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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16 20:14:04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 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 ,歡迎大家分享。

        考勤管理制度 15篇

        考勤管理制度 1

          根據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規定有關的基本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其目的在于嚴肅勞動紀律,統一學校教職工的步調,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一)工作時間及遲到、早退、曠職的規定。

          1、教職工一律實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時間,教學人員有課的按課表作息時間下班,沒課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原則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時間:“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時間嚴禁搞任何娛樂活動(打撲克、下各類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體娛樂活動,都要在大課間、課外活動時間進行。課外活動時間以課程表及作息時間安排為準。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記錄,半小時以上又說明正當理由按事假累計缺勤。經常遲到早退者累計按曠職論,3-5次記曠職一天,5-10次記礦職兩天,以此類推。組長要真正履行職責。要嚴格考勤。如抽查發現失職現象,將扣減組長考核1-5分。

          4、無正當理由,事先不獲準假、事后不補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曠職論;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一次計曠職半天。

          5、凡到幼兒園接孩子的教職工,按學校規定,每天可提前20分鐘離校。周五由對方或家里其他親屬去接。要保證參加每周一次理論學習或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個人寫出申請,校長批準。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須持指定醫院的病假條計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時不計假,但要有記載。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門主任批準,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請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寫請假單,并報組長登記考勤,將請假單貼在考勤表背面。請假不足半天,又超過兩小時的,以小時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兩個時,但次數較多,也要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

          3、事假須事先獲準,來不及請假時,須事后及時補假并經批準。未經批準自行不到校者按曠職論。

          4、請假、事假按國務院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文件規定,除婚假外,一律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在內。

          (三)婚、喪、產等各種公假

          1、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假期不得超過七天,工資照發。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內。

          2、喪假。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工資照發。

          3、生育假。女教職工的產假,正常生育假三個月90天。剖腹產增加半個月,大齡結婚享受一個月獎勵假,男女雙方均可享受半個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憑男方單位證明,休滿全月。產期,即大齡又剖腹產者,休4個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獎勵由夫婦雙方單位各負擔50%。此外,可增加產假三個月,但免三年獨生子女費。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產假順延。

          4、節育、絕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執行。絕育假14天;采取長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敗懷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沒有按規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歲以內的小孩的母親每天享受1小時喂奶時間。

          6、家長會按公假統計。

          7、房管部門維修、拆遷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考勤管理制度 2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考勤管理制度 3

          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基本定義

          遲到:上班時間仍未到崗。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脫崗: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者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照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

          二、入職與試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入職后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是雙向選擇,員工與公司都可隨時解約。

          4.試用期可提前轉正,前提看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考勤規定

          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準時打卡。

          公司標準工作日為:

          1.周一至周五全天。

          2.國家雙休制。

          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九點-下午六點,中午12點-下午1點為午休時間(含用餐時間)

          3.因工作崗位不同,法定節假日,請假,休息應處理好自己負責店鋪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事假

          1、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許每人每月有2次(含)遲到機會,累計不超過20分鐘。每月允許請假30分鐘(單次),不扣除工資和全勤獎金。

          2、遲到超過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類推并累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金。

          3、請假1天以內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通過后填寫請假條。

          4、非整天的請假時間按照小時累計,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滿8個小時為1天,不滿8個小時的,按比例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扣除全勤獎金(周五,周一不允許請假)。

          5、如臨時有事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通過公司企業微信進行審批。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按日工資三倍扣除基本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公司無需發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崗時提供醫院開具的病例,無證明這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5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板協商處理。

          (四)婚假

          根據最新國家法定婚假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節假日和公休日),持證給假,按結婚證日期三個月內享受,婚假須連續一次性休完。

          (五)產假

          (1)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7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

          天產假。

          (3)男員工配偶生育時,可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六)喪假

          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離世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3天。

          (七)工傷假

          經權威醫院和機構核定后公司與發生工傷員工協商處理。

          (八)年假

          對于入職滿一年不滿三年的員工,享受3天帶薪年假;滿3年的員工,享受5天帶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帶薪年假。

          年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請審批,不得與節假日連續請假,特殊情況的需提前向公司說明。年假期間店鋪郵件和訂單需正常處理,維護店鋪績效,遇到問題及時向公司匯報。

          (九)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填寫書面申請。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公司負責人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上級,以保證及時進行工作對接和相關資料存檔等。

          3.本公司所有員工離職沒有提前申請自動離職者不給予發放薪資。

          五、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凡既有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部分行為規范職業準則

