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電力設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加強公司電力、動能管理和節約能源,規范電力、動能管理工作,保證動力、動能設施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電力、動能設施。
3.0電力管理
3.1公司的電力設備包括變壓器、高低壓配電設備、動力照明線路等。其運行維護、安裝和架設工作,由安全環境動力科負責,并嚴格按電力、勞動部門的規定進行管理。
3.2電力的正常供給是保障生產的重要條件,為確保生產任務完成,安全環境動力科應根據電容量,按先生產后生活的原則分配用電,調整各部門的用電負荷。
3.3安全環境動力科要對公司的電力負荷和使用時間進行平衡、調度和監督。如發現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險等情況,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切斷電源,然后向主管經理匯報。
3.4因生產(工作)需要增設照明燈具和用電器具的.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批,非生產用電的增設必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核后報主管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私自設置的,每發現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XXX元,扣減肇事者當月獎勵XXX元。
3.5地下電纜標志是反映地下電纜布線的記錄,任何人不能隨意移動,違反規定者扣減當月獎勵XXXX元;因移動電纜標志而造成生產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還要依法追究責任。
3.6需要開挖路面或打樁的基建、技改、維修工程,需經安全環境動力科會審后才能施工,對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線路安全運行的工程項目,安全環境動力科有權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來單位的用電,必須向安全環境動力科申請辦理用電手續,安全環境動力科根據供電負荷的情況進行審批。外來單位應按審批要求架設電纜,并且安裝電表,按時交費。
3.8凡需臨時用電、架設臨時電纜的部門或外來單位,事先必須按GR/P40/W11-00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辦理手續,經安全環境動力科批準后方可架設。
3.9廣大員工應節約用電,做到“人離關機、人走熄燈”。
4.0動能管理
4.1高低壓變配電、發電機組及空壓站等動能設備能否正常運行是保證動能正常供給的關鍵。配電室及壓縮機房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設備的運行進行監視,并對設備實行定期檢查、保養。
4.2電房、機房、空壓站的負責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經常巡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當設備或管線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排除。如出現故障并對設備安全造成威脅時,負責人員有權先采取緊急措施,甚至切斷電(氣)源,然后報安全環境動力科作進一步的處理和進行搶修。
4.3公司安全員每天要對管線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巡視,如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使用部門和安全環境動力科及時排除,并監督維修和整改的情況,確保管線系統的正常運行。
4.4廠區的供電網絡要實行分級計量,電房工作人員負責將公司的用電情況(包括自發電)做好記錄,做好用電統計工作。
4.5安全環境動力科負責公司廠區的動力設備、管線的安裝、維護、變更等計劃管理和實施工作。
4.6各部門如需變更、加裝或拆除電力、動能設施等須報安全環境動力科審批,并由安全環境動力科執行。
4.7嚴禁私自對管線進行維修、拆裝、轉讓、啟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發現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XXX元、肇事者當月獎勵XXX元;由此造成的設備事故的,除按上述處理外,還應根據事故嚴重性進行相應處理。
5.0相關文件
5.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總則
設備缺陷是危及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時準確地發現、消除缺陷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為使設備缺陷從發現到消除的全過程實現閉環管理,而制訂本制度。
2.設備缺陷定義: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有缺陷設備。
2.1設備零部件損壞、老化、缺少,技術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額定參數下運行或安全構成威脅者;
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脅設備安全運行的現象;
2.3按設備定級不能評為一類設備者。
3.設備缺陷的分類:
3.1緊急缺陷(I類缺陷):己導致設備退出運行或隨時可能導致事故需立即處理者;
3.2重要缺陷(II類缺陷):缺陷比較嚴重,但在運行人員、試驗人員的監視下,在短期內尚不致造成事故者;
3.3一般缺陷(III類缺陷):對安全威脅不大,允許在下一個月度季度檢修計劃中予以消除者。
4.職責和分工:
4.1變電所運行人員:
4.1.1對當班發現的缺陷、其它專業人員發現并記錄在各專業記錄簿中的缺陷,都應錄入生產MIS網缺陷記錄。
