
6、進行空調系統作業時,應在通風良好處。排除氟時應緩慢,防止冷凍機油一起沖出,同時不能與明火及炙熱金屬接觸。
7、添加處理氟操作時要戴護目鏡,謹防氟濺入眼內或濺到皮膚,將皮膚凍傷。
8、裝氟鋼瓶搬運時嚴防振動、撞擊、避免日光暴曬,同時應儲放在通風干燥的庫房中。
二、鈑金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要將工作場地清理干凈,以免其他雜物妨礙工作,并認真檢查所用的工具、機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2、進行校正作業或適用車身校正臺時應正確夾持、固定、牽制,并使用適合的頂桿、拉具及站立位置,謹防物件彈跳傷人。
3、使用車床、電焊機時,必須事先檢查焊機接地情況,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按啟動程序開動使用。
4、電焊條要干燥、防潮,工作時應根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流及焊條。電焊作業時,操作者要帶面罩及勞動保護用品。
5、焊補油箱時,必須放凈燃油,徹底清洗確認無殘油,敞開油箱蓋謹慎施焊。
6、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到離火源較遠的地方,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檢查焊槍、氣瓶、表頭、氣管是否漏氣。
7、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搬運小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8、進行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后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生回火現象時應迅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烤漆房作業時,必須備齊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噴漆車輛進入烤漆房前,應先將底盤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塵擦拭干凈,嚴禁在噴漆房內清除灰塵。
(3)噴漆作業時要穿防止靜電產生的化學纖維質料的衣服。
(4)嚴禁在噴漆間內點火吸煙。
(5)在噴漆間內作業時不得打開噴漆間門。
(6)進行保溫烘干作業時,不得將溫度調節器設定在80。C以上。
(7)經常清潔進氣濾網,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爐不得漏油,每月對煤油箱進行一次排水作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布,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5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對市場范圍內的危險進行辨識、評價確定出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并就此制定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市場范圍內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三、權責:
1.安全辦負責組織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工作。
2.各相關部門配合、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工作。
3.由市場總經理批準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四、工作程序:
1.確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時機。
1.1以全體部門為對象,每年進行一次。
1.2在相關法規變更,市場的活動、商品、服務、運行條件,以及相關的要求等情況發生變化時,可適時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
2.危險源辨識
2.1安全辦將“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發放到相關部門。
2.2各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從其活動、商品、服務、運行條件中找出能夠控制的危險源,填寫“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并反饋到安全辦。
2.3對市場共用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周邊地帶的危險源辨識,由安全辦進行。
2.4安全辦對收集回來的“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進行統計和分析,整理出全城的“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
3.風險評價。
3.1安全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采取定性的方法進行風險種類、風險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分析。
3.2風險級別確定。
依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產生的.危害程度、風險的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等情況,將市場安全運營風險由高到低劃分為五個級別。
1級風險(即不可容許風險):指事故潛在危險性很大,并難以控制,發生事故可能性極大,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很多人傷亡的危險。
2級風險(即重大風險):指事故潛在危險性較大,較難控制,發生頻率較高或可能性較大,容易發生重傷或多人傷害,或者會造成很多人傷亡,但事故發生可能性一般的風險。
3級風險(即中度風險):指雖然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經常發生事故或未遂過失,潛伏有傷亡事故發生的危險。
4級風險(即可容許風險):指具有一定危險性,雖然重傷可能性極小,但有可能發生一般傷害事故的風險。
5級風險(即可忽略風險):指危險性小,不會傷人的風險。
五、風險控制措施
1.建立風險控制機制;
2.提前排查風險;
3.加強對重點風險的控制;
4.建立預測預警系統;
5.制定應急預案并演練;
6.建立督察機制;
7.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7
1 目的
為貫徹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過程。
3 定期自查
3.1 xx部門具體負責落實公司內特種設備定期自查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包括公司每月檢查、部門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要層層落實到位,檢查要填寫檢查表,檢查人須簽名。
3.2 xx部門應每月28日前負責組織xx部、xx部、xx部等相關特種設備使用和管理部門對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及附件進行一次現場大檢查,由xx部門總結對每月的檢查結果進行匯總,通報相關部門,同時于每月28日前將檢查匯總表報南沙區質監局備案。
3.3 特種設備定期檢查還可配套采用對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專業檢查和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突擊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由工藝設備部統一整理,分部門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完成。
3.4所有特種設備檢查記錄由xx部門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3.5 對檢查中發現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應該建立隱患整改跟蹤表,由xx部門負責隱患整改的落實,確保100%消除安全隱患。
4 自查內容
4.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4.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4.3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證申辦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4.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4.5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情況。
4.6 特種設備的.改造、維修和重大維修情況。
4.7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4.8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4.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4.10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4.11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5 隱患整改
5.1 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責任人簽收,一份由xx部門存查。
5.2 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xx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工藝設備部。
5.3 xx部門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8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9
一、為進一步加強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對原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個管理辦法,針對股份公司安全機構設置、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術等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單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二級單位”是指“各單位”所屬或直管的分局(工程處)、施工局(項目部、聯營體)以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項目部”是指各“二級單位”所屬或直管的項目部。