          一、基本工作規范

          1.本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及公司和部門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和部門的利益為重,對公司及自己管理店鋪負責,不做有損對公司和店鋪的事情。

          3.以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對待本職工作,服從工作安排,不以個人主觀理由推卸責任。

          4.同事直接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加強團隊協作。不詆毀、惡意評價其他同事。

          5.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積極提高工作狀態,不推脫,不拖延按時完成上級交代工作。

          二、保密義務

          1.所有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及部門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有涉密文件,嚴禁對外泄露公司數據,(自己負責店鋪名,產品,廣告費用預算)。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部門秘密文件,技術方法,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一旦發現給予嚴重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無條件給予解雇并進行法律程序進行起訴。

          三、禁止下列情形

          1.利用公司店鋪產品圖片或者數據資源從事其他兼職工作或者私自經營店鋪,一經發現嚴重處理給予無薪及其他福利待遇辭退,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任何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辭退。

          3.禁止頂撞上司,不聽取安排。

          4.工作不在狀態,制單、郵件、Case、AZ等基礎操作錯誤,店鋪問題不及時處理,一經發現自己主動填寫處罰單。(處罰標準最低30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最多不超過300人民幣每次)

        考勤管理制度 4

          一、總則:

          為了加強員工的出勤管理,嚴肅公司的工作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適用范圍集團公司全體職員,包括旅游社會、會議,軟件,導游公司工作人員。

          三、考勤管理的部門為行政部,劉媛負責公司全面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則

          “實事求是,準確及時,嚴格紀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內容

          (一)考勤記錄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每月為一個考勤周期。夏季作息時間早08:30—午12:00

          ,下午14:00—晚18:00;冬季作息時間為早09:00-午12:00,下午14:00—17:30;冬,夏季作息時間調整由公司通知公告,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放假(導游上團除外),如需加班,補發加班工資或節后按加班天數雙倍調休。放假期間正常上班或上班前2小時到達公司;下班后3小時沒有離開公司并且有實際業務產生的視為加班,導游或票務因特殊情況不計加班。員工每加班1次補發30元或抵消請假1天。

          2、員工考勤實行早,晚班打卡制度,即每日早上,晚上下班前自己打卡考勤,一天兩次;非作息員工考勤實行排班點名制度,即每天早上打卡報道,晚上可以不到公司打卡,一天一次,導游上團或銷售出外搞活動時可以不打卡,由考勤人員記錄。每月電腦同步考勤機記錄一次,考勤管理人員不得修改,刪除信息;門市部以電話點名方式,考勤人員打電話過去,門市部人員不要接聽,然后用門市部電話打過來,作為出勤依據。(不定時抽查

          )。門市工作人員上,下班推遲一個小時,中午不休息,輪換吃飯,周日不休息,每周一至周六可調休一天;不得私自調休,特殊情況需要調休時必須報行政部批準。

          3、票務人員因特殊要求實行旺季早10點公司報到,下午四點公司報到;淡季同其它部門考勤統一執行。另:春運期間不計考勤50天,但要求電話暢通,不得間斷公司業務。

          4、員工上班期間如因公外出,須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由所屬部門領導簽批,并經考勤人員在“考勤表”上登記,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否則紀律檢查一經發現視為曠工。

          5、如員工上班前需提前辦理公務或臨時緊急出差,來不及在公司“打卡”,可回來后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補填申請并由部門主管簽批,如下午外出辦理公務下班后來不及趕回,次日早晨可補填并由部門管簽批。凡未按該程序執行,事后隱瞞真相而補簽“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無效。

          6、公司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并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報給行政部,否則嚴肅處理(曠工處理)。

          7、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至半小時之內每次扣20

          元,超過半小時每次扣50元,連續5次扣除全勤工資。每月累計5

          次以上每次按100元扣除底薪。沒有全勤工資人員從基本工資中扣除。

          (二)病假

          1、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者,需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對情況特殊,一時無法取得醫療證明者,先書面報告事后補辦。員工必須填寫“請假單”,一天以內(含一天)由所在部門經理簽準,一天以上必須經人事部批準。“請病假單”由人事部審核存檔;

          2、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3天)且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證明的不扣工資,無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及請假3天以上的以請事假對待,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工資。

          (三)事假

          1、原則上公司不受理口信、電話請事假,若情況特殊,須先以口頭方式請假,并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事后補填“請事假單”,按請假程序辦理。