4.1.2對缺陷的嚴重程度作出判斷,定出缺陷的性質、類別。
4.1.3對緊急缺陷、嚴重缺陷,應同時匯報變電工區和區調值班員。220kV設備缺陷,如危及系統安全,需立即改變省調管轄設備的`運行方式等緊急情況,變電值班員可先直接回報省調。
4.1.4對危及安全需做緊急處理的缺陷,按有關規程要求,進行緊急處理,以防發展為事故。
4.1.5缺陷消除前,負責運行監視,做好事故予想。
4.1.6當檢修人員消缺完畢,應對消缺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人、值班負責人分別在缺陷記錄上簽名,作為該項缺陷己消除的依據。
4.1.7每月末,將變電所未消缺的緊急缺陷、嚴重缺陷,匯總報變電工區。
4.2值班調度員:
4.2.1對緊急缺陷、重大缺陷,應立即回報生產安全部及公司領導。對危及系統運行需緊急處理的缺陷可直接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消缺。
4.2.2對危及安全的缺陷,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系統的安全運行和防止設備的進一步損壞。
4.2.3了解系統設備的健康狀況,合理地安排運行方式。
4.3輸變電公司
4.3.1對變電所匯報缺陷性質、類別及對系統的危害程度進行審核。
4.3.2對緊急缺陷、嚴重缺陷應立匯報生產安全部。
4..3.3及時了解緊急缺陷、嚴重缺陷設備的運行狀況。
4.3.4每月5日前將各變電所急需處理的設備缺陷匯總后報生產安全部。
4.4生產安全部
4.4.1負責全公司設備缺陷的管理工作。
4.4.2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消除設備缺陷。
4.4.3對急需處理的設備缺陷,應立即通知、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消缺。
4.4.4對危及安全的缺陷及時匯報分管副總經理。
4.4.5每季度將全公司設備缺陷的消缺情況進行一次統計、總結。對尚未消除的緊急缺陷、重大缺陷書面匯報分管副總經理。
4.5管理設備的生產單位:
4.5.1每日查閱生產MIS網上的設備缺陷。按設備缺陷的性質類別及時組織消缺。
4.5.2緊急缺陷要立即消缺;嚴重缺陷不超過一周,確因設備問題不能處理的要安排大修改造;一般缺陷暫不危及設備安全運行者,可安排在下個月度檢修計劃中予以消除。220kV設備的一般缺陷消缺時間不超過15天。
4.5.3如消缺需要兩個及以上的單位配合工作,則由生產安全部指定其中一個單位為主。具體施工事項由為主的單位與其它配合工作的單位協商。
4.6檢修試驗人員:
4.6.1缺陷消除后,將導致缺陷的原因、設備損壞的程度、所更換的元件型號參數及變更情況、運行應注意的事項、消缺結論,在變電所現場錄入生產MIS網的缺陷記錄中。由運行值班負責人驗收簽名后,該項消缺工作方告結束。
4.6.2在檢修試驗中所發現的設備缺陷,又未能消除者,應對缺陷的性質、能否投放運行作出判斷,并回報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
4.7線路班:
4.7.1發現及消除線路設備缺應錄入公司生產MIS網。
4.7.2一般缺陷由輸變電公司線路班管理消缺。
4.7.3緊急缺陷、嚴重缺陷由輸變電公司組織消缺的同時,還應報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設備缺陷管理,保持設備健康水平,及時跟蹤并消除設備存在的缺陷,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特制定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2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設備缺陷管理的職責、管理要求,規范設備缺陷定義與分類,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發、輸、變、配電設備、設施缺陷管理工作。
二、缺陷定義與分類
第3條、設備缺陷系運行及備用設備存在有影響安全、經濟運行或設備健康水平的一切異常現象。
第4條、按設備缺陷的性質和輕重程度可分為緊急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三類。
1、緊急缺陷:指設備己不能繼續運行,隨時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必須立即處理的缺陷。
2、重大缺陷:缺陷比較重大,短期內仍可繼續運行,但應加強監視,需要積極組織力量在短期內消除者。
3、一般缺陷:對近期安全運行影響不大,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計劃消除的缺陷。
第5條、重復缺陷是指同類設備或設施在規程規定的檢修周期內發生兩次及以上性質相同的缺陷。
三、缺陷管理職責
第6條、運行單位職責
1、負責及時發現設備在運行和備用中發生的缺陷并匯報。
2、如實做好設備缺陷的記錄、統計、分析,每月5日前向生產技術部上報。
3、配合檢修單位進行設備消缺工作,對處理好的缺陷進行記錄驗收。
4、對未按時消除的設備缺陷監視運行。
第7條、檢修單位職責
1、負責公司主網的設備巡視檢查,發現缺陷并上報,每月5日前上報缺陷統計表和消缺記錄表。
2、負責采取措施及時消除設備存在的各類缺陷,并對消缺質量負責。
3、負責做好設備缺陷的統計、分析,按月向設備管理歸口部門上報消缺情況(含缺陷情況、處理情況、形成原因、應對措施)。
4、對未消除的設備缺陷進行重點巡視檢查。
5、按缺陷性質及時組織消缺工作,該工作列入考核目標。
第8條、安全監察部職責
1、負責監督檢修單位對設備缺陷的消缺工作并進行考核。
2、接到緊急缺陷報告應立即赴現場,檢查檢修單位消缺工作。
第9條、生技部職責
1、負責監督、落實設備缺陷的處理,并對其消缺質量進行考核。
2、負責檢查、督促檢修部門及時安排設備缺陷處理,以及協調設備缺陷處理的相關工作。
3、組織制定復雜設備缺陷處理的`技術、組織措施,并負責審核技術、組織措施。
4、負責對設備缺陷情況進行統計和技術分析。
5、對未消除的設備缺陷進行跟蹤、分析。
6、審核設備停電消缺計劃。
第10條、供應部職責
1、負責備品、備件的采購、保管工作。
