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通用13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通用1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1
一、各類安全大檢查的獎懲及對達標工程的獎勵:
1、工程項目在各類大檢查中被評為優良工程的分別獎勵人民幣500元、1000元、2000元。如大檢查中評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報批評的,處罰該工程人民幣10000元。
二、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當場作如下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帶扣沒有扣好的現場人員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未佩戴工作卡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施工時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腳、赤膊以及其他有礙安全生產的穿戴,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酒醉者進入施工現場,并參加施工操作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責其停工休息。
5、在腳手架欄桿上靠背、乘坐,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從高層向下扔物體及倒垃圾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工地現場發現有隨地便溺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三、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操作規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規定。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范及規定的,做如下處罰:
1、立桿基礎不平整、不夯實;鋼管腳手架;立桿無掃地桿和無剪刀撐,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架體與建筑物的拉結不符合要求和隨恴拆除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架體不設防護欄桿,不設踢腳板,不掛立網,罰款貳佰元,施工層以下每步未用平網或其它措施封閉;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之間未封閉的每項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腳手片不鋪設、不滿鋪,鋪設了但沒有綁扎牢固,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5、剪刀撐設置缺組或剪刀撐搭設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腳手架搭拆無技術交底,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單,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7、腳手架無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設計計算書而無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方案與實際搭設有較大差異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架體未設上下斜通道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9、腳手架材質、寬度、立桿、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1、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臨邊無防護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四、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行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地方規定。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范及規定的,做如下處罰:
1、在建工程的施工設備不符要求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電線老化、破皮、漏電,電箱下進出線混亂,未采用絕緣子固定或者敷設方法及間距不當,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施工用電系統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三級漏電保護,動力與照明的保護器必須分開,而且漏電保護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定。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4、必須使用鐵制配電箱、開關箱;配電箱引入、引出線必須使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電線要采用套管整齊從箱體底部出入;電箱必須門、鎖、色標、編號齊全并有防雨措施;配電箱內的閘刀蓋,螺帽齊全,不準用其他金屬代替熔絲。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
5、電氣設備必須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體要用角鋼或鋼管,不得使用螺蚊鋼,不符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整改好后再進行操作。
6.各分包單位用電要配置三級箱,不得直接將電纜線接進二級箱否則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電工無操作證,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施工現場亂接亂拉電線、電氣設備,處罰人民幣貳佰元;機械設備維修時,必須拉閘斷電,并掛牌指示,違反規定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各種電動設備嚴禁使用倒順開關,不符要求當場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停機停電更換好后再操作。
五、模板工程必須符合國家建設部頒布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地方規定:
1、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未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現澆砼模板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支撐模板的鋼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準,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強度未達到規定;處罰人民幣壹佰元。作業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隱蔽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未經驗收合格,處罰人民幣伍佰元。(驗收中有三處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規范的,為不合格。)
六、中小型施工機具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地方的規定。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范及規定的`,做如下處罰:
1、現場施工機具均須有準用證或驗收合格證方能使用,砂漿機的機體安裝位置不平穩、不堅實或機件松動,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無保險掛鉤或不掛保險鉤,無防曬操作棚,各防護罩、蓋、盤不齊全,未設排水溝和沉淀池或排水不暢,無證上崗操作或未做到定機定人,機貌不整潔,有凝結物,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木工機械、鋼筋加工等機械的機件和安裝不符要求,傳動部位無防護罩,室外無機棚,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電焊機無防雨措施,進出線(一、二次線)無防護罩或長度不符要求,線亂拉亂接,焊把及把線絕緣不好,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水泵的電源線破損或超長度,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手持(移動)電動機具防護罩殼不齊全,電線破損或長度不符要求,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6、各類氣瓶無明顯標志,無防震、防爆、防曬等措施,乙炔氣瓶沒有裝回火防止器,氣瓶距明火距離少于10米,乙炔氣瓶氧氣瓶間距少于5米,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七、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必須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的要求,在檢查過程發現有違反規定要求的,做如下處罰:
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五牌一圖(施工平面布置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衛牌),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消防平面布置圖,主要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門頭必須有企業標志,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應有良好的排水系統,生活、生產用水經分級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現場通暢、平整、清潔,無坑洼積水,不符要求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場地道路不暢通、不平坦、不整潔、有散落物;場地周圍不設置標準圍墻;設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區圍墻未書寫有關標語;場內臨時辦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元。
4、建筑材料不按場布圖堆放;周轉材料不能分門別類堆放;堆放混亂,不整齊、超標準;零配件散亂不集中;無工具,材料收發管理制度及記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重點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增強xx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各股室和各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對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各股室和各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對各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監督檢查,每年集中進行1~2次層級監督檢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層級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情況;
(2)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制定各項措施的情況;
(3)貫徹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情況;
(4)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情況;
(5)監督參建各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生產隱患的.督促整改情況;
(6)開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執法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對各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的層級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是:
(1)聽取生產經營企業的工作匯報;
(2)詢問有關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3)查閱有關規范性文件、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有關會議記錄等文件資料;
(4)抽查有關企業和施工現場,檢查管理實效。
第五條開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責任層級監督檢查,應與安全生產檢查、行政執法檢查、事故調查和安全生產共保責任書考核結合進行,并對各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反饋監督檢查意見。
第六條各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列入建寧縣建筑工程重點監督檢查地區:
(1)轄區工程項目發生三級以上(含三級)重大安全事故,或者30日內連續發生3起四級重大安全事故的;
(2)在國家、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層級監督檢查或者安全生產檢查中,轄區內兩個(含兩個)以上的工程項目存在重大隱患或者存在同一工程項目被兩次停工整改等突出問題的;
(3)在安全生產形勢分析中被認定在專項整治、日常監管工作存在突出問題的。
第七條對列入重點監督檢查的地區,應當書面形式通知生產經營企業約談。
重點地區監督檢查期限為3個月,自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下發重點地區監督檢查的通知書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被列為重點監督檢查的地區,生產經營企業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加強管理:
(1)作出專題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匯報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的措施;
(2)召開本企業專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3)組織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解決突出問題;
(4)組織本企業建造師(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重點監督檢查期滿前,xx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組織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3
第一條凡屬我縣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工程,必須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接受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
第二條建設單位應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在頒發施工許可證前,建設單位(或委托的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符合開工要求,并將審查結果報送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第三條審查程序