          2、請事假一次連續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工資并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基本工資。請事假一次連續未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內的只扣除基本工資。

          (三)年休假、婚、產假、喪假規定

          一、年休假

          1、凡參加工作時間連續滿三年以上職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連續滿五年的職工,可享受7天年休假;連續滿十年以上的職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年休息假為月對月執行,旺季不能休;同一崗位,同一部門的員工不能同時調休。

          下列情況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請病假或療養累計超15天。

          (2)當年請事假超10天。

          2、凡享受年休對象,未經準假,擅自離崗,未履行手續,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假原則上每年一次,根據需要在年內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必須三天以上。當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

          4、職工在開除留用期內,解聘待崗人員,當年不享受休假。

          二、婚假

          職工符合婚姻法規定,實行晚婚晚育(男25周歲,女23周歲),按有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并取得結婚證其婚假15天。可在結婚日前一個月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請假。

          三、產假

          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女職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者(憑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可在分娩預產期前1個月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休假。需要延長產假的扣發延期假內所有工資。

          四、喪假

          直系親屬(指雙方父母、夫妻、子女)死亡時,給予喪假5天,在外地辦理喪事,根據里程確定往返里程假。可在奔喪日前3天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請假。

          五、休假期間的工資及待遇

          員工請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正常享受公司其它福利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 5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6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考勤管理制度 7

          1.目的

          為規范酒店的.考勤、請休假管理,充分體現酒店“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使員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內容,并促進員工自覺遵守工作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酒店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其中勞動紀律相關條款也適用于建立勞務關系及勞務派遣關系的員工,個別條款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3.職責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修訂及完善工作;負責制度的宣貫工作及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假期的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考勤請休假資料的保存工作。

          3.2 酒店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度在本部門的宣貫工作;并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權限給予各類假期審批。

          4.工時制度及工作時間

          4.1 工時制度

          4.1.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級別、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要求等因素,對不同崗位的員工依法選擇適用工時制度, 每個員工具體實行的工時制度,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4.1.2 工作時間

          4.1.2.1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時間)餐飲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時間。

          4.1.2.2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應以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為前提,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并確保與酒店保持順暢的聯系。

          4.1.2.3 綜合計算工時應根據酒店工作需要統一安排時間。

          4.1.2.4就餐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4.2休假及休假期間的待遇

          酒店員工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 休假的類別

          4.2.1.1 所有員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體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歷除夕、初一、初二);清明節一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一天(5月1日);端午節一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一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 部分員工可以享受的特殊節假日:三八婦女節,根據工作安排女員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適逢公休日,不補假,不支付加班費。

          4.2.2 帶薪或部分帶薪休假

          員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哺乳假、工傷假、喪假等帶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喪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計算。

          4.2.2.1 年休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體天數如下:員工累計工作(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工齡)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酒店根據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部門總監(經理)應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下屬員工輪流休年假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年休假可以在1個年度內集中一段時間安排,也可以分開安排,以整天為最小的休假單位。年休假必須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休完,不可順延。

          4)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工作已滿12個月,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如果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5)為便于計算,員工當年應休假天數,根據上年考勤結果及實際連續工齡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定。

          6)工齡計算:

          a)以全日制大中專畢業時間為依據;

          b)以參軍入伍時間為依據;

          c)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依據;

          d)以加入酒店時間為依據。

          4.2.2.2 婚假:員工進入酒店后登記結婚的,在入職三個月后,憑結婚證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休完。逾期未休的,視為自愿放棄,酒店不予補休,亦不折現補償。員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獎勵15天)婚假。在離職手續辦理前一個月內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處理。

          4.2.2.3 女員工特殊假期:產前檢查假,懷孕女員工應醫務部門的要求,需要進行產前檢查的,可以申請產前檢查假。

          4.2.2.4 產假: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員工生育可以享受產假九十八天,產假時間按自然天數計算。產假自產前十五天開始計算。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158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產假。員工休產假前或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處理。符合生育保險條件人員,產假期間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男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陪護假.