2、在收到消缺材料審批單后,及時組織采購,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材料到位。
第11條、總工室職責
1、掌握嚴重威脅安全運行和嚴重影響經濟性的缺陷,及時做出決策指令。
2、及時組織督促各部門消除危急和嚴重缺陷。
四、缺陷管理要求
第12條、設備缺陷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為生技部。
第13條、在各生產部門設臵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缺陷管理人員。
第14條、設備缺陷采取專管與群管、執行全員全過程的`管理。運行人員、檢修人員、各級工程技術人員都有責任發現、匯報設備存在的缺陷。
第15條、設備缺陷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掌握設備缺陷情況,及時安排消缺工作,并按月統計、分析設備缺陷,找出缺陷形成原因,制定應對措施,搞好設備消缺管理。
第16條、各班組應定期巡回檢查設備,及時掌握所轄設備的全部缺陷,建立健全班組設備缺陷管理臺帳,規范設備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17條、缺陷管理要嚴格按閉環管理流程執行,即:發現-記錄-審核(批)-匯報-處理-消除-驗收。
1、發現缺陷
(1)運行、檢修人員在設備巡視中,通過巡視設備發現的缺陷。
(2)在進行設備的操作過程中發現設備存在的缺陷。
(3)通過表計、信號等監視裝臵發現的缺陷。
(4)在設備維護及定期修、試、校過程中發現的缺陷。
(5)通過定期安全檢查發現的缺陷。
(6)各級領導、技術人員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發現的缺陷。
(7)新建、擴建、改建、驗收時發現的缺陷。
(8)通過其他途徑發現的缺陷。
2、缺陷記錄
(1)在運行、檢修班組建立設備缺陷記錄薄,記錄格式應統一,使用規范化語言。
(2)在管理部門建立設備缺陷報表,實行電子化,按時在集團公司信息網上發布。
(3)凡在巡視、試驗、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運行和檢修人員應及時記錄到設備缺陷記錄簿中。
(4)缺陷記錄要求清楚、準確、詳細,記錄人員應對登記缺陷的正確性負責,登記設備缺陷內容應清晰、明了,并填寫有關必要的參數。
3、缺陷審核(批)權限
(1)一般缺陷由調度運行部門的設備缺陷管理專責人審核。
(2)難以確定的缺陷由生產技術管理部門的設備缺陷管理專責人復核。
(3)緊急和重大缺陷的定性應由生產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并上報總工室審批。
4、缺陷匯報
(1)緊急缺陷一經發現,必須在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后,首先向值班調度員匯報。由值班調度員向檢修單位、運行單位、生技部、安全監察部匯報,必要時向分管生產領導、總工室匯報。
(2)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由值班調度員向檢修單位、運行單位匯報,必要時上報相關生產部門。
(3)缺陷記錄和缺陷處理記錄,在每月5日前,檢修單位和運行單位以書面上報生技部。
5、缺陷處理時限
(1)緊急缺陷應立即安排消缺處理、缺陷消除時間不超過24小時。
(2)重大缺陷消除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3)一般缺陷消除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6、缺陷消除
(1)凡屬于運行人員維護工作范圍內的設備缺陷,運行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如經過處理后仍未能消除或屬運行人員無法消除的設備缺陷,運行人員除加強監視檢查外,應盡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技術、安全措施,防止設備缺陷擴大,并及時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2)檢修單位應嚴格按設備檢修工藝規程的要求,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并保證檢修的質量。
(3)設備存在缺陷需停電而當時無條件處理的設備缺陷,檢修人員必須積極采取必要的、并能保證設備安全的臨時措施。對于未消除或未完全消除的設備缺陷,運行人員應加強巡查,當具備處理條件時,運行、檢修單位應及時安排處理。當設備缺陷有擴大趨勢時,運行人員應立即匯報運行單位領導。
(4)未能消除的設備缺陷,各有關部門應負責跟蹤、監督、落實,必要時安監部可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
(5)缺陷處理后,檢修工作負責人要做詳細的處理記錄。緊急缺陷和重要缺陷情況應填入相應的檢修和運行技術臺帳。
7、缺陷驗收
(1)一般缺陷按照檢修班組自檢,運行班組復檢的辦法進行,線路部分由各工程隊或供電營業所依據所管轄范圍復檢。驗收合格,辦理消缺手續。
(2)緊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驗收,實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驗收。
(3)驗收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設備驗收制度,當存在能消除而未消除的設備缺陷,有權拒絕辦理驗收手續,直至設備缺陷消除。
第18條、建立設備缺陷分析記錄薄,認真開展緊急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復缺陷的技術分析。
五、設備缺陷的管理指標
第19條、設備缺陷消缺率
1、設備缺陷消缺率的定義在統計期間內已達到消缺周期并消除的設備缺陷條數占該期間達到消缺周期內的設備缺陷總條數的百分數。
2、設備缺陷消缺率統計計算公式
(1)缺陷消缺率按緊急缺陷消缺率、重大缺陷消缺率、一般缺陷消缺率共三類進行統計。
(2)缺陷消缺率計算方法如下:
某類缺陷消缺率=已消的該類缺陷條數/該類缺陷總條數×100%。
3、設備缺陷消缺率的考核指標