四、《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總部、所屬各單位及其二級單位、項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標:規范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滅一般事故,建設本質安全企業。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企業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各單位在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的.同時,應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特點,制訂實施細則,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各單位要在認真貫徹OSH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同時,積極研究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業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遵守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2006版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貼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
1、 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于各項工作的`首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與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
3、職責
3.1 行政部職責
3.1.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責制度;
3.1.2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確保本制度切實執行落實;
3.1.3 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3.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2 生產部職責
3.2.1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3.2.2 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2.3 控制廢水、廢氣、廢料排放,控制噪聲污染,以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2.4 控制生產、運輸、儲存過程中化學品的污染,同時控制生產時產生化學物品。
3.3 操作人員職責
3.3.1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3.3.2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3.3 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4 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職業道德依法訂立的廠紀廠,愛崗敬業,鉆研業務技術,提高工作效率;
3.3.5 控制廢水、廢氣、廢料排放,控制噪聲污染,以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3.6 控制生產、運輸、儲存過程中化學品的污染,同時控制生產時產生化學物品。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各后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后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管理、政府監察、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衛處、后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后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后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危害,消除事故隱患,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和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按照規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并定期保養、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后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從業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并按規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準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并按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健康證,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衛生醫療應嚴格操作規程,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第二十一條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的出口、通道,并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于安全良好狀態。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十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控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采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暫時停產、停業的措施;
(三)參與后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后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并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后,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單位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執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保衛處、后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3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ㄒ唬﹫F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ǘ﹫F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
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
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
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三會:
一會打火警電話;
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卷煙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設備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ㄒ唬⿲τ谶`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ǘ⿲τ诎l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加強后勤保障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保證教學、科研、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學校改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蘭州大學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實施辦法》《蘭州大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安全生產”是指在后勤保障部各部門的工作中,通過科學化、規范化管理,使各項服務保障工作減少人員傷亡、職業病、財產損失,保障人員安全健康,設備、設施和檔案資料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具體內容涉及設備設施、工作場所、有害物品、用電、燃氣、車輛、食品、消防、工程、防疫等方面。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第二章管理體系與職責