1、施工單位應在工程開工前15天,如實填寫《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申報表》(一式三份),總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填報;
2、施工企業對該工程項目進行自檢自查,合格后報建設單位審查;
3、建設單位對施工企業提交的《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申報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后,認為符合開工要求的,報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備案。
第四條工程項目開工條件的審查內容包括:
1、施工單位是否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否建立,是否按規定組建了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足額配置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C類人員”是否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4、參建各方、總包和分包的安全責任是否明確,是否按規定已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
5、是否按規定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6、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費是否有使用計劃,安全防護、臨時設施的搭設計劃;
7、擬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設施計劃情況,已進場的是否完好;
8、施工現場“三通一平”、“五牌一圖”設置情況;
9、施工現場圍檔、沖洗臺、臨時設施是否符合擬規定要求;
10、是否針對性地制定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對建設單位提供的審查結果,進行復查;必要時到現場進行抽查。審查或抽查不符合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改正。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4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并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并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00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5
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處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總分不合格的項目部罰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對上次檢查出的隱患未按"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要求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每項罰責任人50元
3、對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隱患罰責任人100元;
4、腳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電梯,搭吊、施工用電,不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而使用,罰責任人50元;
5、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帶,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每人罰款20元,在高處懸空作業不栓安全帶者每人罰款50元;
6、乙炔瓶和氧氣瓶應有防曬設施和明顯的防火標志,應安裝有出廠合格證的.保險裝置,乙炔與氧氣瓶存放點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離,凡違章者罰責任人50元;
7、塔吊、井字架、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應裝各種限位器,吊鉤保險齊全,靈敏可靠,凡不全或失靈,符著設置不符合規定的有關責任人罰款50元;
8、起重機械作業違反"十不吊"規定冒險作業,對違章指揮、司機等責任人罰款100元;
9、對挪動安全設施,如跳板、安全網、蓋板、防護欄桿、外架等不及時復原的違章者罰款50元;
10、各種施工機械傳動部位應按規定設防護罩,機械保持清潔潤滑,螺絲緊固,凡無罩、不衛生、潤滑差、螺絲松動、每臺機械罰責任人20元;
11、配電箱要符合規范,門鎖齊全,有防雨設施,箱內無雜物,清潔衛生,下班或停電必須切斷電源上好鎖,對上述違反者罰款責任人50元;
12、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熔絲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屬代替熔絲,按規定設漏電保護器,膠開關外殼不得有破損,對違章者罰款50元;動力電必須按要求進行接零保護,地下室、樓梯、電梯部位必須用安全電壓,電線、電纜架設,絕緣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罰責任人50元;
13、高處作業者包括樓層內,嚴禁向、向地面拋擲任何東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塊、垃圾等,凡違章者處罰50元。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6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條附件:
1、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印發〈蘇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56號)的通知。
2、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制訂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61號)。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強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督促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各方責任主體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各方責任主體的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其對象是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等有關單位及從業人員。
第三條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是將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各方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利用建設系統短信等進行公布,加大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力度。
第四條以下安全生產不良行為應記錄在案:
1、因安全生產行為違法違規,被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通報批評和行政處罰的;
2、因安全生產行為違法違規,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查實的;
3、發生重傷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