(1)緊急設備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設備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設備缺陷消缺率≥85%。
第20條、設備消缺及時率及統計要求
1、設備消缺及時的定義
(1)緊急設備消缺及時的定義:檢修部門接到危急設備缺陷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在一天內處理完成設備缺陷并經驗收合格視為及時。凡一時無法處理,視為不及時。
(2)重大設備消缺及時的定義:檢修部門從接到嚴重設備缺陷報告之日起一個月內處理完成設備缺陷并經驗收合格視為及時。若需結合檢修、停電或備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視為不及時。
(3)一般設備消缺及時的定義:檢修部門從接到一般設備缺陷報告之日起三個月內處理完成設備缺陷并經驗收合格視為及時。若需結合停電或備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視為不及時。
2、設備消缺及時率
(1)設備消缺及時率的定義在統計期間內及時消除的設備缺陷條數占該期間內設備缺陷總條數的百分數。
(2)設備消缺及時率統計計算公式某類消缺及時率=統計期間內及時消除的該類缺陷條數/統計期間內該類缺陷總條數×100%。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4
全面掌握設備健康狀況,及時發現設備缺陷,認真分析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積極摸索設備運行規律,是妥善安排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裝置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生不安全情況。
二、按照缺陷性質可分為以下二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會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2、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
三、發現缺陷的處理與匯報
1、緊急缺陷從發現后24小時內處理完畢,如無法停電處理的應采取緊急措施(轉移負荷或限制負荷)并立即通知電氣負責人或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緊急和重要缺陷未處理好前,應加強監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展成事故。
五、任何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簿內,對于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現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5
1、要保證電網安全運行,實現安全經濟供電,必須加強設備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2、所有設備必須按照銘牌和制造商的規定參數運行,嚴格執行相關運行、檢查規程。
3、對所有電氣設備,全部實行單位主任領導下的三種人管理責任制。
4、設備缺陷分類
I類缺陷:設備絕緣、強度、溫度上升等各方面超過運行參數的極限值,嚴重危害安全運行,不立即處理可能導致斷線、停電、設備損壞,嚴重影響設備壽命和穩定運行的`缺陷。
、㈩惾毕:未超過允許極限,但異常變化大,短期發展對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構成威協缺陷。
iii級缺陷:一般缺陷,設備安全和經濟運行無明顯障礙,缺陷短期內不可能繼續惡化。
5、設備缺陷報告、處理和注銷
5.1I類設備缺陷發現后立即報告。ⅱ、ⅱ類缺陷每月集中報告,報告時間為每月20日。
5.2運行設備有缺陷,運行班長應直接向值班長和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5.3消除不足機構應根據缺失通知要求及時組織缺失。I類缺陷從報告到注銷不得超過24小時。
ii、iii類缺陷的處理,缺陷的公司必須報告生產計劃和停電申請。
ii、iii類缺陷的最長處理周期分別為1月和1季。
5.4缺陷處理完畢后,應履行檢查制度,不經驗,嚴禁恢復送電。
5.5消除缺陷和運行機構應嚴格執行缺陷注銷制度。缺陷處理后,應以工作票的形式向值長報告缺陷情況,無此報告,未完成生產任務審查。
6、各班組應按規程要求通過巡邏、檢查、試驗、分析等各種手段及時發現缺陷,按缺陷傳達程序報告,積極設法消除缺陷。在缺陷未消除之前,運行人員應根據缺陷性質采取監督措施,保證缺陷不再繼續發展。
7、因人為因素延誤而擴大缺陷或發生事故,根據工廠有關規定,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人為因素主要發生在缺陷報告環節、缺陷傳遞環節、缺陷處理環節。
8、設備缺陷處理應嚴格辦理工單,按要求履行工單手續。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檢查并及時處理供配電系統存在的隱患,滿足設備在良好的條件下運行,確保設備性能,保證安全運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專變供電系統的維修工作。
三、內容
(一)職責
1、運行技工負責機電設備的日常養護(設備不停電能做到的電柜表面、地面清潔)、簡易維修( 10 分鐘內能處理好的問題)。
2、維修技工負責機電設備的維修、養護工作。
3、維修主管負責對內部維修保養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督、考核。負責外委養護、維修的聯系、監督檢查。
。ǘ、管理制度
1、運行主管每年 12 月按運行情況制訂下年度中修、大修計劃。
2、維修過程中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電管理工作程序。