第四條后勤保障部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ㄒ唬┱J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以及學校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ǘ┌寻踩a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職責清單,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ㄈ┒ㄆ谡匍_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干部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機構建設,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ㄎ澹﹪栏癜踩珳嗜霕藴剩苿与[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后勤保障部分管安全的副部長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政策,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和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ǘ﹨⑴c制定、修訂和審查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ㄈ﹨⑴c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置,配合事故調查工作,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意見;
(四)組織或參與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第六條后勤保障部其他副部長是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為:
(一)組織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學校及本級黨政班子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ǘ┙M織分管部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ㄈ┲笇Х止懿块T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各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ㄋ模┙y籌推進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ㄎ澹┙M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部門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崗(一般為兼職人員),主要職責為:
。ㄒ唬┴瀼貓绦袆趧颖Wo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
。ǘ┒酱俨块T人員切實按期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計劃;
。ㄈ﹨f助領導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ㄋ模┭膊椴⒂涗洶踩a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止生產,并立即向分管安全副部長匯報;
。ㄎ澹┛偨Y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做好部門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六)對上級的安全指示和基層的安全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三章設備、工作場所安全管理
第八條經常維護、定期檢修各種設備和儀器,保障各種設備和儀器不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行,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儀器。
第九條工作場所布局要合理,有毒有害、需進行高空作業的場所,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十條建筑物必須安全,通道平坦、暢順,經營性用房須告知經營者做好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工作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對各種電器設備進行清潔衛生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預防觸電或漏電。
第十三條注意用電、用氣、用火、用水安全,規范使用電、氣、爐灶等設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負責電梯管理的部門,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案。
第十五條負責鍋爐管理的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操作,定期做好各測量儀表、警報保護裝置、閥門等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同時做好維護檢查情況的登記和存檔。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鍋爐在運行中如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當班人員要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告。
第四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廢棄,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使用地和貯存地點要嚴禁煙火,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格消除可能引發火災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十八條貯存鼠藥、農藥、強酸、汽油、消毒液等危險品,必須專人、專箱(櫥)保存,嚴把物品發放關。嚴禁非相關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危險品存放場所和領取危險物品。
第十九條使用藥物防“四害”時,小面積用藥須放置警示牌,大面積用藥和噴灑農藥前除放置警示牌外,還應提前做好宣傳、安全防范以及病蟲的回收、處置工作。
第五章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配電房應配備合格的保安工具、測試筆、絕緣手套、滅火工具、防鼠用具等設施。
第二十一條電工要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電工及有關管理人員須熟知電業規程。
第二十二條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電房,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配電房的電器設備、開關,配電房、發電機房內嚴禁煙火。
第二十三條帶電操作或停電檢修時,必須有專人在旁邊監護。
第二十四條水電工要經常巡視檢查水電設施、管線等,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置并上報。
第六章用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對水源水、蓄水池水、管網末梢水根據國家標準定時、定點進行水質檢驗。
第二十六條對供水設備、管線及蓄水池定期進行檢修、清洗、消毒,嚴防水質污染。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做好蓄水池清洗消毒記錄,接受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確保水質合格。
第二十七條水泵房、蓄水池區域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第二十八條定時檢查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噴淋給水、污廢水及雨水排水管路,發現堵塞外溢情況及時處理。
第二十九條未經學校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供水設施和供水管道上進行接管或其他作業。
第七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各相關中心負責對包括校車、垃圾車、灑水車、電瓶車、機械三輪車等各種車輛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實,負責對駕駛員資格進行審核以及安全行車培訓。
第三十一條運輸服務中心要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對駕駛的車輛做好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時,要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檢查工作,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車輛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第八章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各相關中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建立、健全本部門食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各項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定期組織本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學習培訓,及時消除食品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學習培訓,明確食品采購、存儲、加工、制作、運輸、售賣等重要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及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條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相關的資質、許可證等須按期審驗。
第三十五條嚴格食品原材料、半制成品的申購、采購、驗收、分類存放制度,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建立完備的信息檔案,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食品加工、制作、洗消、貯存、售賣及就餐場所,要滿足采光、照明、通風、排污、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衛生要求,并制定落實相關巡檢巡查制度,保留好相關記錄。
第三十七條建立健全餐具收集、洗消、存放制度,規范相關操作流程并保留相關記錄。
第三十八條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餐具定期抽檢制度,建立檢測實驗室,強化抽檢范圍及頻次。