第五條安全生產不良行為由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記錄,并記入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
第六條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應每半年將本縣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和人員匯總后上報三明市建設局。
第七條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應加大對有安全生產不良行為企業和人員的.整改監督力度,確保安全生產不良行為得到整改。
第八條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要依法行政,對發生安全生產不良行為的企業和人員,應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堅決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8
各項目工地都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應常抓不懈,同時應加強工地的安全動態檢查工作,落實職責分工,做到人人齊抓共管、職責分明、措施落實。
1、項目經理負責工地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組織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班組應進行崗前自檢,由班組長負責組織,針對本崗位的作業環境防護和人身自保措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即進行整改。班組長負責填寫《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班組每周安全活動日記錄》。
3、項目工地的質安員、電監員、機電員、材料員、后勤員及班組長每周對本項目進行周檢,并建立周檢例會制度,填寫《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記錄表》,周檢發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專人督促檢查整改情況。
4、設備使用人員應按機械設備使用制度和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和日常維護保養,并填寫《機械設備運行和保養情況記錄表》、《物料提升機每日班前安全檢查、運行記錄表》、《塔式起重機使用、維修保養、檢查記錄表》。
5、項目工地項目經理每月組織有關人員對照建設部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檢查標準》對所屬工地檢查評分,填寫有關的內容,發現問題及時制定措施專人負責整改落實。
6、項目工地應建立工傷事故登記表,每月填寫。出現工傷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
7、加強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重點抓好樁基礎工程、深基坑防護、安全用電、防火、機械設備使用、“三寶”、“四口”防護、天面圍蔽、高支頂模板體系、腳手架的安全措施,還有季節性的防護措施、周圍高壓線的防護、危房的觀測等。對檢查發現問題用《工作檢查記錄表》做好記錄,督促有關人員及時進行整改。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9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10
1、周轉材料管理
(1)外租周轉材料如鋼管、支架等均應由承租雙方安排專人收發,驗收時要把好關,不合格的要及時退回,及時做好進出庫記錄,內容包括型號、數量、質量狀態是否有彎曲以及進出場日期等。
(2)周轉材料租賃以后,在使用期間,不能隨意被切割、開洞、焊接或改造,一經發現有切割現象,按該件的原值賠償。
(3)對支架、鋼管、鋼模板、工字鋼、槽鋼、道軌等周轉材料,堅持按生產計劃辦理租賃、調撥和拆除,不用時應及時辦理退租。
(4)龍門架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保養和檢查運行狀況,龍門架操作人員上下前后要相互配合,電纜和龍門架行走要同步,如果發生龍門壓斷電纜的情況,按違章操作和安全責任事故合并嚴肅處理當事人。
(5)勞務隊伍借用周轉材料或電纜時須辦理使用手續,交回倉庫要辦理回交手續,對丟失和損壞部分,根據合同中的價格賠償。
(6)周轉材料根據工程計劃提供給各使用單位,使用單位使用期超出計劃或使用完畢后不按期交還的,其超用期內的租金由使用單位負擔。
(7)內部周轉材料的調撥應清晰,并建立獨立的材料調撥帳目。
2、材料管理及購置辦法:
(1)計劃采購:根據"統一計劃、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本部門的材料需要實況,用料部門要填制<物資申請計劃表>,該表設二聯,材料科簽收后,一聯留用料部門備查,二聯留材料科。采購計劃按<物資申請計劃表>的要求,計劃必須由現場施工技術人員作出,經科室負責人簽字,經理或分管領導審批后報材料科統一采購,并注明所用部位和需要時間,對于鋼絞線、鋼材、錨具等材料要提前5—7天作計劃,其他材料提前2—3天。
(2)機料人員在經領導批準的情況下,本著"質優價廉、供貨及時、售后服務好"的原則對料具進行采購,對于數量大,占用資金較大的機械、材料要及時進行招標并簽定供貨合同,優先選用信用好、服務優、質量競爭能力強的廠家,材料的價格要進行多方比較,定價時必須由經理或分管領導參與定價。
(3)材料到貨后,倉庫管理員要和保衛人員共同清點和驗收,對到貨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數量等進行驗收和核對,對所購置的材料進行抽檢,并填寫入庫記錄。
(4)各用料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到料庫開據領料單后方可領料,口頭或領料手續不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像一些小型機具、工具、勞保手套等必須由技術負責人統一領取,再分發給使用人,各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料具發放時,對每一個使用單位各建立一本材料帳,對于用料單位所領用的料具,庫管員應認真分類,并掌握其使用動態和庫存數量。對于各勞務隊伍到料庫領用材料的必須由簽訂合同的負責人或書面授權人簽字,其他人員一律拒發,且有現場技術人員的簽字方可出庫。
(5)現場材料應按設置牌標識,標牌交由各勞務隊伍保管,并從倉庫辦理使用手續,如有丟失或損壞則照價賠償。
(6)勞務隊伍原材料領用后,必須由現場技術人員嚴格把關,使其充分利用,如果管理不當造成浪費或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等損失,以工程科計劃和勞務合同中的材料消耗定額為依據,就其超額消耗部分按原價扣款。
(7)對于廢舊物品的回收利用,各用料單位無權擅自銷售和處理,對于能夠再利用的應堅持利用,工地上不能出現1米以上的鋼筋殘料,不能再利用的必須由機料科統一做價,按市場價回收處理,但各勞務隊伍勿必將廢料存放于指定地點。如果各勞務隊伍發生私自處理下角料和殘料的,一經發現按市場廢品回收價格的200%計算,由財務科收回該款項,并追究其責任。
(8)砂、石等材料進場后由保管員負責驗收,對質量和數量嚴格把關。項目經理將對所進材料進行突擊性抽檢,達不到質量要求的堅決退回。砂石材料進場后,不能任意出場,必須由工程、施工負責人開據用料計劃單發放。待竣工決算時,按工程實用數量、進貨數量進行核算,如果發生的量差超出材料消耗定額,保管員和警衛人員應負直接責任,按數量差額總量的10%罰款。
(9)砂、石、水泥或混凝土等材料除正常使用外,如鋪設便道、建設場地、臨時基建等工程外用料時,無論數量大小一律填寫使用計劃并注明用途,由現場施工負責人開據用料計劃單,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使用,以嚴格控制大宗材料的額外消耗。
(10)對于所有的鋼筋、鋼板、木材、竹膠板等材料,堅決不能用于制作個人生活用具,一經發現按原價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另外對該勞務隊伍每件處以500元罰款。
(11)對于鋼材、木材、水泥、砂、石、鋼絞線、錨具、支座等大宗材料進行招標,遵照規范和設計要求,配合監理工程師和試驗室進行實地考察、取樣和試驗,做到質優價廉供貨到現場。以工程用料計劃為依據,保質保量手續齊全發放給各用料單位,確保工程順利進展。
(12)對于材料的漲價與跌價,材料采購人員要及時了解信息,并及時作好調整,杜絕只漲不降的現象。對于客戶要做到不吃請,不接受饋贈。
(13)對木材、竹膠板、鐵釘、扎絲等消耗性材料,要根據不同的部位按規定的材料消耗定額一次性攤銷。