3、由維修技工負責維修,維修前,由維修主管重述本規程中與本次作業相關的部份內容,并按《電氣維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明確要本次維修的工作重點。
4、配電設備故障維修:影響供電質量及運行時的維修,一般不超過1小時,若在1小時內無法解決的重要部位故障,應將故障原因、解決方案、解決時間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公司主管領導,限期解決;不影響供電質量及運行時的維修,一般可視其用戶生產用電情況確定維修時間。
5、凡是夜間發生的,不影響用戶生產及其連續試驗的、不會產生其它嚴重后果的供配電故障,可以由當班維修技工及時維修。
6、維修主管提供工作指導及負責檢查監督。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干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
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
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民。
3、防護裝備的購置
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并報公司安全保衛處備案。
4、防護裝備的發放
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放前的性能試驗,并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
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
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
對于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程及規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8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試行)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系統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系統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條本規定規范了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報廢等環節的管理。第四條各單位有關部門及專業人員均應熟悉本規定,并在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貫徹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系統的生產性企業和單位以及管理生產性企業的區域電網公司、。ㄗ灾螀^、直轄市)電力公司,其它企業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國家電網公司統一負責公司系統安全工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負責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質量檢測工作,負責發布電力安全工器具相關信息。
第八條各單位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細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安全工器具實施全過程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應遵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每年列專項資金,?顚S,用于購置和配足安全工器具。
第十條各級安監部門是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各單位安監部門應設安全工器具管理專責人(或兼職),負責安全工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實施。
第十二條輸變電、供電、發電、集中檢修和施工企業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企業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二)負責編制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并付諸實施。
。ㄈ﹩挝话脖O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選型、選廠(在上級公布的名單內選擇)。
。ㄋ模┴撠煴O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和報廢工作。
。ㄎ澹┟堪肽陮Ω鬈囬g安全工器具進行抽查,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車間管理職責:
。ㄒ唬┸囬g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二)車間安全員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責人,負責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組織、監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
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訓工作。
(三)車間應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并抄報安監部門。
。ㄋ模┸囬g每季對所轄班組安全工器具檢查一次,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班組、站、所管理職責:
。ㄒ唬└靼嘟M、站、所應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檢查記錄齊全。
。ǘ┕冒踩て骶咴O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
發現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做出不準使用的標志,停止使用。個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嚴禁它用。
。ㄈ⿲ぷ魅藛T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操作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四)班組每月對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對班組、車間、廠(局)等檢查做好記錄。
第三章購置及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工器具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十六條網省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實行入圍制度。
。ㄒ唬╇娏I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每年公布一次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廠家檢驗合格的產品名單。
(二)各網省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每年在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公布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廠家檢驗合格的產品名單中,采取招標的方式確定公司系統內可以采購的電力安全工器具入圍產品,并予以公布。
對于沒有使用經驗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圍試用基礎上,組織有關專家評價后,方可參與招標入圍。
。ㄈ┗鶎訂挝粚θ雵a品,若發現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反映,查實后,將取消該產品入圍資格,并向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通報。
第十七條基層單位必須在上級(網、省公司或國網直屬公司)公布的入圍產品名單中,選擇業績優秀、質量優良、服務優質且在本公司系統內具有一定使用經驗、使用情況良好的產品,采取招標的方式購置所需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條采購安全工器具必須簽定采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生產廠家的責任:
。ㄒ唬┍仨殞χ圃斓陌踩て骶叩馁|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ǘ┴撠煂τ脩糇龊闷洚a品使用、維護的培訓工作。
。ㄈ┴撠煂τ匈|量問題的產品,及時、無償更換或退貨。
。ㄋ模└鶕脩粜枰蛴脩籼峁┌踩て骶叩膫淦、備件。
(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產品生產廠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其同類產品的推薦資格。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電力工業可靠性管理是電力系統和設備的全面質量管理和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適合現代電力行業特點的科學管理方法之一。為了提高整個電力工業的現代化管理水平,實行量化管理、目標分解和優化技術,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電力工業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電力行業的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生產運行諸環節都要制訂并執行可靠性準則;分析電力系統運行可靠性,以各項可靠性指標來檢驗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生產運行等環節預期的目標和效益,并作為各環節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的重要依據;研究和擬訂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可靠性目標;深化運行可靠性指標應用,努力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水平和供電可靠性。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各電力集團公司、。▍^、市)電力公司及其所屬(或代管)的發電廠、供電(電業)局,華能國際公司和新力公司所屬發電廠以及接入國家電網的自備、中外合資、外方獨資電廠。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等部門,要執行本規定有關條文,并結合本部門特點進行增補。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由部統一領導,實行部、電力集團公司、。▍^、市)電力公司、發電廠與供電(電業)局分級統一管理。
第五條 電力部設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是在部領導下負責全國電力系統可靠性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薄⒅朴喨珖噪娏π袠I各部門的可靠性管理準則和規章制度,經部批準頒布后監督執行;