第三十九條建立健全食品留樣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取樣、銷毀、記錄工作,配備專門設施設備,留樣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第四十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定期研究防范措施,及時解決食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類隱患,做到食品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與經營、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四十一條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食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食品衛生防護用品,自覺接受培訓,增強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四十二條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要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定期組織開展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培訓,組織不同區域所有人員疏散演練(路線、時間、準備等)。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須定期檢查以下內容:
。ㄒ唬┗馂碾[患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情況;
。ㄋ模┯没、用電、用氣有無違規情況;
。ㄎ澹┫嚓P崗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兹家妆kU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七)廚房排油煙設施、集煙罩等設備檢查、清洗情況;
(八)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五條消防控制室應當按規定配備專職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持證上崗,并執行以下管理規定:
。ㄒ唬﹪澜娣乓兹家妆kU品和堆放與設備無關的雜物;
。ǘ﹪澜搷,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
。ㄈ﹪澜麩o關人員進入消控室隨意觸控設備;
。ㄋ模┫厥抑蛋嗳藛T應做好交接班工作和記錄。
第四十六條結合不同季節火災特點,做好南山林場、萃英山林場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定期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林場防火措施。
第十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現場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范要求,按后勤保障部相關制度辦理施工安全手續,嚴禁違規操作。
第四十八條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放置安全標示牌,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應設置有頂蓋的安全防護,臨近道路和其它建筑物的外墻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墻立面應采取封閉施工。
第四十九條現場施工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同時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使用。
第五十條專用設備設施的運行必須符合規定,嚴禁無證人員操作;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十一條施工用水、用電不得隨意接入,未經后勤保障部同意,嚴禁開關水電閘閥;工地宿舍要嚴格管理,嚴禁亂拉電線,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杜絕任何隱患苗頭。
第五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員,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衛和文明管理措施,落實安全工作,堅決杜絕不安全和不文明行為的發生,嚴禁打架、斗毆、賭博、行竊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一章疾病防疫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疫情期間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清潔,每日通風,多人辦公時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在進食前、如廁后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
第五十四條餐廳每日消毒,餐具用品須高溫消毒。操作間保持清潔干燥,嚴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第五十五條每日須對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用標識區分,分類存放,避免混用。
第五十六條防疫期間,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衛生,廢棄口罩放入專用垃圾桶。
第五十七條結合季節變化特點,認真開展形式多樣的衛生防病健康宣傳教育,指導和培養職工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十二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八條對新職工、臨時性用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才能允許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第五十九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電梯、焊接、車輛駕駛、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允許其獨立操作。
第六十條人力資源辦公室應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計劃,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從業安全方面培訓。各部門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嚴格的、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六十一條后勤保障部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通報安全生產相關情況,總結交流管理經驗。
第十三章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
第六十二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后勤保障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學期不少于二次;各部門內部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時填寫檢查記錄和簽名并歸檔;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須每天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違規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成立即排除,無法立即排除的,責成停止相關活動、制定整改方案;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儲存、使用的危險物品,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十三條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及規范,對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點進行監督檢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
第六十四條檢查人員應當對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進行書面記錄。書面記錄應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如實記錄并及時報告。
第六十五條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門做出立即整改決定的,責任部門應當依照執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十六條各部門應當配合相關安全生產工作小組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阻撓。
第十四章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十七條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六十八條接到事故報告后,部門負責人應當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并向部領導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第六十九條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個人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采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并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七十條事故部門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七十一條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后勤保障部組建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原因調查、財產損失核定,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厘清責任,給出處理意見,提交后勤保障部相關會議討論決定。
第七十二條事故部門應當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五章責任追究與處罰