          4.2.2.5 計劃生育假:員工實行計劃生育節育、絕育手術的,可以依法享受計劃生育假。

          4.2.2.6 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可以享受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員工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含)以上、哺育嬰兒不滿一年的職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 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經醫院診斷證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可享受工傷假。工傷假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2.2.8 喪假: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喪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醫院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 員工請病假超過3天(含),須持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事假: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余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建議優先使用年休假。

          4.2.4 休假期間的待遇:員工在本制度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特殊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帶薪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如下標準執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年休假出現應休逾期未休的情況,酒店不予補償;

          2)婚假、喪假待遇:婚假、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女員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檢假、哺乳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

          4)產假: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5)計劃生育假:發放員工基本工資;

          6)工傷假:員工工傷核準范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傷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

          7)病假期間的待遇:月累計病假7個工作日以內的(含),按天數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績效獎金相應扣發;月累計病假超過7個工作日,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停發全月績效獎金,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病假超過1個月者,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8)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不等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為9個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為24個月。

          C、 (1)、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6)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滿,如仍不能繼續從事本崗位工作時,又無法調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崗位者,酒店將解除勞動合同。

          9)事假期間的待遇,事假期間不發放薪資。當月累計事假超過3天者,月績效獎金全部扣發。

          10)市場銷售類員工如采用按業績發放提成獎金的,提成獎金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4.3超時工作及補償

          4.3.1 超時工作

          1)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超時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時工作不適用于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

          2)酒店不提倡超時工作。各部門應當合理安排,盡量避免或減少超時工作,以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若確因經營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員工超時工作。員工因工作需要并經酒店批準,可以超時工作。

          3)以下情形不視為超時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動;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員工出差在途時間;未經酒店安排或批準的超時工作;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自愿來酒店。

          4.3.2 超時工作審批

          1)除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外,員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時工作的,應提前履行審批手續,填寫《超時工作審批表》,經部門總監(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時內為就餐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加班,應進行考勤刷卡,如無刷卡記錄,則不視為加班。

          2)超時工作補償:平時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法定節日加班,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注:倒休時限為三個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統計:酒店的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人力資源部于每個考勤周期結束時,統計匯總員工當月的考勤情況,作為計發工資、考核等的依據。各部門每月考勤記錄必須在當月29日前報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實行刷卡記錄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結合管理制度。

          5.1.2.2實行刷卡考勤的員工應于早于上班10分鐘、晚于下班10分鐘使用考勤機,以考勤系統導出數據作為正常出勤憑證。未能正常出勤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填寫相應表單辦理相應手續,做到缺勤有證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屬于嚴重違紀,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

          5.1.2.4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門手工考勤必須有出勤記錄,并應及時填寫《異常刷卡申請表》按流程審批,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5.1.2.5部門考勤員在上報考勤時應認真核實員工出勤記錄,記錄加班、倒休時需準確無誤。部門人員變動及班次變動時,部門考勤員應該在2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報備。

          5.1.2.6遲到、早退及曠工:

          1)未履行請假手續,晚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30分鐘內離崗為早退。

          2)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缺勤的為曠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曠工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不足四小時的,計曠工半日;四小時以上(含)的,計曠工一日; 騙取、偽造、篡改、涂改休假證明的,休假期間計曠工; 未在酒店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崗位從事指定的工作的計曠工半日;

          3)遲到、早退,除在《行為規范考評標準》進行績效扣分外,每次罰款50元;曠工扣罰曠工時長的雙倍工資(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嚴格、不及時、疏漏、甚至作弊等,視情節嚴重追部門總監/經理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100元/人.次。

          5.1.2.8員工離職未辦理相關手續,部門應及時以紙質版的形式報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資暫緩發放。未提前30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離職30天未及時辦理手續的員工,都將扣除5天工資。

          5.1.3請、銷假程序

          5.1.3.1請假:員工休假,須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持本制度規定的證明材料履行請假程序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能休假。否則,請假無效。

          5.1.3.2批準權限:

          1)員工請假2天之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總監、經理)批準,報送人事部備案;2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總監(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需于審批后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超期無效,視為曠工。

          2)員工年休假最少以一個整天為單位,由部門總監、經理視工作安排而定。員工請假時限,應以《員工請假審批單》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酒店組織的休假安排,以及節假日延長超出國家法定的天數,則相應沖減員工年假天數。請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時以內,按半天假處理;超過4小時〈含〉少于8小時按一天假處理。除國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員工休假須提前1天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突發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的,應當以電話等形式通知審批權人,獲得批準后方能休假,并且應在事中或事后5天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有員工因工作需要,實際休假日期及天數與申請之內容不符,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作變更,逾期不予補休。

          5.1.3.3銷假:員工請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崗,應在返崗后第一時間辦理銷假審批手續。