。、負責電力行業各項可靠性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存儲,建立全國性的門類齊全的電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統,制訂并完善全國統一的電力可靠性編碼、統計方法以及統計程序,定期發布電力可靠性指標,及時向規劃、設計、制造、建設、生產部門公布有關可靠性指標,為各單位提供可靠性咨詢和信息檢索服務;
。、歸口管理電力系統可靠性分析、評價工作,為設計、制造、基建、生產等部門提供電力系統運行可靠性報告,提出提高可靠性的各項建議;
。、制訂發電廠、變電所以及輸變電設施等新投產工程的可靠性標準,參與發供電工程設施和重大特殊技措項目的可靠性評估。
。怠⒔M織全行業電力可靠性學術活動,適時開展經驗交流和人員培訓,核發可靠性專責工程師證書。
。丁㈤_展電力可靠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六條 各電力集團公司、。▍^、市)電力公司、華能國際公司、新力公司等負責所轄地區或企業的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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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ǎ保┲付ㄒ幻旨夘I導人全面負責本公司范圍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確定本公司有關業務部門可靠性管理的分工,建立可靠性管理小組,做好協調工作;
。ǎ玻┲付ㄒ粋或幾個職能處負責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設置可靠性管理的工作崗位,并配備合格的專責工程技術人員。
。ǎ常┙⒑徒∪竟鞠到y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配備質量、數量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人員和專用的計算機設備及數據傳輸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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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ǎ保┴瀼夭俊⑺、中心頒布的電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項規定,制定適合于本公司系統的管理辦法;
。ǎ玻┎杉竟舅鶎俜秶碾娏煽啃詳祿托畔,并建立數據庫,所有信息皆需認真核對,確認其正確無誤,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按時報送中心;
。ǎ常⿲λ鶎侔l電廠、供電(電業)局下達可靠性考核指標,并將可靠性指標的升降作為評價企業管理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內容,對設計與施工單位提出預定的可靠性指標并對設計與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估;
(4)定期召開本公司的電力可靠性分析會,及時制訂調控生產的措施。
。ǎ担┟磕杲M織一次全局性的可靠性評估,對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運行檢修等諸方面對運行可靠性的影響,作出全面評價,制訂下一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標與相應措施,報中心備案,報部的發供電設施技措項目要做可靠性評估并有增益報告;
。ǎ叮┙M織本公司系統的可靠性業務培訓、考核及交流活動。
第七條 發電廠、供電(電業)局分別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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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定一名領導人全面負責本廠(局)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全廠(局)的可靠性管理系統;
。ǎ玻┲付ㄒ粋職能部門負責本廠(局)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設置可靠性工作崗位,配置專責工程技術人員和專用的計算機設備及數據傳輸設備;
2職責:
。ǎ保┴瀼貓绦胁俊⒐绢C布的各項可靠性管理規定,制訂本廠(局)可靠性管理的實施細則和獎懲制度等;
。ǎ玻┴撠煂⒈締挝坏目煽啃钥己酥笜耍纸饴鋵嵉礁鱾生產崗位,并采取措施,保證其完成,以可靠性指標的升降,作為考評本廠(局)各級管理水平優劣的一個重要依據;
。ǎ常┴撠煵杉y計、報送各項可靠性數據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統計、報送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4)定期分析本廠(局)的運行可靠性,制訂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公司提出報告;
。ǎ担┒ㄆ谶M行可靠性業務培訓,確保第一線人員能準確判斷電力設施的可靠性狀態,正確填寫可靠性記錄;
。ǎ叮┯每煽啃灾笜说淖兓鳛樵u估檢修質量及技措項目改造效果的主要依據。
。ǎ罚┲匾即腠椖康牧㈨,重要設備的更改,城市電網規劃和城市電網的改造,皆需經可靠性論證,應有可靠性目標,并制訂實施計劃。
第八條 規劃設計、施工安裝、修造成套等部門應開展可靠性管理工作和應用可靠性技術,并以有關工程的`運行可靠性指標來評價本部門的工作效果。
第三章 人員的條件和要求