第七十三條各級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應盡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十四條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要及時逐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的,對事故部門負責人和事故責任人,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七十五條關于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罰、部門內部安全培訓、安全應急預案流程演練等事宜,按照后勤保障部相關制度和人力資源辦公室績效考核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七十六條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七十七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5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作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則和依據
1.2.1基本原則
1、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2、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本企業年度預算。
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并不得少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1.2.2依據
1、國家頒布的勞動保護法令和產業部頒布的勞動保護指示、標準。
2、安全檢查中所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
3、預防火災、,對引起工傷、職業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術措施。
4、影響安全生產的`重隱患。
5、穩定和發展生產所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職責
2.1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2.2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2.3安會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2.4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2.5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2.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2.7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集團規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營業額的0.15%作為公司的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產費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產費用預算時應切實考慮重或重要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財務部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匯總,生產安設部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檢查實施情況,并在年終工作總結中對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總結。
3.4安會應確保采購的安全設施、安全物資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要求。
3.5各部門在安全生產資金使用上應做到“三到位”,即: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在具體實施項目上應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期限。
5.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資產財務部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圍
4.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危險源整改資金、職業衛生工程資金、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設施的改造資金。
4.1.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機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4.1.2重危險源、重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資金。
4.1.4安全工程項目建設和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的人員、時間投入。
4.2勞動防護與保健投入
為了保障生產過程中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以及職工保健的費用。
4.2.1動防護用品(如勞動服裝、安全帽、安全手套、防護眼罩、防塵、防毒口罩等)費用。
4.2.2保健費的發放:保健費(個人) =職工體檢費用+職業病預防費用+消暑飲料費用。
4.3應急救援投入
為了有效控制突發事故而預先計劃的應急救援系統的`費用。
4.3.1應急救援設施(如防火墻、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搶險救災的工程設施及器具、警示標志、檢測報警儀器、通訊聯絡器材、搶險救災車輛、圍堤、回收裝置等)、設備、用具或用品等費用。
4.3.2應急救援組織辦公費用。
4.3.3應急救援培訓及演練費用。
4.4安全宣傳教育投入
4.4.1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包括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上崗培訓、安全知識講座等)的費用(教材費、講課費等)。
4.4.2安全生產例會、安全活動費用。
4.4.3安全專題板報(或報紙)、宣傳欄、安全宣傳稿件、傳單等費用。
4.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應包括安全員(兼職和專職)人數、安全員的工資、津貼和辦公支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OSHMS)建立及運行維護費用。
4.6保險投入
可根據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來調整保險費率。
4.6.1財產保險投入。
4.6.2車輛保險投入。
4.6.3職工工傷保險的安全投入。
4.7事故投入
在突發事故發生后,企業為了控制事故擴散、減少損失、處理事故而不得不進行的花費。
4.7.1事故處理活動費用。
4.7.2對傷亡職工的救治與賠償費用。
4.7.3環境污染處罰與治理費用。
4.7.4事故發生導致企業停產的損失。
4.7.5企業價值損失和時間上的投入(企業價值損失指企業信譽的降低、形象的破壞,是一種負投入,是對前期用于提高企業形象、信譽的投入的損失。時間上的投入包括處理事故花費的工時、員工轉崗或培訓新員工的工時損失)。
4.8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9安全獎勵基金投入安全獎勵基金應分為安全先進集體和安全先進個人的獎勵,對其進行定期獎勵。對突發事件的先進集體或個人可單進行獎勵。
4.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實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
5.2安會根據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使用范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相關安全項目投資計劃及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預算額(由公司財務部負責)。
5.3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5.4公司財務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實行專款專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臺帳。
5.5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各相關單位應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預算表。由公司安會審核,財務部確認(需有關領導審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材料,在領用時領用部門開具材料領用單,到安會加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后,到儲藏部辦理領用手續。儲藏部要對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出庫材料單建帳,并每月向財務部提供一份《安全生產投入材料出庫明細表》。對屬于安全生產費用規定范圍內的材料,如未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儲藏部嚴禁出庫。
5.7財務部建立“安全費用”科目,按時入帳,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每月進行記錄。安全費用當年結余,可轉入下年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列支。
6檢查
6.1公司領導、安會負責人每季度必須檢查一次,并在專題會議總結執行情況。
6.2安會要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月向公司領導匯報執行情況。
6.3重安措項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公司名義匯報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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