          5.1.3.4請假所需的證明材料:

          婚假:結婚證原件;

          產前檢查假:員工懷孕后,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

          產假:生產后,持醫院開具的證明原件;

          計劃生育假、工傷假:合法醫療機構的證明(經酒店同意,可假后補交);

          病假: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病假證明。

          6.附則

          1)本制度的內容與國家及當地政府將來頒布的政策、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規定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關文件同時廢止。

        考勤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分行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銀行形象,根據總行員工考勤制度規定,結合分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分行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脫崗。

          第三條 分行營業部、各部室員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長領導下,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各支行員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長負責。

          第四條 分行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結果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及獎勵掛鉤。

          第二章 考勤內容

          第五條 分行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六條 在勤。分行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為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準在城區范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分行上下班。

          (二)經批準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 第七條 遲到。員工未按時上班按遲到記錄。

          員工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按遲到2次處理;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早退。員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記錄。員工提前半小時內下班按早退1次記錄;提前下班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早退2次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 脫崗。分行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脫崗。脫崗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加班。因特殊情況,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第十一條 請假。員工因處理私事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后,未在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稱為請假。

          第十二條 曠工。員工未經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為曠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條 分行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準請假,稱為事假。

          下列情況經行、部室負責人批準,可不計為事假:

          1、女員工有一周歲以下嬰兒,占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為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 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兒童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準的請假,稱為病假。病假應有醫療機構病休診斷證明,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后結婚的員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為3天,晚婚者為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員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后,按規定給予員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理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120天(含法定產假90天)。

          男員工因配偶計劃內生育的,可休看護假。看護假一般為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看護假7天。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經醫院證明,給予42天的產假。

        考勤管理制度 9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準,工作安排妥當后,準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后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范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并在一周內補上延誤功課的,并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周(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準。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并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并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獎。

          附:后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考勤管理制度 10

          為嚴明校紀,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學校要求全體教師力爭出全勤,結合過去的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經廣泛征求意見,全體教師一致通過,決定將考勤制度修訂如下:

          一、學校實行全天坐班制,嚴格按照學校作息,按時簽到,不得遲到早退。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2元,遲到超過10分鐘按誤課對待,誤課每節扣10元。

          二、學校設立出勤獎,每學期每位職工50元,學期末根據實際出勤兌現。

          三、教職工直屬親屬病故辦理喪事,本人享受喪假三天,職工結婚盡量將婚期定在假期舉行,若在學期中,享受婚假5天,產假按國家計生政策規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職工婚喪假不扣錢,不影響出勤,產假不扣錢。

          四、教職工遇有特殊情況或生病須請事病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事先寫請假條。

          五、請假一周以內,由學區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由學校加注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六、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遲到超過10分鐘按誤課對待,誤課每節扣10元。

          七、教師請事病假后,由教導處安排臨時代課人,代課者由學校每課時發代課費5元,期末統計一次發給。

        考勤管理制度 11

          為使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屬表格

          1、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并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并依照規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簽到、簽退

          1、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后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并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后沒有按規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簽退下班,視為早退。

          3、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現視為嚴重犯規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5、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于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于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請假手續

          1、更期表確認提交后,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并應服從酒店的統籌安排。

          2、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在休假當天盡快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后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后,須對請假內容進行審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簽字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并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定代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論處。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定執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

          (1)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2)員工入職滿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⑵工作不滿1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后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于晚婚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產假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審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復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準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5)員工生育后,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訂計劃生育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審核備案。

          (6)員工產假上班后,孩子在廣州喂養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喂養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享受公司發給的全勤獎、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計劃生育假

          員工實行計劃生育,憑區以上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計劃生育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7、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待產假

          (1)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并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可享受待產假。

          (2)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月工資。

          (3)享受待產假的,停發所有一次性發放的款項及福利。

          (4)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

          (5)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四)加班補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2)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

          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權限由直屬上司簽批,并報備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并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六)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考勤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30分,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上班5分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8時前離開未請假,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30分鐘以內的遲到,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超過的以兩倍時間薪資標準扣款。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5、半小時延遲制。8點30分上班可以延遲半小時上班,但是要延遲半小時下班。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8時30分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8點30分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三條 漏打卡

          1、每月漏打卡次數不得超過2次。第三章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13

          考勤制度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范圍: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后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準程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并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考勤管理制度 14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12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考勤管理制度 15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經領導審核批準。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準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盡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并扣發其當月獎金。對于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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