第九條 可靠性專責人員應遴選事業心強、思想作風端正、工作認真負責、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一定生產實踐經驗并經過專門培訓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 各級可靠性專責人員需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各電力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的可靠性管理人員的定期考核由中心負責;各發電廠、供電(電業)局的可靠性專責人員的考核由主管公司負責。
第十一條 可靠性管理專責人員應積極參與生產和經營活動,及時提供可靠性狀況報告,供領導決策參考。
第十二條 可靠性專責人員的職稱評定,晉升晉級均按技術系列進行,享受其它專業技術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 及時表彰與獎勵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可靠性專責人員,并在晉升晉級時優先考慮;及時批評和教育工作不負責任、不能完成預定任務者,經教育仍不稱職者,應予以撤換。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四條 全國的電力可靠性準則、可靠性名詞術語解釋、可靠性統計辦法、編碼和統計軟件,統一由中心負責組織編制,由部批準后頒布實行。各地區、部門自訂的準則和辦法,不得與全國統一的規定相違背,且應事先報送中心備案。
第十五條 可靠性數據和信息統計及上報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干預。
第十六條 對電力可靠性信息實行統一管理:各項指標均以中心公布的數字為準;對外交流或向國內非電力部門提供信息,均由中心按一定渠道和手續統一辦理;基層單位(發電廠、供電(電業)局)確有需要向系統外提供可靠性局部信息時,必須經主管公司批準,并報中心備案;電力系統內部各單位的可靠性信息交流,由各集團公司、。▍^、市)電力公司核實進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各電力集團公司、。▍^、市)電力公司應根據本規定的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報中心備案。
第十八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電力部。各地在執行中的問題和意見,可隨時向中心反映。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電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1.公司倉庫是物資和商品運轉、儲存部門,積存著公司大量財產,因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人人重視安全,關心安全,提高警惕,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同一切擾亂破壞安全的行為作斗爭。搞好內部治安,維護正常秩序,確保安全生產。
2.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安全方針,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條例”,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財產安全。
3.倉庫管理工作必須堅持:領導負責,依靠群眾,分級負責,獎懲分明,保障安全。
二、入庫須知
1.與工作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倉庫。
2.確實工作需要進入倉庫人員,必須主動申請,經許可后由庫管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3.嚴禁攜帶火種及其他易燃和易爆品、有害物質進入倉庫,違者罰款40元,并同時予以沒收。任何人不得在倉庫區吸煙,違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直接報告相關部門。
4.非本公司業務人員必須按本公司的程序辦事,不得在倉庫停滯、喧嘩、吵鬧。
5.攜帶領料單物品出庫,必須出具本公司庫管人員填制主管簽發的.單據方可出庫。
三、夜間安全有報警裝置的管理
1.各倉庫安裝有報警裝置,負責全倉庫的夜間安全保衛工作,報警裝置必須于每天下班前由責任人(物流部指定)開啟報警功能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2.倉庫工作人員在每天下班時,必須檢查全公司各倉庫門窗是否嚴鎖好,倉庫電源是否切斷。發現情況及時向負責人匯報,做好記錄,以分清責任。
3.夜間警衛人員是當然的義務消防員,必須積極參加消防訓練,熟悉消防知識,掌握各種消防機具的使用技能。遇有盜警、火警、要機智勇敢,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現場。
4.如因玩忽職守,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要給予紀律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管理
1.由公司行政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2.義務消防組織,既是防火滅火組織,又是防汛搶險組織,全體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經常進行消防演習,掌握消防技術,提高消防素質。
3.按照倉庫、貨場布局,配置各種消防設施。不準堵塞消防通道及設施附近的通道。各種消防工具嚴禁亂拉亂動。
4.指定專人管理各種消防設施,經常養護維修,保證一切設備有效好用。
5.堅持“四節”(五一、十一、新年、春節),“三防”(春防、夏防、冬防)的定期檢查與平時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6.要與公安消防部門經常保持密切聯系,與友鄰企業、部隊搞好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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