(14)材料和機具的領用本著"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各勞務隊伍不得私自轉移其使用權,必須向料庫辦理轉移手續,如出現上述情況,由原領用單位負責。
(1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1)市場價格信息了解及時,向公司建議采納后帶來明顯經濟效益的`。
2)采購的材料質優價廉,節約資金額較多的。
(1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況給予處罰:
1)采購的材料因質量問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
2)采購材料收取回扣或接受其它報酬的;
3)采購材料不及時,影響公司施工生產的;
4)因數量控制不嚴,工程竣工后造成巨大浪費的;
5)在審計過程中,出現嚴重的帳、卡、物不符的。
3、施工工地水泥、鋼材、木材存放管理制度及節約措施
水泥存放使用管理制度:
1、水泥采購前材料員做好計劃,按工程實際用量進行采購。
2、進場的水泥,庫管員要嚴格把關,點清數量,有質量問題及時更換,填好收料單。
3、水泥庫內保持通風,防潮,庫門上鎖,專人負責,進出水泥做好記錄。
4、水泥存入庫內,按品種、型號堆碼整齊,禁止靠墻,離墻不少于10cm,垛底墊高不少于30cm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11
1.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2.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20元工人罰款10元。
4.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處以罰款50-100元。
6.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50-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禁止吸煙,違者罰款50—100元。
8.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9.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50—100元罰款,甚至開除,扣除全部工資。
10.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5-10元罰款。
11.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12
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危害,保證施工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1、安全檢查的目的是,預知危險、消除危險;為了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違章指揮各違章作業,以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落實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組、項目部自查,公司質安科監督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的安全檢查網絡,以確保安全生產。
3、定期檢查
①各項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檢,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機修員、電工及班組負責人對工地進行檢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訓、機械設備、操作行為、安全設施、勞保用品使用為主,并由安全員記錄。
②公司質安科每月一次對工地進行安全例檢,并根據評分表進行打分、評定,對存在問題,開具整改通知書,要求工地及時整改并回執、復查。
③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工作或總工帶隊,質安、工會、動力設備、保衛等部門派員參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主要內容,在全公司范圍內對照檢查、記錄、打分、匯總、評定優劣、實行獎罰、通報全公司,受檢項目有關負責人必須到場參加會檢。
4、經常性檢查
①班組上崗前,班組長或班組安全負責人應對施工場地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完工后對施工機具、施工場地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杜絕安全隱患,并協同工地安全員、機修員搞好機械器具例行保養檢查工作。
②公司質安科專職安全員經常性下工地巡回檢查工地安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并消除隱患。
③工地專兼職安全員巡回檢查,查出問題,出具整改單,責令整改,并及時回復。
④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協助安全員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檢查的.重點: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塔吊、生活設施和現場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檢查外,還要進行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針對夏季施工(雨季、臺風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給施工現場安全施工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是前后為防止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進行的安全檢查。
7、安全檢查中,對施工現場有重大事故隱患和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停工整改;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經教育不聽勸阻者,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工等處罰。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制度 篇13
一、公司對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出具安全整改單,項目部必須認真落實切實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及時落實專人進行,并上報公司進行復查。公司復查后出具安全整改回復單,并做好記錄。
二、項目部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每周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根據實際情況搞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并定期搞好各類專項檢查,全面及時地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問題,并做好記錄。
三、對井架、腳手架由安全員、機修負責人,架子工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對電器設備,用電機械每星期由機械負責人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必須及時更換。
五、消防器材每一個月檢查一次,對失效的`內藥及時更換。
六、檢查要有重點,講究實效,不要流于形式。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整改要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原則實施。屬經常性、系統性的隱患由項目工程師或項目副經理編制糾正預防措施。對整改項目,要進行復查,對較大事故隱患,自身不能決的,要及時與建設單位聯系,共同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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